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全集

——政治意识形态纲领抑或编辑学要求

作者:[德]里夏德·施佩尔 著 李莉娜 译 蒋仁祥 校    发布时间: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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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格·巴克豪斯和赫·赖歇特在就修订后的MEGA编辑准则[1]写的一篇批判性评论中说:

“但是并没有忘记,此后对MEGA进行检验,看它作为整体是否本身并非就体现着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的纲领’,就意味着对马克思文本的阐释——即从大概经压缩的恩格斯文本的角度。……如果这一点得到强化,那么最好的科学方案是,停止MEGA这种将两位作者合二为一的异常做法,编辑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的全集——这是‘马列主义世界观’作为一种无可争辩的科学意识形态去神秘化的象征。”[2]

由于这决不是主张分开编辑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第一篇文章——很可能也不是最后一篇——因而研究一下如何从编辑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评价两位作者著作的共同的全集想必是有益处的。这样的研究必然将编辑与生平相结合,由此涉及与我们的研讨会主题有关的两个重点。

MEGA的编辑工作20世纪60年代末在莫斯科和柏林着手进行时,它无疑是一项包含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的行动,但同时要求编者团结一致,因此在政治转折之后仍能继续进行。MEGA涉及两位作者,他们密切合作长达40年,其中一位在另一位逝世后长达12年的岁月里将出版和传播已故友人的毕生著作视为自己最重要的职责。此外,针对文本成文过程的历史考证版的任务就是将作者的合作当做其著述创作过程的重要背景进行深入探析。

然而,作出编辑出版一部共同的全集的决定并不是理所当然的,编辑这样的全集——暂且撇开MEGA1版和各不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集不谈——即便不是前所未有的,也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现象,而且一定考虑到了它的后果。现在绝不应当这样认为:似乎负责编辑的两个研究院完全可以设想另一种解决方案。对于直接参与编辑该全集的筹备工作的人来说,决定出一部共同的著作集并不单单源于意识形态的预先规定,对他们来说,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著作、对它们的相互关系和产生状况的概况中,以及从对该领域编辑传统的批判剖析中,也可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的决定。[3]当时之所以选择该做法的主要原因,迄今没有改变。同时详细参考了编辑学论文和各个典型的历史考证版本,以便为这样的结果及其方案获得一些启示等等。在文学领域绝对不乏彼此的创作活动互相关联的历史性合作伙伴,如路德和梅兰希顿、歌德和席勒、弗·卡夫卡和麦·布罗德或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这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没有考虑也出版这些人的共同的全集。只要仔细看看就会明白,这些文学家尽管有合作的形式,但大多限于主题或时间,也就是说局限于特定的作品或某几个时间段,局限于一个刊物或类似的东西的共同出版,从中还得不出出版一部共同的全集的必要性。然而现有的共同撰写的著作的单行本,例如格林兄弟的《童话》的历史考证性编辑,也提供了宝贵的提示。

原则上只能从编辑文字的角度作出编辑一部共同的全集的决定。比如对于传记类作品而言这是完全不适用的。我认为,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存在“精神上紧密的共栖现象”,但古·迈耶尔在他所写的《恩格斯传》的前言中排斥双人传记的可能性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他个人的命运、他自己的道路和他特别的意义。[4]

作出这样的编辑的原则决定当然也必须考虑到,作者本人对编辑出版他们的著作的共同的全集有何看法。在19世纪6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话中就已经想到,“我们以后要共同再版我们的各种著作”[5]。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认为:“出版全集是我今后的义务,我不能允许事先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从我手里把它夺走。”[6]1891年,恩格斯在他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导言中为此第一次公开预告出版这样的一部“全集”[7],而在《资本论》第3卷完成定稿后才紧接着转而投入这项任务:“我倒是有一个计划:把马克思和我的小文章以全集形式重新献给读者,并且不是陆续分册出版,而是一下子出齐若干卷。”[8]巴克豪斯和赖歇特为了论证他们的论点,从恩格斯在这里谈到“小文章”这个事实得出大胆的结论:“恩格斯根本没有想到编辑出版他和马克思生平著作的全集的念头。”[9]当然,对恩格斯最重要的是收集和再版他们曾发表在报刊和杂志上的、几乎还没有被普遍阅读的文章,另一方面大部头著作不断有新版出现,这里也必须考虑现行的版权问题。然而,恩格斯想到的不仅仅是报刊文章,下述已经引用过的他1895年的信表明这一点:“像《神圣家族》、《福格特先生》等这样的书,分成……出版,是绝对不行的。”[10]他在做准备工作时培养弗·梅林起支持作用,后者在恩格斯逝世后开始发表马克思和恩格斯40年代的著作[11],然后达·波·梁赞诺夫主持编辑出版他们50年代著作的选集,继续进行这一工作。[12]

马克思和恩格斯持久而深入的合作具备哪些特别的情况和前提?

