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关系的起源、表现及其社会后果

——马克思“巴黎时期”思想再探讨

作者:刘秀萍    发布时间: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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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马克思思想的发展来说,从184310月到18451月的“巴黎时期”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刚刚由对现代社会的“副本”批判转入“原本”批判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等深入到实际中去了解“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不同,他是从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出发开始自己新的思想征程的。现代社会错综复杂,现象与本质难辨,历史与现实纠结,促使马克思对各经济要素的分析不得不展开宏观背景的考察、结构化的剖析和大跨度的思考,这在作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思想产物和建构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可见一斑。我们看到,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劳动、需要、货币、分工、竞争、交换等等,乃至对异化的思考、对共产主义的论证,都是在以私有财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大背景下进行的;而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中,也展示了马克思对私有财产关系的充分理解。然而,这一点在过去的研究中被明显地忽略了。

一、私有财产的起源及普遍本质

“巴黎时期”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理解的独特性,首先就反映在他对私有财产起源问题的探讨上。马克思不认同国民经济学家的观点,即把私有财产看作一个无需说明的必然性的事实,并以此来作为整个经济学的基础;他也不赞成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经济学公式里,并把这些当作规律。如在《让·巴蒂斯特·萨伊〈论政治经济学〉一书摘要》中,他就写了如下的评注:“私有财产是一个事实,国民经济学对此没有说明理由,但是,这个事实是国民经济学的基础”;“没有私有财产的财富是不存在的,国民经济学按其本质来说是发财致富的科学。因此,没有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学是不存在的。这样,整个国民经济学便建立在一个没有必然性的事实的基础上。”

显然,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并不是一个可以当作前提的事实,而是应当加以阐明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再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而必须从现实社会生活出发,去探讨私有财产关系是如何发生的、它具有什么样的本质、它的发展又有着怎样的规律等问题,否则我们的经济学研究就像神学家用原罪来说明恶的起源一样,把应当加以说明的东西假定为一种具有历史形式的事实。

当然,马克思并没有对国民经济学理论持绝对的全盘否定的态度。他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问题的剖析,都是在对与他同时代的其他经济学家的理论进行了充分解读和严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的。他在《手稿》序言中就曾说过:“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在对私有财产起源的探讨上也是如此,他研读了让·巴·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和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等著作并作了摘要,在这些著作里,他看到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自觉或不自觉地着眼于资本家的福利,把劳动和资本的统一、工人和资本家的统一视为经济学的前提和基础,只认识到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却不考察处在劳动过程中的人——工人同劳动的直接关系,因而掩盖了异化劳动的事实。于是他从现实的经济事实出发,用长篇论述详细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异化劳动。在这之后,他又进一步分析得出,异化的劳动过程不仅使工人自己的活动同自身相异化,同时也使与他相异的人占有非自身的活动。换言之,工人的异化劳动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一个对劳动生疏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个他人的关系。也就是说,透过异化劳动得以看到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关系。”这就是私有财产关系。

因此,仅仅作为维持人本身生存的手段、而不再是作为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的人的、被非自身的人占有的劳动——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关系产生的直接原因,私有财产是“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它作为异化劳动的物质的、概括的表现,是异化劳动、异化的生命、异化的人这些概念的自然推论。在现实实践中,它们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经济行为的基础;在理论上,它们又共同构成国民经济学一切范畴(买卖、竞争、资本、货币等)与规律的理论前提。

显然,私有财产的秘密就存在于人的身上,存在于人的异化劳动之中,存在于异化劳动与人的关系之中。因此,异化劳动将给人和社会带来怎样的财产,这样的财产与真正人的财产和社会的财产有着怎样的关系,或者说,处于异化劳动状态中的人与真正的人有着怎样的关系,这个关系就将构成私有财产的本质。

