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对台工作决策探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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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对台工作决策探析

蒋永清

[摘要]在中美建交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背景下,根据改革开放初期的新情况、新要求,邓小平继承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思想,作出了调整对台工作方针的决策,即把“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方针调整为“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统一大业”的新方针。新方针有三个要点:第一,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第二,寄希望于 1700万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第三,商谈结束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实现通航通邮通商。对台工作新方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的,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产物;它强调尽早解决台湾问题,并将其列入 80年代三大任务之一;它还坚持“两手论”,既有和平解决的一手,也有不放弃武力解决的一手。

[关键词]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对台工作方针;台湾问题;中美关系

[中图分类号] A849D618 [文献标识码] A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作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亲自领导了党和政府的对台工作,在继承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构想,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本文拟探析1978 年底、1979 年初邓小平决策实现对台工作方针的历史性转变。

对台工作方针调整的过程

在邓小平决策实现政策转变之前,对台工作方针被明确规定为:“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这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1949 3 月,新华社发表《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第一次明确提出“武力解放台湾”的口号。随后爆发的朝鲜战争中断了这一进程,美国成为解放台湾的最大障碍。朝鲜战争停战后,195412 月,美国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侵犯中国的主权。为粉碎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1955 5 月,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 次扩大会议上首次提出“和平解放”的对台政策。1956 9 月,党的八大政治报告又指出:“我们愿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谈判丧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谈判失败以后。”(《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 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年版,第95 页。)之后,经过两岸密使协商,这一方针进一步具体化,于1963 年形成了“一纲四目”的新思路。(“一纲”,指只要台湾归回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蒋介石与陈诚意见妥善处理。“四目”包括:台湾归回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由蒋介石与陈诚全权处理;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介石与陈诚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对台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和干扰。1966 6 月,《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一定要把五星红旗插到台湾省》的社论,重新提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省”的口号。尽管“文革”中后期对台工作有所加强和调整,但随着1975 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以及邓小平的被打倒,对台工作又回到“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中。

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后一段时间,仍然延续上述口号。在1977 8 月中共十一大政治报告和1978 3 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有这样的表述。至于台湾解放之后,那毋庸置疑是和大陆一样实行社会主义制度。197710月,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等部门送邓小平审阅的《关于注意招收台湾省籍青年入学给邓副主席的请示》报告中提到,“将来台湾解放后”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与此同时,邓小平也把“解放台湾”放在“打”上。早在1975 7月军委扩大会议上,他就说:“抓紧、加速解放台湾的准备,是摆在我们面前,特别是军队面前的一个总要完成的任务。”19779 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联社董事会代表团时说:“中国政府力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这不是我们的侧重点。”1978 6月,他在听取有关军队装备问题的汇报时也强调目前海军和空军的“着眼点是解放台湾”。

这个方针的调整,发生在 1978 5月美国总统卡特对华政策转变之后。1978 5月,卡特表示接受中国关于中美关系正常化的三项基本条件,并于年内采取行动。在中美领导人的战略决策下,经过紧张谈判,1978 1216日中美建交公报发表。在台湾问题上,中美双方达成共识:“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上),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 40页。)中美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建交为中国调整对台工作方针提供了有利的国际条件。

与此同时,国内工作中心的转移也促使对台方针必须转变。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邓小平从社会主义要有“优越性”的角度出发,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在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上,并把它看作是压倒一切的标准。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收入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若是在台海两岸爆发战争,势必给国家和人民加重经济负担,拖累本应争分夺秒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事业。

在上述国际国内背景下,邓小平作出调整对台工作方针的历史性决策。新方针不提“解放”二字,而用“解决”,把“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调整为“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统一大业”。从 1978 10月起,尽管这时公开报道还使用原来的提法,但邓小平已经开始在内部讲话中使用“台湾归回中国”的提法,不再提“解放台湾”。1978 10月,应日本政府邀请,邓小平前往日本访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正式访问日本。在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会谈时,邓小平说:“我们将在充分尊重台湾现实的基础上,来解决台湾问题。采用日本方式也是尊重台湾现实的一种表现。”(《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年版,第 410页。)11 2日,根据中美建交谈判的新进展,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看来美方想加快中美关系正常化,我们也要抓住这个时机。”(《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17页。)11 14日,邓小平途经缅甸仰光时,在机场同缅甸总统吴奈温进行会谈:“我们甚至把底都交给他们了,说: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30页。)11 28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友好人士斯蒂尔时明确说,在台湾归还中国,实现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它的资本主义制度。当然,他也加了一句:“至于时间长短,那要看事态的发展。”

