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刘少奇关于解决汉冶萍公司困境的思考

作者:高中华    发布时间:2022-08-16    来源:党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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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冶萍公司全称为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1907 年由湖北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三处企业合并而成,是当时中国最大也是最早的钢铁煤联合企业。公司成立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一战”)期间发展到黄金时期,但随着一战之后世界经济陷入萧条而一蹶不振。汉冶萍公司的遭遇,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众多中国民族企业的缩影。如何基于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社会条件,从我们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以及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运动的大视野中,看待民族企业遇到的困境,正确处理劳资关系,探索民族企业实现振兴的道路,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问题。1922 年9 月至1925 年春,刘少奇奉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和毛泽东委派,到安源路矿开展工人运动,并成功领导了1922 年9 月、1925 年1 月安源路矿工人罢工等运动,在劳、资两界享有声望。1923 年4 月,刘少奇代理安源工人俱乐部总主任,8 月正式当选总主任,在1924 年9 月安源召开的汉冶萍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汉冶萍总工会委员长。针对汉冶萍公司出现的经济困境,1924 年6 月、11月,刘少奇在长沙《大公报》、上海《新建设》等刊物接连发表了《救护汉冶萍公司》《整顿萍矿意见书》两篇文章,分析了公司深处经济困境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整顿与发展公司的具体建议,并进而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领导和开展工人运动,如何结合工人运动实际贯彻党制定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如何认识、处理争取和维护工人权益与推动民族实业发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回顾和梳理刘少奇关于解决汉冶萍公司困境的思考,对深化我们党建立初期领导工人运动的历史研究,丰富刘少奇思想生平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一、刘少奇对汉冶萍公司深处困境的关注与分析

刘少奇分析了汉冶萍公司在当时中国实业中的突出地位,从国际与国内两个层面分析了公司经济受困的主要原因。

(一)充分认识汉冶萍公司在国计民生中的地位

第一,汉冶萍公司的存在关系到国家实业发展、国家兴亡。刘少奇认为,汉冶萍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关系到中国实业发展与民族自强。他指出,“汉冶萍在东亚,他的存在比平常产业有更深几层的重要。他不独在国民经济上占了极重要之地位;且为发展东方‘物质文明’之根据”,对其影响力予以高度重视。一战带来了世界军事工业的发展和钢铁市场的繁荣,钢铁价格突飞猛涨,作为当时中国最大钢铁企业的汉冶萍公司乘势发展。从 1915年起,公司连年盈利,至 20年代中期拥有多座化铁炉,年产生铁 15万吨左右,占同期全国生铁产量的一半以上。而从一战前后中国铁制品的出口金额来看,1917年尚盈利 180万两,到 1925年“竟至断绝”。究其原因,欧、美、日为了向中国销售钢铁而千方百计限制中国实业发展,是一个重要因素。刘少奇指出,这种经济侵略政策是“稍具世界眼光及注意过外患历史的人,都是看得到的”。因此,他明确强调,汉冶萍公司的存在具有抵御列强经济侵略的作用,“欲使列强不能把持世界钢铁以阻挠中国实业的发展”,促使中国实业的发展能够得到有力支撑,“均非使汉冶萍永远的存在不可”,这确实“关系于人民之生死国家之兴亡”。只有使汉冶萍公司永远存在,“使他的主权完全属于中国不旁落于外人”,才能不辜负公司的前途和使命。刘少奇大声疾呼:“关系国民生死国家兴亡之中国最大基础的实业汉冶萍,要停工破产了呵 !其速起救护吧 !”一个“速”字,体现了救护的紧迫性。

第二,汉冶萍公司的生存关系到百余万民众的生计和社会稳定。一战之后,国内煤矿、铁矿减产,无法保证足量的焦煤供应,导致一些铁厂长期关闭高炉。汉冶萍公司下属钢铁企业陆续减产,有的不得不停产、关厂或并厂,一些附属电站也不得不停止发电。1921年底,汉阳炼钢炉全部停产。1922、1923年,大冶铁厂虽新建两个炼铁炉,但时开时辍。为节省开支,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1924年,汉冶萍公司将大冶铁厂与大冶铁矿合并成大冶铁矿。同年,汉阳铁厂 3号、4号高炉停产。次年,大冶铁厂高炉全部停产。这些都严重地威胁了工人的生计。对此,刘少奇从保护民生与稳定社会秩序的角度考虑,汉冶萍公司的生存不仅是公司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依靠公司生活的百余万民众的生计,其中包括汉阳、大冶、萍乡各厂矿 4万多工人及其家属 10多万人,依靠各厂矿间接生活的工农商各业数十万人,沿株萍路、粤汉路、湘江、长江至上海、日本一带直接或间接依靠此产业生存的数十万人。他提出,要保证这百余万人民拥有得以谋生的正当职业,而不致于流落为游民或土匪,是汉冶萍公司的责任。

