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乘光: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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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

——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邸乘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明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保证。3年多来,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很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赋予了“全面从严治党”以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首先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

一、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创并正在致力推进的伟大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关键在党。”[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肩负着历史重任,经受着时代考验,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既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也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所以,习近平同志在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在谈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时就明确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全面从严治党正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已经明确提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的建设总要求中,不论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还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也不论是增强“四自能力”还是建设“三型政党”,其目标都是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究其实质,都是为了实现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各项任务,并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不仅进一步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而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其目标仍然是为了实现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自身硬”,即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既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目标与核心,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与核心。所以,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1] 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才能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进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二、全面从严治党:“总依据”是“党章”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就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被誉为“改革开放宣言书”的著名讲话中,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角度强调了党规党法的极端重要性。他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1]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党规党法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障作用,首先必须依据党内法规来管党治党,切实把我们的党管好治好。所以,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依法依规治党。“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2]

20121115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后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对我们这个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切实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

20121116日,习近平同志又专门就学习和遵守党章撰写文章,进一步强调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2]就党章的基本内容而言,它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章的这些基本内容,既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

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可能有所不同,从严治党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但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只有以党章为总依据、总遵循,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只有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成果。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1],“坚持用党章指导和规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全党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决定着党员队伍党性修养的水平,决定着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水平,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要通过学习教育,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把党章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三、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

“全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个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强调的就是“全面”,这是基本要求。所以,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3]。“全面”既体现为“治党”主体的全覆盖,也体现为“治党”客体的全覆盖,同时还体现为“治党”内容的全覆盖。简言之,就是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

“治党”主体的全覆盖,就是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全党治”。从党中央到党支部(党的基层组织),从中央领导到普通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都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责任。20146月,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我们要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按照树立科学理念、积极改革创新、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成效的思路,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这是全党的政治责任,首先是中央政治局的政治责任。”[1]同年12月,他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2]。这就告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旁观者,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都负有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治党”客体的全覆盖,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体,亦即“管”和“治”的对象。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遵守党章党规,执行党的决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章党规,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等;而且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的监督。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个人违反了党章党规党纪,都必须在教育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处理。对此,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1]“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2];“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3];要“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4]。特别是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治党”内容的全覆盖,就是要从各个方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任何一个方面存在不足或出现问题,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他方面的建设效果,并最终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并使之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发挥整体效应。

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

“从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二个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从严”至关重要。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1]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2];就是要“严”字当头、真抓实管,把“严”字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

要严格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进行严格的思想教育。“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3]补足精神上的“钙”。同时还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要严格组织管理。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党组织要管理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管理,也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组织管理,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坚强有力的根本组织保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所以,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党上进一步做起来、实起来。无论哪一层级、哪一领域的党组织,都应该严肃认真对待党赋予的职责,按要求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1]。要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使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纳入组织管理,使党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都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措施实。

要严格党内生活。党内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要严明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但是,由于我们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加之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在党的队伍中也出现了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因此,必须在纪律上进一步严起来。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1]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2] 严明党的纪律,就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严明党的纪律,前提是有纪可依,根本是强化教育,关键是严格执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严格接受监督。“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八大强调了这个问题。”[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搞好党的建设,也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既要有党内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纵向监督与同级、党员之间的横向监督,也需要有党外的监督,特别是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

要严格党的制度。从严管党治党,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运用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就是依靠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来规范和强化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注意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既靠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又靠制度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五、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并进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的党管好治好建设好。然而,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老党、大党来说,管党治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不是今天才提出的,而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经明确提出来了,可是我们党内现在却仍然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而且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长期复杂严峻的“四大考验”和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的“四大危险”,如果我们党不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任其发展下去,就难以获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所以必须在“治”上下大功夫、真功夫、硬功夫,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给自己治“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1]

“要害在治”,这里的“治”应该理解为严格之“治”、认真之“治”、及时之“治”。要抓住“治”这个“要害”,最根本的是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前已述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是全党,因而是全党的责任。但由于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在党内的地位不同、职权不同、任务不同,因而所担负的责任也不同,从根本上说,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同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着主要责任。所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2]只有这些关键主体的责任落实了,才能实现严格之“治”、认真之“治”、及时之“治”,才能“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六、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

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干部管理得好不好、严不严,干部队伍素质高不高、作风正不正,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落实,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1]20136月,他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2]201410月,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又指出:“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因此,“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3]同年12月,他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中再次强调“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4]2015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5]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吏”,必须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全面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要着力整治干部“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乱象。要严格推行责任追究制,让乱作为者付出惨重代价,坚决遏制乱作为的蔓延。要以反腐的高压态势问责“慢作为”与“不作为”的懒政,重点整治具体工作中“不作为”现象,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勤政这根弦。总之,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只有牢牢把握这个“重点”,把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好、治好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把我们整个党管好、治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人民日报》201471日。

[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53日。

[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页。

[2]《习近平在安徽调研时强调 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 加强改革创新开创发展新局面》,《人民日报》2016428日。

[1]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

[2]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人民日报》20121120日。

[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

[2]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人民日报》20121120日。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53日。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人民日报》201471日。

[2]《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44页。

[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页。

[2]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3]《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03页。

[4]《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90页。

[1]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53日。

[3]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1]《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49页。

[2]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1]《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9页。

[2]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3]邓小平文选1,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页。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53日。

[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53日。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53日。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页。

[3]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109日。

[4]《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44页。

[5]《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