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部署对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和党史馆展陈内容开展审核规范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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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挥全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作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和党史馆展陈内容,更好服务于党史学习教育,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前不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和党史馆展陈内容的通知》,部署对全省47家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以及8家县级以上党委建立的党史馆展陈内容与解说词进行审核规范。

审核规范工作遵照“坚持正确导向,严把政治关;严格核对展陈内容,严把史实关;对照权威表述,及时调整更新”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把自查、初审、复审等环节。自查环节于2021年7月1日至8月底,由各基地和党史馆管理单位负责完成。初审环节于2021年9月至10月,由县级或市级党史研究部门负责完成。复审环节于2021年11月至12月,由市级党史研究部门负责或省委党史研究院负责完成。整个审核规范工作于2022年1月底前结束。

自7月份以来,安徽各市县党史研究部门已按照部署要求,分步骤开展审核规范工作。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已将此项工作列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并纳入对各市年度考核范畴,要求全省各级党史研究部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好对全省党员干部党史教育基地和党史馆展陈的审核规范,更好发挥其在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激励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知党史、听党话、跟党走,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力量。

(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