(二)深刻分析了公司受困的原因

第一,国际钢铁市场萎缩,公司连年亏空又融资困难,引发破产恐慌。一战结束后,世界经济陷入萧条期,市场需求减少,汉冶萍公司出口锐减,生存维艰。刘少奇指出,在市场整体不振的背景下,汉冶萍公司“自然不能跑出这个‘天数’之外去发财”,“也只有跟着走背时的一条路了”。在此期间,汉冶萍公司虽努力扩充销路,但于事无补,从 1920年至1923年,分别亏空 128万、51万、366万、295万,总计 840万元。由于钢价下跌,导致市场上的各方信心受挫,普遍不看好汉冶萍公司有能力扭亏为盈,导致公司融资困难,加剧了经营危机。刘少奇指出:“近年因借款无着,营业萧条,股东会议已有三年未开,而破产的‘汉冶萍停工’的消息,甚为喧腾”,以致于“各方有关系的人们,闻之莫不呈恐慌之状”。这种破产恐慌进一步损伤了公司信誉,使得公司日常的融资经营更加捉襟见肘。

第二,为偿还债务,公司长期以低价向日本等国出口生铁,经济损失严重。汉冶萍公司开办之初为官办性质,官款未济,才改为官督商办,但社会融资并不踊跃,不得已而向日、英、德等国借债。以日债为例,公司于 1903-1911年间向日本借债13笔约 1800万日元,19121927年间向日本借债 15笔共 3200万日元,两次合计 400多万银元,因长期结欠日债,每年利息就高达 100多万银元。为此,刘少奇指出,汉冶萍公司长期向日本等国签约借债,是“最大之根本错误”。

当时日本大力发展钢铁工业,急需铁矿、焦炭等原料。按照一战前中日借款合同,中方以 40余万吨生铁与 250万吨铁矿砂偿还债务,且价格为固定值,不受市场交易价格上涨影响。以生铁为例,1918年日本东京生铁市场价为每吨 480日元,而汉冶萍公司输往日本的生铁价长期维持在每吨 36日元,不足日本市价的1/13,经与日方多次交涉才略有增加,但也只达到日本市价的 1/4左右。一战期间,生铁、矿石价格普遍暴涨,而中方仍不得不以低价偿债,因价格利差,仅此两项就使汉冶萍公司蒙受巨额损失。由于享有低价的原料供应,日本企业生产成本大大下降,利润率大增,也相应增加了国际竞争力。比如,日本铁厂每吨生铁成本仅为 38.72元,而汉阳铁厂每吨生铁成本高达66.97元,较前者高出 73%。一战之后,汉冶萍公司销路受滞,从生产钢轨、钢料制成品为主,逐步沦落为提供矿石原材料及冶炼生铁粗加工为主,经济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第三,公司管理积弊甚多。刘少奇指出,汉冶萍公司在提高员工素质、制定经济计划、养护利用工程设备等方面存在诸多弊端,尤其指出“组织制度不良”。一战后,这些问题集中爆发,成为汉冶萍公司陷于困境的又一个原因。

在人才方面,刘少奇指出,汉冶萍公司严重缺乏各类专业人才。自清末创办公司以来,张之洞、盛宣怀所用之人,“无一非门外汉,暗中摸索,何能入室升堂”。公司管理层“多金镜革履,楚楚西装”,“率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难堪重任,“无观察世界市场之远大眼光”。他还指出,公司办事人员趋于“政客化”,缺乏发展壮大企业的主动精神,“弊病丛生,黑幕层出”,各厂矿的办事人员营私舞弊贪污案时有曝出,如萍乡煤矿坐办林志熙侵吞公款银达 30万两,虽遭起诉,最后却不了了之。

