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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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集中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并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习好《条例》。《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学习好《条例》是党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要做到逐条逐款学,逐章逐节悟,真正把《条例》学习好、理解好、消化好,确保准确把握、融会贯通。要拓宽渠道,宣传好《条例》。充分利用报纸、咸阳党史网站、《咸阳党史》杂志等新媒体平台多种途径将《条例》宣传好、解读好,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要结合实际,贯彻好《条例》。《条例》对党史研究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要结合职能职责,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真正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党史征集、研究、编撰、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咸阳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咸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