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政治功能

作者:曹鹏飞    发布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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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是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是社会风气的组成部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就要加强以家教家风为代表的社会风气建设。2021年7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把家风建设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国家公共治理实践和过程,为国家治理能力增添新鲜活力与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随着民众对廉洁政治的要求与日俱增,社会市场力量对政治体系的影响和牵引也越来越大,建立政治与社会力量的平衡也就变得更加紧迫。推动中国国家治理进程,建立国家、社会、市场几方面力量的合作,走共建共治共享道路,是当代中国治理实践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公”和“私”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党员和领导干部面临“公德”和“私德”两种风险

按照社会结构理论,现代中国社会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两个基本结构。公共领域的活动主体是国家,私人领域的活动主体是个人,主体差异决定了两个领域各自的活动边界与价值。与国家相关的活动领域被称作公共空间,与私人相关的活动领域被称作私人空间,在这种社会空间基础上形成相应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公法和私法、公德和私德、公干和私干等截然不同的社会事务与内容。公私两域的有效区分和严格规定,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结构与活动,立足其上的现代社会逻辑与精神,自然就延伸为现代社会权力与权利、公权与私权、公共与私人等观念与秩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代社会基本观念与规范,构成了现代社会基本秩序与伦理。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化和成熟,是现代社会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成就,建立在这种空间基础上的现代社会意识形态与观念,已经获得现代民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在道德与行为层面上已经普遍凝结为社会力量。这种普遍性社会结构与观念的存在,一方面依赖于社会自下而上的自然理性自觉,另一方面得益于国家公共能力自上而下的积极维护。为了维护现代社会根本安全,就必须在社会自觉性力量基础上建立国家理性力量,以国家能力优势弥补社会力量的不足,从而维持和保证现代社会的安全运行。这种国家力量的实践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需要通过组织与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实际活动去实现,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承担国家职能和使命的过程中,势必面临政治道德与政治关系上的主观选择。一方面党员和领导干部及其所代表的公权力是一种公共资源与行为,实现的是公共意志和动机;另一方面这种公共行为和价值的实现又必须依托党员和领导干部个人能力与活动,不可避免地打上个体的烙印。这种公共性与私人性的矛盾,决定了现代公权力可能面临的道德、能力、作风、意识等方面不足的风险,现代政治腐败和危机基本都是由这种公共过程悖论引起的。

“公”和“私”的双重属性与身份,决定了党员和领导干部客观上同时面临着“公德”和“私德”两种风险。“公德”缺失或者不完善,就可能在工作中不能做到德才兼备,实际遭受公共活动带来的各种风险,“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私德”缺失或不足,就会带来社会交往领域的失败,失去一般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党员和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群众,必须在观念和行为上“技高一筹”,要同时处理好公德与私德、公心与私心、公务与私事等方面的关系。由于党员和领导干部“公”与“私”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党员和领导干部言语和行为的双重影响。因此,同时严格管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公共时间与私人时间、公共关系与私人关系,在政治上不仅正当而且必要,包括西方民主国家在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出于公权力安全需要,普遍都对官员采取严格监督的措施,包括对官员个人财产、私德以及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

随着中国社会变迁与治理方式的转变,随着党的建设形势与党的领导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与治理转型开始变得更加自觉。我们党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推进自我革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监督。进行监督改革,调整监督理念、方式、范围和过程,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净化和提升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通过推进党员和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党员和领导干部公共行为建设与私人家庭伦理建设结合起来,为公共权力健康运行提供普遍的监督和制约环境,把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职务行为和社会行为等方面全面覆盖起来进行监督,确保权力与干部安全得到全面加强。

把党员和领导干部岗位治理向组织与家庭相联动的普遍治理转变,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与实践的巨大突破

完善和拓展了管党治党的理论与实践。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既代表着中国共产党政治意识的进步,也标志着党内治理实践的重大变化。通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拓展党内治理广度与深度,完成管党治党思路与方式的深刻变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实践,极大扭转了党内政治意识形态和观念转变,党员和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明显增强,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程度显著提高,为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自觉创造了条件。把公共领域的集中治理向公私两域合作的全域治理转变;把公权力的单项治理向组织与社会协同的双向治理转变;把党员和领导干部岗位治理向组织与家庭相联动的普遍治理转变,成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与实践的巨大突破。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积累的新鲜经验作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定的重要参考,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来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党内治理理念与行为的重大发展,是对党的政治文明发展进程的自觉推动,是党的政治文明和政治能力得到增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增量发展的政治文明能力必将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

加快了反腐败斗争和党的作风建设进程。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代表的家庭自治是一般社会治理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治理作为一种自觉性的社会自律力量,构成国家公共治理实践的天然基础。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既是政治治理过程的内在需要,也是一般社会建设与能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家庭不仅是一个情感伦理为纽带的精神共同体,而且是一个维持个体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家庭与个体的自然紧密联系无疑为规范和管理个体提供了天然的良好基础。党员和领导干部都来自家庭,从家教家风所代表的家庭能力建设入手规范和管理干部,等于是为干部管理的公共过程引入利益、情感和伦理等社会性资源与力量,这种社会力量引入,一方面扩大了干部队伍治理的力量与资源,另一方面提高了干部队伍建设的能力与效果。同时,也是从源头上、根本上和社会有机体上管理干部。家庭既是干部个人的核心利益,也是干部私人领域的主要方面,抓住干部家庭建设就是抓住干部工作的源头和紧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既是家庭治理与组织治理有效合作的结果,也是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具有政治功能的最好说明。

