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史观

——在“中国社科院首届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论坛”上的致辞

作者:贾高建    发布时间:2016-10-31   
分享到 :

各位专家、同志们:

很高兴来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论坛”。如会议文件中所阐明的,这一论坛的主旨是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发挥唯物史观在史学研究中的根本指导作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史观遇到种种质疑和挑战的今天,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成果,它从人的现实存在和活动出发,揭示了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为解开历史之谜、认识社会历史领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事实已经表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普遍的真理性,虽然一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历史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但这些基本原理并不过时,因而应该继续坚持;无论是史学研究还是当代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都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为指导。当然,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所谓绝对真理的封闭体系,而是一种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生长着的活的学说;要真正有效地坚持这一科学方法论,就必须将坚持与发展统一起来,不断深化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自身的研究,使之始终保持内在的生机和活力。

应该肯定,经过长期的努力,我们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研究中已经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获得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成果。但与此同时,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讨论中还存在各种争议和分歧。这些问题涉及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把握,也关系到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研究和现实研究中的方法论应用,因而必须给与充分的重视和关注。

例如,关于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主客体关系,以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社会主客体关系是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一种基本关系,其中人是主体,而人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体系则作为客体与之相对应。社会主体与社会客体之间是相互联系和制约着的:一方面,人是现实的人,它的存在和发展要受到其所在的社会结构体系的制约;另一方面,作为客体的社会结构体系又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是在人的实践中发展和改变着的。而进一步说,社会主客体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价值关系,其中人(主体)是目的,而社会(客体)则是手段,社会发展最终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应该承认,在过去一个时期中,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往往更多地侧重于社会客体即社会结构体系的方面,而对于社会主体即人的问题关注不够。而在新的时期,主体方面的研究得到了有力的加强,对于人的问题的认识大大地向前推进了。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这一新的进展应该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应看到,讨论中也出现了一种极端倾向,即在强调主体方面的同时,忽视甚至否定客体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关于社会历史领域中客观规律的研究。这种倾向是应该防止和反对的。须知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创立唯物史观,就是反对像人本主义那样抽象地谈论人,而是要研究“现实的人”,即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体系之中的人。他们关注人的发展和解放,但他们不是空喊口号,而是从人所在的社会着眼,研究和揭示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探索人的发展和解放的现实道路。忘记了这一点,忽视和否定这一方面的研究,就等于放弃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重新退回到肤浅的人本主义那里去。

与这一问题相联系的是有关决定论与选择论问题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史观承认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以及由这些规律所决定的历史必然性,在这个意义上主张历史决定论。但历史唯物主义所讲的决定论不是机械决定论,而是辩证决定论,它并不否定人的主体性,而是充分肯定主体选择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主张将决定论与选择论结合起来。近些年来,关于这方面问题的讨论深化了对客观规律与人的活动之间关系的认识,对于丰富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相关原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讨论中也出现了一种极端倾向,即将决定论与选择论对立起来,片面强调主体作用,以选择论否定决定论,最终导致否定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这种倾向同样是不正确的。正如恩格斯曾强调指出的,虽然在社会历史领域活动着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但这“丝毫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历史唯物主义所要做的,便是“通过发现现实的联系”来消除“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离开了这一基本立场,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历史;而在现实实践中,更是会带来严重的危害。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已经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

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以及经典作家所讲的“现实的联系”,主要是指社会结构体系存在和发展的内在机制。有一种常见的误解,即将这个意义上的客观规律混同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其实这并不是一回事。当然,历史进程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体现着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历史必然性;但它只是客观规律起作用的最终结果,而不是客观规律本身,不能混为一谈。提到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问题,近些年来也有许多讨论,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特别是对于一般进程与特殊进程的辩证统一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但这里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所谓一般进程常常被简单、机械地加以理解,从而离开了它的本来意义和存在的条件,变成一种不符合实际的僵硬的教条;而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进程则被看作一些互不相干的孤立事件,从而与一般进程分割和对立起来。这样一些片面的认识,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时也难免会造成历史研究和现实研究中的混乱,必须予以澄清。

除了以上问题之外,历史唯物主义的其他原理也遇到了不少争议,例如阶级、国家、社会革命等方面的原理。至于应用方面的问题,那就更是不少。此外,对于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及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他原理之间的关系问题,近年来也成为讨论的热点,其中所出现的一些争议和分歧也都值得关注。而从总体上看,在以上各方面问题的讨论中,需要特别注意一个共同的思想方法问题,即不要走极端。许多事物本来不是简单对立的,而是可以也应该统一起来加以把握的。我们不能采用那种绝对化和片面化的思维方式,不要总是在非此即彼的对立中思维,或者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科学性质的学问,我们也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推进这一领域的各方面问题研究,取得更多有价值的成果。

从此次论坛的安排来看,研讨的内容比较广泛,既包括唯物史观方面的问题,也包括历史学方面的问题;参加会议的既有历史学科的学者,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的学者,可以说是一次跨学科的研讨活动。这样一种安排很有意义,各相关学科理应携起手来,各取所长,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研究。

预祝此次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论坛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