在资金使用方面,汉冶萍公司曾在一战期间盈利 2940余万元,但未用于清债减负,而是多用于分发红利,其中发放股息 920余万元,占盈利的 31%;给董事长、经理等管理层员发放酬劳奖金 100余万元,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盛宣怀修建“盛公祠”用去 40万元;而用于生产扩建的资金仅有 420余万元,占全部盈利的14.3%。公司长年靠借款过日子,但所借外债也不能保证按月入账,加之各项借款又付重息,导致开支愈大,负债愈重。同时,厂矿机器陈旧,公司没有及时利用盈余资金更换厂矿技术设备,直接限制了生产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恶化了盈利偿债的能力。在管理方面,汉冶萍公司在一战期间盲目扩大产能,不断增建扩建,超出了经济承受能力,如扩建了大冶铁厂,耗资巨大,严重超支,增加了公司债务;一些工厂不合理地采购原材料,严重浪费了资金,如汉阳铁厂物料股积存材料折合白银达 120余万两,因尺寸不符又导致其中 2/5无法使用;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工程时常拆迁,建筑设计又过于华丽,造成人财物浪费严重,加重了资金短缺;矿局负责人员天天为经费着急,往来筹款,事务费用无形增加,整日东奔西走,“精力全用于此种于工程实业毫无裨益之琐事”,却不抓住提高生产这一核心问题。

(三)对汉冶萍公司未来的分析

要推动汉冶萍公司走出困境,对公司的发展预判十分重要。对此,刘少奇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对公司的未来前景进行了分析。

第一,依据当时国情,汉冶萍公司暂时不可能有所发展,但在近六七年内尚能维持存在。刘少奇认为,中国各项实业如能繁荣起来,汉冶萍公司就可以兴旺发达,但“以中国现状观之,在十余年内,中国的实业恐是不能发达的”。他分析了国际钢铁业的需求,认为美国基本不可能到汉冶萍公司购买钢铁,而受一战破坏的欧洲各国工商业难以迅速恢复原状,即使能恢复到原状,也不需要多量的钢铁,更不致于到汉冶萍公司购买钢铁。那么,“汉冶萍前途发展的希望”,只有等将来中国、日本、俄国的实业发达起来,而现在“断无发展的可能”。他还指出,虽然汉冶萍公司面临严峻的形势,公司生产的生铁还能在日本和中国销售,市场情形尚好。他基于汉冶萍公司当时的生产销售状况作出预判,认为公司在六七年内还能维持存在,不致于被外资吞并。

第二,将来如利用日美矛盾,可谋求公司摆脱外资控制、获得发展。汉冶萍公司的丰厚资产令日、美等国垂涎欲滴,均欲单独吞并,以便于向本国提供工业原材料,如美国当时就不断暗中活动,以免汉冶萍公司被日本独吞。刘少奇提出,中方要利用好国际局势尤其是日美之争,如果将来日、美利害冲突从而发生战争,汉冶萍公司将获得宝贵的发展期。这一分析颇具前瞻性,后来日美矛盾的加剧以及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印证了这一预测。他建议,汉冶萍公司要借助日美利益矛盾,在夹缝中顽强生存,并运用极灵敏的手段,使公司逐渐获得独立地位,尤其强调“一则不要任人争夺,自己处于鱼肉地位;二则不要脱离了日本羁绊,而又入美国之羁绊”。

二、刘少奇关于整顿与发展汉冶萍公司的对策

刘少奇对汉冶萍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面临的处境作出判断后,结合实际条件,提出了从多方面入手缓解债务困难、挽救汉冶萍公司的具体方案。

