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解放思想与坚守改革开放的任仲夷

作者:王涛    发布时间: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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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6年11月起到1985年7月,任仲夷在一北一南的辽宁、广东主政长达9年,坚持思想解放,坚守放革开放,他虽未曾担任过国家级领导职务,却无可争议地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政治家,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

解放思想 力主为张志新平反

1972年6月,在“文革”中被批斗了2300多次的任仲夷,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兼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11月,中央决定调任仲夷到辽宁工作。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派机接任仲夷进京谈话,华国锋、叶剑英等中央领导人强调辽宁是受“四人帮”危害的重灾区,派任仲夷去主政,使命重大。由于辽宁的特殊情况,省委第一书记由沈阳军区政委曾绍山兼任,任仲夷任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1977年2月10日,任仲夷随李德生抵沈阳赴任。1978年9月4日,中央任命任仲夷担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那几年里,中国仍面临着向何处去的问题。任仲夷到辽宁后,思路清晰坚定,着力抓了三件大事。一是抓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推动干部群众解放思想;二是平反冤假错案,起用一大批干部;三是抓改革,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

为了拨乱反正、推动思想解放,1977年7月,在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前10个月,任仲夷在辽宁省委召开的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响应邓小平提出的“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观点,并对这一观点进行深入的阐述。1978年6月,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畅谈实事求是、支持开展思想大讨论,6月30日,任仲夷又立即响应,在辽宁省委信访工作会议上做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根本观点”的讲话,立场鲜明地批判了“两个凡是”的观点。

真理标准大讨论发动以后,任仲夷立即表态支持。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的第3天,任仲夷便着手撰写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批判“两个凡是”的文章。此文6月写出初稿,几次修改,8月定稿,题目定为《理论上根本的拨乱反正》,刊登在辽宁省委理论刊物《理论与实践》1978年第8、第9期合刊上。文章提出针对“两个凡是”的“三个不要”:不要迷信“特殊身份”;不要单凭朴素的阶级感情看问题;不要以政治需要为借口反对实事求是。提出坚持“实事求是”的“四个必须”:必须完整地、准确地领会和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基础。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组织保证。必须和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路线。必须承认实践高于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鉴别标准。

作为省委第一书记,在那个特殊时段就能公开发表如此鲜明、尖锐的文章,义无反顾地投身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除了需要敏锐的政治眼光、清醒的头脑外,确实还需要“舍得一身剐”的勇气。很快,新华社发了通稿转发全国。《光明日报》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不久,邓小平到辽宁视察工作,任仲夷曾把这篇文章送他一份,并谈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邓小平表示赞赏。

任仲夷对提倡解放思想、冲破“两个凡是”束缚还有更深层的思考。他认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上揭露“两个凡是”的谬论;提倡解放思想,则是从思想上冲破“两个凡是”的牢笼。这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因此,他从9月起着手撰写以解放思想为主题的文章,11月完成了《解放思想是伟大的历史潮流》一文,刊登在1978年12月《红旗》杂志上。文章提出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两个凡是”:“凡是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就要坚持;凡是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东西,就要坚决纠正。”

任仲夷坚持实事求是,大力推动辽宁平反大量冤假错案,最为突出的是顶住压力,绕过禁区,公开、高调为张志新平反昭雪,则是当时一件在全国产生了极大震撼的、影响深远的大事。

张志新是原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部。她在“文化大革命”中出于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心,明确表示对林彪不信任、对江青有怀疑、对打倒和陷害一大批革命老干部不满,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的错误也坦诚地提出尖锐批评。因此,她遭到林彪、“四人帮”及其在辽宁死党的残酷迫害,于1969年9月被捕。张志新被捕后,坚持原则,坚持斗争,被加上“现行反革命”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在长期监禁中,她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遭受了更加残酷的迫害,1975年被判死刑,并于是年4月4日被以极其惨无人道的手段秘密杀害。

1977年任仲夷到任辽宁时,张志新已牺牲近两年。从目前看到的资料反映,张志新案的复查平反,大致是这样一个过程:

在张志新亲属提出申诉前,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关于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的指示,复查该地区案件。刑庭副庭长宋延龄发现张志新案是反对林彪、“四人帮”的,于是向副院长闫景春汇报。之后,闫景春亲自复查张志新案,调来张志新的全部案卷审查,认为张志新同林彪、“四人帮”一伙针锋相对,毫不含糊地捍卫真理,坚持原则,不怕牺牲。于是,闫景春派人到沈阳监狱去提审张志新,去后才知道张志新早已于1975年4月被处决了。

