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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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赖永生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秦武军、傅少强副主任和相关处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室(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逐章逐条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传达学习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和实施《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从制度层面为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条例》的发布,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党史工作的一件大事、喜事,必将有力推动党史事业迎来大发展,极大提升党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室(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首要工作任务,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多做一成,认真对标对表《条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党史部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从而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学习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各处(馆)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专题理论学习和研讨,采取读书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深学细研;各处(馆)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如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开展专题研讨;关键少数更要带头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引领带动全体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准确把握,明确职责、强化使命。二要精心谋划部署。强化机遇意识,增强主动精神,加强工作谋划,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党史研究、著作编写、宣传教育、资料征编等史志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海南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室(办)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秘书处和党史业务处要尽快拿出室(办)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晰重点任务、细化具体工作、牵头抓好落实。三要积极宣传阐释。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海南史志网、琼崖史志微信公众号、《海南史志》期刊、海南史志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条例》的通知、新闻稿、答记者问和评论员文章等,并策划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用好海南史志宣讲团,持续深化党史宣讲“七进”活动,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四要确保工作落实。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海南实践研究,扎实推进海南党史第三卷修改完善、红色读物编写、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两志”编修、专题研究、党史精品课程开发等重点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大局中扛起史志担当、展现史志作为、贡献史志力量。

此前,室(办)已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转发各市县史志工作部门,并在海南史志网、琼崖史志微信公众号、海南史志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制度保证——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

(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省地方志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