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 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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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召开第5次室务会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于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逵隆、杨中华、夏国兵,一级巡视员万建清,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祝正宇,机关各处(社)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和省委书记信长星有关批示要求,以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会议认为,党中央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党史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落细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牢牢把握难得机遇,精心组织部署,在全省党史系统及时印发学习贯彻通知,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在即将召开的全省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加强宣传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做好宣传阐释工作,为《条例》落地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服务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党史部门职责,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细化落实到年度工作要点中,持续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江苏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