1978 12 13日前夕,邓小平就中美会谈中的台湾问题作出批示:“要明确表示:美方可表示和平解决的愿望,同时我方也要用相同方式表示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归回祖国,完全是中国的内政。”(《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49450页。)这里,邓小平亲笔用文字形式确立了“解决台湾归回祖国”的新提法。之后,中美建交公报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也用“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新提法,替代了“解放台湾”的提法,对台工作方针实现历史性转变。

197912825,邓小平访问美国。访问期间,他多次表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他也同样强调,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的义务。这些公开宣讲,使我们的对台工作新方针为国际社会广为知晓。

二、《告台湾同胞书》:新方针的具体内容

对台工作新方针的具体内容体现在 19791 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 36页。)

这是邓小平强调最多的内容,即要尊重台湾的现实。20世纪 60 70年代的 20年间,台湾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 10%左右,这种出口带动型的增长与引进外资紧密相连。70年代中后期,台湾平均每年引进外资约八亿美元,主要是日本和美国的垄断资本。反观中国大陆,十年浩劫使大陆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中国经济发展面临重重困难。邓小平实事求是地看到这种差距、承认这种差距。在中美建交谈判最艰苦的时候,1978 10 8日,邓小平对外宾说:“我们对美国说,如果台湾归回中国,中国对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396页。) 

经过近 30年的发展,台湾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已从一个农业社会变为一个多元化的工商社会,工人约占就业人口的80%左右,中产阶级迅速兴起。对此,邓小平从生活方式的角度提出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这一点在 1978 11 14日邓小平同吴奈温的会谈中已经提及。1978 11 28日,邓小平回答美国友好人士斯蒂尔提问时也说:“台湾经济发达,不仅上层,包括下层收入也比较高,解放总不能降低人民的收入。”邓小平在这里强调了生活上“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的思想。

70年代开始,台湾当局为应付新的国际形势及台湾社会的变化,开始向西方式的政治制度过渡。邓小平提出台湾的政治制度可以不变。1978 11 28日,邓小平对斯蒂尔说:“我们多次讲过,台湾归还中国,实现祖国统一,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现实来解决台湾问题。台湾的政治制度同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当然不同,在解决台湾问题时,会照顾这个特殊问题。”

这些政策归纳起来,就是“合情合理”。邓小平多次强调“我们重视台湾人民的意见,实行合情合理的政策”。这里的“情”是民族情、骨肉情。《告台湾同胞书》指出:“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是生活在台湾的还是生活在大陆上的,都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繁荣负有不容推诿的责任。统一祖国这样一个关系全民族前途的重大任务,现在摆在我们大家的面前,谁也不能回避,谁也不应回避。”(《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 35页。) 邓小平对这种“民族情”作了多次阐述。如 197812 20日,他在同一位客人谈话时说:“爱国一家,都搞爱国主义。我们整个中华民族有悠久历史,祖国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个“民族情”还同“骨肉情”连在一起。1949年后,海峡两岸天各一方,音讯不通,来往断绝,骨肉同胞不得团聚。《告台湾同胞书》说:“这种绵延了多少岁月的相互思念之情与日俱增。”“所有中国同胞以及全球华裔,无不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 36页。)所谓“合理”就是谁也不吃亏,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大陆承认台湾的现实,台湾承认大陆代表中国。中国大陆“大”,在国际舞台上政治地位高,但经济尚不发达;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小”,在国际舞台上政治地位低,但经济繁荣,生活富裕。国共双方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谁也不吃掉谁,谁也不损害谁,“相忍为国”,携手第三次合作,这是最合理的选择。

(二)“我们寄希望于一千七百万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 36页。)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蒋介石、蒋经国父子虽然继续坚持反共反人民的反动立场,但在国际斗争中能维护中华民族利益,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维护中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坚决打击“台湾独立运动”。这一点,是国共两党共同的立场,也是开展再度合作的基础。1972 3月,蒋经国出任台湾“行政院长”,进入台湾领导核心层。1975 4月,蒋介石去世,蒋经国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主席。19785月,蒋经国当选为第六任“总统”,成为台湾当局最高领导人。

邓小平指出,我们要以蒋经国为对象进行谈判。1978 1220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说:国共合作以蒋经国为对手,同他谈。1979 1 5日,邓小平会见在中美建交之际来访的 27位美国记者时公开提出:“我们将采取多种方法同台湾当局,特别是同蒋经国先生商谈祖国统一的问题。”(《人民日报》1979 1 6日。) 同日晚,他在会见金日成特使金永南时也说,我们同台湾谈判时,是拿蒋经国作对手的,如不拿蒋经国而是拿别的人作对手,就搞不成,连谈都不可能。

