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矛盾分析方法解決問題

作者:阮青    發布時間: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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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統一規律也稱矛盾規律,是唯物辯証法的根本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矛盾”一詞是人們日常生活經常使用的一個詞語,然而,矛盾作為一個哲學范疇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馬克思恩格斯在創立唯物辯証法的過程中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中國共產黨人在領導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過程中,把對立統一規律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不僅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矛盾規律思想,而且為我們樹立了運用矛盾分析方法解決問題的楷模。學習對立統一規律,重要的是掌握矛盾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對立統一規律的認識過程

矛盾概念或許是人類最早形成的用於表達事物不同方面差異或對立認識的概念。中國古代典籍《易經》從復雜的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中抽象出“陰”“陽”兩個基本范疇,認為世界就是在陰陽兩種對抗性的物質運動推動下運動和發展的。春秋時期的老子,用一系列對立的概念來揭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存在的狀態。在他看來,矛盾的雙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等,這些經典論述深深影響著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韓非子則講述了“自相矛盾”的寓言,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把“矛盾”這一詞語用作哲學概念。

在西方哲學中,同樣包含著豐富的矛盾思想。黑格爾認為,矛盾的對立面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具有同一性。然而,存在著兩種截然相反的同一觀,一種是抽象的同一,另一種是具體的同一。抽象的同一是排除了差別,不包含差別的,只是形式上的同一,這是形而上學的分析方法﹔而具體的同一則包含著差別,是真正的同一。正是包含著差別的矛盾雙方的對立和斗爭,成為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

恩格斯總結黑格爾的辯証法思想體系,指出:“辯証法的規律是從自然界的歷史和人類社會的歷史中抽象出來的。辯証法的規律無非是歷史發展的這兩個方面和思維本身的最一般的規律。它們實質上可歸結為下面三個規律:量轉化為質和質轉化為量的規律﹔對立的相互滲透的規律﹔否定之否定的規律。”

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和改造黑格爾唯心主義辯証法、創立唯物主義辯証法的過程中,系統地闡述了矛盾思想。馬克思認為,兩個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爭以及融合成一個新范疇,就是辯証運動。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批判否認事物矛盾的觀點,全面論述了矛盾規律。他運用舉例的方法論証了矛盾的客觀性和普遍性,如機械運動本身就是矛盾、生命就是矛盾、思維就是矛盾、數學充滿矛盾等。他特別提出一個重要命題:運動本身就是矛盾。就是說,矛盾客觀地存在於事物和過程本身之中,是一切運動、變化、發展的源泉﹔事物的運動都是由其內部所包含的矛盾引起的。

列寧在《辯証法的要素》一文中提出:“可以把辯証法簡要地規定為關於對立面的統一的學說。”1915年,列寧在研究黑格爾和馬克思辯証法思想時,撰寫了《談談辯証法問題》一文,揭示了矛盾規律在辯証法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圍繞著“對立統一規律是辯証法的實質”的核心觀點,他指出,矛盾規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觀性,是事物發展的內在源泉和根本動力,提供了理解辯証法其他規律的鑰匙,是區分辯証法和詭辯論的試金石。

中國共產黨人繼承了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矛盾規律的思想。毛澤東在《矛盾論》中強調:“事物的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証法的最根本的法則。”他指出,在人類的認識史中,從來就有關於宇宙發展法則的兩種見解,一種是形而上學的見解,一種是辯証法的見解,形成了互相對立的兩種宇宙觀。毛澤東闡述了兩種宇宙觀的基本特征、發展過程和歷史作用,說明兩種宇宙觀對立的實質和斗爭的焦點在於是否承認事物內部的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他提出,學習辯証法的宇宙觀,主要就是教導人們要善於去觀察和分析各種事物的矛盾的運動,找到解決矛盾的方法。

對立統一規律的基本內涵

學習對立統一規律,首先要正確理解辯証矛盾的內涵。“矛盾”的概念一般說來可以分成兩類,即邏輯矛盾和辯証矛盾。

邏輯矛盾是指違反形式邏輯的矛盾律所導致的邏輯錯誤。所謂矛盾律是說,不允許在同一時間、同一條件下,對同一事物作出兩個完全相反的論斷。《韓非子》裡那個賣矛和盾的人,就是犯了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形式邏輯的矛盾律反映了事物的質的相對穩定性,是人們在思考問題時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辯証矛盾是指客觀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証本性,是更高級的思維方式。比如,按照形式邏輯的要求,說某個人是活著的人,就不能同時說他是死去的人。在辯証矛盾看來,肯定這個人是活著的人的同時,也承認他在一定條件下會面臨死亡。因此,辯証矛盾在肯定的理解中包含著否定的理解,包含著對現在事物發展趨勢的理解。

學習對立統一規律,要把握三個基本觀點。

第一,同一性和斗爭性揭示了辯証矛盾的基本屬性。

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著的對立面在一定條件下的相互聯結、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互貫通的性質。它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矛盾雙方相互依存,共存於一個統一體中,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復存在。二是矛盾雙方相互滲透、相互貫通,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而永遠不可能轉化為其他事物。如雞蛋可以轉化為小雞,石頭則絕對不能轉化為小雞。戰爭轉化為和平,和平轉化為戰爭,因為戰爭與和平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兩種基本狀態。