从1978年7月开始,张志新亲属分别向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同时发出申诉信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先回复,表示已转有关部门复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查张志新案的通知后,指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审。

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营口法院曾到辽宁省委宣传部开座谈会,介绍张志新的观点。省委宣传部部长看到会议记录报后批转各副部长传阅。省委宣传部到沈阳市法院了解张志新处刑情况。当时沈阳市法院对此案复查按兵不动,不让看案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新案件的复查最初由原办案人办理,原办案人坚持认为:“张志新这案,还有什么可改的,她把党的九大、十大也否了;加处死刑,是实事求是的。”

省委宣传部将情况报告省委。1979年1月中旬,省里成立公检法联合复查组。复查组由当时分管公检法的省委领导张铁军挂帅。李德生指示“此案从头查。省、市分开查,宣传部、市中院、营口中院、监狱各查各的”。任仲夷对复查组工作抓得很紧。分管领导张铁军强调一定要实事求是。1月15日,辽宁省法院通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里提出张志新案复查要换人,原办案人不要参与复查。省市复查人员审查后,认为这不是一般案件,是重大冤案。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我们认为,张志新同志是敢于坚持真理,同林彪、“四人帮”进行英勇斗争而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好干部。......按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应立即撤销原判,推倒一切污蔑不实之词,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

此至,公检法方面同意平反,但认为是一般冤案,张志新不算烈士。省委宣传部部长不同意认定为一般冤案,认为张志新应定为烈士。省委政法小组、省委宣传部于1979年3月专题报告上报省委。3月9日,复查组向省委汇报。省委常委会认定张志新为革命烈士,公开发文宣布平反和召开追悼会。3月26日,辽宁省委作出《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张志新现行反革命案件,纯系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为了篡党夺权,疯狂践踏党的民主生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草菅人命,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实行法西斯专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须彻底平反昭雪。”

在张志新案平反的前前后后,任仲夷起到什么作用呢?

那段时间,“文化大革命”的阴霾还没有散去,“文化大革命”尚未彻底否定。当时中央下发的文件明确规定:“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此时,辽宁省委要为张志新平反昭雪并追认她为革命烈士,面对的阻力很大,是需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的。在这里,任仲夷起了关键作用。

1979年1月在辽宁省委扩大会议上,张志新案被揭露出来,引起任仲夷的高度重视,他一再强调“公安司法部门应抓紧清查这一案件”。2月11日,任仲夷参加辽宁省革委五届三次全会,强调:“在‘文化大革命’中,省委宣传部有个女同志(张志新),就因为说了反对林彪、江青的话,结果遭到惨无人道的摧残,最后被迫害而死!这个冤案,一定要迅速查清,给予平反。”由于任仲夷的高度重视和督促,张志新案的复查进展得很快。

在张志新的所谓“犯罪”档案材料中,涉及当时的一些“禁区”。复审案件的法官为张志新平反感到很为难,认为只有在两种况下可以平反,一是冲破“禁区”(指所谓反对毛泽东的言论),这在当时是不现实的;二是从张志新患有精神病方面考虑。于是,任仲夷果敢地绕过“禁区”,对张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谈,利用张志新后期被迫害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以“模糊战术”为她平反。任仲夷为平反定调:“张志新反对林彪、‘四人帮’;关于张志新批评毛主席的言论,应列入神志不清时所讲,把这些说成是她的,是不公平的”。

3月9日复查组向省委汇报,任仲夷亲自主持汇报会。省委常委会确定省委作决定、发文,召开张志新平反昭雪大会和追悼会,在报纸和杂志上刊登她的英雄事迹,并且要安排照顾好她的亲属和子女。在会上,任仲夷表示: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的屠刀之下。我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她的家属、子女要很好照顾,由此造成的影响要彻底肃清。要开追悼大会。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她是很努力学习的,不学习是讲不出这么多言论的。我们现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学习她那种“五不怕”的精神。3月31日,任仲夷主持辽宁省委召开的为张志新平反昭雪的大会,号召全省党员和干部向她学习。

在全省大张旗鼓地开展向张志新学习活动,同样要冒政治风险。因为张志新不仅坚定地同林彪、“四人帮”进行斗争,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的错误(包括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的错误批判),也坦诚地提出尖锐批评。这两个问题,当时是极其敏感的政治“雷区”。对于任仲夷为第一书记的辽宁省委这样做,当时政界和社会上都存在异议,中央高层领导中也存在不一致的声音和考虑。1979年2月,任仲夷请正在辽宁视察工作的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为张志新烈士题词,华国锋没有题词。于是,有人问任仲夷怎么办?任仲夷说:“他不题可能有别的考虑,这不要紧,我们还是按省委的决定办。”一句“按省委决定办”,体现了任仲夷敢于承担和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的政治品格。

