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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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室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室主任杜轶鑫主持会议并讲话。室副主任吴海山、二级巡视员孟秀芳,各支部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全室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要求,全室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从学纪入手,增强遵规守纪自觉,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改进作风;要锚定目标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抓住学习重点谋求实效,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逐章逐条系统学,以案为鉴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党性修养,特别要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临退休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要系统科学组织谋划,扛起政治责任,认真学习,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深入研讨;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力戒形式主义。

会议指出全室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提标、提速、提效”及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学出实效。

会议强调全室要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历程、经验研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