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和平解放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7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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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自古就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是全国大陆最后一个待解放的地区。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帝国主义势力由印度等地侵入西藏,在1888年、1904年发动两次武装入侵的同时,又在西藏培植亲英分裂势力,处心积虑地破坏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挑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失和。到全国解放前夕,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因年少尚未亲政,西藏地方政府的权力,掌握在亲英分裂势力手里。1949年7月,西藏地方政府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挑唆、策动下,制造了“驱汉事件”,企图乘国民党政权覆亡之机将西藏地方从中国分离出去,并公开打出所谓“西藏独立”的旗号。9月2日,新华社发表社论严正指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坚定不移的方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当天,留居青海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致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表示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希望早日解放西藏。可是,西藏地方政府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却策划派遣四个所谓“亲善使团”去英、美、印度、尼泊尔等国,寻求对其“独立”的支持和援助。中央人民政府严正谴责这种分裂祖国的背叛行为。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西藏地方当局派出外交使团是非法的,“任何接待这种非法‘使团’的国家,将被认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怀抱敌意”。班禅堪布会议厅致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表示反对西藏地方当局所谓“独立”的举动,请求中央“速发义师,解放西藏”。康藏甘孜(今属四川)、芒康地区的藏族上层爱国人士和藏族人民等各界,纷纷要求解放西藏。慑于中国政府的严正警告和中国人民特别是藏族各界的坚决反对,英、美等国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均表示不接纳西藏“使团”,这就使西藏赴英、美、尼泊尔的“使团”未能成行,只有赴印的“使团”秘密前往新德里。

为粉碎帝国主义制造“西藏独立”的阴谋,完成对全国大陆的解放,1950年1月初,中共中央作出进军西藏的决策,确定由西南局和西南军区担负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主要任务,由西北局和西北军区予以支援和配合。随后,中央批准成立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统一筹划进军和经营西藏的工作。西南局、西南军区以第二野战军第十八军迅速组建进藏部队,并在部队中进行解放西藏、建设边疆、巩固国防的教育和民族政策教育,开展学习藏语和西藏政治、经济、兵要地志的活动;同时,进行在高寒地区行军作战的训练,修筑公路,筹措抢运军需物资等进藏准备工作。

在积极准备进军西藏的同时,为避免伤害藏民族感情,更有利于民族团结,党中央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并分析国内外的有利形势,确定了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为了慎重地对待进入西藏所涉及的政治、宗教、民族等复杂问题,1950年5月17日,中央在给西南局并西北局的指示中指出:“在解放西藏的既定方针和军事进攻的同时,利用一切可能以加强政治争取工作,是完全必要的。这里基本的问题,是西藏方面必须驱逐英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我们方面,则可承认西藏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连同达赖的地位在内,以及现有的武装力量,风俗习惯,概不变更,并一律加以保护”。5月29日,中央批准由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起草的关于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十项条件。在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既定方针下,中央一面命令人民解放军积极做好进藏准备,一面多次催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谈判,以便订立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但是,西藏地方当局一再拖延,令其代表长时间滞留印度,同时加紧向入藏的咽喉要道昌都地区增派藏军,企图以武力阻挠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

为了打击西藏上层集团中的分裂势力,促使谈判早日进行,争取西藏和平解放,中央军委部署进藏部队发起了昌都战役。10月6日,进藏部队分南北两线渡过金沙江,正面攻击昌都,侧翼切断藏军西撤南逃的退路。在人民解放军的强大攻势下,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阿沛?阿旺晋美毅然命令所部放下武器,向解放军投诚。作为藏东政治、经济中心的昌都的解放,给西藏上层反动分裂势力以沉重打击,并打开了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门户,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铺平了道路。

1950年11月17日藏历新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在拉萨提前亲政,主张分裂的摄政达扎失势。经中央人民政府的再三敦促和西藏上层爱国力量的推动,西藏地方政府终于同意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全权首席代表的代表团赴北京进行和平谈判。1951年4月22日、26日,分别由昌都和亚东出发的阿沛.阿旺晋美首席全权代表及代表团其他成员先后抵达北京,受到周恩来和中央有关部委负责人的热烈欢迎。

为了合理地解决西藏问题,中央还邀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偕班禅堪布会议厅官员从青海出发,于4月27日到达北京。朱德、周恩来等领导人前往车站迎接。

4月29日,以李维汉为首席全权代表的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开始举行会谈。经过反复谈判和协商,于5月2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共17条,主要内容是: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实行《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学校教育,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等。

同年10月24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并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保卫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维护了祖国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也完全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协议》签订后,各进藏部队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于八九月间分路向西藏首府拉萨等地进军。进藏部队沿途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尊重藏族人民的风俗习惯,一路翻越终年积雪的大山,跨越湍急的河流,战胜高寒缺氧等重重困难,10月26日,胜利地进驻拉萨。随后,进藏部队抵达日喀则、江孜等国防重镇。

西藏的和平解放,粉碎了帝国主义及西藏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策划“西藏独立”的迷梦,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结束了西藏长期以来有边无防的历史,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逐步废除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实现藏民族的新生奠定了基础。西藏的和平解放,是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分离走向团结,从落后走向进步的重要转折点,西藏从此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一个重大胜利。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