人是对象性存在物,他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因此,劳动——对自然界的现实的、感性的占有,就是他表现和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基本途径,劳动的过程即是外化的过程。在劳动中,人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外化于劳动对象,在对象中创造出他的作品、表现着他的生命现实。一方面,这个外化的过程,是人占有自然界、占有劳动对象、占有劳动产品从而凸显人的感性存在、自然存在、对象性存在、现实存在的过程,同时由于这些作品被别人占有而获得了别人的本质力量的认同,这个过程又是人凸显自己的类存在与社会性的过程。另一方面,“人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然界受自己支配”,“人就越是会为了讨好这些力量而放弃生产的乐趣和对产品的享受”。为了提高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增进社会的财富、促使社会日益精致,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分工。这意味着劳动对象越来越局限于某一个小的范围、劳动方式越来越单一、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越来越弱直至变为依附于资本家的机器,因此劳动者的劳动就不再是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外化于自然物的过程,它的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因而是“有害的、造孽的”,此时的劳动产品也就不再是他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必然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他相对立。同时人对自身的这种异化的关系又必然对象化、现实化为他对他人的关系:他的劳动给别人带来享受和生活乐趣,他的产品属于别人。这时,“占有表现为异化,自主活动表现为替他人活动和表现为他人的活动,生命的活跃表现为生命的牺牲,对象的生产表现为对象的丧失,转归异己力量、异己的人所有”。总之,外化转化为异化。

在这里我们看到,作为人的对象化、外化活动的劳动可以分解为两个相互制约的组成部分:外化和异化。而且,实际上“它们只是同一种关系的不同表现,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而外化表现为占有,异化表现为真正得到公民权”。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人需要通过劳动将自己的本质外化,通过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来实现自己的本质;而随着本质力量的不断强大,劳动产品的不断增多,特别是当劳动的社会性质显现出来而分工和交换成为必须的时候,这样的外化过程又必然演变为异化的过程。这个异化的过程即是一个人不断把自己的劳动、自己的产品从自己本身让渡于社会的过程,他失去的是自己作为人的本质,得到的则是公民权。在这个意义上讲,私有财产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它并不是游离于人之外的东西,它就是人与人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所导致的首先是人的活动的异化、人自己的劳动产品同自己的异化、人的本质的丧失;同时,在这种异化关系对象化、现实化于人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时候,人同他人在本质意义上的相互联系也随之消失殆尽;而对于他人来讲,虽然拥有了别人的劳动、产品以及由这些产品带来的享受和乐趣,但在异化过程中,每个事物本身都成了不同于它本身的另一个东西,活动也成为另一个东西,因此,它所带来的就不仅仅是工人的包括生命、能力、热情在内的人的财产的丧失,而且对于非工人来讲,他的人的、社会的财产也同时丧失掉了,总之,异化的结果是“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

因此,作为异化劳动的必然产物和结果的私有财产,它的普遍本质也就在异化劳动带来的财产与真正人的财产和社会的财产的关系中、在处于异化劳动状态中的人与真正的人的关系中显示出来了,那便是:颠覆产品与人的关系、颠覆人与人的关系,从而颠覆属于人的真正意义。

二、私有财产关系的三种表现形式

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的关系是劳动、资本以及二者的关系”,即它“潜在地包含着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这两种表现的相互关系”。具体来讲,私有财产关系可以分解为工人与他的财产——劳动的关系、资本家与他的财产——资本的关系以及工人与自己的劳动、与产品、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资本家与工人、工人的劳动、工人的产品的关系。

私有财产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工人与他的劳动的关系。马克思指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

在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对财富、财产的主体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仅仅把获得货币和积累货币当作目的本身,因此他们不去关注生产,而是不惜任何代价去追逐货币,由货币的积累构成的财产是在人之外的一种状态,只具有对人来说的对象性的本质;重农主义又把全部财产归结为土地和耕作,把耕种这种农业劳动当作是唯一的生产劳动,只有通过耕种,土地才作为财产对人而存在,所以现实的财富来源于劳动,在这里实际上可以隐见到财富的主体本质。但一来重农主义对劳动的狭隘认识否定了工业,二来它把土地看作不依赖于人的自然存在,把农业这种特殊的劳动看作全部财富的来源,这里的劳动就并不是一般意义的财富的主体本质,而只是地产的主体本质,因此对财富的主体本质的认识是不彻底的;现代工业的发展使得包含着地产的工业资本成为了完成了的私有财产的客观形式,劳动和财富随之都具有了一般的含义,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启蒙国民经济学”把生产的发展视作社会财富的基础,把劳动视作人自己的主要原则,财富的主体本质才被真正地揭示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亚当·斯密扬弃了财富的外在的、无思想的对象性,把人本身设定为私有财产的规定,从而揭示了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

