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从家风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作者:陈晋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从家风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陈晋

写这个话题,是由中央电视台新春走基层节目“家风是什么”引起的。播出的一百多位受访者,谈到自己的家风,没有一个人说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概念。但是,各种各样的家风要求,却总是让人感觉,这不正是我们社会眼下最需要倡导和践行的核心价值观吗?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提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毫无疑问,从家风角度切入,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使之落细、落小、落实的一种有效途径。

弘扬和践行良好家风,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道德人格基础

我们倡导和培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大体分为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取向,但它们不是割裂的,总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个人价值取向中,如果缺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样一些道德基础,就难以在全社会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风尚,由此,把人心凝聚起来,实现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追求,就会遇到困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社会风气的细胞。家风自然会向民风辐射,民风自然会向国风延伸。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我们倡导的价值观,只有植根人民,孕育于社会,才能成为时代风尚,转化为人民普遍遵循和敬畏的家国情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家风虽然不能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部,但它是人们的价值观形成和精神成长的重要起点,是我们国家和社会能够形成核心价值观依托的文化土壤,对引导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说,是最基础的东西。

亿万家庭的家风,虽然各不相同,但总体上讲,都很朴实,都是崇德明礼的,向善向上的,讲求礼义的。讲的正是我们要培育和弘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宣传良好家风,在全社会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设想,社会成员如果没有这些人格道德基础,如何谈得上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和践行良好家风,打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衔接血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家风的形成,建立在家训、家规和家教基础之上。有的有明文规定,有的没有,但总会从父母长辈那里传承下来一些做人处事的品德要求。这些要求,沉淀了优秀的民风民俗,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性格,反映出我们中华民族的精气神。组合起来,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精神气象的生动写照。比如,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这些家教故事;诸葛亮的《诫子书》,讲“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陆游临终前写的遗嘱诗《示儿》,念念不忘“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些,事实上即已成为传统文化精神的一部分。即使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的人生起点,也常常秉承着一些良好的传统家风。比如,毛泽东在1919年母亲去世的时候,写了一遍《祭母文》,里面说到母亲传承的家风是“首推博爱”,还有“不作诳言,不存欺心”,“但呼儿辈,各务为良”。这大体属于毛泽东对他的父母所传承家风的理解和敬畏。这几个例子,既表明我们今天要培育和弘扬的核心价值观,同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出来的我们的民族品格,其精神血脉何其相通,也揭示一个事实,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总是在特定的文化土壤上生长出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弘扬和践行良好家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家风的实践养成,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一是因为它接地气,是亿万家庭内在需求,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设想,哪个家庭不希望弘扬和培育出好的家风来呢?它的影响和作用,就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二是它有一种文化上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作为价值观养成的途径,培育和践行良好家风,事实上是一种潜移默化文化熏陶。潜移默化的过程,就是内心认同的过程,自觉践行才有了基础,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家风家教,还是一种具有文化约束力的精神尺度。如果做了坏事,人们常说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庭,丢了先人的脸面,这就是一种精神尺度的效应。有了起码的精神尺度,人们的行为便相应受到约束和规范。第三,家风不仅是言传,更是身教,家风不仅是一种道德概括,更是一种道德实践。有了家训家规,还要有家教,而且这个家教必须是长辈带头践行,才可能形成家风。没有好的家风,或者说,有好的家风而不自觉地去遵守实行,就不会有好的社会风气。所以,家风的特点,在实行。实行家风,就可能营造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谈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指出: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家风的角度看,也是如此。新中国成立后,老一辈革命家普遍要求子女亲属,不要搞特殊化,鼓励子女亲属脚踏实地,不图虚荣,自立自强。这是那一代领导人立的新家风,也是为了在新中国树立一种好的社会风气,体现了那时倡导和弘扬的不同于旧社会的新型价值观。比如,1949年刚解放,杨开慧烈士的哥哥杨开智计划到北京见毛泽东,并解决工作问题。毛泽东写信劝阻:“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来京”,“一切按正常规矩办理,不要使政府为难。”有亲属想谋求在湖南当厅长,毛泽东让毛岸英回信,里面说,毛泽东对近亲有一种与血缘、家庭有关的深厚感情,但仗势发财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即使骂我“不孝”,我也不能做违背原则的事情。邓颖超去世前,在遗嘱中专门说到,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侄女辈,不能因为周恩来的关系或者是出于对周恩来的感情,而不去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遗嘱还说,这是周恩来生前一贯执行的。这些,就是有别于传统社会光宗耀祖、裙带提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价值观的新家风。

从现实来看,人们不难发现,作风优良的干部,大多有良好的家风。良好的家风,又促进养成良好的作风。反之,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很容易导致作风不正、政风不正、党风不正。一些领导干部恰恰是在亲情家庭面前,失掉原则,打了败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干部尤其应带好头,不妨从弘扬和实行良好的家风开始。

(作者为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陈 晋)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