矛盾的斗爭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對立、相互否定、相互分離的傾向。斗爭性是一個具有廣泛含義的哲學范疇,有多種表現形式,既包括矛盾雙方的激烈對抗和沖突,也包括矛盾雙方的區別和差異。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首先,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條件的、相對的﹔斗爭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其次,同一性是包含斗爭性的同一性,斗爭性寓於同一性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在事物發展中都起著重要作用,兩者的共同作用推動了事物的發展。

第二,普遍性與特殊性揭示了辯証矛盾的存在狀態。

矛盾普遍性有兩方面的含義: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即事事有矛盾﹔每一事物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即時時有矛盾。無論是自然界、人類社會,還是思維領域,都存在著矛盾﹔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存在著矛盾。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體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點。因為客觀事物是復雜多樣的,其矛盾也具有復雜性。從某種意義上說,認識事物內部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學地認識事物和正確解決矛盾的前提。隻有認識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確定一個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找到事物運動發展的內在根據,確定解決矛盾的切實可行的辦法。

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是矛盾的共性與個性、絕對性和相對性的關系。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並貫穿於每一發展過程的始終,這是共性、絕對性﹔同時,矛盾具有自己的特點,這是個性、相對性。毛澤東曾說:“這一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於事物矛盾的問題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於拋棄了辯証法。”

第三,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揭示了辯証矛盾及其各個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在一個現實的、復雜的矛盾體系中,總是有眾多的矛盾同時存在,其中必有一個矛盾居於支配地位,這個矛盾就是主要矛盾。那些處於服從地位的,就是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存,互為存在的前提﹔沒有主要矛盾,就無所謂次要矛盾。因為主要矛盾影響著次要矛盾的性質和作用,規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和趨勢,所以我們在工作中如果能夠解決好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可能迎刃而解。同時,主要矛盾的存在和發展固然規定和影響著非主要矛盾的存在和發展,恰當地處理好非主要矛盾,也有利於主要矛盾的解決。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區分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事物存在的主客觀條件的變化,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會發生變化,主要矛盾可能轉化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也可能上升為主要矛盾。

對立統一規律提供的工作方法

能否抓住主要矛盾,從黨和國家事業的層面來說,往往影響著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進而決定著我們的事業是否能夠順利發展。從個人的層面來說,則決定著我們工作的成效,影響著人生的發展方向。因此,要努力培養抓住主要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首先要把握事物發展的內部根據和外部條件,確定認識和解決問題的出發點。唯物辯証法認為,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普遍聯系的原理告訴我們,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內部矛盾決定著事物的本質,決定著事物發展的特殊規律和基本趨勢﹔外部條件只是加速或延緩事物發展的進程,局部地改變事物發展的面貌。

第二要把握共性和個性的辯証關系,確定認識和解決問題的著力點。共性和個性的關系有三層含義:其一,兩者是相互聯結的。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寓於矛盾的特殊性、個性之中,兩者不可分割地聯系在一起。其二,兩者又是相互區別的。矛盾的共性只是概括了矛盾的個性中共同的、本質的東西,這就使共性總是比個性普遍和深刻,而個性總是比共性具體和豐富。其三,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由於事物范圍的極其廣大和發展的無限多樣,在一定時空條件下為共性的東西,在另一時空條件下可能轉化為個性的東西,反之亦然。我們在工作中,既要掌握事物發展的普遍性、共性的東西,也要研究事物的特殊性、個性,以此確定認識和解決問題的著力點。

第三要把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辯証關系,確定認識和解決問題的關鍵點。恩格斯說:“應當時刻牢記主要的東西,不因那些無謂的吹毛求疵而迷失方向。”抓住了主要矛盾,就可以帶動全局,其他矛盾就比較容易解決,這是無產階級政黨制定正確的戰略策略的一個重要原則。當然,強調抓主要矛盾,並不是說可以忽略次要矛盾。因為恰當地適時地解決好次要矛盾,也有利於主要矛盾的解決。同時還要注意到,矛盾的地位不是固定不變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一種情況是,原來的主要矛盾解決了或基本解決了,而次要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另一種情況是,原來的主要矛盾雖未解決,但由於條件的變化而下降為次要矛盾,其他矛盾則上升為主要矛盾。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必須清醒地估計主要矛盾的變化,並且根據這種變化堅定地實現工作重心的轉移。

黨的百年奮斗歷程告訴我們,黨和人民事業能不能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取決於我們能否准確認識和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確定中心任務。什麼時候社會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務判斷准確,黨和人民事業就順利發展,否則黨和人民事業就會遭受挫折。因此,我們在實踐過程中必須妥善處理社會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務的辯証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面對復雜形勢、復雜矛盾、繁重任務,沒有主次,不加區別,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在掌握宏觀大局的前提下,要緊緊圍繞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務,優先解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帶動其他矛盾的解決,在整體推進中實現重點突破,以重點突破帶動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整體躍升,朝著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奮斗目標不斷前進。

【作者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哲學教研部教授】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2024年4月9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