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論十大關系》講話

作者:    發布時間: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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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改造即將基本完成,黨中央把注意力逐漸轉移到經濟建設和科學文化建設上來。在中國這樣一個貧窮落后、人口眾多的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是一個非常困難和復雜的問題。不能憑主觀去想象,照抄照搬蘇聯的模式又不符合中國國情。這樣的問題隻能在探索的實踐中去解決。

1956年4月毛澤東《論十大關系》的講話,是中國共產黨比較系統地探索中國自己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的開始。在《論十大關系》提出前后,黨中央在發展科學文化和進行經濟建設方面形成並實施了一系列新方針。這些都為八大的召開作了重要准備。

從1955年底到1956年春天,為准備八大的召開和迎接大規模經濟建設,毛澤東、劉少奇等黨中央領導人進行了一系列調查工作。從1955年12月上旬起,先是劉少奇為准備起草八大的政治報告,分別約請中央和國務院30多個部門的負責人座談。接著,從1956年2月中旬至4月下旬,毛澤東又分別聽取中央和國務院34個部(委、辦、局)關於工業生產和整個經濟工作的匯報。4月下旬至5月2日,他還邀請湖北、廣東兩省和武漢、廣州兩市的黨委負責人開了四次座談會。在調查中,毛澤東形成了一些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有長遠指導意義的思想。

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論十大關系》的報告,經會議討論,得到政治局贊同后,5月2日又向最高國務會議作了報告。這個報告確定了一個基本方針,就是“盡量爭取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努力把黨內黨外、國內國外的一切積極的因素,直接的、間接的積極因素,全部調動起來,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報告論述的十大問題(即十大關系),一方面是從總結我國經驗、研究我國建設發展的問題中提出來的,另一方面是以蘇聯經驗為鑒戒提出來的。毛澤東強調:“最近蘇聯方面暴露了他們在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一些缺點和錯誤,他們走過的彎路,你還想走?過去我們就是鑒於他們的經驗教訓,少走了一些彎路,現在當然更要引以為戒”。“我們要學的是屬於普遍真理的東西,並且學習一定要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如果每句話,包括馬克思的話,都要照搬,那就不得了。我們的理論,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這就明確了建設社會主義必須根據本國情況走自己的道路,反映了黨對社會主義建設的基本指導思想。

1956年5月2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作《論十大關系》的講話

“十大關系”包括: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系,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黨和非黨的關系,革命和反革命的關系,是非關系,中國和外國的關系。“十大關系”涉及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各方面,但又不是平行並列的。它側重於討論經濟問題,從經濟工作各方面來調動各種積極因素。毛澤東后來說:“在十大關系中,工業和農業,沿海和內地,中央和地方,國家、集體和個人,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這五條是主要的。”這反映出在新的形勢下,黨在分析我國社會矛盾全局的時候,已經把探索解決經濟建設中的矛盾擺在首要的中心的地位。

“十大關系”前三條講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系,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實際上是思考開辟一條跟蘇聯有所不同的中國工業化道路的問題。蘇聯的做法是忽視輕工業和農業,片面地注重重工業,造成農、輕、重發展的不平衡,糧食產量長期達不到十月革命前的最高水平。報告肯定我們過去在處理這些關系上沒有犯大的錯誤,同時強調根據形勢和經驗,今后應該適當調整,更多地發展農業、輕工業,更多地利用和發展沿海工業,降低軍政費用的比重,多搞經濟建設。隻有經濟建設發展得更快了,國防建設才能有更大的進步。第四、五條講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同樣借鑒了蘇聯的教訓,開始涉及經濟體制改革的問題。蘇聯的做法是把農民挖得很苦,把農民生產的東西拿走太多,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受到極大的損害﹔把什麼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點機動權也沒有。報告鑒於蘇聯和我國自己的經驗,提出要處理好國家和工廠、合作社的關系,工廠、合作社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必須兼顧各方面關系,而不能隻顧一頭﹔同時提出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和工廠的權力,給地方和工廠更多的獨立性。這樣就初步提出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若干新方針。

“十大關系”后五條主要講政治關系,從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生活等方面著眼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初步提出了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若干新方針。關於黨和非黨的關系,報告提出還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關於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報告指出,在蘇聯,俄羅斯民族同少數民族的關系很不正常,我們應當接受這個教訓,著重反對大漢族主義,同時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關於革命和反革命的關系,毛澤東在肯定過去鎮反、肅反的必要性的前提下,指出“還有反革命,但是已經大為減少”,要求今后社會上的鎮反要少捉少殺,機關內部肅反要堅持“一個不殺,大部不捉”的方針﹔對一切反革命分子都要給以生活出路,使他們有自新的機會。在是非關系中,毛澤東重申處理黨內黨外矛盾都要分清是非,對犯錯誤的人採取“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在中國與外國的關系中,毛澤東提出“向外國學習”的口號。他說:“我們的方針是,一切民族、一切國家的長處都要學,政治、經濟、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的一切真正好的東西都要學”,包括“學習資本主義國家的先進的科學技術和企業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學的方面”﹔同時也指出,必須有分析有批判地學,不能盲目地學,不能一切照抄,機械搬運。要堅決抵制和批判資產階級的一切腐敗制度和思想作風。不久,周恩來也指出:“資本主義國家的制度我們不能學,那是剝削階級專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議會的某些形式和方法還是可以學的,這能夠使我們從不同方面來發現問題。”

所有這些,展現出黨為尋找適合中國情況的建設社會主義的道路而多方面探索的生動景象,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基本思路逐步清晰起來。毛澤東回顧這段歷史時多次說過:前幾年經濟建設主要學外國經驗,1956年4月論十大關系,開始提出自己的建設路線,有我們自己的一套內容。后來,鄧小平也曾對《論十大關系》作出這樣的評價:“這篇東西太重要了,對當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針對性和理論指導意義”。

稿件來源: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冊),中央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