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几个问题:读毛泽东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三篇著作

作者:汪裕尧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几个问题:读毛泽东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三篇著作

汪裕尧

本期《党的文献》首次发表的毛泽东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三篇著作,是他关于这方面文稿中的重要篇章。这三篇文稿内涵丰富,含义深刻,既有历史价值,又有现实意义。对于了解建国初期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革命,对于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由来和发展,都是有帮助的。

一、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历史纪录

毛泽东这三篇著作是同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历程紧密相连的,它反映了我们党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不同阶段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经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从1949年到1952年下半年,是它的启动阶段。这时的工作,是按照19489月党的政治局会议开始酝酿、1949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作出决议,后来写入《共同纲领》,并见之于建国初期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谈到的方针政策和步骤进行的。这时,对私人资本主义已经开始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据统计,到1952年,在全国机器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中,公私合营企业的比重占5.7%,在某些制碱、制酸和建材工业中,达到10%以上,有的高达百分之四五十。实行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统购统销企业的产值,占当地机器工业和工场手工业总产值的35—40%,上海、武汉等若干大城市达到百分之五六十,高的达70%以上。它们遍布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行业和主要工厂。

1953年到1955年上半年,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实施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以19529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为契机。在这次听取周恩来关于赴苏商谈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情况汇报的会议上,毛泽东谈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设想,第一次提出从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15年以后才开始过渡。这是对我们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过去所作战略部署的一次大调整。这个调整,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在中央领导同志中达成了共识。于是有19536月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的确认,并写进1954年宪法。其间19535月李维汉向中央提交的《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报告,对于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起了重要作用。毛泽东和党中央对这个报告十分重视。毛泽东两次主持政治局扩大会议,分别听取李维汉的汇报和讨论修改以这个报告为基础写成的《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这个文件拟提交全国党代会讨论修改后作为决议下发。会后,毛泽东要李维汉分别向先后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和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作报告,以全面推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6月到9月的4个月内,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讲话、批语、改稿,据不完全统计就不下10次。本期《党的文献》刊载的1953729日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就是其中之一。这是毛泽东在会议讨论陈伯达关于国家资本主义问题准备向全国财经会议作报告的稿子结束时讲的。这篇讲话通过同苏联的比较,侧重在理论上阐明我国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和步骤,并且回答了讨论中提出的一些政策性问题。

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特别是在一整套有关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方针政策的感召和各级党委大量实际工作的推动下,这段时间内我国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了长足的发展。工业方面,大型企业(16名工人以上的机器工业和31名工人以上的手工业)中实行加工订货的已达93%,较大的厂差不多已全部实行。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到19556月底已有1900多家,其产值相当于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的58%。商业方面,在32个大中城市商品零售总额中实行经销、代销的比重达到22%。同时,在上海、北京等地已出现了整个行业几十家、几百家工厂一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新情况。

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春,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阶段。在工商业改造全面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推动下,为解决行业和地区之间在生产安排和企业改组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为使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步伐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相适应,根据实践提供的经验,毛泽东产生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也需要来一个高潮的想法。他在1955年下半年的一次谈话中提出,现在改造条件成熟了,明年能否来个高潮?(据李维汉笔记)1011日,他在七届六中全会的结论中谈到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关系时,提出在农业彻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彻底地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系”,“彻底地把资产阶级孤立起来”,以便“彻底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实际上,这是一道消灭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动员令。在这以后,毛泽东多次找工商界的代表人物做工作,并且建议中央召开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统一认识,全面规划。会前,他亲自主持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建议中央将其作为草案在这次会上先行发出,待明春开中央全会时再行通过。毛泽东在这段时间所作的种种努力,为高潮的到来作了思想上、政策上和干部上的准备。本期《党的文献》刊载的19551027日毛泽东同工商界代表人物的谈话《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在这次推心置腹的谈话中,毛泽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他们阐明了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一贯政策,指出中国正处在大变革时代,工商业者要认清社会发展趋势,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殷切期望工商界有一批觉悟比较高的核心人物,早点下决心拥护“共产”,做思想准备,带领广大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