然而,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以劳动为原则的国民经济学虽然表面上承认人、承认人的独立性、人的自主活动等,事实上不过是彻底实现了对人的否定而已。因为,如果说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使得人同私有财产的外在本质处于紧张关系之中的话,那么这种关系还仅限于人与自身之外的存在的东西之间,也即这种关系是人与他的外化了的对象的关系;而经过重农主义到国民经济学,则把人与私有财产的紧张关系移入了人本身,这样的一种关系就成为了人的本质,换句话讲,人本身成为了这种关系的本质。这样做的结果是,当他们把劳动和财富等同、混同起来,十分片面地,也更加明确和彻底地发挥了关于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本质的论点的时候,将无法解释这个论点与现实经济现象之间的矛盾,比如,地租——一种个别的、自然的、不依赖于劳动的私有财产和财富的存在形式的存在。不仅如此,工业的发展也将证明,让私有财产代替人本身作为主体,从而“既使人成为本质,又同时使作为某种非存在物的人成为本质”。其后果必然是对人的本质的误读,人的需要、人的特性都会因此而被模糊与消解。共产主义就是要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要扬弃作为某种非存在物的人,从而达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

在私有制条件下,工人不是作为人,而只是作为单纯的劳动人的抽象存在。他拥有的唯一的资本就是劳动,工资是他的劳动作为资本的利息。不幸的是,工人是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其特点在于:只要他哪怕是一瞬间不劳动,他便会失去自己的利息,失去自己的生存条件,这便是劳动作为资本的条件。因此,工人的劳动,作为对自身、对人和自然界因而也是对意识和生命表现来说的人的活动的生产,成了完全异己的活动。对作为工人的人来说,他的人的特性只有在这些特性对异己的资本来说是存在的时候才存在,也就是说,工人只有在向资本家提供劳动的时候,即他的存在、他的生命成为商品的时候,他作为人才存在。概言之,人只是劳动人。“这种劳动人每天都可能由他的充实的无沦为绝对的无,沦为他的社会的从而也是现实的非存在。”

私有财产关系的另一个表现是资本家与他的资本的关系。资本是私有财产的客体属性。“工人只有当他对自己作为资本存在的时候,才作为工人存在;而他只有当某种资本对他存在的时候,才作为资本存在。”当工人完全失去自身、劳动成为他唯一的资本的时候,同时也意味着资本家用自己的资本把他的劳动据为己有,工人的劳动成了资本家活的、能动的、自由的资本。

如果仅就给私有财产的所有者带来利益而言,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土地连带资本家所拥有的不动产也可以称为资本。但如果这样,工业和农业、资本和土地、利润和地租、这二者和工资、私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之间的差别,就不是基于事物本质的差别,而只是历史的差别。地产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形式,工业在历史上最初仅仅作为财产的一个特殊种类与地产相对立。这时,无论是农业劳动,还是工业劳动,都还具有表面上的社会意义以及现实的共同体的意义,劳动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劳动的内容方面,因此还没有抽象为一般劳动;更多地存在于各自的生产方式当中,而没有达到完全自为的存在的地步,没有成为获得自由的资本。所以,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还没有真正形成,资本的本质在这里也就不能真正体现出来。随着租地农场主的出现,过去那种把主要工作交给土地和耕种这块土地的奴隶去做的农业被它们之间通过竞争以产业形式牟利的“一种真正工业的农业”所取代,耕作土地的奴隶转化为雇佣工人,土地所有者经由租地农场主实际上转化为工厂主、资本家,只有这时,他的经济上的存在,他的作为私有者的存在,才具有了实质性的意义。同时,这个过程也必然促成“获得自由的、本身自为地构成的工业和获得自由的资本”。“一切财富都成了工业的财富,成了劳动的财富,而工业是完成了的劳动,正像工厂制度是工业的即劳动的发达的本质,而工业资本是私有财产的完成了的客观形式一样。——我们看到,只有这时私有财产才能完成它对人的统治,并以最普遍的形式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力量。”

我们看到,马克思在科学地理解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理解劳动的同时,也着意去揭示资本——具有客体属性的私有财产的主体意蕴。他认为,财富的本质就在于财富的主体存在,它的客观内容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没有资本,地产是死的、无价值的物质”,尽管“土地所有者炫耀他的财产的贵族渊源、封建往昔的纪念(怀旧)、他的回忆的诗意、他的耽于幻想的气质、他的政治上的重要性等等”,而且颇为自豪地说:“只有农业才是生产的。”然而在历史的进程中他终于发现,最初从农业中被释放出来的奴隶——工业及其运动所孕育的自由资本,已经站在自己的对立面,并且变成了目空一切的、获得自由的、发了财的胜利者,而正是这个胜利者才“发现并促进人的劳动代替死的物而成为财富的源泉”。可见,资本的以往形式——土地和不动产,只见物不见人,无法显现资本的贪婪、老于世故、孜孜不息与精明机敏的魅力,只有动产——人的劳动与物的有机结合,才是符合资本本性的“现代的合法的嫡子”,才是资本家获得的自由的、完成了的资本。