与此同时,在依然严峻的政治空气下,任仲夷在各种场合毫不讳言自己对张志新的赞赏和愧疚。任仲夷说,张志新的惟一“罪名”就是公开说出并坚持自己的正确观点,而且这些观点是对组织讲的。在看望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时,任仲夷坦承:“我不如志新,我不如她敢想,更不如她敢说。”

1979年7月,任仲夷在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就张志新案件作了长篇发言。他说:林彪、“四人帮”十几年来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曾给我们国家带来奇灾大祸,其教训是极为沉痛的。许多优秀的共产党员和革命战士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党的好女儿张志新同志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典型。

披荆斩棘 推动广东改革开放

一直想亲历创办经济特区的任仲夷,终于等来了一个大展身手的机遇。1980年10月,中央决定调任仲夷到广东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代表中央同任仲夷谈话,他说:“你曾要求在大连办特区,这不可能,但中央决定调你到一个有特区的地方去工作,就是广东。”从10月31日至11月6日,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赵紫阳、万里、韦国清、姚依林、谷牧等中央领导人先后接见任仲夷和梁灵光。11月9日,中央任命任仲夷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11月中旬,任仲夷带着中央期望和重托来到广东;15日,省委在广州举行干部大会,习仲勋传达了中共中央的通知,任仲夷传达了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并表示将与广大党员干部一道,坚决贯彻中央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努力把广东的经济搞上去。

1979年、1980年中央先后发出50号文和41号文,让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经济特区,要求两省在对外开放和改革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先行一步。此时的广东,在改革开放上已走出了开创性的一步,但在“左”倾思想仍有较大影响、对广东的改革开放议论纷纷的时刻,面临着如何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不倒退的关键选择。虽然有了中央要求广东先行一步的“尚方宝剑”,但广东主政者是否具有“杀出一条血路”的胆识、战略思维和领导才能,能否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披荆斩棘、奋勇前进,至关重要。为此,任仲夷以其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胆识开始了艰难的开拓。

1980年11月18日至19日召开的省委工作会议,刚到任的任仲夷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充分运用中央给予的权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广东的优势,尽快把广东经济搞上去。我们的思想必须适应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新情况,要求思想更加解放。任仲夷提出“三真”方针:特殊政策要真特殊,灵活措施要真灵活,先走一步要真先走。他说:“中央给了我们这样大的权力,现在就看我们敢不敢用这个权力,会不会用这个权力。我们应当大胆使用它,而且学会善于使用它。”

后来,当人们对改革开放是收还是继续放莫衷一是的时候,任仲夷又明确提出三个“更加”,即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放宽,对下更加放权。这里的“更加”,一是说比过去更开放、更放权,一是说中央叫广东当排头兵,那就比其它省份要更加开放。怎样才能用好中央的政策呢?任仲夷主张既要“大胆地使用”,用足、用活,更要“正确的使用”。他认为中央允许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就是一切要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相机办事。在政治上和总的政策上,一定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不能违背。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因地、因时、因情况制宜。他说:可以“变通”中央的政策,“变通”就好比“变压”,各级党委、各部门,执行上级政策、指示,因情况特殊而必须“变通”时,要像“变压器”或“变电站”那样,把上面输送来的电流进行变压,使之适合本单位、本部门具体需要的电压,使机器正常运转,否则机器就会烧坏。为了落实“变通”思想,省委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些政策,如放宽进出口和引进外资的某些规定等,需要到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去反复汇报,做工作。有些则要自己变通解决。对特区如何放权,对广州市如何放权,对海南岛(时属广东)如何放权等大问题,任仲夷都亲自调研、开座谈会、听汇报,主持省委会议,一项一项研究解决。他的思想观点,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各级干部加深对中央精神的理解,消除顾虑,敢于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全国实行旧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情况下,局部地区要在探索新的管理体制中先行一步,绝非易事。为了冲破僵化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任仲夷提出广东要“从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着眼,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例如,广东各级领导班子对“包产到户”的认识不一,任仲夷到广东还不到两个月,就在1981年1月省委召开的地市县委书记会议上,强调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要分清主流支流,不要把问题看得过重,甚至夸大,走回头路;又不要不重视解决,放任自流。他指出:“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即使是搞的面大了一些,只要群众满意,又能增产,对国家贡献增多,就不要硬改过来了。政策一定要稳定下来。凡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又受群众欢迎的政策,都不要轻易变动。”在省委贯彻全国农业书记会议精神的会上,他说:“农业实行联产计酬的责任制,是一场伟大的变革,这场变革的意义不亚于三大改造。”他和其他领导不断做工作,为省、地、市、县领导层中关于“包”字之争,画上了句号。“包”字之争解决后,在“富”字之争,即允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商”字之争,即允不允许农民务工经商;“股”字之争,即允不允许农民搞股份制;“雇”字之争,即允不允许农民雇工等重大问题上,任仲夷都顶住压力、排除干扰。

