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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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印发以来,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第一时间向市委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第一时间组织全室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第一时间向各区党史部门、党史教育基地、特约研究员、涉及党史类学会等传达文件精神。

2月23日,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专题室务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学先一步,深学一层,全面把握《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二要加强宣传阐释,充分运用《上海党史与党建》《党史信息报》、上海党史网、“党史镜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开展集中宣传,开设专栏组织专家笔谈,推出系列阐释解读文章,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要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做好征、编、研、宣、资、审各项工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上海党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并通过起草本市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决定成立起草工作小组。会议指出,党史部门要抓住历史机遇,发扬主动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条例》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党有所需,史有所为”,做好全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上海党史工作。

同日,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还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室领导班子,各处正、副处长,机关党委、纪委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在交流中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印发实施,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时代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