在这里,资本作为私有财产的客观物质形态,它的真正有意义的内容只是工人的劳动。作为劳动者的工人是失去自身特性的抽象的劳动人,劳动对象也失去了一切自然属性和社会特征,劳动本身也被抽象为一般劳动。所以,作为资本的人的活动的对象的生产,就完全失去了它的现实内容,同一个资本在各种极不相同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存在中达到了同一。这样的私有财产就丧失了自己的自然的和社会的特质,因而也丧失了一切政治的和社会的幻象,就连即使是表面上的与人的关系也消失殆尽了。

私有财产关系的第三种表现为劳动和资本二者的关系。

无论是作为工人私有财产的失去自身的人之劳动,还是作为资本家私有财产的一般劳动之资本,都是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表现所作的理论分析,它们分别从人的活动的生产和人的活动对象的生产两个方面显示出私有财产关系的主体特征和客体属性及其在本质上的主体统一性。而在现实实践中,劳动和资本二者的关系又总是不可分割的。工人与自己的劳动、与产品、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和资本家与工人、工人的劳动、工人的产品的关系是二者关系的具体而丰富的展现。从历时时态来看,这种关系又经历了统一、对立,又到二者各自同自身相对立的过程。

起初,资本和劳动是统一的。劳动作为人的外化活动,也是他作为人的能动的资本,劳动产品是他的人的特性的对象化。随着产品的增多、分工的出现,人的劳动不再完全是他自身的外化活动,他的劳动产品也不再完全是其特性的对象化,而是作为以自然物形式存在的资本归其所有,用来交换以满足其另外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劳动呈现出异化的状态,劳动产品作为资本和劳动分离开来,但增多的产品给人所带来的更多的资本会增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改善劳动条件,扩大劳动对象的范围,从而促进和推动人的劳动的发展;同样,人的劳动的发展又将带来更多更好的劳动产品,促进资本的增加。

二者的对立归因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工人的劳动是被资本家随意支配的,只有当资本家必然或者任意地想到把他的劳动作为资本的时候,资本对于他才存在,“资本的存在是他的存在、他的生活”,并且“资本的存在以一种对他来说无所谓的方式规定他的生活的内容”,即使在劳动过程中,他的“占有表现为异化,自主活动表现为替他人活动和表现为他人的活动,生命的活跃表现为生命的牺牲,对象的生产表现为对象的丧失,转归异己力量、异己的人所有”。而对于资本家来讲,工人的劳动作为资本的意义仅在于带来利息,资本进行生产的真正目的不是一笔资本养活多少工人,而是它带来多少利息,鉴于工人的工资是资本和资本家的必要费用之一,而且工资和资本利息之间成反比例关系,因此,资本家通常只有通过降低工人的工资才能增加收益,以至于付给工人的工资与其他任何生产工具的保养和维修,比如为了保持车轮运转而加的润滑油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显然,在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异化的活动的东西,在资本家那里也都表现为外化、异化的状态。不仅工人把资本家看作自己的非存在,资本家也把工人当作自己的非存在,每一方都力图剥夺另一方的存在。资本来购买工人的劳动,工人的劳动成为资本家的财富的活的源泉,成为完成了的资本。

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到它的顶点和最高阶段的时候,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关系也就达到了极端。劳动与资本二者不仅完全敌对起来,而且各自又走向了同自身的对立。资本家的资本,拥有着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这个权力除了要保证资本自身的完全收回以外,还要保证它的付出获得一定的利息,这其中便包括货币的利息和与利息成比例的利润,追逐最大利润率是资本的使命。由于资本的利润同资本的量成正比,因此,竞争并且将分散的资本积聚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就成为获得更大的利润率的唯一途径。在这个过程中,较小资本的资本家完全成为了牺牲品,甚至会沦为工人阶级。另外,作为资本的要素的劳动,是利润的源泉,资本家必须为此支付费用,而即便是最低限度的支付也会使资本的总收入减少,所以,工资也被资本家看作是资本的牺牲。因此,资本作为私有财产的客观物质形态,其真正有意义的内容——劳动,却被看作是对资本本身的损害,资本由此走向了与自身的对立。

