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黨的三大的主要歷史功績

作者:李穎    發布時間: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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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共產黨百年來的斗爭實踐一再証明:“統一戰線是黨克敵制勝、執政興國的重要法寶,是團結海內外全體中華兒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法寶,必須長期堅持。”2022年是我們黨明確提出統一戰線政策100周年。今年是黨的三大召開100周年。1923年6月,黨的三大決定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以實現國共合作,開啟了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實踐的先河,實現黨的中心任務的第一次戰略轉變,在黨的建設特別是組織建設方面貢獻突出。黨的三大回答了當時中國亟待解決的時代命題,具有重大歷史功績。

關鍵詞黨的三大﹔統一戰線﹔國共合作﹔功績

2022年是中國共產黨明確提出統一戰線政策100周年。這一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指出:“統一戰線是黨的總路線總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不同歷史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人心向背、力量對比是決定黨和人民事業成敗的關鍵,是最大的政治。統戰工作的本質要求是大團結大聯合,解決的就是人心和力量問題。”【《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607—608頁。】

1923年6月,黨的三大決定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以實現國共合作,開啟了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實踐的先河,實現黨的中心任務的第一次戰略轉變,在黨的建設特別是組織建設方面貢獻突出。

一、開啟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實踐的先河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統一戰線是黨克敵制勝、執政興國的重要法寶,是團結海內外全體中華兒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法寶,必須長期堅持。”【《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608頁。】

中國共產黨成立后致力於組織領導工人運動。但是中國共產黨人從京漢鐵路工人大罷工失敗的事實中看到,此時的革命力量遠不如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強大。黨認識到結成最廣泛的統一戰線的重要性,決定採取積極措施,聯合孫中山領導的中國國民黨。這其中,黨的主要創始人李大釗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922年7月,黨的二大制定了黨的最高綱領和最低綱領。為了實現黨的最低綱領,大會通過了《關於“民主的聯合戰線”的議決案》【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64—66頁。】,提出建立聯合戰線的主張。在聯合戰線裡,共產黨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堅持國共兩黨的合作是一種平行關系。但這一主張沒有為孫中山所接受。【中共二大史料編纂委員會編:《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共黨史出版社,2006年,第242頁。】8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杭州西湖召開會議,會議的核心議題是研究與國民黨合作的方式問題。參加這次會議的有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馬林在會議上提出以“黨內合作”方式建立共產黨與國民黨的統一戰線。起初,大多數人都反對共產黨加入國民黨。李大釗認為國民黨組織鬆懈,無政府主義者參加國民黨多年,挂著國民黨黨籍,依然宣傳無政府主義,並未受到任何約束。他判斷聯合戰線不易實現,採取加入國民黨的方式是實現聯合戰線的易於通行的辦法。【廣東革命歷史博物館編:《中共“三大”資料》,廣東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9頁。】會議最終決定,共產黨有條件地與國民黨進行“黨內合作”。會后,根據黨的決定,李大釗到上海會見了孫中山,討論了共產黨員加入國民黨的問題。李大釗說明自己是中共黨員,而中共黨員也就是第三國際黨員,孫中山表示:你們可以一面作第三國際黨員,一面加入國民黨作國民黨員。於是,李大釗等人隨即加入國民黨。【《中國現代教育家傳》編委會編:《中國現代教育家傳》第七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6—27頁。】

后來,盡管有共產國際一系列明確無誤的指示,但加入國民黨的問題,實際上並未得到真正解決,全黨始終沒有達成認識上的統一。所以,在黨的三大上,再次爆發了激烈的爭論。

“三大”代表徐梅坤回憶說,“‘三大’的中心議題是討論國共合作及共產黨員是否加入國民黨”,“這個問題爭論得很激烈,一個多星期的會議,大部分時間是辯論這個問題”。【《中共“三大”資料》,第156頁。】當時爭論的焦點,已不是共產黨要不要加入國民黨的問題,而是全體黨員加入還是部分黨員加入的問題,特別是要不要動員產業工人加入,以及共產黨如何在國民黨內為國民革命工作的問題。