1.在哲学世界观方面、在对现有社会状况及其形成和前景的评价方面以及由此产生的任务和目标方面的广泛一致,使得他们有时看似可以相互替换。然而这种一致性绝不可以被神秘化为一种绝对的统一。无论如何——仅其不同的出身和早期发展就决定了——在某些理论方面、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在对个别事件和人物的评价方面都会存在细微差别和区别。僵化为“正统科学”的马列主义当然一定会否认这些区别,因为这些区别可能会对它宣扬的“唯一真理”和“普遍有效”提出质疑。

而寻找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观点之间的区别并不是新鲜事,不过详细调查是比较晚才开始的。比如,在哪些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分歧或持有某种倾向;又或,恩格斯在哪些地方擅自解释发挥或进一步阐发朋友的理论思想。今后这些研究仍是必要的,而且MEGA正在为此提供越来越好的前提条件。[13]当然,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当作一种精神上和文字上的“孪生兄弟”而完全等同或对立起来,将所有的一切都化减为区别和差异,同样是徒劳无功的。如果他们的观点和方法没有适当程度上的一致或者不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如此长久的合作根本是不可想象的,相反这种合作如果缺少精神燃料,那就注定是短暂的。

2.恩格斯始终承认马克思是超乎常人的天才人物,愿意在他身旁充当第二小提琴手:“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14]这是实在话,而且完全符合实际。但是恩格斯距离这种“天才水平”也并不远,只不过他一方面没有非凡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倾向于将理论问题作一定的通俗化。然而他决非仅仅是马克思的工作人员、助手、推广者或解释员,而是一位独立的合作伙伴,一位即便不能等同于马克思,但也与之水平相当的英才。他们除了共同的兴趣外,每个人都掌握专门的知识和知识领域,因而合作对于二人而言就变得有价值和有成效了。

3.幸运的是在这两位伙伴之间还有一种强大的人的亲和力与从中产生的深厚的私人友谊。他们虽然有鲜明的个性差异,但却能以特殊的方式达到互补。[15]120多年以来,人们一致认为,马克思是比较具有独创性、比较深邃的思想家,同时对他的性格却至今仍然众说纷纭——最好用席勒的话刻画:“受爱憎两派的搅扰,历史上对他的性格描写摇摆不定”——,而在评价恩格斯人性的伟大和他的正直无私方面则存在广泛的共识,而他独立取得的科学成就却往往遭到贬低或质疑。这两位伟人都献身于共同的事业,每个人都为此做出了不相同但却一样巨大的牺牲,毫无怨言或自夸的痕迹,这样的友谊也超越一切赞颂成为一个不同寻常的同盟。

虽然恩格斯在知识和才智上都接近马克思,但是他心甘情愿地——似乎这是世间极其理所当然的事情——在33年之久的岁月里供养马克思一家的生活,以便使自己的朋友能够继续进行科学研究。同时恩格斯多年替马克思撰写报纸文章,这些文章都算马克思的,稿酬也归马克思。否则按某些人的判断,马克思最终会遭受流亡者的贫困。就这一点而言,这种经济上的支持也与马克思的著述创作有关,因为有了这些支持,他的大部分创作才得以完成。另一方面,恩格斯为此必须工作,所以他不得不放弃他可能取得的科学成就。然而,这还构不成编辑一部共同的全集的充分理由。

另一种形式是在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中,常常也在诸如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或国际工人协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层中进行的共同的政治活动。从中也形成一种著述合作,这种合作主要体现在纲领、章程、宣言、决议与声明等文件的共同起草。马克思事先不听取恩格斯的意见从不做出任何政治决定。每一次公开表态都经过两人的相互商量并且取得一致意见。但是,这也还不能要求编辑共同的全集。

这样看来,两位作者的协力合作在什么情况下成为编辑学上关系重大的事情呢?

对此起决定作用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著述创作过程中的直接合作本身。这种合作的范围从提出主题方面的建议及其著述成形方面的意见,到参与作者的写作过程——方法是相互提示参考文献、摘录原始资料、专业问题的咨询、帮对方写作整个段落、章节或前言、讨论问题、分工写作政论与通讯、共同出版或编辑期刊、对写作成果发表赞同或反对的看法;几乎每一篇手稿付印前都经朋友审阅和听取过对方的意见;介绍出版商或报刊编辑部、起草或组织书评以及进行翻译工作——直至共同的合著。

最后一点无疑是著述合作的最高形式。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著作中至今已有100多篇被证实为合著,其中包括12篇大部头著作、30篇比较短的文章和至少60篇合写的报刊文章。

