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和德文第4版“生产方式”概念比较研究

作者:赵学清    发布时间: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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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由约瑟夫·鲁瓦根据1872年出版的德文第2版翻译,马克思“付出了艰苦的劳动”亲自修订,法国莫里斯·拉沙特尔出版社于18729月至187511月以44个分册分辑出版。《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体现了马克思自1867年《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1版出版以来研究的新成果,“在原本之外有独立的科学价值”[1]。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所做的修改是多方面的,本文以《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和通行的德文第4版的中译本的对比为基础,仅就“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修改作些分析,探讨“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在《资本论》中的真正含义,为深化《资本论》研究做些基础性的工作。

生产方式是《资本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是《资本论》研究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准确理解《资本论》中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直接影响到《资本论》研究的深入。分析对比法文版关于生产方式一词的修改,对于深化《资本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比《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和德文第4版的中译本,可以发现生产方式是修改得较多的一个概念。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4版中译本中,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共使用了164[3],法文版第1卷中译本中该词使用了113次,减少了51次。其中,在法文版第1卷中,有7处是将其他概念改为生产方式,6处增用了生产方式,有64处是将生产方式改为生产、所有权、经济制度等概念或直接删去。根据初步分析,两个版本关于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修改与不修改,关键在于这一概念使用得贴切与否。如果很贴切,就不改;如果还有更好的表述,则修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修改的地方,并不是说原有的使用有问题,而是说,原有的使用是对的,但有更好的表述方式。下面分三种情况分析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在两个版本中的使用及修改。

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商品生产视为生产方式、生产形式,法文版将德文第4版中有些地方的“商品生产”改为“这种生产方式”,进一步证明商品生产是一种生产方式,商品生产是物质生产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所采取的社会形式。

马克思曾以人的相互关系的发展程度来区分社会发展的形态。他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4]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发展阶段就是商品生产阶段。在商品生产阶段,物质产品的生产采取了商品生产这种社会形式,人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商品这种物之间的关系。一切产品和交换转化为交换价值,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的依赖为前提。每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商品生产存在于不同的社会,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了最高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5]。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最抽象最一般的形式,资本主义生产是资本主义形式的商品生产。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必须从商品的分析开始,必须以商品生产的分析为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篇中集中地分析商品和货币,揭示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一般规律,并在其余的章节把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一般规律作为分析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把商品生产看作是一种历史的社会的生产方式。在分析商品拜物教的时候,他说:“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因此,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6]这段论述明确指出,商品生产是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在接下来的分析中,马克思把商品生产视为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鲁滨逊的生产、古亚细亚的生产相并列的一种生产形式。这一论述在法文版中马克思校订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是具有客观真实性的理论形式,因为它们反映着现实的社会关系,不过这些关系只属于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的这个一定的历史时期。因此,如果我们考察其他的生产形式,我们就会看到,在当前时期使劳动产品模糊不清的一切神秘性都立即消失了”[7]。马克思的这一校订则更为清楚地证明商品生产是一种生产方式,是马克思分析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等生产形式中的一种。

在马克思亲自校订的法文版中,他还把“商品生产”这一概念修改为“这种生产方式”。德文第4版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8]这段论述在法文版中被修改为“劳动产品一旦表现为商品,就带上拜物教的性质,拜物教是同这种生产方式分不开的”[9]。这一修改再次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的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指的是物质生产所采取的社会形式,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发展阶段,这种生产方式就是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首先是商品生产,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所采取的形式。

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物质生产的条件、手段、方法、组织形式等看作生产方式,法文版将个别地方的“生产方式”改为“生产技术方式”,说明物质生产的条件、手段、方法、组织形式等是生产方式,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随着技术发展所采取的生产方式。