特区初创时面临着不少指责和非议,有人给扣了三顶“黑帽子”,即搞改革开放、办经济特区是在搞“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卖国主义”。这样的责难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对此,任仲夷利用各种机会和方式,以自己的认识和理解为特区正名。1980年12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针对特区“香港化”、“特区就是租界”之说,他以满腔热情肯定特区这一新事物。他说:“主权完全在我们手里,那里的政府、警察、军队都是我们的,执行我国的法律。这有什么危险呢?没什么危险!”1981年5月,在广东省委常委会上,任仲夷大力宣传创办经济特区的重要意义,他说“建设特区,可以更多更方便地引进外资、侨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可以更好地学习外国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培养一批人才;可以更多地为国家积累四化建设所需要的外汇;可以使特区这个局部地方加速实现现代化,为全省以至全国提供现代化的借鉴。还有一个深远的意义,就是可以稳定港澳人心和促进台湾回归。”在一次省委常委会上他还指出:“有的同志怀疑办特区是否有损主权,是不是会‘香港化’,是不是会变成殖民地?对这个问题,我们要肯定地回答:不会。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由于办特区而变成殖民地,没有这样的先例。恰恰相反,只有掌握主权才能办特区。办特区是对主权的运用,是行使主权的表现。” 他还列举自己到深圳、珠海考察时的所见所闻,以切身体会称赞特区的新气象。对有的人提出特区到底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任仲夷公开回答特区从社会性质来说姓“社”不姓“资”。他一再强调特区一定要“特”,“特区如果不‘特’,就达不到办特区的目的。”

1980年底,中央召开会议讨论国民经济的调整。他在分组会上强调,要把“集中”和“搞活”统一起来。他说:“我们3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证明,把经济搞活不容易,搞死却很容易。这几年好不容易才搞活了一点,如果不注意,可能一下子又退回去。”所以,强调集中统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点。他提出“在强调集中统一的前提下,凡是有利于搞活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增加社会财富、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好的政策、好的措施,都应当继续坚持下去。”任仲夷回广东后,全面的而不是片面地、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理解和贯彻中央的调整方针。任仲夷强调:一是把经济调整和实行特殊政策结合起来;二是把“集中”和“搞活”统一起来;三是把“退够”和“前进”统一起来。中央要求集中统一的,一定要集中统一,不能含糊;该搞活的,一定要继续搞活,不能倒退。广东先后关、停、并、转了近千家生产条件差、耗能高、效益差的小钢铁、小化工企业,把腾出来的能源和原料着重发展食品、电子、家用电器、纺织等行业,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轻型产业结构,“广货”开始称誉全国。

1982年初,沿海县市走私问题多了起来。从香港走私进来的物品主要是电子表、收录机、电视机、衣袜等。其实,这一问题已引起广东省委的重视,仅1979年全省就查获走私和投机倒把案件9千多宗,1980年7月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坚决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的指示》,并组织有关部门大规模的开展打击走私贩私的斗争。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起因是中央看到中纪委的一份简报,反映广东有极其严重的走私贩私的犯罪行为。中央认为这是严重毁坏党的声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必须雷厉风行的加以解决。中纪委主要领导立即带队进驻广东,调查办案,这对广东是极大的震动。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走私现象又最多,所以中央专门召开了“两省会议”。广东由任仲夷带着省党政班子的大部分同志出席。这次会上,有的中央高层领导讲得很严厉,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猖狂进攻。还特别讲到珠江三角洲干部的问题,说珠江三角洲的干部都是不可靠的,有些问题很严重。因为当时中央已经宣布不再搞政治运动,所以就讲这场打击经济犯罪是“不叫运动的运动”,决不能手软,“要杀一批头”。当时按照刑法规定,走私构不成死罪,走私杀头不行,就提出修改刑法,但是也不行,修改了刑法,以前的事还得按照以前的法律;那时又想出了另一个办法,五一以前不自首的,按照新的刑法,就要杀头。两省会议的气氛异常严峻。任仲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详细汇报了广东出现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的情况,以及省委对上述情况所采取的措施,也谈了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和下一步的打算。同时,希望中央不要收回给予广东的特殊政策。

