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屆二中全會和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周恩來在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
1975年1月8日至10日,黨的十屆二中全會在北京舉行。會議討論了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准備工作。最令黨內絕大多數同志感到欣慰和振奮的是,這次會議追認鄧小平為中央政治局委員,選舉鄧小平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會議期間,毛澤東再次強調:“還是安定團結為好。”
1月13日至17日,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大會的議程是:修改憲法,討論《政府工作報告》,選舉和任命國家機關領導成員。朱德主持大會。周恩來作政府工作報告,張春橋作《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周恩來、鄧小平主持下起草。1974年11月,鄧小平談到起草工作時強調:文字力求簡潔,整個報告最后要落實到團結起來,為實現現代化而奮斗上。在起草報告的過程中,12月17日,鄧小平同毛澤東有過一次重要的談話。談到對外合作和貿易時,鄧小平說:“我們什麼也不搞,也可以發展,但是速度慢些。現在國際上沒有哪個國家可以脫離國際范圍,都是取長補短,包括美國。”“以后國際環境可能還能爭取到五年”,“我們要利用這五年時間,不能耽誤”。“歸根到底就是主席講的要安定團結。搞建設不安定不行。我覺得主要的關鍵是要有穩定的、有威信的省委,要能夠發號施令……這麼大的國家,都靠中央不行。”他還談到,現在下邊感到亂哄哄的,曠工不是個別的、少數的,而是相當大量。他認為:“恐怕還是革命和生產的位置怎麼擺的問題。不安定,生產搞不起來”。毛澤東肯定了鄧小平對今后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對當前問題症結的認識,表明對他的支持。這為政府工作報告定下了基調。
按照這種思想指導,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在回顧總結三屆全國人大以來的政府工作時,雖然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運動,但是,在今后的任務中比較突出地提到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目標。報告重新明確了1964年12月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全面實現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四個現代化”的宏偉目標,講到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按兩步設想的藍圖:“第一步,用十五年時間,即在一九八○年以前,建成一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第二步,在本世紀內,全面實現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使我國國民經濟走在世界的前列。”報告指出:“我們要在一九七五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第四個五年計劃,這樣就可以為在一九八○年以前實現上述的第一步設想打下更牢固的基礎。從國內國際的形勢看,今后的十年,是實現上述兩步設想的關鍵的十年。在這個時期內,我們不僅要建成一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而且要向實現第二步設想的宏偉目標前進。”報告提出:“國務院將按照這個目標制訂十年長遠規劃、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國務院各部、委,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直到工礦企業和生產隊等基層單位,都要發動群眾,經過充分討論,制訂自己的計劃,爭取提前實現我們的宏偉目標。”報告號召全國人民奮發圖強,“再用二十多年的時間”,“在本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強國”。四屆全國人大重新提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宏偉目標,是力圖把全國各族人民的注意力再次引到發展經濟、振興國家的事業上來。大會批准了《政府工作報告》。
大會通過了《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和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75年憲法在確定國家與政治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方面,繼承了1954年憲法關於國家性質、政權組織形式等的基本規定和基本原則。如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等等。但是,由於1975年憲法是在很不正常的條件下制定的,因此,在指導思想和一些具體規定上加進了許多錯誤的、違背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原則的內容。主要表現在:把毛澤東關於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路線作為憲法的指導思想,完全肯定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基本路線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提出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斗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這些矛盾,隻能靠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和實踐來解決”。“無產階級必須在上層建筑其中包括各個文化領域對資產階級實行全面的專政”。憲法還把事實上隻能造成社會混亂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當作“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規定人民群眾有運用“四大”的權利。在國家機構方面,新憲法對1954年憲法作了若干修改,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於取消了1954年憲法中有關國家主席的條款,又規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關於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檢察機關的職權由各級公安機關行使”。這實際上是取消了檢察機關,用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發動后檢察機關被砸爛的事實。1975年憲法雖然保留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性質,但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文化大革命”卻從理論到實踐給予了全盤肯定,這是非常錯誤的。
大會選舉朱德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董必武、宋慶齡等22人為副委員長。大會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鄧小平、張春橋、李先念、陳錫聯、紀登奎、華國鋒等12人為副總理。
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雖然是在肯定“文化大革命”、肯定“批林批孔”運動的前提下召開的,但是大會重申“四個現代化”的宏偉目標,並確定以周恩來、鄧小平為核心的國務院領導人選,為鄧小平主持國務院工作奠定了組織基礎。這是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九年后,為使國家政治生活逐步轉入正常軌道所採取的重要措施,使身處反復動亂中的廣大干部和群眾又看到了黨和國家的希望。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下,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