邓小平和蒋经国还是老同学。1926年,邓小平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蒋经国也在这里学习。邓小平和蒋经国不在同一个班,但蒋经国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分在邓小平为组长的团小组里,二人来往密切。他们常在莫斯科河边散步,邓小平常讲在法国勤工俭学的经历,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同学情谊。邓小平 1926年底回国,蒋经国则直到 1937年才回国。苏联一别,二人从此没再见过面。邓小平很惦念在莫斯科的这一年同学情,凡有机会,总要叫人带话给蒋经国,希望老同学在有生之年能合作一次,为中华民族作点贡献。

在构思对台新方针的具体内容时,邓小平根据台湾政局的发展,进一步设想,台湾地区领导人将来可以在中央人民政府里作适当的安排。1979 1 14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参议院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对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我们可以考虑在中央人民政府里作适当的安排。如果台湾当局正视现实的话,可以先谈起来,先进行一些来往,作一些了解”。(《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70页。)1980 9 9日,他在会见美籍华人陈树柏时也说,统一后台湾当局,不仅蒋经国本人,其他人也可以作出政治安排。

(三)商谈结束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实现通航通邮通商。

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台湾海峡战事不断。1954 9月,台海第一次危机爆发。1958 8月,台海第二次危机爆发。炮击金门逐步演变成“联蒋抗美”的错综复杂的政治、外交斗争,军事斗争也演变成打打停停、停停打打、半停半打。1961 8月以后,解放军不再主动炮击金门,只打一些宣传弹。台湾海峡的“炮击战”持续了 20年,直到 1979 1 1日。

随着对台工作新方针的确立,邓小平指示主动改善台海军事形势。1978 12 24日,邓小平就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提出的,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公布时应发表一个停止炮击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声明一事,在请示报告上批示,“请即印发今天下午政治局会议讨论”。(《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57页。)

1979 1 1日,徐向前以国防部部长名义发表关于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炮击的声明。同日,《告台湾同胞书》提议,“我们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这种军事对峙状态,以便为双方的任何一种范围的交往接触创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环境”。(《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 36页。) 

关于台湾的军队问题,早在中美建交谈判成功之际,1978 12 15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就提出解决台湾军队问题的设想,即“军队变成地方武装”。1979 1 9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参议院军委会特别任务小组代表团时把这个设想对外不公开地透露出来:统一台湾后,“台湾拥有它自己的权力,台湾的武装可以不解除,只是它要把所谓的‘中华民国’旗帜去掉”。(《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68页。)1 14日,他在会见日本参议院代表团时再次说,“台湾当局作为地方政府拥有军政权”。(《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70页。)1 24日,他在会见美国时代出版公司总编辑多诺万和《时代》杂志驻香港分社社长克拉克时也说,“台湾当局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拥有它自己的权力,就是它可以有自己一定的军队”。(《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74页。)10 18日,他在会见日本《朝日新闻》代表团时在更大范围内阐述了这一构想,指出:“台湾还可以有广泛的自治权——地方政府自治,包括拥有自己的军队。”这一政策的公开宣布是在 1981 9 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的“叶九条”中。

台湾和祖国大陆隔海相望,海峡两岸的骨肉同胞自古以来就频繁往来,有着密切的通航、通商和通邮的悠久历史。1949年后,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台湾和祖国大陆的通航、通商、通邮中断了。因此,新的对台方针政策在提出结束两岸军事对峙状况的同时,提出实行“三通”的建议:“为什么近在咫尺的大陆和台湾的同胞却不能自由来往呢?我们认为,这种藩篱没有理由继续存在。我们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

新方针提出实现两岸“三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成为改善两岸关系、凝聚共识,实现由易到难、由民间到官方,促使两岸和平统一的最佳切入点。

三、几点思考

(一)对台工作新方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形成的,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线的产物。

十年“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社会主义探索遭到重大挫折,也使祖国统一大业受到巨大损害。只有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才能使解决台湾问题走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打破迷信僵化,实行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对台新方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没有新时期对台工作方针的历史性转变。

邓小平事后曾多次回顾对台新方针确立的历史背景。1983 6 26日,他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说:“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有关政策是逐渐完备起来的,我们将坚持不变。”(《邓小平文选》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第 31页。)在对台新方针逐步发展成“一国两制”的理论后,邓小平还多次强调它的实践和理论渊源。1984 6 22日、23日,他在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时说:“近几年来,中国一直在克服‘左’的错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来制定各方面工作的政策。经过五年半,现在已经见效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邓小平文选》第 3卷,第 5859页。)7 31日,他在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说得更清楚: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不是今天形成的,而是几年以前,主要是在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的。这个构想是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出发的。”(《邓小平文选》第 3卷,第 67页。)“三中全会恢复了毛主席的实事求是的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就是要尊重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实际。”