在胡耀邦的支持下,任仲夷对那些不利于广东改革开放,不利于在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甚至容易引起党内外思想混乱的话他都不传达。当时有中央领导建议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大辩论,以统一认识,广东省委也没有采纳。任仲夷认为搞一次大辩论,就会出偏差,弄不好就像过去政治运动一样,上纲上线,他认为既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又要清醒地看到执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成就。回到广东后,任仲夷召开各市地领导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他在会上讲话,一是讲“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打击经济犯罪坚定不移”。会后有人好心地说:“仲夷同志,到什么时候啦,还讲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最近中央报刊都不讲啦。”任仲夷说,反正中央文件的提法没改。二是讲各地领导干部只要没往自己腰包装钱,而是按省委部署抓改革开放的,“即使出些问题,也应由省委负责,主要由我负责”。任仲夷当时的处理方式,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地整干部,没有扩大化。

这时中央传来消息,说广东对两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不够得力。主张计划经济的人一直认为广东的改革是对计划经济的冲击,很不喜欢。不久,中央专门叫任仲夷去北京(有人称之为“二进宫”)。当时有人对广东的形势看得特别严重,甚至说广东已经改变了颜色,要收复失地。说过去的租界就是糊里糊涂送给外国人的,经济特区就像当年的租界。还认为广东这样的地方,资本主义熟门熟路,不应当用思想解放的人,必须用金刚钻,这个脑袋像金刚钻一样硬才行。这次,任仲夷是和省长刘田夫一同去北京的。胡耀邦说,你们这样贯彻,上面认为力量不够。又对任仲夷说:“你是不是做个检讨?”任仲夷说:“我们认真执行了中央的方针政策,怎么检讨呀?”胡耀邦又说,“总之你们要好好想想,写个检讨。”胡耀邦做了一个两手摊开的姿势说:“我都检讨了啊!”任仲夷不得不以大局为重,回到住处,经过商量,由秘书执笔,连夜起草了一份检讨,怎么写呢?不能说瞎话,还得像个检讨的样子,就写道:我们在工作中对如何打开改革开放的局面,如何更好地引进外资、引进项目,考虑得多,而对改革开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得少,一些问题直到出现了才发现、才解决,见事迟。次日,呈送胡耀邦,得到认可。“二进宫”之后,气氛仍然紧张,广东的压力很大,当时还传出要撤了任仲夷职务的消息。

3月1日,中央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后又发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过去“左”的一套仍心有余悸,产生了种种疑虑,怕改革开放的政策变。省委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一时成为上下左右关注的焦点。4月,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有人预测会议可能会“杀气腾腾”,有的还准备作检讨。但在会上,任仲夷首先肯定全省各级干部为国家建设和改变广东面貌所作的贡献,并为近年出现缺点错误承担了责任。他说:“缺点错误,主要在省委。我们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和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危险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对打击犯罪活动抓得不紧,处理不力。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从发展经济上考虑多,对政治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少;看成绩多,看问题少;对广东如何‘先行一步’想的多,从全国一盘棋想得少。”“没有及早引起足够的重视,很不清醒。”“在省委里面,又主要应当由我对这些问题负责。”他还说“只要不搞各种违法乱纪和犯罪活动,工作上还是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对干劲足、闯劲大的干部应予鼓励。”他的讲话既引导大家认识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又重申实行特殊政策,必须反对“三特”(特权、特殊化和特殊党员),必须坚持“三更”(纪律更严、执法更严、管理更严),党员干部必须“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上一丝不苟,在经济上一尘不染”。后来他特别强调“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我们是坚定不移的;实行对外开放和搞活经济,也是坚定不移的;执行让群众富裕起来的政策,也是坚定不移的”。任仲夷在复杂的形势下,审时度势,从容面对,敢于和善于“扬弃”,既不“偏听偏信”,又不“矫枉过正”,实事求是地分清思想界限、政策界限和应负的责任。这次会议使广东干部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防止在执行政策时从一个偏向走到另一个偏向,会议开得热气腾腾。在任仲夷的主持下,广东先后制定了《关于处理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若干政策规定》等10个文件。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依法严惩了极少数贪污受贿和严重经济犯罪人员,有效遏制了走私贩私,从而在打击经济犯罪与搞活经济两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至1982年11月,全省揭露出经济犯罪案件6800多宗,其中大案要案622宗;截获走私船只693艘,罚没走私款物9700多万元。在搞活经济方面,全省与外商签订合同1.4万多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10万多台(套),避免了广东因为出现走私贩私歪风而错失历史发展机遇。