馬林等人提出,既然共產國際已有指示,“我們就應該加入國民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二卷,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466頁。】他們認為,中國目前是資產階級性質的革命,故應與資產階級聯合。關於產業工人是否加入國民黨問題,陳獨秀等人主張不保留產業工人,因為保留就是減少國民革命的勢力,而中國無產階級在數量和質量上都非常幼稚,黨目前又不能公開,所以“我們要做工人運動隻有加入國民黨,集中勢力於國民黨”。【《中共“三大”資料》,第143頁。】

瞿秋白、張太雷等發言贊成馬林、陳獨秀的主張。瞿秋白的發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的主要觀點是:“盡管現在小資產階級和大資產階級是不革命的,但為了自身利益,他們將會革命。”“如果我們等國民黨發展以后再參加進去,這是不合理的。假如我們希望壯大力量,假如我們有明確的目標,我們會有充分的機會在國民運動中壯大自己,走俄國十月革命的路。”“如果我們——作為唯一革命的無產階級,不去參加國民黨,后者就勢將尋求軍閥、資產階級和帝國主義的幫助。”

張國燾等反對馬林、陳獨秀的意見,擔心全體黨員加入會喪失黨的獨立,會使黨腐化,認為不能期望中國資產階級起革命作用。“發展共產黨的唯一途徑是獨立行動,而不是在國民黨內活動。”后來,張國燾等雖贊成加入國民黨,但反對產業工人加入,認為產業工人是共產黨的基礎,加入國民黨內就會削弱共產黨。他們堅持黨領導職工運動的獨立性,主張“工人應該在自己的政黨旗幟之下參加民族革命,若加入資產階級性的國民黨組織,便不免有混亂無產階級思想的危險”。【《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335頁。】張國燾說:“也許我們是錯誤的,但我們寧可保持左,左的錯誤比右的錯誤容易改正。”陳獨秀反駁:“國民運動非常高漲時,我們才能加入國民黨,這是機會主義思想,我們的責任是為開展國民運動而工作”,“隻有國民黨才能容納那些半革命的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農民和無產階級,沒有其它途徑。”【以上參見《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二卷,第469—476頁。】

事實上,對於國共合作的問題,除了上面提到的黨內高層領導人,一般黨員中也有許多人不理解,特別是工人和從事工運的同志。正如羅章龍所說:“國民黨並不注重工人運動,在工人中影響甚微。而國民黨脫離群眾,成份中官僚、政客不少,魚龍混雜,卻為人所共知,許多同志不願與之為伍,反對加入國民黨,形成一股阻力。”【羅章龍:《椿園載記》,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4年,第274頁。】

經過激烈的爭論,黨的三大的全體代表對共產黨員加入國民黨的意義有了統一的認識:一、改組國民黨為左翼的政黨﹔二、在中國共產黨不能公開活動的地方,擴大國民黨﹔三、把優秀的國民黨員吸收到我們黨裡來……【《“二大”和“三大”——中國共產黨第二、三次代表大會資料選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第198頁。】李大釗更是難能可貴地提出統一戰線的領導權問題。他說:“過去和將來國民運動的領導因素都是無產階級,而不是其它階級……由於這個原因,我們不要害怕參加國民運動,我們應站在運動的前列。”毛澤東也發言指出:“在中國,資產階級革命行不通。所有反帝運動都是由飢寒交迫者而不是由資產階級發動的……我們不應該害怕加入國民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二卷,第470—471頁。】

至此,中共中央最終同意以中共黨員加入國民黨的方式實現國共合作,這也是當時能夠為孫中山和國民黨所接受的唯一合作方式。黨的三大還明確規定,在共產黨員加入國民黨時,黨必須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保持自己的獨立性。這樣,國共兩黨就能夠在孫中山這面頗有號召力的革命旗幟下,通過共同努力,廣泛發動群眾,發展革命力量,加速推進國民革命的進程。這既有利於國民黨的改造,使國民黨獲得新生﹔又有利於共產黨走上更廣闊的政治舞台,得到鍛煉和發展。

黨的三大后,中國共產黨不斷研究、探索、完善統一戰線政策,使其逐漸成為黨奪取革命勝利的三大法寶之一。這個法寶,不僅適用於革命戰爭的烽火歲月,也適用於社會主義的和平建設時期。面向未來,這個法寶對於促進中華民族的大團結,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最終實現,依然不可或缺。