事情的发展常常出乎人们的意料。19561月,从北京开始迅速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许多私营工商业者天天敲锣打鼓,放鞭炮,送申请书,要求公私合营。全国各地也起而响应,跃跃欲试。其势如潮涌,不可遏止。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只好因势利导,先批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将合营必须做的工作,如清产核资、安排生产、改组企业、安置人员、组织专业公司等等,放到以后再去完成。

全行业公私合营调动了私营工商业中广大职工群众和不少私方人员的积极性。他们热情很高,向往社会主义给他们带来美好的前景。不少企业纷纷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出现了一片新气象。据统计,1956年公私合营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32%。可见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这一决定性步骤,对于促进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起过重要作用的。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以及在政策界限上把握不准等缺点,也遗留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团结广大工商业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利于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在实践中暴露以后,陆续引起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注意。他们为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并且对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作了有益的探索。这个阶段,从1956年春到1957年春,历时约一年,可以说是一个调整政策、探索新路的阶段。

本期《党的文献》刊载的毛泽东1956127日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是这个阶段颇有代表性的一篇。在这篇谈话中,毛泽东对定息拿多长时间、民族资产阶级还有没有两面性,以及工商联的前途等问题,谈了明确的意见。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出现地下工厂、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等问题作了分析,提出实行新经济政策、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设想,开拓了新的思路。

二、在统一战线内解决资产阶级问题

毛泽东指出:“在过渡时期保存资产阶级,有极大的作用。”“我看统一战线有好处,又反帝反封建,又赞成社会主义,为什么要把人家赶走呢?”“团结了更多的人,阻碍就少些,事情就容易办得通。”中国的统一战线有很长的历史。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斗争中,从孙中山那时起就为建立民主共和国而奋斗。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存在着两面性,他们既有革命的一面,又有妥协的一面,曾经程度不同地参加革命或者保持中立,同无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革命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他们仍然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剩余价值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虽然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但是是非对抗性的。正如毛泽东说的,现在他们“拥护宪法,接受公私合营,没有对抗了”。毛泽东指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总的说来,基本上是做了好事,有利于国计民生”。国家对他们有需要,他们对人民有利益,可以增加工业品,用工业品同农民进行交换,有利于工农联盟,还能比较好地稳定物价,保证市场供应。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同外国的不同,我们党对他们的政策,同对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不同。不是采取对敌对阶级的强制剥夺的办法,而是采取和平赎卖的办法,适当照顾他们的利益,以求在统一战线内消灭资产阶级。至于对资本家个人,毛泽东强调“一个工作岗位,一个政治地位,都要安排好。”“要使这些人过得去。”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他十分重视对工商界代表人物的工作,注意充分发挥民建和工商联的作用。他多次找工商界代表人物座谈,做说服教育工作。他说,“一个城市有少数核心人物思想先搞通,对我们的事业是有好处的。”他向工商界代表人物提出“要了解社会发展趋势,站在社会主义方面,有觉悟地逐步转变到新制度去”,殷切期望他们掌握好自己的命运。为了稳定他们的情绪,毛泽东从社会发展的规律给他们指明前途,指出“旧的制度不行了,新的制度就要起来代替。生产力总要向前发展,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就推动着社会不断前进”。他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大家都领薪水,资产阶级不见了,都成了工人阶级,我看这是好事。”对于社会主义改造,强调“要逐步地做,不使人们感到突然”,“总之是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由于我们党把资产阶级放在统一战线内部,采取一整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使资产阶级比较顺利地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

