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统治区政治、经济危机的加深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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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府在美国的援助下,违背中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悍然发动全面内战,其结果不但军事上连遭挫败,而且其统治区的经济状况也急剧恶化,危机不断加深。

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稳定后方,在其统治区内大力加强特务活动,加紧迫害和镇压爱国民主力量。1946年7月11日和15日,国民党特务先后在昆明暗杀著名民主人士、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李公朴和闻一多。8月18日,国民党特务捣毁成都各界人士举行的李公朴、闻一多追悼会会场,并在会后打伤民主同盟主席张澜。9月4日,上海国民党军警非法搜查中共领导的《群众》周刊社,杂志被迫停刊。1946年秋,国民党政府先后在西安、北平、天津、广州、昆明等地查封进步报刊265家。国民党特务还在许多城市随意搜查、逮捕所谓“共党嫌疑分子”。国民党统治区成为特务横行的世界,引起广大人民的强烈不满。

抗战胜利后,中国官僚资本逐渐控制整个社会的经济命脉,使民族工商业日趋凋敝。在金融业方面,由官僚资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官营”银行,其数量和存款额已分别占国民党统治区全部银行的三分之二以上和90%。在商业方面,官僚资本所控制的“官”式商业机构及其直接经营的各种贸易公司,垄断了矿产原料、土特产品、手工艺品的对外输出和工业品、日用品等的对内输入,垄断了食盐、糖、棉纱、棉布等生活必需品的购销。在工业方面,1947年,官僚资本已占中国全部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操纵了国民经济命脉。官僚资本的急剧膨胀,使民族工业、商业及金融业受到严重摧残,整个国民经济处于严重萎缩状态。

为了适应扩大内战规模的需求,国民党政府的军费开支猛增,造成整个财政入不敷出,陷入危机。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的军费开支数额占到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1947年,国民党政府财政总收入约14万亿元(法币,下同),总支出为43万多亿元,财政赤字占总支出的近70%,只得依靠发行货币来弥补巨额赤字。国民党政府1947年的法币发行量达30多万亿元,为1946年法币发行量的10倍,比1945年抗战结束时增加25倍。上海等地的印钞厂全力赶印仍不敷供应,以至要到美国、英国去印刷钞票。这样做的结果,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如以抗战前夕的物价为标准,到1947年7月已上涨6万倍。上海的米价,1947年6月比1月上涨8.3倍。北平物价在半年之内上涨约10倍。1947年7月24日美联社电讯发表一个材料,说明法币100元可买的物品:1937年为两头牛,1938年为一头牛,1941年为一口猪,1943年为一只鸡,1945年为一条鱼,1946年为一个鸡蛋,1947年则为三分之一盒火柴了。这种恶性通货膨胀,实际上是对广大人民的普遍掠夺。

在这种情况下,民族工商业大批倒闭,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从1946年10月到1947年2月,上海、武汉、广州等20个城市的工厂、商店,倒闭的达2.7万家。1947年国民党统治区工业产量较1936年减少30%以上。失业人数陡增。广大工人、市民乃至中下层小资产阶级濒临无法生存的境地。公教人员和学生的生活陷入极度的困境。农村经济急剧衰退,1946年农业产量与1936年相比,减少8-12%;1947年更减少至33-40%。广大农村中饥民遍地,饿殍载道。时人惊呼:“中国不亡于日本,如今却要亡于经济总崩溃!”连蒋介石本人也不得不承认“经济景况已届日见严重之时”,声称必须“解救国民经济危机”。

国民党政府还加强了对各阶层人民的层层盘剥。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难以计数。在农业方面,仅征粮、征借和征购、地方公粮等项目加给农民的实物和金钱负担,就超过1936年的4至5倍,有些地方甚至超过20倍。除苛捐杂税外,国民党各级政府官吏和军队还以各种方式对广大人民进行横征暴敛,包括抓兵、拉夫等,强使人民负担沉重的徭役。国民党统治集团对人民的巧取豪夺,给国民党统治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商业流通造成严重破坏。

面对严重的经济危机,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加紧对经济的统制。1947年2月16日,它颁布“经济紧急措施”法令,对米、面粉、棉纱、布匹、燃料、盐、食糖、食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制定所谓“价格限额”,并禁止黄金和外币的买卖流通。同时,又施行限制工资政策,规定公教人员和职工的工资冻结在1947年1月的生活指数标准上。此外,还大量发行新纸币,加紧征收所得税和直接税等。这个“紧急措施”实施后,一些官僚垄断资本企业乘机囤积物资,抢购黄金,投机商人也大做黑市交易,使物价继续暴涨,美元比值大幅度上升,黄金价格以更大幅度上涨。其结果,不仅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而且使国民党政府损失了大量的黄金和外汇,从而形成了国民党统治区的社会大震荡。

为了取得美国的支持,国民党政府还实施一系列卖国政策。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同美国签订许多条约、协定。1946年10月,国民党政府与美国成立中美商务仲裁会,规定美国人在中国犯罪交美“当局”裁判。同时,北平国民党当局还与驻华美军签订《中美警宪联合勤务协定书》,规定以后美军肇事须由美警宪处理,北平警察局仅有旁听权。1946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商约》)。按照这个条约,美国人有在中国“领土全境内”居住和从事商务、制造、加工、金融、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业等权利;美国商品在中国的征税、销售与中国商品享有同等待遇;美国船舶可以在中国“开放之一切口岸、地方及领水内”自由航行,在“危难”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开入中国任何不开放的“口岸、地方或领水”。条约表面上规定中美双方是平等互惠的,但由于中美两国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实际上是保证了美国在中国享有种种特权。条约签订后不久,美国记者伊斯雷尔?爱泼斯坦评论说:“一个世界上最先进的工业国同中国这样一个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这样一个条约当然是完全不平等的。”12月20日,《中美空中运输协定》在南京正式签字生效,国民党政府允许美国飞机在中国领空随意飞行,在上海“及以后随时同意之地点”装卸货物和运载旅客,并作“非交通性的停靠”,即拥有军事性的降落权。

由于美国在中国取得种种特权,其商品像潮水般地涌入中国市场。1946年,仅据中国海关统计,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对美国的贸易已占53.19%。1946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新《公司法》,承认外国公司在华享有与中国公司同等权利的优惠待遇,还允许美国在中国不必呈报资本额,就可以在一切轻、重工业部门投资。在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三个月内,美国在华开办的企业就增加到100多家。美国在华投资占全部外国在华资本总额的比例逐年猛增。1936年,美国在华投资只占各国在华投资总额的8%,到1947年已占70%左右(稍后达到80%)。大量的美国商品和资本流入中国,对已经处于危殆境地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是一种摧毁性的打击。

国民党统治集团的内战卖国政策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以及这个集团自身的贪污腐化和对人民的横征暴敛,给广大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也使自己陷入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之中。而危机的日益深化,又必然会引起各阶层人民的不满和反抗,国民党统治区民怨沸腾,人民革命高潮正在兴起。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