(一)不再增借外债,通过增加出煤产量扩大公司收入

第一,不再增借外债,保护公司生存与企业自主权。当时,中国国内的中外合资或中外合办企业,多受制于外方。日本政府就不断加紧控制汉冶萍公司,迫使大冶钢铁厂矿长期为其制铁所供应矿石原料。汉冶萍公司长年依赖向日本借债维系生产,但日债愈多,遭受日本的掠夺愈重,控制愈严。刘少奇闻悉日本政府还向汉冶萍公司提出委派日方办事人员,即指出“似此办事人由日本派,借款必得要向日本借,生产出来的钢铁和矿石又必须送给日本还老帐不能自由出卖,发展无希望,停办又不能,是该公司之主权已因借款关系全部落于日人之手,所剩者仅‘中国汉冶萍公司’之‘中国’二字而已”,而“若再添借外债,日本所要求之条件已会要将中国汉冶萍公司之‘中国’两字改成‘日本’两字。是外债再不能添借,添借外债即亡汉冶萍”。他反复强调勿再增借外债,否则会危及公司生存。因为汉冶萍公司所借日债,并非一般性的外国实业贷款,也非一般资本输出,而是国家资本输出。日本每次向中方贷款之数额及条款均经日本内阁会议通过、日本内阁总理大臣裁决,具有明显的殖民化性质。因此,刘少奇才将不再增借外债作为保护汉冶萍公司与企业自主权的首要之举。

第二,以受外债束缚较小、发展空间较大的萍乡煤矿作为突破口,想方设法增加产煤量,解决经费问题。刘少奇指出,萍乡煤矿受中日借款条约的束缚较少,发展空间相对较大,汉冶萍公司“背时运”,不意味着萍乡煤矿也在“背时运”,虽然汉冶萍公司衰败了,但萍乡煤矿仍存在诸多优势,比如,产量丰富,煤质高;交通便利,可依靠株萍、粤汉两条铁路或用公司轮驳水路运煤,运费低廉;国际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产煤销路有保证,等等。这表明萍乡煤矿在汉冶萍公司一蹶不振时可发挥重要作用。他还引用了日本东亚同文馆的调查报告,佐证了萍乡煤矿产煤与日煤相比具备的优势:“萍乡煤矿现在未多向外销售,但在汉口行销之日本煤已势难与之竞争,照此推想,如果萍矿每年能产煤一百万吨,成本减轻,恐怕日本煤从长江上游以下,都要被它扫尽了。”

为摆脱经费困窘的局面,刘少奇提出,整顿萍乡煤矿,当务之急就是从经费上谋求“自救”,摆脱依赖总公司借款过日子的局面。萍乡煤矿可从总公司中拆分出来,掌握独立经营权,如此不仅可免去总公司债务的牵累,而且可在盈利后帮助总公司偿还债务。他认为,从根本上解决经费问题的办法之一,是增加出煤数量,只要每天多出煤 500吨,即可得纯收入10万元,仅此一项,就可解决万余工人的薪饷和长久困扰矿局、煎熬工人的生活问题。萍矿所生产的焦煤,一部分供给铁厂炼铁,其余外销的收入可用于维持正常生产和公司开支。刘少奇还指出,煤厂的煤桶等设备破烂不堪,应赶修旧桶、加制新桶,如能增加煤桶四五百个,每桶每日运煤数次,就能增加产煤数百吨乃至千余吨,此外,还要添加洗煤台、安装洗壁机、注意修理洗煤台机械等。若要增加煤炭产量,离不开工人的积极参与。为了提高工人的工作热情,刘少奇提出用奖励花红的办法增加工人收入,并列举了一些具体标准,如工人出产超额 5%以上,就按超过的数额,赏给花红,等等。

(二)正确地开展斗争,既保障汉冶萍公司的正常经营,又维护工人的合理权益

负债运行的汉冶萍公司为减轻经济压力,对广大劳工实施降薪、欠薪,直接加剧了劳资对立,从而引发 1922年安源路矿大罢工。罢工斗争取得胜利后,工人中间却出现了“左”倾现象。一些工人自动将每日工作时间由 12小时减至 4小时,还有不少工人自由旷工,导致生产降低了一半;工人运动的部分领导人则出现了盲动思想,脱离实际地要求无限制扩大工会权力,办理工会范围外的事情。刘少奇就此指出,工人罢工后生活大为改善,地位大为提高,“工会有最高的权力,有法庭,有武装,能指挥当地警察及监狱等。即使这样,工人还不满足,还要更前进”。他统筹考虑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与保障工人权益,指出工人虽然一再要求再加工资,但“实际情形是不能加了”,并针对旷工等错误倾向强调,“‘吃饭不做工’是我们社会主义最反对的”。时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游艺股长的萧劲光也回忆指出:“在安源大罢工胜利之后,在工人领袖和党内的一些同志中,滋长着一种‘左’的情绪,他们认为向资本家提出的要求越高越好,在斗争中只讲进攻,不准妥协,以为只有这样才代表了工人的利益,其不知,结果还是损害了工人的利益。”与此同时,慑于工人俱乐部在工人中的影响力,汉冶萍公司和萍矿公司不断蓄意破坏,于 1924年指使工职协济会、无政府党、基督教会结成三角同盟向工人俱乐部发起公开进攻,除了大造舆论,还谎称是工人俱乐部造成企业濒临倒闭,还派遣奸细混入工人俱乐部,企图内外夹攻加以摧垮。对此,刘少奇提出,必须继续坚持领导工人开展斗争,既要增加工资,又要减少压迫。