二、實現黨的中心任務的第一次戰略轉變

“善為理者,舉其綱,疏其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百年奮斗歷程告訴我們,黨和人民事業能不能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取決於我們能否准確認識和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確定中心任務。什麼時候社會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務判斷准確,黨和人民事業就順利發展,否則黨和人民事業就會遭受挫折。【習近平:《更好把握和運用黨的百年奮斗歷史經驗》,《求是》2022年13期。】

黨成立之初和大革命時期也是如此。黨的三大正確認識國情,提出中國革命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實行國民革命,並確定黨的中心工作是致力於國民革命運動。所謂國民革命,就是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幾個階級聯合一致,共同反對帝國主義和軍閥的革命。這樣,黨的三大就實現了黨的中心任務的第一次戰略轉變。

進行國民革命,這是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變革。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對中國社會狀況和革命性質一度缺乏正確和全面認識,沒有提出符合中國國情的革命綱領和路線,而是照搬十月革命的模式,試圖超越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階段,直接取得革命成功。這既背離了列寧關於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的原則,又不符合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客觀實際。在共產國際的指導和幫助下,中國共產黨人通過學習開始掌握馬克思主義尤其是列寧主義關於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理論。經過斗爭實踐,到黨的二大時,黨對中國革命基本問題開始有了比較正確的認識,即從直接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轉向提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綱領和策略,並認識到:中國現階段的革命對象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帝國主義和軍閥﹔革命的現階段目標尚不是社會主義革命而首先是民主主義革命﹔對現有的資產階級政黨不能採取排斥的態度而應聯合各革命派共同對敵。【《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64—66頁。】這表明黨在探索中國革命過程中,開始把馬列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實際進一步結合起來。

但是,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黨的二大召開時,黨的中心工作還沒有真正轉移到反帝反封建的國民革命軌道上來。雖說中共是在“打倒帝國主義和軍閥”的口號下工作的,但由於認識不足和宣傳不力,“反對軍閥”雖已成為全國普遍的呼聲,但“反抗帝國主義”的聲音則微乎其微。所以,陳獨秀在黨的三大上說:“打倒軍閥的口號已得到中國社會上大多數人的響應,而打倒帝國主義的口號還沒有產生很大的影響。黨員應該更加注意反對帝國主義的口號。”【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44頁。】

根據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和共產國際的指示精神,從1923年初起,黨開始放棄使用“民主主義的聯合戰線”的口號,改稱“國民革命的聯合戰線”。兩者的區別在於:前者隻提反對封建軍閥,堅持國共“黨外聯合”﹔后者則強調反對帝國主義,主張實行國共“黨內合作”。這表明黨已經開始實行由以反對資產階級為目的的工人運動向以反帝反封建為核心的國民革命運動的轉變,而且成為國共兩黨建立聯合戰線的出發點和理論依據。

黨的三大確定國民革命為黨的中心工作,使黨在思想上和行動上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將進行自身建設和開展工人運動作為主要職任,轉變到以打倒帝國主義和軍閥的國民革命為目標,這一戰略策略的轉變,標志著黨實現了中心任務的第一次轉變。正是以黨的三大為標志,黨開始進入到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即從創建時期進入大革命時期。

三、在黨的建設特別是組織建設方面貢獻突出

列寧說過,無產階級“所以能夠成為而且必然會成為不可戰勝的力量,就是因為它根據馬克思主義原則形成的思想一致是用組織的物質統一來鞏固的”【《列寧全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15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嚴密的組織體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優勢所在、力量所在。”“隻有黨的各級組織都健全、都過硬,形成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組織體系,黨的領導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23年,第560—561頁。】黨的三大在黨的建設,特別是組織建設方面,有突出貢獻。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黨的三大決定實行國共合作,為黨走上更廣闊的舞台,擴大各地黨組織的活動范圍和為黨的組織工作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從黨的一大到黨的三大,黨的建設所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如何擴大黨員數量,發展黨的組織。應當說,黨建立之后的兩年內,黨的組織發展並不令人滿意。

黨的一大召開后,黨發動和領導了中國工人運動的第一次高潮。其中著名的有香港海員罷工、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開灤煤礦大罷工和京漢鐵路工人大罷工。這些罷工規模大,參加者基本上是現代產業工人,是中國無產階級中最有組織紀律性、最有團結性、覺悟最高的一部分,其中又涌現出一大批符合入黨條件的積極分子。但由於未能將這一部分人員吸收到黨內來,不僅影響了黨組織的發展,也影響了黨的工作的開展。

