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1   
分享到 :

2月27日,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进行交流研讨。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史志研究院)院长赵国卿主持学习并讲话,副院长、一级巡视员姚丙华,副院长徐波、蒋庆立参加学习,院二级巡视员、处室(馆)负责人、青年代表列席。赵国卿、姚丙华、徐波、蒋庆立、袁艺涵作重点发言,翟世林、韩立明、朱伟波、张耀龙作随机发言。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作为党史研究的专门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难得机遇,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落细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一要走在前、作表率,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和联系实际学上下足功夫,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二要上下联动、内外互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加强与宣传、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服务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注重资源整合、拧成“一股绳”,把各类党史学习教育资源分类聚拢起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精准化落实。要坚持有的放矢、点亮“聚光灯”,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指导、明确学习重点,提高学习成效。要强化创新驱动、增强“内动力”,探索党史学习教育智慧化模式,增强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