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建設必須要遵循客觀規律

作者:楊志強    發布時間: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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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是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奠基者之一。他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為我國現代化道路的開辟作出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貢獻。

早在1944年5月20日,在陝甘寧邊區工廠職工代表會議上,劉少奇就指出,“現在世界上凡是強大的國家,都是工業國”,“我們中國之所以弱,也就是因為我們還隻有很少的工業,我們還不是一個工業國。要中國強盛起來,也必須使中國變成工業國。我們將來的責任,就是要把中國由農業國變成工業國”。新中國的成立,為中國工業化的實現奠定了重要基礎。但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文化落后的東方農業大國,應該怎樣進行經濟建設?走一條什麼樣的工業化道路呢?劉少奇強調,世界歷史上隻有兩條國家工業化的道路:一條是“資本主義的國家工業化的道路”,這條道路“工業化過程中勞動人民的生活水平並沒有相應提高,而且這些國家最后不能不變成帝國主義,去侵略其他民族和國家,取得原料和市場來維持自己已經發展起來了的工業,並因此而要進行世界大戰”﹔另一條是“社會主義的或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工業化的道路”,這條道路“能在工業化的過程中相應地逐步地提高勞動人民的生活水平,避免失業、飢餓和破產的痛苦,並且不需要去侵略其他的民族和國家,更不需要進行戰爭”,因此,“這是我們應該採取並且必須採取也能夠採取的道路”,“除此以外,是沒有第三條路的”。在道路選擇伊始,劉少奇就指明了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根本方向。

劉少奇認為,新中國成立后的經濟條件、政治條件、國際條件與十月革命時的蘇聯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的東歐國家都有很大不同,因此,經濟建設道路不能照搬蘇聯和東歐的經驗,“不要去套書本子”。劉少奇對新民主主義經濟進行深入研究,提出比較完整的新中國經濟構成和經濟建設方針的設想,為擘畫新中國建設藍圖做了重要理論准備。他強調:向社會主義過渡不能操之過急,“這種過渡所需要的時間,將比東歐、中歐各人民民主國家長得多”,要在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中,有秩序、有步驟地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和國家工業化。在黨的八大政治報告中,劉少奇提出,要“進一步地發展工業、農業、手工業的生產,相應地發展運輸業和商業”,“努力培養建設人材,加強科學研究工作,以適應社會主義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在工業農業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增強國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這為“四個現代化”建設提出了初步的任務。在1962年1月召開的“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並提出,“我們應該學會自己走路,應該根據中國的特點,採取適合中國情況的方法來進行建設”,“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必須自力更生,必須在我們這樣一個大國中建立起強大的獨立的經濟體系”。這些具有鮮明特色的理論探索,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提出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開拓提供了重要啟示。

物質富足、精神富有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根本要求。劉少奇強調:“提高生活水平,過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這是全國最大多數人民最大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力求實現的最基本的任務。”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把經濟建設放在黨的全部工作的中心位置。1949年6月,劉少奇在一份黨內報告提綱中指出:“今后的中心問題,是如何恢復和發展中國的經濟。”1949年8月,劉少奇指出:“隻要第三次世界大戰不爆發,我們的任務就一直是經濟建設,使中國工業化。”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順利完成,1956年9月,劉少奇在黨的八大政治報告中指出,“革命的暴風雨時期已經過去了,新的生產關系已經建立起來,斗爭的任務已經變為保護社會生產力的順利發展”。大會通過的關於政治報告的決議,進一步明確了國內主要矛盾的變化,提出當時的主要任務,就是“把我國盡快地從落后的農業國變為先進的工業國”。1958年3月,劉少奇再次強調:“現在全國人民和黨的主要任務,就是盡快地發展生產力。”