工人的劳动,连同工人完全被资本所支配,工人本身成为资本,他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劳动,依赖于资本的运用和富人的兴致。在劳动过程中,工人又生产出了和工人、资本家都相互异化的产品,还生产出精神上和肉体上非人化的存在物——不道德的、退化的、愚钝的工人和资本家。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工人说来不再是作为人的需要,而只不过是用来换取工资以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因此,作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的劳动,在现实生活中失去了它对于真正人的意义而只是与工资相对应,在这个意义上,工人又是商品——能生产其他商品的商品,作为商品的人与真正人的对立同时意味着劳动与自身的对立。

三、私有财产关系发展的社会后果

从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关系的三种表现形式的分析可以看出,私有财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是异化劳动发展的结果。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充分发展,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关系又变成了相互作用的关系:“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正如作为人类理智迷失的结果的神在后来转而成为人类理智迷失的原因一样。特别是当私有财产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的时候,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更是充分地暴露出来,并导致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果。

其一是人的对象异化为非人的对象。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因而也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社会的存在物。他的全部的本质力量要通过现实的、感性的对象表现出来。这就等于说,人有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确切地说,人只有凭借人之外的对象、自然界、感觉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而为了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人又要以自己的激情、热情,通过自己的对象性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感觉、愿望、活动、爱——来占有对象,从而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私有财产关系的发展首先使得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不仅是生活的必要对象,而且是劳动的必要对象。自然界、感性的外部世界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在狭义上,则提供维持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的生活资料。但工人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这个世界就越不成为他的劳动的对象,也越不给他提供直接意义的生活资料。因此,他首先作为工人,其次作为肉体的主体,才能够生存。工人成了自己对象的奴隶。工人在劳动对象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本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凡是成为他的劳动产品的东西,就不再是他本身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越来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

与工人不同的是,资本家是依靠对资本权力的运用来表现自己的生命的。毋庸置疑,基于对资本利润的无限贪婪,资本家会无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利益,欺骗和压迫公众。这样,他所创造的利润越高,即他的对象的力量越大,他的非人化的特性——不道德、退化和愚钝越是增长;另外,资本以竞争的方式积聚在大资本家手里,中小资本家会由食利者变为企业家或者陷于破产。小资本家很可能破产而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从而开始和工人一样的奴隶生活,也开始和工人一样地失去自己作为人的对象;而在竞争中由于掌握大量的资本占尽积累优势的大资本家,则成了“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他的生命就是资本,“产品则是一切”,资本越是壮大,他自己作为人的本质力量,越是微不足道。

其二是人的劳动转化成异化劳动。私有财产和异化的结果不仅表现在人的对象上,还表现在人的劳动上,劳动的目的与指向、过程与意义以及结果与价值都发生了极大的转化,颠覆了人的劳动的意义。鉴于这个方面的问题以前都有过表述,在这里我们只用下图(见下页)进行简单的说明与比较:

其三是人的需要幻化出多重矛盾。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劳动的异化、人的对象的异化,使得人的需要也发生异化,呈现出诸多虚幻的矛盾。.

1)别人的需要与自己的需要的矛盾。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人的本质力量要通过人的对象化活动及其产品展现出来,这是他作为人本身的需要。因此,新的活动方式、新的产品就必然是他的由本质力量产生的新的需要。在私有制下,工人的劳动过程成为最抽象的机械运动,同时被剥夺了必要的生活对象和劳动对象,因此,除了维持最必要、最悲惨的肉体生活以外,工人无论在活动方面还是在享受方面就再也没有别的需要了。资本家也不例外,在他把工人的需要归结为维持最必需的、最可怜的肉体生活的时候,他同时也用禁欲主义圈牢了自己,自我克制成为他的基本教条:“你越少吃,少喝,少买书,少去剧院,少赴舞会,少上餐馆,越少想,少爱,少谈理论,少唱,少画,少击剑,等等,你积攒的就越多,你的既不会被虫蛀也不会被贼偷的财宝,即你的资本,也就会越大。”显然,资本家的一切激情和一切活动都湮没在发财欲之中了,对资本利润的无限追逐是资本家仅有的全部的需要。

然而,极力限制工人的需要和克制自己的需要的资本家,却不断地扩大产品的数量,不断地把新的产品当作欺骗人和掠夺人的新的潜在力量,并且指望着别人产生越来越多的需要,期盼着别人由于新的需要、追求一种新的享受而处于一种新的依赖地位,作出新的牺牲,甚至是陷于新的经济破产。这样他才能不断地满足自己对资本利润的无止境的需要。