最著名的合著或许当属《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这三部著作表明,撰写共同的著作完全没有一定之规,合作的过程以及对其重新构思的可能性都完全不同。

在撰写《神圣家族》(1845年)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商定了材料的划分,然后各自撰写自己预定承担的章节。恩格斯把他的手稿留给马克思,后者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撰写自己负责的部分,而且在此过程中把内容扩充了几倍。这使恩格斯在拿到刊印稿时非常震惊。[16]由于刊印稿的目录已标出哪些章节是马克思写的,哪些章节是恩格斯写的,因此虽然手稿遗失,但是不难确定两位作者各自撰写的部分。

与此相反,未完成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是一种少见的现象:这里两位作者多半共同进行写作,这些手稿是以草稿、未完成稿和付印稿的形式保存下来的。在这个基础上能够具体确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写作的部分。这里既有马克思的手稿,又有恩格斯的手稿,但最重要的部分有二人的笔迹,即左栏是恩格斯写的底稿,右栏是马克思的补充和修改。根据这个结论,恩格斯本应当被视为“主笔”。然而手稿由达·波·梁赞诺夫首次发表以来,有人是这样解释的:马克思是主要作者,是他口授恩格斯的。最近,首先是日本和韩国的研究人员对这样的看法提出了质疑,并且认为恩格斯起了主要作用,甚至认为,恩格斯是提出唯物史观的人。[17]为进一步阐明这一热点问题——对此已取得共识——,《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的编辑必须恢复它的原始形式,并且中止一切补全这部未完成遗稿的尝试。希望这个愿望在准备中的、令人等得不耐烦的MEGA第一部分第5卷中得以实现。本卷将以如下标题问世:《马克思、恩格斯、莫·赫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和刊印稿(184511月—18466月)》。这里不会再认为这是一篇完整的著作,将首次出现以往只是顺便提到的合作者赫斯及其两篇手稿。三位作者各自撰写的部分可以得到明确证明。[18]

他们合作撰写最著名的《共产党宣言》的过程又完全是另一种样子。这部作品也是两人共同撰写的,但是恩格斯离开的时候还没有完成。于是马克思一人继续撰写,然而除了一单张纸外没有任何手稿保存下来,同样没有留下关于合作撰写的方式方法的只言片语。因此毫不奇怪,《共产党宣言》的产生已有大量的研究,但还没有人能设法证明文章的某个部分是这位或那位作者写的。[19]

在他们共同撰写的著作中,我们看到他们的风格是浑然一体的。即使最终定稿明显是马克思完成的,但共同的作者身份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单单一个事实就可以说明:即恩格斯拿出他的《共产主义原理》手稿作为这篇著作的草稿,并且建议马克思放弃采用当时流行的教义问答形式,将同盟纲领称作《共产党宣言》。[20]

虽然零星有人提出分开出版的要求——然而这些要求一律是从《资本论》这部著作的例子中引出的,而使马克思恩格斯著述创作的其他部分不受重视——,但从没有人提出哪怕一点建议,如果分开出版那么可以进行哪些一般性的编辑处理。两人合作撰写的著作应当双份刊印还是干脆分作三个版本——一个是马克思的,一个是恩格斯的,还有一个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恩格斯编辑和出版的《资本论》第2卷和第3卷只收入马克思的全集或者同时还收入恩格斯的全集?如何处理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通信?一位作者参与写作的另一位作者的著作,应当采取哪种编辑方案呢?应当如何明确两位作者的分工,从而辨别一位作者暂且限定于某些综合主题的原由呢?很多问题无法回答。所有这一切都要求在分开出版时至少增加非常全面的注释,以及不断地双重刊印、重复刊印或产生交叉参照,而且要求两个全集同时出版,而这最后一点是不可能实现的。将会花费很大的功夫并占用很多的版面,以便将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始终合在一起的东西编排在一起。

至于上述政论合作的各种形式,马克思作为当时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纽约论坛报》的通讯员在10年间所做的工作就是生动的写照。[21]在报纸编辑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恩格斯承担了马克思大部分通讯的写作任务——迄今为止已查明有170篇文章出自他的手笔——,以便他挣得急需的稿酬,同时也为他争取时间从事经济学的研究。这项撰稿工作始于1851年的《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这一组文章,这组文章以马克思的名义发表,却是由恩格斯撰写的,这个事实直到1913年他们的通信集出版之后才为人所知。[22]马克思自18528月起也开始撰稿,然而他先是用德语写稿然后让恩格斯译成英语并邮寄出去。直到1853年初,马克思才冒险“自己用英语写了一篇文章”[23]。从此二人以多种形式,在不断的相互支持下,到1862年为止每周都撰写文章,其中大多被报纸编辑部作为社论发表,不署任何人的名字。这样,两位作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分工,恩格斯主要撰写军事部分,这部分有他特别感兴趣的克里木战争、印度起义、意大利战争以及美国内战等主题。

