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市史志系统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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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市史志系统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暨全市史志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会议集中收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专题辅导报告视频,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通报2023年度全市史志工作突出集体,总结全市2023年史志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史志工作。

会议指出,曲青山院长的辅导报告主题突出、全面系统、条理清晰、重点鲜明、内涵丰富,为更好地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厘清党史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中的职责任务,深入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提供有力指导。

会议认为,《条例》的出台,对史志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法规依据,是开展史志工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同时《条例》也是对史志工作和干部队伍提出考验,必须进行理念革新、工作创新,顺应时代新要求,回应群众新期盼。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是全市史志部门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史志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敏锐的眼光和更加深入扎实的专业精神,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条例》关键是抓落实,落地见效。一是要增强史志工作大局观。深刻把握《条例》给史志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以有为争取有位。史志部门要为地方党委当好参谋助手,服务地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大局,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二是要增强史志工作的主动性。全市史志部门要主动作为,发挥专业优势和专业机构的作用,要系统制定工作规划,抓好党史研究、编写党史基本著作、制作影视作品等,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权威读本和学习资料。要严把政治关,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率先作权威发声,要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与各种丑化、诋毁、抹黑、歪曲历史的言行作坚决的斗争。三是要增强史志工作的创新性。史志部门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对红色文化、史志研究成果进行创造性转化,用生动活泼的方式讲好讲活党史故事,增强感染力。全市要持续打造宜昌史志馆、《史志宜昌》微信公众号、史志专业讲座三大平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不同的对象,研究探索不同的方式方法,增强契合度,扩大影响力。

全市史志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史志研究中心、宜昌史志馆全体干部共50人参加会议。

(湖北省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