提高了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同时具备社会自觉与政治自觉双重优势,是社会自发性与政治自觉性力量有机统一的集中体现。党的领导作为一种公共性力量,不同于以家庭与个人为代表的私人力量。随着现代国家公共能力与秩序建设的不断进展,公共力量介入私人领域的能力越来越受到挤压,私人领域法律与政治门槛一直在节节抬高。现代权利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私人领域更加重视来自公共空间的尊重。全面从严治党语境下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非常成功地弥合了公私两域的分化与对立,以两域合作实现党风政风带动家风社风,以公共治理过程推动社会能力建设,一方面增强了社会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推动了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进程。

实现干部安全与工作安全、权力安全、组织安全的统一。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状况,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貌。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完善党管干部的能力和体制机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方面。再好的干部资源,如果不能得到科学培养、管理与监督,都不能立即成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力量。推动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党对干部进行严管和厚爱的具体实践,通过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公共时间与私人时间、公共活动与私人活动的无缝链接,把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全部活动时间与空间、工作表现与家庭表现有机贯通起来,取缔和削弱党员和领导干部成为“两面人”的精神基础、情感基础和利益基础,实现党员和领导干部工作动机与生活动机、工作状态与生活状态、工作目的与生活追求的有机统一。依托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净化干部生活圈子,优化干部生活方式,改善干部行为与作风,保护干部家庭与亲属,达到通过干部安全实现工作安全、权力安全和组织安全的目的。

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取得现实进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自我革命意愿与能力的必然选择。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代表的不仅是党内治理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是管党治党力量和资源的优化与调整。管党治党理论与实践的创造性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拓宽全面从严治党范围与对象,把党的组织治理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力量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为百年大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实现长期执政奠定坚实组织基础、权力基础和社会基础。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能力获得增量发展,需把管党治党的公共治理与推动党员和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社会治理更好地结合起来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良好的家风家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尊老爱幼、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优秀传统家风,已深深植入中国人的心灵生活,构成中国人社会交往实践的精神基础,以及家庭与社会活动的基本秩序。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内涵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政治自觉转向文化自觉,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阶段性转向民族普遍性,在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精神融合、文化融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阶段、新形态、新境界,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范式。

推动公共力量和私人力量的共同成长,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最可靠的动力和支持。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活动,政治活动具有活动主体身份的合法性、活动目的的公共性、活动方式的规定性等特点,政治活动有自身的特定内涵与外延,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活动,政治道德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道德。在社会发展早期阶段,政治体系和社会体系的发展结构不成熟不健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边界与秩序相对比较模糊。现在,中国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力量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增长,为了正确处理庞大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复杂关系,就需要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确立合理的道德边界、法律边界和政治边界,加快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公共力量和私人力量的独立性与规范性,提高各自的专业化水平,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能力,确保两个部门、两种力量的均衡发展与相互安全。公共力量与私人力量的成长与安全,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基础和条件。没有公共力量,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秩序就会缺乏拱卫;没有私人力量,繁荣增长的社会能力和动力就会出现不足。同时培育和壮大两个部门与两种力量,既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私人部门的规范性力量,必将自觉建立同公共力量的协同发展,形成更加有机的强大合力,为公私两个部门、两种力量的成长和规范提供支持与保证。

增加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政治活动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形成有效权力,一个是有效监督权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之所以具有根本的法律和政治地位,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制度的自身优势与特点,强有力的组织动员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能力,无疑是中国社会获得巨大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集中组织力量和政治权力有利于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是大国大党领导与执政所必须具有的客观能力。正如权力的性质决定权力监督的方式和能力,权力集中的优势必然伴随着分散性力量的先天不足,绝对权力容易导致绝对腐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所代表的分散性社会力量,一旦能够顺利进入公共治理过程,就会转变为公共治理过程的有机增量,起到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作用,从根本上完善和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形态与文明能力,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促进公共治理过程的扩展和公共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能力获得增量发展。以政治增量贡献和创新响应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是保持公共治理体系有效性的唯一路径,是以政治进步引领社会进步实现党的领导的最优选择。从政治供给的角度看,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无疑是决定政治能力的关键力量,政治过程既要求相当规模的干部队伍数量,也要求干部队伍建设和供给的质量。如果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够,势必影响政治活动的效率和价值,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因此就会缺乏效能。把管党治党的公共治理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把两种力量、两种方式和两种能力的各自优势释放和激发出来,形成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相互监督的有效合作力量,对于有效管理公共空间和公权权力,对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规范党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都会起到单一公共力量难以实现的效果。通过把党员和领导干部家庭自身要求、自主力量与道德能力转换成激励和监督公共权力的重要资源,以私权监督公权,以“八小时外”规范“八小时内”,依靠社会力量遏制“八小时外”出入会所、公款吃喝、收送礼金、权钱交易等不良行为,不仅有效净化了党的政治生态与政治环境,而且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治理过程创造了积极条件和机会,实现党风政风带动家风社风建设,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党建教研部教授)

(来源: 《人民论坛网》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