作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邓小平参与了对台工作的许多重大决策,新时期对台方针政策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台湾问题上的一些设想,但归根到底,新方针是新时代的产物,是新理论的产物。

(二)对台工作新方针强调尽早解决台湾问题,并将其列为 20世纪 80年代三大任务之一。

尽早解决台湾问题是《告台湾同胞书》突出表达的愿望,文告多处强调:“如果我们还不尽快结束目前这种分裂局面,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我们何以告慰于列祖列宗?何以自解于子孙后代?”“我们早一天完成这一使命,就可以早一天共同创造我国空前未有的光辉灿烂的历史,而与各先进强国并驾齐驱,共谋世界的和平、繁荣和进步。”(《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 37页。)

这种将台湾问题早日解决的心情也是邓小平的心愿。早在 1974 10 1日,邓小平会见加拿大新闻代表团时就说,“我们当然希望我们这一辈能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下),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9年版,第 2051页。)中美建交协议达成后,邓小平决定把解决台湾回归祖国问题提上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1979 1 1日,他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讨论《告台湾同胞书》座谈会时说,1979年元旦是个不平凡的日子。

“说它不平凡,不同于过去的元旦,有三个特点:第一,今天是我们全国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第二,今天中美关系实现了正常化;第三,今天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提到具体的日程上来了。”(《人民日报》1979 1 2日。)这反映出邓小平强烈的个人感受。1 5日,他在会见美国记者时,公开表达了自己的心愿:“就我个人来说,我希望今年就实现这个愿望。就我的健康状况来说,至少还可以活十年,但那就太久了。”(《人民日报》1979 1 6日。)12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再次说,统一事业应该由我们这一代来实现,实现统一,迟不如早。

这样,在 20世纪 80年代来临之际,为了给全党工作指明方向,邓小平在 1980 1月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作《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明确提出了我们在 80年代要做三件大事:在国际事务中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加紧四个现代化建设。他说:“第二件事,是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我们要力争八十年代达到这个目标,即使中间还有这样那样的曲折,也始终是摆在我们日程上面的一个重大问题。”(《邓小平文选》第 2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 240页。)

认为形势有利,台湾问题越早解决越好,这是对台新方针的显著特点。当然,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人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解决台湾问题的长期性后来才在实践中被逐步认识到。

(三)对台工作新方针坚持“两手论”:在强调和平解决的同时,不放弃武力解决这一手。

力求和平方式解决,但不排除武力方式,是党和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方针,也是邓小平一贯强调的重点。早在 1975 9 20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前首相爱德华·希思时说:“美国提出,你们是否可以作出一个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保证?我们说不行。因为怎么解决,是我们自己的事情,用什么方式来解决,是我们的内政。我们希望和平解决,但如果不能和平解决,怎么办?”(《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101页。)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复出,主管与美建交谈判工作。1977 10 27日,他在会见瑞典三军总司令斯蒂格·辛内格伦上将时指出:“美国人让我们承担义务,解决台湾问题只能用和平方式,不能用武力。不行!我们力求和平方式,但也不排除武力解决。武力能不能解决,那是中国人民有没有本事的问题。”

为了形象地说明问题,邓小平强调“两手论”。1978 1 7日,他在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时说:“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要力量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能有什么灵活性。”(《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255页。)

中美建交后,对台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但“两手论”并没有改变,只是内涵发生了变化,邓小平对此作了多次解释。1979 1 5日,邓小平会见在中美建交之际来访的 27位美国记者时说:“在双方达成建交协议的时候,卡特总统曾经表示一种愿望,希望能够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们注意到这个愿望,但是我们同时也表示这是中国的内政问题。我们当然力求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但是究竟可不可能,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承担这么一个义务:除了和平方式以外不能用其他方式来实现统一祖国的愿望。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反而会妨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个良好的愿望。”( 《人民日报》1979 1 6日。)同日晚,他在会见金日成特使金永南时说:“我们同台湾究竟什么时候开始谈判,还要看,也不是一二年就能谈得起来的;甚至不排除最后谈不成,还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65页。)

在内部谈话中,邓小平对这个方针解释得更加直率,1979 1 9日,他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军委会特别任务小组代表团时说:“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我们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等于把自己的手捆起来,蒋经国台湾当局就有恃无恐,可能导致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导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不可能。所以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捆起来不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 468页。) 此外,他还多次讲,如果外国势力干涉或控制台湾,那就不得不使用武力。

总之,不承诺放弃武力是一个战略决策,体现了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如同他后来所说:“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如果台湾当局永远不同我们谈判,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当然,绝不能轻易使用武力,因为我们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解决无伤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邓小平文选》第 3卷,第 8687页。)

〔作者蒋永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审,北京 100017

(来源:《党的文献》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