2)需要的精致化与粗陋化的矛盾。在生产者为了“去爱的邻人的口袋里诱取黄金鸟”,总是机敏地幻想着怎样去刺激别人的享受能力、甚至是病态的欲望,一再地促使人的需要增长的同时,他们还需要使得满足需要的资料精致化,例如奢侈的酒店、考究的生活,以利于他们对利益的最大需求。但与这种精致化形成对照的则是:工人作为人的需要,比如新鲜的空气、明亮的居室、甚至动物的最简单的爱清洁习性等,就不再成其为需要了,他的任何一种感觉不仅不再以人的方式存在,而且不再以非人的方式因而甚至不再以动物的方式存在。.人又退回到洞穴中,只吃马铃薯,而且只是破烂马铃薯,最坏的马铃薯,以最粗陋的方式(和工具)去劳动等,这无疑是“需要的牲畜般的野蛮化和最彻底的、粗糙的、抽象的简单化”。一切超出最抽象的需要的东西——无论是被动的享受或能动的表现,都被认为是奢侈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对于富人的考究的需要来说,工人的粗陋的需要却是一个大得多的收入来源,“伦敦的地下室住所给房产主带来的收入比宫殿带来的更多,就是说,这种住所对房产主来说是更大的财富,因此,用国民经济学的语言来说,是更大的社会财富”

3)对货币的需要与对产品的需要的矛盾。产品作为人所生产的对象,它所包含的是生产产品的人的本质力量,同时,由于它满足了另外一个人的需要而又是这个人本质力量的印证。因此,它是人与人关系的纽带、是人的社会性的载体。但在私有制社会,每个人所创造的产品都是对他自己利己需要的满足,与自己的本质力量相分离,从而对于他人来讲也只是异己的力量,产品的世界就是奴役人的异己的王国,新的产品只是这个王国里新的潜在力量、对人来讲的新的奴役。每一种产品都是人们想用来诱骗他人的本质即他的货币的“诱饵”,人对产品的需要只是相互欺骗和相互掠夺的需要,而不是对产品满足自身某一特性的需要。对于这样的需要的满足,货币较之产品更加方便与实用。因此,“对货币的需要是国民经济学所产生的真正需要,并且是它所产生的唯一需要”

对于货币来讲,它是量的存在物,量是它“唯一强有力的属性”。而人的需求程度会随着货币的量的增加而日益增长,所以无度和无节制是货币的真正尺度,也是私有制社会中人的需要的真正尺度。

  四、简短的结论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和《资本论》手稿写作的时间长达40余年,而其旅居“巴黎时期”的著述只是在这一漫长的思想之旅中竖立的第一块界碑。就对私有财产的研究和思考来说,马克思阐发这一问题的文本不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始,更不至此终。早在《莱茵报》时期的政治评论(1842—1843年)、《1843年通信》、《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论犹太人问题》(1843年)所思考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就触及到这一问题,从《神圣家族》(1844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开始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在内的对唯物史观体系的建构,在新的哲学高度上更深入地阐述过这一问题,而《共产党宣言》(1847年)、“伦敦笔记”(1850—1853年)和他中年时期撰写的一大批时事评论都论及私有财产的发展和变迁,尤其是《资本论》及其手稿[包括其中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1863—1867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第1卷(1867年)、《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1872—1875年)、《资本论》第2卷(1885年)、《资本论》第3卷(1894年)、《剩余价值学说史》(1905—1910年)]等等对资本过程和逻辑的批判,以及晚年通过俄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的文献(187718811882年)、“历史学笔记”(70年代末

80年代初)、“人类学笔记”(1879—1882年)等对东方和古代发展道路的思考,从中可以看出,对私有财产的关注贯穿着马克思一生的思考和理论创作的始终。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对于马克思来说,对私有财产的理解是其进行资本批判的基础与前提;他探索私有财产的轨迹,也就构成他思想不断获得进展、补充、修正和发展的过程;而这又与其在“巴黎时期”所展开的思考和奠定的基础密切相关。而反省一下会发现,过去我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研究中,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有关异化、异化对人的本质的否定以及如何扬弃异化这些问题上面,而对其中有关私有财产关系的考察鲜有足够细致的辨析,这显然是有失偏颇、不到位的。

(作者简介:刘秀萍,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