三、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毛泽东指出,“在过渡时期,我们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必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其性质和苏联的国家资本主义是相同的”,“但实行的办法则有很多不同”。国家资本主义,是列宁19185月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中提出的。他说,“国家资本主义较之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情况,是一个进步。如果国家资本主义在半年左右能在我国建立起来,那就是一个很大的胜利,那就真正能够保证社会主义一年以后在我国最终地巩固起来,立于不败之地。”列宁在嘲笑“左派共产主义者”对国家资本主义的非议时指出,他们错误的根源之一,在于不懂得工人阶级掌握政权的苏维埃国家是与资产阶级国家迥然不同的。问题的关键是看这个国家是谁领导的。苏联是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国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就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来说是相同的。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用各种方式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和合作的、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企业。它已经不是解放前那种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资本主义企业,而主要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的。当然工人还需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在整个利润中为国家和人民的部分占75%左右,为资本家的只占25%左右。资本家已不能唯利是图。因此,它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特殊的、新式的资本主义。在我国,工业方面的国家资本主义有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等形式。商业方面零售业有经销代销,批发业因过早地为国营和合作社营所代替和排挤,没有多少发展。这些国家资本主义在形式即方法上同苏联确有很多不同。列宁19215月在《论粮食税》中谈到俄国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主要是租让制(基础是机器大工业)和合作制(基础是小规模的手工的甚至部分是宗法的经济)。另外还谈到了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让资本家推销国家货物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付给一定的佣金;另一种是把国有企业或产区、森林区、土地等租给企业资本家,其租借合同与租让合同极相类似。由于苏联当时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比较险恶,国家资本主义遇到资本家的强烈反抗,未能得到大的发展。在我国,国家资本主义则真正成为私人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为什么呢?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在我国社会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不接受国家资本主义,没有别的路走,大势所趋,非走这条路不可。我们对资产阶级不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别的路,因为现在不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需要他们。”列宁1918年指出的这条道路,在苏联没有能够走通,在中国不但实行了,而且取得了成功。

在我国,使独立的私人资本主义变为受限制的国家资本主义,是有条件的。建国头几年,我们开展了抗美援朝、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思想改造,孤立了资产阶级,加上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壮大,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大工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国家资本主义创造了条件。

毛泽东指出,我国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带有进攻性质的,但在总的进攻中有部分退却。”比如,公私合营后公方参与对企业的管理,限制了资本家对企业的所有权、用人权和经营管理权,但在利润分配上有部分的退却,使他们有利可图,体现了照顾同盟者的原则。当然,只要存在资本主义,它的经济法则就不能消灭,但资本主义受到限制,资本主义经济法则的作用也就受到了限制,使资本家再也不能唯利是图。毛泽东指出,工人阶级“如果不让这一步,资本家无利可图,无利可得,就不能换得国家资本主义。”这说明,即使在中国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要使资产阶级比较顺利地接受国家资本主义,还要靠党和国家对资产阶级采取正确的政策;如果政策不当,也不能顺利地实行国家资本主义。

毛泽东说,现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最后步骤,而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条件下,使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这是第一步。大体上要用3年到5年时间去完成。由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这是第二步。它要靠社会主义大工业的发展、农业的合作化,以及国家资本主义内部的条件,包括建立党和工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和工人阶级监督等。有了这些条件,才能保证企业转到社会主义,取消资本家的所有权。而国家资本主义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积累资金的来源之一,也可以训练干部、培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过渡准备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资本主义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

四、实行新经济政策,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毛泽东1956127日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中提出的这个问题,是针对我国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后出现的新的矛盾而讲的,意在调整政策,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毛泽东清醒地看到了当时国内自由市场和国家市场并存、出现地下工厂、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商品供应不足,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等情况,也考虑到了资本家拿取定息以后的出路,提出实行新经济政策:允许开私营工厂、夫妻店,可以雇工;私营企业的数量可以增加,规模可以扩大;可以签订协议,10年、20年不没收;也可以吸引华侨投资,协议20年、100年也不没收;还可以开设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它可以是国营的,也可以是私营的,这样定息也有了出路。总之,可以让地下的变成地上的,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它的条件是社会需要,只要社会需要就可以搞;同时要有原料、有销路,不造成积压浪费。因为供应不足在我国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也是个好现象,人民购买力提高了,有各种需要,就可以促使我们想办法增加生产来满足这种需要。他提醒人们注意俄国的经验,认为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因此,在我国“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在这里,毛泽东实际上已经考虑到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出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和发展的问题。

同毛泽东一样,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中央领导也都注意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后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并为解决这些问题、寻找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探索。遗憾的是,当时我们党未能抓住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理论上得出相应的结论,并据以制订相关的方针和政策,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感性阶段。加之毛泽东当时对国内的主要矛盾的分析发生了认识上的偏差,不久以后将主要精力又转到抓阶级斗争上去,从而使这种探索未能继续下去。但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这种实事求是的探索精神和蕴含智慧之光的思想火花,对后人仍有很大的启迪。这些探索对于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和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作者单位:中央文献研究室)

(来源:《党的文献》199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