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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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逐条逐句领学《条例》原文,各处室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展开交流讨论。会议强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发布是党史和文献工作的一件大事、喜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对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会议就如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把握重要机遇,精心组织部署。按照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通知精神和长春市委安排部署,坚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深度融合,统筹谋划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持续开展好“沿总书记前进足迹,讲新时代奋斗故事”主题实践,深化“习近平总书记与长春”研究,为助力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集聚红色动力。

二是强化示范意识,深入学习领会。将《条例》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计划,引领长春市党史工作者争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深刻领会《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广泛宣传阐释。积极落实好学习贯彻《条例》的相关要求,大力贯彻“四下基层”部署,深化“红色传承在长春”主题实践,不断扩大党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加强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机关工委等部门的联系,深入推进党史九进、党史“第一课(堂)”,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中共党史、地方党史的研究阐释,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合力。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抓好贯彻落实。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强化使命担当,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结合党史部门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要求,对二道沟邮局旧址——党在长春的第一个地下通讯站进行修缮及保护,开展纪念党在长春的第一个地下通讯站成立100周年活动,努力推动新时代长春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