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举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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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举办第六期党史大讲堂,室主任饶彦久以《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室副主任刘文长主持会议,室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从《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显著特点和贯彻落实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饶彦久主任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史和文献部门的一件盛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大意义。

饶彦久主任指出,要深刻理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的原则、重点对象、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具体内容、主要方式、保障、检查评估、部门职能等九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要深刻把握《条例》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即“突出政治性、立意高远,突出贯通性、内容全面,突出实践性、务实可行,突出指导性、权责相宜”。要在学深悟透中把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落细落地。

饶彦久主任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党史和文献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有力推动党史和文献事业迎来大发展大繁荣,极大提升党史和文献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对党史和文献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条例》来之不易、弥足珍贵,要以《条例》贯彻施行为契机,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以“四室三能”为抓手,结合今年的“大学习、大练兵、大宣讲”活动,构建上下贯通、共同协作的大党史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各市、县(区)党史和文献干部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辅导报告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