第一,加强宣传,纠正工人运动中的“左”倾情绪。当时,中共中央对工人运动的指示精神主要是:“反对帝国主义、军阀、资本家的压迫,维持安源煤矿的生产,不使工人失业,保护工人的基本利益。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合法性开展斗争,保存力量,为全国培养和输送工会工作干部。”根据中央的指示,刘少奇认为,只有让公司生存下来,才能保障工人的合法利益。如果一味强调向资方进攻,则无助于公司摆脱经济困境和解决工人生计,也就从根本上损害了工人利益。为了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团结教育工人群众,刘少奇把《整顿萍矿意见书》《救护汉冶萍公司》印成小册子在汉冶萍公司和萍乡煤矿中传播,除了刊登在中共安源地委编辑的《安源旬刊》上,还分别刊登于长沙《大公报》(1924年 12月 19-26日)及上海《新建设》(1926年9月20日第2卷第2期),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工作。萧劲光称赞刘少奇整顿和挽救路矿的意见:“对安源工人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当然,工人的思想很难短时间统一起来,“这些意见被一些有‘左’的情绪的人认为是右倾”。

第二,保卫和巩固工人俱乐部,注重发现培养工会干部。刘少奇支持民族实业发展,并不等于不对资方的恶意打压进行必要的防范和反击。面对劳资之间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复杂交织的局面,他领导工人同资方展开了有理、有节的斗争。经过斗争,公司允诺每月向工人俱乐部提供 1000元经费,以后公司增加薪资也要通知工人俱乐部,提高了工人俱乐部的影响力及在工人中的号召力。在斗争过程中,刘少奇意识到工会干部对于开展工人运动的重要性,着力发现和培养工会干部。1922年 4月 16日,安源工人俱乐部召开第三次筹备会议,决定工人学校归属俱乐部,更名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工人补习学校。1924年秋,刘少奇在安源创办地方党校并担任校长,从党员与团员中选拔学员,按不同文化程度分为初级班、高级班,分别培养工人和学生,开设“俄共党史”“少运史”“政治经济浅说”3门课程,每周上课 3次共 6小时,刘少奇、任岳、萧劲光等到校任教。刘少奇还讲授过《共产党宣言》等内容,培养了一批地方干部和工人运动干部,为开展长期斗争作好了准备。

第三,加强生产管理,团结工人投入生产。刘少奇指出,由于汉冶萍公司的工头职员对工作太不负责,导致工人“见工头职员不负责,以为没有人管他了,也效尤对工作不负责,偷懒起来,如是使生产及工人秩序均受很大的影响”。他要求工人俱乐部加强对工头职员的管束,工人也要服从工头职员责任范围内的正当指挥。为加强生产纪律,1924年 6月1日,刘少奇召集安源工人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成立出产整顿委员会,检查和督促工人遵守厂规。他指出,如果工人随意不听管理人员及工头指挥,就会危及正常的生产秩序,“工厂也要有一种正当的厂规。有些工友以为厂规是资本家订的,不管他正当与否,故意不守”,“我们应该守正当的厂规,我们应该自治,保持自己的秩序,不要人家说我们的坏话”。刘少奇建议公司员工“摒除一切意气,协力从公”,加强责任感,通过工人俱乐部及工会代表大会等决定问题。工人俱乐部的组织原则“采用民主的集权制”,由选举产生的各处总代表、百代表分别组织最高代表会与百代表会议,前者为俱乐部的最高决议机关,后者为复决机关。

