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论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作者:王黎锋    发布时间:2018-08-28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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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摆正个人在组织中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品质。1941年11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发表题为《论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的演讲。他在谈到党员与党的关系时指出,党员对党的关系是各个分子与整体的关系,好比细胞与人体的关系一样。因此,每个党员应该成为党内积极的、活动的因素,应该起积极地、推动的作用,而不应起消极的作用。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永不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刘少奇认为,党员与党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党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党员与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即与上下级的关系,与中央、与支部书记、与小组长的关系。做一个好人不是空的,做一个好党员也不是空的。党的一切工作、一切胜利都是由党员努力得来的,没有个别党员的努力党就不能前进。一个党员不论他能力多大,起多大作用,他都不过是共产党的这个矛盾结构中的一分子,应该是站在党内来领导和推动整个党而不是站在党外或党的头上来领导党。他同时指出,在党内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但不管他是领导者或是被领导者,总之都是党员之一。每个党员应该依照自己所处的地位来确定对上下、对左右的关系,以达到党内的团结,加强党的战斗力,推动党前进。

“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服从组织、依靠组织,个人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相反,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就如无源之水,最终难免走上歧路。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正是千千万万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相信党、依靠党,听党话、跟党走,我们党才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相反,“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的个人主义的种种表现,比如,组织安排的事,于己有利抢着干;组织任命的职务,老觉得亏了自己,动不动就闹情绪;组织做出的决定,执行时做“选择题”,讨价还价。诸如此类,就是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关系。

“对伟大的轰轰烈烈的党的事业来说,我们个人是‘沧海一粟’;对整个革命历史洪流来说,我们个人是‘洪流中的一溪水’。”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要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唯有如此,党组织才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党员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原载: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