“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10]物质生产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物质生产过程的三个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11]各个经济时代的劳动者怎样组织起来用不同的劳动资料生产产品的形式表现为不同的生产方式。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时,用了相当的篇幅分析研究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变化对商品价值进而对剩余价值的影响。以《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4版中译本为例,在164处使用生产方式的地方,至少有60多处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的,尤其是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则更为集中。因此,马克思关于这种意义上的生产方式概念的使用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马克思把生产方式视为劳动生产条件和生产方法。他曾举例说:“一个鞋匠使用一定的劳动资料,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内可以做一双皮靴。如果他要在同样的时间内做两双皮靴,他的劳动生产力就必须提高一倍。不改变他的劳动资料或他的劳动方法,或不同时改变这二者,就不能把劳动生产力提高一倍。因此,他的劳动生产条件,也就是他的生产方式,从而劳动过程本身,必须发生革命。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我们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中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在研究我们上面考察的那种形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时,我们曾假定生产方式是既定的。而现在,对于由必要劳动转化为剩余劳动而生产剩余价值来说,资本占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或者说现存形态的劳动过程,并且只延长它的持续时间,就绝对不够了。它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12]这段论述使用了三次生产方式,其含义非常清楚,指的是劳动生产条件,包括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这种生产方式的变革能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影响商品价值的降低,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

马克思在深入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对这种含义的生产方式还有更深入、更具体的分析,他把协作、工场手工业、工厂制度看作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我们知道,“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13]。劳动过程的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社会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协作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14]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工场手工业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15]。大工业的起点是劳动资料的革命,而经过变革的劳动资料,在工厂的有组织的机器体系中获得了最发达的形态。工厂制度成为适应机器和大工业的生产方式。“一旦工厂制度达到一定的广度和一定的成熟程度,特别是一旦它自己的技术基础即机器本身也用机器来生产,一旦煤和铁的采掘、金属加工以及交通运输业都发生革命,总之,一旦与大工业相适应的一般生产条件形成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就获得一种弹性,一种突然地跳跃式地扩展的能力,只有原料和销售市场才是它的限制。”[16]在马克思看来,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工厂制度只是“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17]。社会的生产方式受生产资料改革的影响经历了“从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过渡到工厂制度的变革”[18]。马克思不仅把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工厂制度看作是生产方式,而且把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看作是“旧的生产方式”[19]。在工厂制度面前,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这些旧的生产方式”都在解体或变得畸形。由于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劳动对资本形式上的从属让位于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由于发生了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技术层面上的生产方式具有了特殊的资本主义性质,因此,马克思把发生了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后的工厂制度称为“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一旦掌握整整一个生产部门,它就不再是单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手段,而一旦掌握所有决定性的生产部门,那就更是如此。这时它成了生产过程的普遍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形式。”[20]

《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4版在劳动生产条件意义上使用的生产方式在法文版的个别地方作了修改,最典型的一处是将“生产方式”修改为“生产技术方式”。有一段话,马克思在德文第4版中是这样说的:“在农村和城市,雇主和工人在社会上是接近的。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就是说,生产方式本身还不具有特殊的资本主义的性质。”[21]而在法文版中这段话被修改为:“在农村和城市,雇主和工人在社会上是接近的。生产技术方式还没有特殊的资本主义性质,所以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只是形式上的。”[22]这一修改清楚地证明,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方式的一种含义是从技术角度考察的。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方式的变化,进而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另一方面,生产方式的变化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含义的生产方式处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介上。

三、马克思将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看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法文版将有些地方使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修改为“资本主义生产”或“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说明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或资本主义形式的商品生产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从人的经济联系的角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以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前提,商品生产是普遍的生产方式。商品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的元素形式,曾经是马克思研究的出发点,是资本产生的前提。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商品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和结果。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成为产品的一般形式,所有产品采取了商品的形式,商品的买和卖不仅支配了生产的剩余,而且支配了生产的实体本身,各种生产条件本身也广泛地表现为从流通进入生产过程的商品。当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成为前提之后,一方面出现了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另一方面出现了一无所有的自由劳动者。只有在这个时候,即劳动人口不再出卖自己劳动的产品而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的时候,生产才在其整个范围内,在其整个深度和广度内,变成商品生产,变成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发达的商品生产,更重要的是这种商品生产以货币转化为资本为基础,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首先是资本主义形式的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产物不仅仅是单纯的商品,而在于其独特的产物——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产物是这样一些商品,它们具有比投入的资本更多的交换价值,就是说,这些商品包含的价值比生产这些商品而以货币形式投入的价值更多。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只表现为手段。“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23]