三、刘少奇由尝试解决汉冶萍公司困境引发的深刻思考

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过程中诞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重视维护工人利益,并与压迫工人的军阀政府及资方开展了坚决斗争。刘少奇根据党的指示投身工人运动,目睹了国内外局势下汉冶萍公司的困局。他站在工人阶级与民族利益的立场,指出了既救护公司又保障工人权益的努力方向,推动了工人运动的发展。

第一,把解决汉冶萍公司困境的问题与开展工人运动、维护工人权益结合起来思考。领导 1922年安源路矿罢工的李立三、刘少奇执行毛泽东“哀兵必胜”之策,以妥协求生存,工人得以加薪并复工。刘少奇从中认识到正确的政策对于领导工人运动开展长期革命的重要性,提出了整顿汉冶萍公司的一揽子方案,支持发展民族实业,以解决百万民众生计而不致于流离失所,兼顾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这一时期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中暴露的问题,也是我们党建立初期领导工人运动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工人为生活所迫向资方进攻,而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工人的长期利益,我们党又不能接受工人一味进攻的要求。刘少奇于 1937年 3月的一封信中谈到这段工运历史时说:“整个形势要求工会采取退却与防御之策”,这样就不能不去阻止工人,出现了工人要前进又无法再前进的情况,成为“最困难的问题”,使他“苦闷欲死”。1925年春,刘少奇离开安源之后,继续围绕这一问题开展理论探索,撰写了《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论国家工厂的管理》等文章,跳出了单纯依靠罢工争取工人权益的思维,认为真正的革命应是为了实现民族独立与国家富强,而挽救民族实业则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些思考颇富思想见地,反映了刘少奇的远见卓识。

第二,把汉冶萍公司的发展与国家和民族命运联系起来思考。围绕汉冶萍公司的遭遇,刘少奇结合当时的社会条件,从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高度进行了深入思考,认识到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般国家都通过提高进口税来保护本国钢铁工业,以免受累于外国钢铁的恶性竞争,而这一时期中国国内军阀之间战事频仍,不仅不对汉冶萍公司进行扶持,反而大力盘剥。刘少奇就指出,汉冶萍公司的生存发展“受中国政治阻挠上影响不小,国内每次战争期间,总要使汉冶萍停工或阻隔其运输”。而在与各路军阀的交涉中,汉冶萍公司总处于不利地位,屡屡被催逼交捐纳税,被征用运煤轮驳与火车充当公差,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还被牵涉到诸多利益纠葛中,如大冶铁矿和汉阳铁厂的划界问题、汉冶萍公司与其他厂矿的纠纷问题等。缺乏关税保护、受到债务条约束缚的汉冶萍公司,自然不可能与实力雄厚的外国钢铁公司开展竞争。因此,刘少奇提出救护汉冶萍公司,旨在保护中国实业,以防被日本等国吞并,如果保护好该公司使其存活下来,将来“仍不失为发展中国一切实业之根基”。可见,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汉冶萍公司等民族实业受到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共同压迫,是不可能真正发展起来的。只有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民族实业才能持久稳固地建立与繁荣起来。

随着民族危亡加剧,汉冶萍公司的生存日趋艰难。1927年,武汉国民党政府、南京国民党政府都曾谋求接管公司,都因日本干涉未果。全面抗战时期,公司陷于敌手,沦为殖民地企业。抗战胜利后,公司被国民党政府以敌伪产业名义加以清理,资产被华中钢铁公司接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大冶铁矿及萍乡煤矿才回到人民政权手中,几经扩建后成为新建武汉钢铁公司所需矿石和煤炭的重要供应基地。

总之,在思考解决汉冶萍公司困境的过程中,刘少奇联系我们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结合国内外局势变化,超越了单纯的劳资对立视角审视和解决工人运动问题,将保障工人权益、发展实业及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事业联系起来,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尽管由于时代条件的局限,刘少奇的看法尚不全面和深入,但他对处于旧中国社会条件下民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思考,反映出他敏锐的观察力与深刻的理论水平,也正是因为如此,刘少奇才能在工人运动方面作出杰出贡献,成为“我国著名工人运动领袖和主要领导人之一”。

作者:高中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

来源:《党的文献》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