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党史方志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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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4日,驻福建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胡加福到福建省委党史方志办作《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讲座。室务会议成员,一、二级巡视员,室机关和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福建省方志馆干部职工参加宣讲会。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林浩主持宣讲会。

胡加福同志从制定《政务处分法》的背景和意义、《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抓好《政务处分法》的贯彻执行等三个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进行重点阐述和系统解读,并详细提出学习宣传和遵照落实的具体要求,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法,使大家对《政务处分法》有了全面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树牢不碰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意识,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林浩在会上指出,《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也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党史方志办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抓好吸收转化,严格遵照执行。一要认真学习,做好宣传。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政务处分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习掌握基本的内容,始终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党史方志干部。二要查摆对照,不触红线。室务会议在学习贯彻上带好头作好表率,各处(馆)组织干部职工在学懂弄懂上下功夫出实效,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精神要求,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并自觉对标对表,养成法治思维,坚持道德操守,做到知行合一。三要加强监督,严管厚爱。通过经常性的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政务处分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党史方志部门中落细落实,使法律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福建省委党史方志办机关党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