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形成

作者:纪晓华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    

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党的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个重大创新成果

党的十七大在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中,明确提出了“一条主线”,即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突出强调了“五个重点”,即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条主线”和“五个重点”,就形成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这个总体布局,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党的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形成,进一步明确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个重大创新成果。以党的十六大为起点,可以对这一创新成果的产生和形成作一个初步的梳理和解读。

第一次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

党的十六大在深刻总结长期以来党的建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的任务,第一次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

我们党作出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是在深刻认识党所肩负的艰巨历史任务,准确把握国际形势和时代特点,科学分析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自身的状况的基础上形成的。

首先,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期,全面建设小康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比如,人口众多和资源匮乏;生产力、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还不高;“三农”问题任务繁重;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尚未根本转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我们完成历史任务。因此,我们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政兴国的本领和水平。”

其次,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给我国发展带来有利机遇,另一方面由此而引发的国际政治冲突和综合国力竞争又使我们面临严峻挑战。面临这种情况,我们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判断世界大势、正确驾驭复杂局面、妥善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

再有,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党历经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面对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我们党必须要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必须要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同时,党自身状况的发展变化也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新党员和年轻干部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够;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党的执政效果。

由此看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已经成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课题。

十六大之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着力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明确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建设的根本任务,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002年11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上,明确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我们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任务。他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方面建设,最终都应该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来,体现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来。”这一论断,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02年12月,胡锦涛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门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指出: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决定》深刻总结了55年来我们党的执政经验,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使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这个《决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全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纲领性文件,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就贯彻落实这个《决定》以及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向全党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谈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时,胡锦涛指出:“我们党执政,首要任务就是带领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就是根据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大力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的过程。”这些重要思想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认识。

党中央关于“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形成奠定了总体框架的基础。            

继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先进性建设。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过程中,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深入分析我们党自身建设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状况,强调继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把它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

党中央总结了前些年我们党开展“三讲”、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等集中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决定在全党开展一次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4年11月7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意见》提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历时一年半,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通过活动,要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2005年1月14日,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专门就党的先进性建设、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等问题作了系统阐述。

胡锦涛还特别就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了深刻论述,他指出: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固然不容易,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世界上一些曾经执政多年的大党、老党先后丧失执政地位的事实告诉人们,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和评估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永不自满,永不懈怠,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要求。”

这篇讲话,对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马克思主义集中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锻炼,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级党组织还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形成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推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建立,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党已经深刻认识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同样具有决定性意义。2005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在这里,胡锦涛已经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放到了同等的、重点的位置。

2006年6月30日,胡锦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全面总结了我们党85年来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宝贵经验以及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更加突出地强调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就是要更加鲜明地强调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一重大课题,更加深入地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党自身建设规律,更加全面地认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更加突出地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主线,从而使党的建设的努力方向和检验标准更加鲜明,使我们能够更好、更全面、更有成效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紧密相关、相辅相成的,要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统一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胡锦涛一方面强调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主线”,另一方面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二者之间紧密相关、相辅相成的关系,并提出要把它“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这里已经明显反映出了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共同作为“主线”的思想。应该说,到这里,“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的思想已经初步形成。

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抓住思想建设这个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性建设,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保证。”

十六大之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实现全党思想的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创造力,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在全党兴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2006年8月出版了《江泽民文选》,为全党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供了最好教材。

同时,党中央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党的又一理论创新成果,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在理论创新中,党中央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在全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群众,增强全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之体现到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和具体政策措施上,这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把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统一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十七大的一个重要历史贡献。在当前,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全党同志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已经成为思想建设领域的一项新的紧迫任务。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在开展思想建设的过程中,胡锦涛特别强调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地位。他指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进程中,推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水平,加强道德修养,这是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长期坚持的好传统、好做法。” “党员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坚定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的根本问题。”这些思想,都为后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形成“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的观点,奠定了思想基础。

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大之后,党中央围绕十六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建设。2003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建工作时指出:“要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对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组织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

首先,坚持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根据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的新情况新特点,党中央坚持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制定了《2004—2008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加强对省区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

胡锦涛指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最根本的是要选好人、用好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后颁布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强调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配备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还制定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党中央还特别强调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制定下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制定下发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颁布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加强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党中央还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规模培训干部。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建立集体学习制度,有力地带动了全党的学习活动。从2002年开始,党中央启动了五年内使全体在职干部轮训一遍的战略计划。印发了《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已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央还先后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等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

其次,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农村、企业、城市社区等地区、部门的党建工作作出全面指导。胡锦涛还特别强调重视、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2004年10月,他在同北京市基层干部座谈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

五年来党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我们党进一步认识到: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要代代相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党和国家要实现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关键靠人,靠高素质干部队伍。这就为党的十七大提出“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奠定了实践的基础。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恢复和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生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继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在推进党内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胡锦涛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同时要继续结合新的实际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党执政活动的制度化水平。”

首先,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2002年,胡锦涛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着眼于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作出了部署。

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2004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和责任,规定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程序和要求。特别是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为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在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在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方面,健全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中央率先建立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也正在建立。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和反对个人专断,防止和反对极端民主化。

其次,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根本依据。2006年1月,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专门就全党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深入阐述,在谈到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内容时,他强调:我们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党内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这些思想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这一成绩,对后来党的十七大形成“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观点,提供了重要的实践依据和理论依据。

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继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

其一,提出要牢记“两个务必”的思想。十六大一结束,胡锦涛就率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一起到西柏坡学习考察,重温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毛泽东当年倡导的“两个务必”,无论在成绩面前还是在困难面前,都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为实现十六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拓进取、团结奋斗。

其二,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在全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需要大力弘扬和树立求真务实精神。2004年1月,胡锦涛在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系统阐述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问题,并向全党发出了倡议。

其三,向领导干部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严重腐败问题,和一些行业的不正之风问题,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着重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其四,大力倡导领导干部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根据六中全会精神,2007年1月,胡锦涛在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了全面阐述,提出了领导干部应该树立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这些重要思想,是在深刻总结党的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科学分析我们党现阶段的历史任务和党的队伍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这些重要思想中,都特别强调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根本、核心的地位,这就是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这一重大任务的重要思想基础。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我们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至关重要。“如果不坚决遏制和克服腐败现象,任其滋长蔓延,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首先,党中央针对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的态势,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我们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2003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1月,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从体制改革入手,改革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等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二是在中央和省级地方建立了领导干部巡视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坚持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如治理教育乱收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等,取得了重要进展。

其次,党的十七大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任务,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并列起来,使党的四大建设任务变成了五大建设任务,这不仅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这一重大任务的提出,是在深刻总结十六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由此可见,党的十七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继续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进一步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科学勾画出了“一条主线,五个重点”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使党的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更清晰、更全面,这是对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贡献。

十七大之后,党中央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按照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的建设呈现出了新的局面。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