“按經濟辦法管理經濟”,是劉少奇從我國的具體國情出發,為尋找現代化建設新模式進行的深刻思考和探索。劉少奇尊重價值規律,注意發揮市場、價格對經濟的調節作用。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夕,他就提出,在與資本家的競爭中,“誰領導了市場,誰就領導了國民經濟”。在社會主義制度確立后,他主張要“利用自由市場”,“一方面自由市場可以補充當前我們社會主義經濟的不足,另一方面它可以幫助我們在經濟上搞多樣性和靈活性”。在20世紀60年代初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劉少奇堅決支持和指導實施“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要求注意綜合平衡,“恰當地安排農業、輕工業、重工業、運輸業之間的比例關系,以及這些部門內部的比例關系”,強調社會主義國家要“按經濟的客觀規律辦事”。這些意見都反映了劉少奇的遠見卓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也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鑒。

劉少奇認為“民主化與工業化是不能分離的”。新中國成立伊始,他就指出:“沒有我們國家的民主化,沒有新民主主義政權的發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工業化。反過來,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工業化,又要大大地加強和鞏固新民主主義政權的基礎。因此,我們的基本口號是:民主化與工業化!”劉少奇強調,“我們必須更加發揚人民的民主,擴大我們國家民主制度的規模”,並為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作出不懈探索。他是新中國第一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投入很大精力去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劉少奇指出,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管理自己國家的最好的組織形式”,“因為它能夠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權力,能夠便利人民群眾經常經過這樣的政治組織參加國家的管理,從而得以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劉少奇還致力於通過完善社會主義法治來保障人民民主,在黨的八大政治報告中強調:“目前在國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務之一,是著手系統地制定比較完備的法律,健全我們國家的法制”,並親自主持制定一大批法律法規,為新中國法律制度的形成和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劉少奇提出,“黨是整個工人階級和全國人民群眾的領導核心”,“是我們國家的領導核心”,“黨應當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針政策上對於一切工作起領導作用”。堅持和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全面領導,既是根本政治原則,又反映黨的作風,劉少奇指出,“我們的黨是一個統一的黨,我們的國家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地方黨委只是黨的一個部分的領導機關,不要把那個地方的黨委看作是獨立的。加強黨的統一性,這也是一個作風問題”。黨的政策是黨的生命,在觀念上要明確“政策是由中央統一制定的,隻有中央才有權力決定政策”。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劉少奇反復強調,要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的領導,在全黨范圍內,統一思想、統一政策、統一計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各地方的黨組織,對於中央的政策,隻能夠在切實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的前提下,加以具體化,決不允許借口‘情況特殊’、‘因地制定’,而任意修改,甚至拒不執行。”他特別強調,“無論在什麼時候,都不能沒有黨中央的集中統一的領導。在遇到困難的時候,尤其需要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的領導。這個問題,對於我們事業的勝利前進,關系極大,全黨同志都應該有正確的認識”。劉少奇提出,要使我們黨在領導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過程中,繼續保持正確的、健全的領導,“根本的問題是在於努力減少黨組織和黨員在思想認識上的錯誤”,為此,必須要求黨員干部進行艱苦的學習,保持自身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他提出共產黨員標准的八項條件,強調中國共產黨“現在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而斗爭,在將來要為轉變到社會主義制度而斗爭,最后要為實現共產主義制度而斗爭”,“一切黨員必須具有為黨的這些目的而堅持奮斗的決心”。1951年,在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劉少奇提出要“為更高的共產黨員的條件而斗爭”,強調“不是普通的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都能夠做共產黨員的,而必須是他們中間最先進、最有決心的分子,才能做共產黨員”。他認為,從“鞏固新民主主義”到最終“實現共產主義”,都要不斷提高黨員的標准和條件,培養一支先進、純潔的黨員隊伍,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政治保障,並貫穿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始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劉少奇同志數十年如一日的不懈奮斗,在我們黨的歷史上、在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劉少奇對中國式現代化的理論和實踐探索,是黨的老一輩革命家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探索中形成的寶貴精神財富。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把老一輩革命家共同開創的偉大事業繼續推向前進,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作者系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二研究部二級巡視員、研究員)

來源:《學習時報》2024年2月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