中國共產黨領導新中國社會建設實踐與啟示

原標題:中國共產黨領導新中國社會建設實踐與啟示
作者:王志民    發布時間:2021-06-09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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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黨走過了一百年奮斗歷程。新中國成立前,我們黨曾先后在根據地和解放區局部執政,創造了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的生動局面。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執掌全國政權,在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也著力加強社會建設,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在建黨100周年的喜慶時刻,深入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領導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和歷史經驗,深化認識共產黨執政規律,對於新發展階段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共產黨領導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領導人民開展社會革命,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別是在開創、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持續推進社會領域變革、堅定走向社會治理現代化,使國家面貌和人民生活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我們黨領導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大體可以分為三個歷史階段。

從新中國成立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大體為社會管控階段。這一階段,我們黨科學把握“站起來”后中國面臨的敵我矛盾依然較為突出等國內外復雜嚴峻形勢,立足鞏固新生政權、重構中國社會的革命性任務,圍繞“破舊”和“立新”主要關鍵點,實現對社會的有效管控。其間,雖然發生了外部抗美援朝戰爭和內部十年“文革”等,但黨領導人民依然堅定維護了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全國以各級黨政部門作為有效社會管控主體,以基本民生為工作中心,通過大力革除舊社會弊病,為新的社會治理結構打下堅實基礎﹔通過逐步建立健全基層社會管控體系,集中資源全面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形成國家(政府)全方位管控社會的治理模式。

在“破舊”方面,1950年10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1951年2月中央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到1951年10月底,全國規模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基本結束,社會秩序獲得前所未有的安定,為鞏固新生政權、恢復生產、順利推進民主改革等各項工作提供了保障,支持配合了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戰爭。

在“立新”方面,為了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我國逐漸建立起一套以國家全面管控為主要特征的社會治理模式。在城市表現為單位制、街居制,在農村表現為人民公社制,從而實現了整個社會生活的高度組織化,國家觸角延伸到全國每一個角落和社會生活的每一個領域,整個社會實現了高度整合和有效管控。

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八大前,大體為社會管理階段。這一階段,我們黨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實行改革開放后重新出發,解決了“文革”后落實政策、平反冤假錯案、上山下鄉知識青年返城等社會問題,保障了黨和國家工作重心向“富起來”平穩轉移。主要關鍵點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提高社會綜合應急能力等。在不斷深化改革開放為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引起社會結構、利益格局和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為適應變化、應對挑戰,我們黨堅持不懈進行社會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探索,把“社會更加和諧”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將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方面的工作整合為“社會建設”這一全新概念,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任務,領導中國由傳統的社會管控體制逐步向現代社會管理體制轉變,取得重要成果。同時,社會建設重要性不斷凸顯,內涵不斷豐富,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一個重要方面。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方面,1998年6月,中央發出通知,要求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就業機制,為下崗職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條保障線,並啟動以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這些措施保障了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使國有企業改革在穩定中有序推進。

在提高社會綜合應急能力方面,在黨中央正確領導和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們戰勝了許多嚴重突發事件帶來的重大挑戰,如1998年百年不遇特大洪水災害、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堅持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總結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加快建立我國應急體系,逐步完善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開啟了社會治理階段。這一階段,我們黨根據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實現從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的轉變,社會建設進入新階段、邁上新台階。主要關鍵點有“頂層設計”“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法治保障”等。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國家安全全面加強,人民生活不斷改善,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進一步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在頂層設計方面,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社會治理”概念,強調推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這在中央全會文件中還是第一次。

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方面,將社會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的整體框架,把平安中國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來謀劃,統籌推進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體制。尤其是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定《國家安全戰略綱要》和《關於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的意見》,修訂並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包括社會安全在內的國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強。

在法治保障方面,全面依法治國成為我們黨治國理政戰略布局的重要方面,法治成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制度根基。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首次明確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強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尤其是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們黨把法治作為增強“社會免疫力”、提高“整體戰斗力”的良方,把尊重法治、依法防控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根本保障。這成為我們黨領導處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最突出的特征。

  中國共產黨領導社會建設的經驗啟示

治理中國這樣一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多民族超大型國家,古今中外沒有先例,隻能靠中國共產黨不斷學習和探索。新中國成立以來在創造社會長期穩定奇跡進程中,我們黨積累了領導社會治理的豐富經驗。新時代新發展階段,我們要錨定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建設法治社會、平安中國,續寫“兩大奇跡”新篇章,必須分析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牢牢堅持並不斷發展這些經驗。

在黨的“自我革命”引領下推動社會治理創新。我們黨作為社會治理宏觀層面的引領者和頂層設計者,社會治理地方層面的總協調者和保障監督者,社會治理基層層面的服務者和示范者,能在各領域、各層面以及各環節中發揮影響力、組織力、引導力。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完善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構建黨組織領導下的“公共服務圈”“群眾自治圈”“社會共治圈”。把黨建引領貫穿於基層社會治理全過程和各方面,通過組織引領、能力引領、機制引領,使黨的建設融入基層治理、保障基層治理、引領基層治理,真正把基層黨建的政治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工作優勢。

在“維穩”和“維權”的辯証統一中體現人民立場。社會治理從根本上說是做“人”的工作,要實現“社會問題治理”到“社會需求治理”的轉變。新時代新發展階段,要以體察民需、關注民生、解決民難、完善社保、提高福利為基本任務,依托基層組織建設、網格傳輸和協同聯動等機制,將服務功能嵌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不斷在維權中實現維穩,實現社會治理從“消極”向“積極”的重要轉變,有效提高社會建設和治理水平。

在適應國家發展戰略中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以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為基點,以加快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切入點,以化解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重大風險為著力點,以實現人的現代化為立足點,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網下網上“兩個戰場”,不斷提升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彰顯時代特征的社會治理新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現代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社會治理理念目標、工作布局、體制機制、方式方法和政策能力的現代化。隻有不斷提升新時代社會治理水平,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才能為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筑牢社會建設的“安全”底線。把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作為黨和國家整體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謀劃。圍繞政治安全,筑起防范境外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的銅牆鐵壁。圍繞社會安定,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確保把大矛盾大風險化解在市域,把小矛盾小問題化解在基層。圍繞人民安寧,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織牢織密公共安全網。增強憂患意識、樹立底線思維,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矛盾,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

以“法治社會”引領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全過程,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進一步創新法治社會建設的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更加重視引入現代治理“他治、自治和共治”理念和范式,更加重視大數據、互聯網、信息化、雲計算等高科技手段的推廣和運用,更加重視發揮法治與德治、法律與道德、硬法與軟法、國家法與民間法、成文法與習慣法、公法與私法等規范規則的共同治理作用,形成以法治和法律為主導的多種規則規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全方位治理的格局,切實把法治社會建設和依法依規治理的重心下移到鄉村、社區、街道、廠礦、學校等基層單位,不斷夯實法治中國建設的社會基礎。

作者: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副院長(正部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