據陳獨秀在黨的三大所作報告反映:“就地區來說,我們可以說,上海的同志為黨做的工作太少。北京的同志由於不了解建黨工作,造成了很多困難。湖北的同志沒能及時防止沖突,因而工人的力量未能增加。隻有湖南的同志可以說工作得很好。”【《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冊,第246頁。】這裡可以看出,各地在黨的組織工作上,大都存在著缺乏經驗和重視不夠的弱點。

針對這一狀況,黨的三大在確定“以國民革命運動為中心工作”,採取黨內合作的形式同國民黨建立統一戰線的同時,也強調了發展黨的組織和黨員數量。大會通過的《關於國民運動及國民黨問題的議決案》指出:“我們加入國民黨,但仍舊保存我們的組織,並須努力從各工人團體中,從國民黨左派中,吸收真有階級覺悟的革命分子,漸漸擴大我們的組織,謹嚴我們的紀律,以立強大的群眾共產黨之基礎。”同時,“凡已了解國民革命之必要更進而有階級覺悟的革命分子,當盡量加入我們自己的組織”。【《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冊,第259—260頁。】

由於注重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工作,在黨的三大結束后的4個月裡,全國黨員人數增加了上百人,並在濟南、哈爾濱等地新建了黨的組織﹔同時南京、杭州、四川、江西、福建等地的黨組織也“均可望有新的發展”。【《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188頁。】到1925年1月黨的四大召開時,黨員人數由黨的三大時的420余人擴大到994人。

第二,黨的三大制定通過《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在黨的歷史上第一次用法規條文的形式明確規定了黨中央組織結構和工作制度。

黨的二大以后,雖然黨員人數有了增加,中央領導機關人數也相應增加,然而從整體上看,還遠遠不能承擔起艱巨任務和歷史使命。中央的領導工作制度,實際上也沒有很好地建立起來,主要問題是“中央委員會的人員太少”,中央執行委員難以經常在一起開會商量工作。正如陳獨秀在黨的三大報告中所說,“實際上中央委員會裡並沒有組織,五個中央委員經常不能呆在一起,這就使工作受到了損失”【《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冊,第242、246頁。】。中央委員會內部甚至出現了不團結的情況,即李漢俊和李達由於種種原因離開了黨組織,張國燾個人領袖欲和表現欲很強烈,在黨內喜歡搞小宗派小集團等。

黨的三大針對中央委員會組織不完善、機構不健全、缺乏工作程序等情況,制定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採取制定單項性詳細法規的形式對中央領導機構體制、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詳盡的規定。這個法規共有10條,主要內容有:中央執行委員會由本黨常年大會選出,其一切行動對大會負責,在兩大會之間為本黨最高指導機關﹔中央執行委員會以九人組織之,中央委員缺職時,應以候補委員補缺﹔中央局以中央執行委員會名義行使職權,由執行委員會選出委員長、秘書及會計三人﹔中央執行委員會常會每四個月開一次,中央局每星期開會一次﹔執行委員會之一切會議,須由委員長與秘書召集之,附加會議之日程﹔中央執行委員會及中央局之一切決定,以多數取決,但召集臨時全黨大會之議決,須以三分之二的多數取決﹔中央執行委員會,須在全黨大會開會日期前至少兩月通知召集,附寄議事日程草案,並請地方於通知后一月內交齊議案﹔中央執行委員會之報告,在開會一月之前寄與地方﹔中央執行委員會財政報告,由大會指定審查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不得當選)審查后報告大會﹔如有本黨三分一之區代表全黨三分一之黨員之請求時,執行委員會必須在接到請求書之一月內召集本黨臨時大會。【《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冊,第268—269頁。】

值得注意的是,在黨的三大上,毛澤東被選入由五人組成的中央局,並擔任秘書,這是毛澤東第一次進入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層。根據這一組織法的規定,中共的所有函件,都要由陳獨秀和毛澤東兩人簽字才能生效,由此可見毛澤東當時作為中央局秘書在黨內的地位。

中央委員會的組織規定一般應屬於黨章的內容。但在黨的三大修改黨章時,並未將其列入黨章的正式條款,而是單獨制定了一個《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該法規反映了早期黨的中央領導機構的組織構成和一般工作程序,採用法規條文的形式將其作出明確規定,在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集中體現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直接關系著全黨的命運。

