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委史志研究室出台史志題材作品審讀工作管理辦法

作者:    發布時間:2023-08-31   
分享到 :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哈爾濱史志題材作品的審讀工作,近日,哈爾濱市委史志研究室出台《哈爾濱史志題材作品審讀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包含六條,從審讀作品范圍、審讀基本要求、審讀工作組織領導、審讀工作程序等方面對哈爾濱史志題材作品審讀工作進行規范,明確組建“以室主要領導為組長,室副主任任副組長,全室同志為成員”的審讀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工作需要和審讀重點,由牽頭業務處室負責組建(臨時)審讀工作專班,設立首席審讀員,切實以“史志題材作品審讀”的小切口,構建史志人才大格局,進而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全室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靜下心來研究工作、研究業務、研究創新,把崗位當做施展才能的舞台,把職位當做事業的平台,精心謀事、潛心干事、專心做事,在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上下功夫,形成爭創一流工作業績的良好氛圍。

《辦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對黨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出版管理條例》《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備案辦法》等相關規定為制定依據,加強對重要黨史人物、重大黨史事件的基本史實和重要提法的審讀把關,嚴把史志題材作品的政治關、政策關、史實關,力爭將哈爾濱史志題材作品打造成方向正、導向明、指向清的精品佳作。

(哈爾濱市委史志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