从劳动技术条件的角度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经历了从协作、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到机器和大工业背景下的工厂制度的变革。最初,生产方式连同它的方法、手段和条件本身是在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基础上自发地产生和发展的。起初,是简单协作,然后是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最后才在机器和大工业的背景下发展起工厂制度,使劳动在实际上从属于资本。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需要从生产的社会形式和技术层面去考察,更重要的是考察它的社会性质。在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之后,商品生产不仅取得全面而充分的发展,而且发展成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从属形成之后,技术层面的生产方式也已经具有了特殊的资本主义性质。这时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就是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法文版第1卷修改比较多的一个概念。《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4版共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概念75次,而在法文版第1卷中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概念仅有35次,减少了40次。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4版中,有18处使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法文版中被修改为“资本主义生产”。如,德文第4版有这样一段论述:“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使投入工业企业的资本有不断增长的必要,而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24]而在法文版中,这段话被修改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使投入企业的资本有不断增长的必要,而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25]8处使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修改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或资本主义制度,或社会生产制度。如,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中有这样一段论述:“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缩短过渡时间。”[26]这段论述在法文版中被修改为:“所有这些方法都毫无例外地利用了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经济制度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转变并缩短过渡时期。”[27]其余的13处使用了代词或被删去。从法文版的上述修改来看,德文第4版中使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反映社会经济性质的层面上具有经济制度、经济关系、社会生产等多种含义,法文版的修改使德文第4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社会性质程度上的区分通过不同的概念反映出来,反映了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研究的新成果,具有独立的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生产的社会形式看,采取的是商品生产这种生产方式或社会形式;从生产的技术形式看,经历了协作、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到工厂制度的变革,采取的是工厂制度这种生产方式;从生产的社会性质看,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其目的是生产剩余价值。综合上述三层含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的是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以工场手工业和工厂制度为手段的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论》行文的语境中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生产,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工厂制度。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28]这段论述中的这种生产方式指代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它并没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出更多的说明。德文版的这段论述在法文版中被修改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英国是这种生产的典型地点”[29]。在法文版中,德文版中的“这种生产方式”被修改为这种生产。这一修改对帮助我们理解《资本论》研究对象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结合马克思在法文版中将许多地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修改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情况,可以认为,《资本论》研究对象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即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剩余价值生产为目的、采取工厂制度的商品生产。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当然也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也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某种角度看,也就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

四、《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4版和法文版“生产方式”概念比较研究的理论价值在于,可以更准确地理解《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主要观点,启示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的《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能否准确把握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直接关系到《资本论》研究的深入。从《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和德文第4版生产方式概念使用的比较研究中,可以发现,我们过去对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解过于简单,没有从方法论的高度在运动中、体系中把握其多层次的含义,从而导致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争论和对《资本论》研究的浅尝辄止。深入研究《资本论》及其手稿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关于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论述,可以有助于我们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思想,从而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本文仅仅从《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和德文第4版的中译本出发做了些初步的工作,就发现其奥妙之揭示非一己之力所能掌握。有志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应该系统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站在老一辈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的肩膀上奋力攀登,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深入。

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却缺少时代化、大众化、体系化层面上的突破。《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对德文第4版“生产方式”概念的修改有助于我们思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基础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把被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证明的经验经过理论抽象概括为经济范畴,使之体系化,形成科学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从它的社会形式看,仍然是商品生产,只不过这种商品生产的发达程度更高而已;从它的技术形式来看,是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的现代企业制度;从它的社会性质来看,它既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以剩余价值生产为目的的生产,也区别于未来社会以自主联合劳动和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为基础的、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的生产,而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形式上采取商品交换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实质上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生产。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践为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我们可以也必须从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践中汲取智慧,用以指导我们的经济科学研究。以当代中国为样本,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通过经济范畴的体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学科化、体系化、现代化、大众化,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用以指导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是我们学习研究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学说所获得的重要启示。

注释:
[1][2][5][6][8][11][12][13][14][15][16][17][18][20][21][23][24][26][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784793902103663743894255184384855848472656838618页。

[3] 以法文版第1卷的内容(除《德文第2版跋摘录》外)为准,对照德文第4版中译本的相同内容统计。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6卷第104页。

[7][9][19][22][25][27][29]《资本论》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652485796623813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5页。

(作者: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