这种著述合作的另一个显著例子是两人为《美国新百科全书》撰写条目,该书直到世纪之交仍然堪称美国词典编纂学的典范。当马克思接到撰稿邀请时,恩格斯立即答应给予全力支持。于是18571860年就有了70余篇从编辑部方面视为马克思供稿的文章,然而其中有52篇的的确确出自恩格斯之手,还有至少5篇是两人共同撰写的。写作所有这些文章的特点又是两人相互协助,大约是这样的情况:一个负责研究原始资料并做笔记,另一个则在此基础上撰写文章。[24]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其他报纸撰稿也是类似的情况。

恩格斯为马克思撰写《资本论》手稿给予的帮助也令人印象尤为深刻地揭示出他们在科学研究中的协调合作。他们之间问与答不间断地来来往往,比如他们曾详细讨论了对技术和机械的作用、经济再生产过程、地租、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经济方面、危机理论、货币的职能等等的看法。相关书信内容丰富,选编有整整一卷。[25]马克思很重视恩格斯的意见。恩格斯信中表达的想法常常被逐字逐句或是按照大意写进了马克思的手稿中。

MEGA对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的编辑反过来又第一次展示出马克思为支持恩格斯撰写这部论战性著作从总体上、尤其为撰写经济一章所付出的辛劳。[26]马克思还为恩格斯的著作《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法文第1版撰写了前言。[27]其他例证不胜枚举。一人翻译另一个人的著作——主要是优秀的翻译家恩格斯的译著——,构成他们著述合作的另一个篇章,这里对此只一带而过。

但是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写下的每一句话都要交换意见就是幼稚的想法。当然他们也各自写自己的文章,在此过程中并不总是需要对方的建议和帮助。他们为此都是非常独立和自信的人。另外,马克思本人也不大喜欢在草稿或临时笔记中暴露自己的意图。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理解,恩格斯在审阅马克思遗留下来的《资本论》第3卷的手稿时所说的“这个第3卷是我所读过的著作中最惊人的著作”[28],因为“文中包含许多光辉的新的论点”[29]。这也使得他惊呼:“一个人……实行了这么完全和彻底的科学革命,竟会把它们在自己身边搁置20年之久,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30]然而这样的评价丝毫不能改变这样的事实: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两人持续不断的合作。这些评价也不能像在巴克豪斯和赖歇特那里一样拿来作为论据,说明这种合作或许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或者由此证明:必须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存在“一种潜在的分歧”[31]

还有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自觉的、有计划进行的分工在编辑上也具有重要意义,恩格斯对它曾有如下描述:“由于马克思和我之间有分工,我的任务就是要在定期报刊上……发表我们的见解,以便让马克思有时间去写作他那部伟大的基本著作。”[32]此外他们还有按照主题范围、通讯伙伴、某些国家发生的事件等进行的具体分工,这种分工尽管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但始终存在。比如恩格斯1882年在回答伯恩施坦对某出版物的询问时就说:“我刚才把马克思的住宅翻遍了,但小册子还是没有找到。按照我们的分工,这类专门性的问题由马克思进行研究,因为他生病,我们未能讨论这件事情。”[33]

这里只能加以粗略概括的所有这些事实,是做出落实一部共同的全集这个编辑的原则决定的实际背景。不过,要接受这样一个方案,遵循若干重要的前提是绝对有必要的。

第一,关键是要自始至终地遵循一个原则,即这里涉及两位不同的作者,不可以把它们看作是虚化的“一个作者”。编者不要仅仅强调共同性,而且同样要研究和证明两位作者特别的观点、其相互影响、他们在其共同撰写的著作中各自完成的工作量、一人写作时另一人给予的支持等等。MEGA在一开始就已确立这样的目标,并且也尽可能地——首先是在成文史中——落实这个任务,以便使这一版本——起初更多是无意识的——以某种方式摆脱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

第二,在这个版本按照时间顺序编排的框架内必须明确区分三个阶段:1844年以前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独立地从事著述创作,他们的著作当然必须彼此分开发表。从1844年至1883年马克思逝世这个时期,他们的著作基于前面所述的合作必须合在一起编排。接着要编录恩格斯1895年逝世以前的著作,马克思许多著作的第1版和再版也是恩格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对于两人共同合作的创作时期,必须决定应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统一按照时间顺序混合编排还是将马克思的著作和恩格斯的著作分别各编一部分。决定在著作部分一律只按时间顺序编排,而在摘录和笔记部分则选择了第二种编排方式,因为两位作者关于个人的研究成果的笔记当然都是在没有另一位协助的情况下独立完成的。

