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是“高壓線”也是“通行証”

作者:李 斌    發布時間:2024-04-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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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不少地方和部門推出了“禁酒令”,嚴格約束公務接待或活動中的飲酒行為。有人表達了擔心,不喝酒怎麼交朋友、辦事情?時間給出了答案:禁令管住了吃吃喝喝,也管出了神清氣爽。接待從簡,干部身體更健康了,家庭更和睦了,工作的精氣神也更足了。新風正氣帶動全社會干事創業活力,過去“端起酒杯好辦事”,如今“不請客也能辦成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証明,加強紀律建設,不僅不會不利於發展,恰恰是事業發展的重要保証。同樣,對於黨員、干部而言,紀律是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也是干事創業的“通行証”。做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搞清楚黨的紀律規矩是什麼,弄明白能干什麼、不能干什麼,才能真正做到忠誠干淨擔當。

有種錯誤觀點認為規規矩矩是條條框框,影響自己自由施展。事實上,遵守紀律規矩才是干事創業的最大底氣。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劃出“紅線”,標出“禁區”,列出“負面清單”,正是為黨員干部更好地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打好基礎、指明方向。隻有把遵規守紀刻印於心,內化為心中守則,養成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的習慣,才能“從心所欲不逾矩”,獲得真正的自由。

干事擔事,是干部的職責所在,也是價值所在。潔身自好有紀律要求,擔當作為同樣有相關紀律要求。《條例》亮出了鮮明的實干導向:針對一些干部滿足於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繞道走、碰到難題往上交等突出問題,專門增加對不敢斗爭、不願擔當,面對重大矛盾沖突、危機困難臨陣退縮行為的處分規定。既要在風紀上“管住身心”,也要在事業上“放開手腳”,如此才是合格黨員應有的模樣。

紀律裡有“緊箍咒”,也有“護身符”。《條例》指出:“黨員行為雖然造成損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黨紀責任。”將基於不可抗力、不能預見、緊急避險等原因而實施的行為,同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實施的過錯行為區別開來,有助於避免消極“避責”、瞻前顧后、畏首畏尾等現象。精准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體現的正是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的高度統一。

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自覺百煉成鋼、更好擔當,我們才能不斷創造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實績。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24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