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家的黄克诚

作者:孙迪    发布时间: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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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对领导干部来说,家风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开国大将黄克诚一生克己奉公、从严治家,用一辈子身体力行深刻诠释了这个道理。

1941年,在阜宁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宋乃德撮合下,黄克诚和唐棣华结婚。他们没有举行任何仪式,也没有摆喜宴,只向几个好朋友打了声招呼。婚房是简陋的临时住房,连个大红喜字也没贴,床上摆着破旧的军用被褥。新婚夜,黄克诚就和新娘唐棣华 “约法三章”,他一脸严肃地说:“我们都是共产党员,都得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因为婚姻的利益而妨碍党的利益,不能因为私人的利益而损害党的利益。”婚后第二天,唐棣华就到阜宁县修筑海堤的工地上参加劳动去了。

1949年,南征北战的日子结束了,黄克诚与阔别5年的妻儿团聚。他对妻子说:“棣华,今后孩子们就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了,条件比过去好了,但一定要记住,我们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高级干部的家风影响着党风政风。我们的一言一行对子女、对周围的人都会产生影响。”黄克诚给家里定了两条规矩:一是不准动用公家的汽车办私事;二是不准向公家伸手要照顾。由他带头,全家遵守,从未逾矩。黄克诚的女儿曾回忆:“父亲和母亲用一种信仰的力量规范自己的言行,律己和治家一向是比较严格的。”家中一切从简,不搞特殊化,大家自己缝制衣服、种蔬菜,即便孩子生病发烧,也都是坐三轮车去看病。

黄克诚晚年眼睛不好,上下楼不方便,组织便安排他到一处平房小院居住。由于房子年久失修,管理人员准备将房子修缮一番。可当黄克诚了解到要花许多维修费时,便拒绝了。直到他去世,这所房子也未曾大修。他患有严重的气管炎,组织建议他去南方休养,他也断然拒绝:“我一出去,就要带一帮人陪护,那要花公家多少钱!还要给地方添很大麻烦。去不得,不能去!”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黄克诚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虽然他双目几近失明,但仍抱病工作,积极推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彼时因庐山会议他所受到的错误处分尚未彻底平反,很多人为他鸣不平,他却坦然地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个人在党内受点委屈不算什么,这比起我们为之献身的共产主义事业来,实在微不足道。在党的历史上,有一些好同志含冤死去, 他们连全国胜利这一天都没能看到,比起那些同志,我是幸运者。”

1986年,黄克诚病重住院,他感到生命即将落幕,便拒绝治疗。医护人员百般劝说,他仍然坚持:“我已经不能为党工作了,请你们不必为我浪费国家钱财了,把药留给能工作的同志用吧。”他反复强调:“我这样一个油尽灯枯的人,为人民做不了什么,为什么还要花费人民的钱财来治病?”医护人员听闻后无不感动落泪。夫人唐棣华理解黄克诚,面对医护人员的劝说,她告诉他们,黄老就是这样的人,还是随他的愿望好。1986年12月28日,黄克诚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心中有信仰,脚下就有力量。黄克诚的一生心中唯有党和人民,他用信仰的力量走出了一条淡泊名利、克己奉公的路。这条路,他走得坚定而从容;这条路,使家温暖而充满正气;这条路,我们要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