第三,这个版本的编辑原则非常灵活,因此为两位作者的个性化风格、不同的创作过程和特殊的工作方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并没搞平均主义。

两位作者都是语言大师,具备艺术地驾驭语言的能力,每人都有鲜明的风格;虽然有许多共同点特征,但也有独特之处,恩格斯的写作简单清楚,明白易懂。他的母语不受外来语的影响,而并未因此染上德意志狂的语言纯粹论者的怪癖。马克思的写作则更为随意也更为难懂,他的著作中有大量的外来词,而有些并非不可避免,既有从英语借来的,也有从法语借来的词汇。弗·梅林在他的《马克思传》中对此进行的描述令人印象深刻。[34]这一切都表明,恩格斯比马克思更适于做日常的政论工作,马克思说他是“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不管在白天还是黑夜,不管头脑清醒还是喝醉酒,在任何时候他都能够工作,写作和思索起来像鬼一样快”[35]。他对恩格斯承认说,不论是什么,“首先,我对一切事物的理解是迟缓的,其次,我总是踏着你的脚印走”[36]。而马克思则能够以惊人的精确性和直观性阐释抽象的理论在各个分支的发展。在理论领域,马克思大都先行一步。但是当恩格斯催促他快点完成其科学著作时,马克思却充耳不闻。这种劝告反映了恩格斯的真正性格,正如漠视朋友的劝告是马克思的真正性格一样。

根据文体风格的鉴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编辑结论:在正文部分的编辑中保留原有的一切,即保留两位作者的文风特征、甚至句法、正字法、标点符号、缩略语的使用以及古体的和方言的表达,不作任何形式的平衡,而在考证性的资料卷中,对语言异文的说明与语义上的文本改动应一视同仁。

两位作者的工作方法完全不同。在编辑上具有重要意义的首先是不能从字面上确定参与整个创作过程的思想劳动的不同比例。马克思同赫尔德林、席勒或海涅一样属于手里握着笔、在纸上“思考”的一类著作家,追求作品的编排而大多使文字落实在手稿上,有时像巴尔扎克一样,也在校样上完成创作。在这方面,有大量丰富的材料可在编辑时用于成文史的撰写。而恩格斯则是哥德或托马斯·曼一类的著作家,他们的作品只要一落笔,思想上已基本成形。恩格斯的手稿表明,他在写作过程中很少作文字上的改动。他的创作过程是不固定的。在编辑时只有少量的材料可用于成文史的描述。

一起出版工作方法如此不同的两位作者的著作,需要开发一种相应灵活的、可变通的编辑方法及技术。这一点尤其适用于手稿本身的异文编索,而马克思手稿的异文编索又完全不同于恩格斯的手稿,因而根据实际情况,编有关键词目的索引,其中包括页码和行数以及各种相关的综合介绍。MEGA的异文资料编索按照这种方式采用了一系列新方法,从而拓展了编辑实践:非总括性的和总括性的资料相互交替,在一个平行的词目索引中采用对照描述的方法,并加上附加符号以及有关键词的和没有关键词的索引编排相互交替。[37]

第四,作者授权的问题是另一个编辑问题。这里起初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即两位作者所有著作的授权都成立,不论它是由他们中的哪一个授权的。这样处理忽视了涉及两位作者这一原则,因而得到了改正。没有人比恩格斯更有资格被授权出版其朋友的著作,尽管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但在编辑中还是加以明确区分。马克思的著作只能由马克思本人授权。当然,将恩格斯编辑出版的马克思著作称为未经作者授权的出版物是不恰当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明确说明:这是恩格斯经授权出版的著作。这样就能明确区分作者与编者。只有共同撰写的著作才享有共同的著作权。所以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在MEGA中作为马克思的著作处理。所以有些人的看法也是有道理的,他们指出,这部著作第1卷德文第3版(不是德文第4版)是马克思准备的最后一个版本,也是作者审定的真正的“最后”的版本。[38]有人认为,恩格斯作为第2卷和第3卷的编者对文稿做了大量的补充、重构与注释的工作,因而应当是该著作的合著者,这种观点也不能被采纳。[39]它扭曲了作者同编者之间的关系。恩格斯对马克思手稿的改动当然也并不是作者的异文。