乐观豁达 发挥余热

1985年7月4日,中央批准和同意广东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组成新领导班子及候选人提名,任仲夷正式离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9月16日,在参加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后,任仲夷在有叶剑英、邓颖超、徐向前、王震、李德生等64人向全会请求不再担任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的信上签名,这是中共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主动请求不担任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的集体行动。9月23日,任仲夷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完成了他从一线领导工作岗位退到二线的转折。

“终于安全着陆了”的任仲夷,在退居二线和离职休养之后,仍然践行一个老共产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奋斗终生的诺言和责任,敢于讲出逆耳忠言,为党的建设、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政治智慧和经验,展示了他独特的风采。

1986年3月26日,任仲夷参加第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言谈了主流与支流的关系等。他的发言受到舆论界的重视,《人民日报》分两次刊登了他发言的主要内容,《经济日报》作了详细的报道,新华社还以“牙齿的哲学”为题,报道了任仲夷把前进中出现的问题比喻为幼儿换牙,旧牙去了,新牙更加坚固,风趣而富有哲理。9月,任仲夷参加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在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草稿)》的发言中,任仲夷提出精神文明建设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一些新的精辟的见解。

1987年7月11日至16日,谷牧到广东就进一步开发海南问题分别与广东省委、省顾委、省政府及海南区党委负责人交换意见,任仲夷参加了这次调研活动,提出了一些中肯建议。也正是在这一年,任仲夷全票当选为中共十三大正式代表。

1988年6月10日,《羊城晚报》(第一版)刊登该报特约记者对任仲夷的专访,标题是《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与多层次——任仲夷同志一席谈》。其中谈到了文艺欣赏问题,体现了领导者可以有偏爱、不可有偏向的公正原则。

1989年4月上旬,《开拓者》杂志记者就“新权威主义”这一问题对任仲夷进行了专访,以《任仲夷谈新权威主义》为题,发表于《开拓者》1989年第10期。任仲夷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若干思想。

1990年9月中旬,任仲夷会见《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记者,对“排污不排外”的论点又有新的发展,提出“对外开放,排‘外污’,更要排‘内污’”。

1992年任仲夷再次高票当选为中共十四大正式代表。1994年12月27日《羊城晚报》刊登李次岩根据任仲夷的谈话整理的《任仲夷说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重视和发挥“两只手”的作用》。

1997年10月,已退休12年的任仲夷又一次高票当选党的十五大正式代表。中共十五大期间,《人民日报》发表《银发一丝不乱》,赞叹任仲夷是“德高望重,众望所归”。

2002年,88岁高龄的任仲夷再一次高票当选党的十六大正式代表。11月,在十六大期间,任仲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表示:“三个代表”,一个都不能少。他认为,“三个代表”是防“左”思想武器, 是防止和避免重犯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错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样“左”的错误的一种最有力的思想武器。

晚年的任仲夷一直保持着乐观而又豁达的人生观。笑对疾病,笑对人生。有一次,一位老同志跟他说:为了锻炼身体,我退休后学会了打高尔夫。他就风趣地说:你打你的高尔夫,我打不了高尔夫,我就在家打“地尔夫”啦。他说的是拿起扫把打扫家里卫生进行锻炼。1983 年11 月切除胆囊后, 他笑言自己“现在是浑身是胆”。1993 年, 任仲夷的胃被切除了百分之八十,依然幽默不减,自谓从此“我没有胃了,无所胃(畏)惧”。任仲夷一目失明, 只有一目可视, 他自嘲为“一目了然”; 他一耳失聪, 另一耳可听, 他自嘲为“偏听不偏信”。对于生死,他同样是那样的乐观,他说“每个人都一定要见马克思的,关键是看你是不是做到了无愧无悔。我这一辈子,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可以无愧无悔地去见马克思了,我估计马克思也会面带微笑接见我”。

2005年11月16日,任仲夷走完了他不平凡人生的最后一步,享年92岁。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史书上,任仲夷的名字浓墨书写着。

(作者为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处处长)

来源:百年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