第三,黨的三大第一次修訂了黨的章程,進一步完善了黨的各項制度。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通常簡稱為黨的三大黨章。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部黨章修正章程,它依據黨的自身狀況發展和形勢發展的需要,對黨的二大黨章進行了若干修改。與黨的二大黨章相比,三大黨章的章節體例完全保留不變,仍然是黨員、組織、會議、紀律、經費和附則六章,但從條文的數量上看,由原來的六章二十九條改為六章三十條,增加了一條﹔從內容上看,在基本保持二大黨章內容的基礎上做了一些變動,主要是:

一是嚴格了入黨的手續,加強對黨員的管理。第一章關於黨員方面,黨的三大黨章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1)新黨員入黨由原來的“須有黨員一人介紹”改為“須有正式入黨半年以上之黨員二人之介紹”。(2)首次規定了新黨員有候補期的制度,並根據候補黨員不同的社會職業,規定了不同的候補期,勞動者的候補期為三個月,非勞動者的候補期為六個月,但這個規定在執行的時候可以有一定的彈性,“地方委員會得酌量情形伸縮之”。候補黨員在履行義務方面與正式黨員相同,但是,在行使權利方面,候補黨員隻能參加小組會議,隻有發言權和選舉權,而沒有被選舉權。(3)在審批新黨員的程序上,將原來的黨員入黨須經地方執行委員會許可並報告區執行委員會、由區執行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報告中央執行委員會才能成為正式黨員的規定,修改為經黨小組會議通過,地方委員會審查,區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候補黨員,還補充規定了“凡經中央執行委員會直接承認之黨員,當通告該黨員所在地之地方委員會”,並且也要經過候補期的考驗。(4)首次規定黨員可以“自請出黨”,即自願退黨。這是三大黨章新增加的唯一一條。對黨員“自請出黨”,還作了相應的規定:“須經過區之決定,收回其黨証及其他重要文件,並須由介紹人擔保其嚴守本黨一切秘密,如違時,由區執行委員會採用適當手段對待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93、158頁。】

二是對黨的各級組織建制作出了新的規定。三大黨章將原來“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的規定,改為“凡有黨員五人至十人均得成立一小組”﹔將二大黨章規定的“一地方有兩個支部以上,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許可,區執行委員會得派員至該地方召集全體黨員大會或代表會,由該會推舉三人組織該地方執行委員會”,改為“一地方有十人以上,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許可”,可以成立地方執行委員會﹔將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分別由原來的五人和三人改為九人和五人。【《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93—94、159—160頁。】三大黨章關於組織建制方面的新規定,集中體現了黨開始注意發揮地方黨委的作用,尤其是在審批新黨員的手續這一環節上,黨小組通過申請人入黨后,“地方委員之審查,區委員會之批准”,而無需上報中央執行委員會。其主要原因是,隨著黨員人數和黨的支部的數量增多,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已經難以像過去一樣,直接負責和管理黨的基層支部以至黨員。因此,三大黨章通過在組織建制方面的適當調整,使比較了解當地黨員和支部實際情況的地方委員會能夠更有效地領導各項工作的開展。

三是修改了會議召開的時間。黨的三大黨章規定,各小組每星期至少須開會一次,由組長召集之。各地方每月至少召集全體黨員會議一次(其有特別情形之地方,得改全體會議為組長會議,但全體會議至少須兩月一次)。各區每三月由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該區全體黨員代表會議一次,每五人有一票表決權。全國代表大會,每年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一次。中央執行委員會,每四月開全體委員會一次。【《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160頁。】三大黨章的這些具體規定,一是改變了二大黨章所規定的“各區,每半年由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本區代表大會一次”的做法﹔二是增加了“每五人有一票表決權”的規定﹔三是增加了“中央執行委員會,每四月開全體委員會一次”的規定。

總之,今年是黨的三大召開100周年。黨的三大回答了當時中國亟待解決的時代命題,具有重大歷史功績。新時代新征程,我們黨堅持統一戰線,就是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清社會主要矛盾,確立中心任務,加強自身建設,繼續團結帶領兩岸同胞順應歷史大勢,勇擔時代責任,把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二研究部主任)

來源:《上海黨史與黨建》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