第五,MEGA涉及两位作者这一事实也使作者身份的确定复杂化。在期刊中匿名或隐名发表的文章尤为如此。几乎没有诸如手写的付印稿、保存下来的作者及其通信伙伴的表述、编辑部档案材料等直接的作者身份证明可供使用。因此往往要采用间接的、证明力很有限的作者身份证明。[40]在这方面不仅要查明是否是马克思或恩格斯的文章,而且还要弄清这些文章是出自两位作者中哪一位之手,是否是两人共同撰写的,还是一个在另一个的撰稿过程中给予了某种帮助。MEGA中到目前为止的作者身份的研究表明,以往曾认为是马克思写的一些文章已确认是恩格斯撰写的,或者相反,甚至确认二人都不是作者。另一方面,一系列报刊通讯首次证实是出自马克思和/或恩格斯之手。

一个特殊的问题在于,明确界定什么情况下是两位作者的共同作品,什么情况下只能署一位作者的名字,尽管另一位通过指点、调查研究等参与其中。从协作者到合著者的转变是没有明显标志的。作为标准可以概括地说,只有存在马克思或恩格斯本人的相应表述或者可以确定文中一人或另一人参与写作的具体部分,才能认为是两位作者的作品。在所有其他场合,只出现一位作者的名字,另一位给予的支持会在成文史中追述。

不过如果编者不是如此幸运,有几乎完整保存下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40余年间的总计约1500封书信的帮助,这无疑是希望渺茫的冒险之举。[41]特别是18501870年的那个时期,经常一周有数封书信来往于伦敦和曼彻斯特之间。这些书信生动地反映了他们著述合作的整个规模。由于旅行或相互拜访,两人会几周没有通信,特别是在1870年之后,恩格斯的住处距马克思的住所步行只有10分钟的路程,他们每周可以定期会面多次,交流思想,如果知道了这一点就会立即明白这些书信是多么不可替代。在这一时期两人几乎没有通信,在这种情况下要明确证明某项合作就异常困难。这里可以假定他们之间的合作大大加强了,因为从此合作可以更直接、迅速和简便。所有这些在20余年的时间里必须主要靠书信讨论的东西,如今又成了日常谈话的内容。[42]马克思和恩格斯与第三者的大量通信在这方面有时也会有所帮助。

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他们编辑出版的报刊,如《新莱茵报》撰写的文章发表时没有署名,也没有手稿保存下来,更没有其他物证,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作者身份或者确定合作伙伴的参与情况也十分困难。1885年,当海·施留特尔想要出版马克思的短篇著作时,恩格斯明确告诉他说:“至于《新莱茵报》上的文章,您首先需要断定哪些真正是马克思写的。……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的文章,几乎不能同我的分开,因为我们彼此有计划地作了分工。”[43]除此之外,当时的编辑中还有一些杰出的诗人、作家和政论家,如格·维尔特、斐·弗莱里格拉特、威·沃尔弗和恩·德朗克等。所以,在迄今为止的版本中一再出现不正确的或无法证实的作者身份确定,以致在即将编辑MEGA相关卷次的过程中必须特别解决这一棘手而责任重大的问题。不过,如果要在两个单独出版的全集中解决这一问题,那还要复杂得多。

第六,最后再简要地谈谈对注释索引的特定要求。不管是在成文史中还是在对文中具体事件的注释中,都绝对有必要说明两位作者的合作情况而且要占一定的篇幅。零星有人提出如下要求,在注释内容中也分析和介绍两位作者观点上的差异,这一点可以让人看出对编辑这种特殊任务的某种程度的无知。原文是可确定的,而科学是靠人解释的。原文是事实;原文有或者没有科学意义,以及有哪些意义,那就是解释,原文依靠与数学公式相似的解释而获得物质上的意义。用文献证明还是靠解释,这一直是编辑上争论的老问题。 MEGA编者选择用文献证明的原则,并认为对著作内容进行解释是那些以文本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的任务。但有人似乎担心,单纯的编辑可能会导致使用者对原文内容产生错误的理解。最后的结论无非是,要么把编者的解释作为注释提供——通过随后的讨论和新的研究成果可能又被彻底推翻——,要么迟迟不进行编辑而等到在科学讨论中对此达成共识以后再开展这项工作。而这样做又会异常困难,因为部分对意见的形成所必需的原文还根本没有发表,这是由于编辑工作没有取得进展。[44]

当然,编者如果事先没有一定的解释作为这个版本的编订方案与结构和划分等的出发点,就无法工作;但一切不必在各卷资料卷本身中加以描述。早先出版的MEGA各卷,首先是说明做得过头了,所以遭到批评是理所当然的。当然,编者应当且能够凭借知识和收获在内容上作出解释,但应该尽量在编辑工作本身。MEGA编辑工作致力于精确编辑马克思恩格斯全部著作的所有原文,其中包括原文相应的考证性资料,为科学解释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为评估这些著作的争论提供可靠的材料基础。而分开编辑出版的做法能在多大程度上会更好更容易地实现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解释不通的。

总结上述观点和事实可以坚持如下结论:出版一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共同的历史考证版全集绝不能单单地或首要地归因于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它——从公认的编辑原则出发——不仅可行,而且完全是有根据的。此外,它是一种最符合两位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合作的实际过程的、一目了然而卓有成效地再现他们的合作情况的编辑方式。

注释:
[1] MEGA的编辑准则》(Editionsrichtlinien der 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1993年柏林版。

[2][9][31] 汉-格·巴克豪斯、赫·赖歇特(Hans-Georg BackhausHelmut Reichelt):《MEGA2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评MEGA编辑准则》(Der politisch-ideologische Grundcharakter der Marx-Engels-Gesamtausgabeeine Kritik der Editionsrichtlinien der MEGA),载《MEGA研究》1994年第2期。

[3] 参看罗·德鲁贝克(Rolf Dlubek):《MEGA2版在合法性委托和编者的谨慎的张力场下的产生过程》(Die Entstehung der zweiten Marx-Engels-Gesamtausgabe im Spannungsfeld von legimatorischem Auftrag und editorischer Sorgfalt),载《MEGA研究》1994年第1期。

[4] 古·迈耶尔(Gustav Mayer):《恩格斯传》(Friedrich Engels.Eine Biographie),1934年海牙版第1卷第6页。

[5] 马克思186933给恩格斯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2卷第251页。

[6] 恩格斯1891629给卡·考茨基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14页。

[7]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2卷第235页。

[8][10] 恩格斯1895415给理·费舍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02页。

[11] 弗·梅林(Franz Mehring)编:《马克思、恩格斯和斐·拉萨尔遗著》(Aus dem literarischen Nachla? von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und Ferdinand Lassalle),1902年斯图加特版第14卷。从编辑学的观点上看,有人对这里收入拉萨尔的著作表示疑虑,因为这些著作在产生时并没有发生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直接合作。

[12] N.梁赞诺夫(N.Rjasanoff)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8521862)》(Gesammelte Schriften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18521862),1917年斯图加特版第12卷。与书名相矛盾的是,这个版本只编到1856年。

[13] 参看卡-埃·福尔格拉夫(Carl-Erich Vollgraf):《对〈资本论〉第3卷的争论:编辑的结果和对编辑的挑战》(Kontroversen zum dritten Buch des KapitalFolgen von und Herausforderungen für Edition),载《MEGA研究》1996年第2期第86108页,尤其是第909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7页。

[15] 参看阿·昆茨里(Arnold Künzli):《卡尔·马克思。精神“图解”》(Karl Marx.Eine Psychographie),1966年维也纳版第373375页。

[16] 恩格斯大约1845120给马克思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29页。

[17] 参看广松涉(Tadashi Shibuya):《〈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编辑问题》(Probleme der Edition der Deu-tschen Ideologie”),载《MEGA研究》1996年第1期;郑文吉(Moon-Gil Chung):《〈德意志意识形态〉原文编辑的若干问题,尤其是在发表〈I.费尔巴哈〉章方面的问题》(Einige Probleme der Textedition der Deutschen Ideologie”,insbesondere in Hinsicht der Wiedergabe des Kapitels I.Feuerbach”),载《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与分歧》(Marx und Engels.Konvergenzen-Divergenzen)(1997年《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论丛。新辑》)第3160页。

[18] 参看英·陶伯特、汉·佩尔格、雅·格朗尚(Inge TaubertHans PelgerJacques Grandjonc):《MEGA 1部分第5卷的结构:马克思、恩格斯、莫·赫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与刊印稿(184511月—18466月)》(Die Konstitution von MEGA I/5 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Moses He?Die deu-tsche Ideologie.Manuskripte und Drucke (November 1845 bis Juni 1846)”),载《MEGA研究》1997年第2期。

[19] 参看马·洪特(Martin Hundt):《〈宣言〉是如何产生的》(Wie das Manifest entstand),1973年柏林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从第1版到通俗版。附托·库钦斯基的编辑报告》(Das Kommunistische Manifest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Von der Erstausgabe zur Leseausgabemit einem Editionsbericht von Thomas Kuczynski),1995年特里尔版(马克思故居丛书第49册);沃·迈泽尔(Wolfgang Meiser):《18482月的〈共产党宣言〉。第1版的产生和流传》(Das 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 vom Februar 1848.Zur Entstehung und überlieferung der ersten Ausgaben),载《MEGA研究》1996年第1期。

[20] 参看恩格斯1847112324日给马克思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7卷第502页。

[21] 参看汉-尤·博钦斯基、曼·诺伊豪斯(Hans-Jürgen BochinskiManfred Neuhaus):《马克思恩格斯与1853年的〈纽约论坛报〉》(Marx und Engels und die New-York Tribune 1853),载《马克思恩格斯年鉴》第5卷;博钦斯基:《马克思1855年为〈纽约论坛报〉撰稿》(Zur Mitarbeit von Marx an der New-York Tribune im Jahr 1855),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论丛》1984年第17期;博钦斯基:《恩格斯和1855年的〈纽约论坛报〉》(Friedrich Engels und die New-York Tribune im Jahr 1855),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论丛》1985年第19期。

[22] 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在她于1896年出版的一本文集中还将马克思视为这组文章的作者。

[23] 马克思1853129给恩格斯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8卷第211页;恩格斯在他185361给马克思的信中对这一成果作了评价:“请接受我的祝贺。英文不仅写得好,而且很出色。”(同上书,第252页)

[24] 参看蓓·阿申布伦讷(Bettina Aschenbrenner):《马克思恩格斯为〈美国新百科全书〉撰稿》(哲学博士论文)(Zur Mitarbeit von Karl Marx und Friedrich Engels an der New American Cyclopaedia,Phil.Diss.),1986年莱比锡版;伊·奥索波瓦(Inna Osobova):《马克思恩格斯1857年为〈美国新百科全书〉撰稿大事记》(Chronik der Mitarbeit von Marx und Engels an der New American Cyclopaedia im Jahre 1857),载《MEGA研究》1995年第2期。

[25] 见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通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6] 参看MEGA 1部分第27卷第131216340350374425831103610491057页。

[27]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91493页。

[28] 恩格斯1885423给尼·弗·丹尼尔逊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6卷第299页。

[29] 恩格斯1892116给奥·倍倍尔的信,同上书,第38卷第509页。

[30] 恩格斯188538给劳拉·拉法格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531页。

[32] 恩格斯:《论住宅问题》1887年版第2版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42页。

[33] 恩格斯188222225日给爱·伯恩施坦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5卷第278页。

[34] 弗·梅林:《马克思传》,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94295页。

[35] 马克思18531118给阿·克路斯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50卷第425页。

[36] 马克思186474给恩格斯的信,同上书,第30卷第410页。

[37] 参看里·施佩尔(Richard Sperl):《MEGA的异文索引发表经授权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原文的发展情况》(Die Wiedergabe der autorisierten Textentwicklung in den Werken von Marx und Engels im Variantenapparat der MEGA),载《马克思恩格斯年鉴》第5卷。

[38] 参看大村泉(Izumi Omura):《关于MEGA 发表〈资本论〉不同版本的结论》(Zum Abschlu? der Ver?ffentlichung der verschiedenen Ausgaben des Kapital in der MEGA ),载《MEGA研究》1994年第2期。

[39] 参看卡-埃·福尔格拉夫、尤·容尼克尔(Carl-Erich VollgrafJürgen Jungnickel):《马克思说的是自己的话吗?关于恩格斯编辑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的基本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研究》1996年第1期;1997年第1期;1998年第2期和第3期。

[40] 参看里·施佩尔、英·陶伯特(Richard SperlInge Taubert):《关于作者身份确定的若干问题》(Zu einigen Fragen der Autorschaftsbestimmung),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论丛》1985年第19期。

[41] 参看格·阿·巴加图利亚(G.A.Bagaturija):《马克思恩格斯书信总目录》(Ein Gesamtverzeichnis des Marx-Engels-Briefwechsels),载《MEGA研究》1996年第2期。

[42] 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后来回忆起他们两人在马克思寓所里来回走动的情景:“两人各走一边,在屋角的地方转身,他们的鞋跟在地板上磨出了深深的脚印。他们在这里讨论了大多数人不能想象的许多问题。他们时常肩并肩地走来走去,半晌不发一言。有时,又停下来面对面地各自说出自己所想的一套,于是两人就放声大笑,承认刚才半小时中双方所想的问题毫无共同之处。”爱琳娜·马克思-艾威林:《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载《回忆恩格斯》,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43] 恩格斯1885515给海·施留特尔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6卷第312页。

[44] 参看米·亨利希(Michael Heinrich):《编辑与解释:评汉-格·巴克豪斯和赫·赖歇特的文章〈MEGA 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Edition und InterpretationZu dem Artikel von Hans-Georg Backhaus und Helmut Reichelt Der politisch-ideologische Grundcharakter der

Marx-Engels-Gesamtausgabe”),载《MEGA研究》1995年第2期。

(本文作者Richard Sperl系柏林MEGA编辑促进协会会员、著名MEGA编辑学家、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编者和研究者,1995年起为柏林—勃兰登堡科学院MEGA工作小组工作,曾参与修订MEGA编辑准则[1993];译者:中央编译局马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