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三大為什麼強調政治體制改革

作者:陳述    發布時間: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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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三大會場

十三大的主題是加快和深化改革,把政治體制改革提上議程是中共十三大的又一重要內容。

中國的政治體制,是脫胎於革命戰爭年代根據地的體制而在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初步確立的。它的明顯特點是,強調權力的集中統一而忽視權力的合理配置,突出國家的階級職能而忽視國家的管理職能。實行這種體制,是同當時急風暴雨式的階級斗爭和大規模的群眾運動相適應的。實行這種體制,對於克服建國初期的困難,抵御敵對勢力的封鎖和維護國家的獨立統一,對於建立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和國民經濟體系,起到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但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國內主要矛盾發生根本變化,國家轉入經濟、政治、文化全面建設之后,這種體制與新的形勢和任務的不適應性,就逐步暴露出來。1956年中共八大時,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央領導集體就認識到這種不適應性,並提出了政治體制應該相應調整和轉變的任務。遺憾的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不但沒有對這種政治體制進行改革,在某些方面還強化了這種體制,“文化大革命”的發生,是與實行高度集權的體制密切相關的。可以說,在中共八大以后的20余年間,對政治體制的調整和國家職能的轉變實際上沒能實現。

真正考慮對政治體制進行改革是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后。1978年10月,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國工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致詞中指出:實現四個現代化是一場革命,“這場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變目前落后的生產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變生產關系、改變上層建筑,改變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和國家對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使之適應現代化大經濟的需要”。 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隻致向前看》這篇報告中再次強調:“要正確地改革同生產力迅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 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進行上層建筑的改革成為許多有遠見的政治家們的共識。1979年9月29日,葉劍英代表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也明確提出:“我們要在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同時,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發展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制。” 根據當時認識的程度,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對中國共產黨自身的領導體制進行了改革,如成立中共中央書記處等。

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這是關於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鄧小平說: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及其他制度,“是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了適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為了興利除弊。”“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他說:“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 鄧小平的這篇重要講話,系統地總結了中國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和領導制度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科學地分析了現存的諸如權力過分集中、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干部人事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等弊端及其產生的原因,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方向和任務。

關於改革黨和國家領導體制的意見,得到了中共中央領導集體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贊同。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后,為革除權力過於集中這個弊端,採取了若干措施,首先上實行黨政分權。在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決定中共中央主席華國鋒不再擔任國務院總理,由趙紫陽接任。隨后還在基層試行黨政分開和機構改革。

中共十二大再次提出:我們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繼續改革和完善國家的政治體制和領導體制,使人民能夠更好地行使國家權力,使國家機關能夠更有效地領導和組織社會主義建設。在這之后,包括新憲法在內的立法得到全國人民的極大重視,立法進程明顯加快,干部隊伍的新老交替開始有秩序地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實際上開始啟動。但是,由於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緊迫性,也由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復雜性,從穩妥出發,中央沒有對政治體制改革進行全面部署。

隨著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展開和深入,一方面為政治體制改革創造了前提,另一方面又使政治體制的不適應性明顯突出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從1986年6月開始,鄧小平等中央領導多次強調要把政治體制改革“提到日程上來” 。1986年9月至11月,鄧小平就政治體制改革發表多次談話,政治體制改革的目的、內容、期限等。他強調:“明年黨的代表大會要有一個藍圖”

按照鄧小平和中共十二大的改革思路,中共中央對政治體制改革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1986年10月,根據鄧小平的建議,中共中央成立了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直接領導下,研討小組在將近一年的時間裡,組織各有關部門做實際工作的同志和部分做理論工作者,分專題就中國政治體制的沿革和利弊,改革的宗旨、目標、內容、步驟和基本原則等,進行了反復研究和討論,最后形成了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這個總體設想,經中共十二屆七中全會通過,同意將其主要內容寫進中共十三大報告。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上作出了“把政治體制改革提上全黨工作日程的時機已經成熟”的判斷,並提出了具體的改革部署。十三大報告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展開和深入,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緊迫的要求。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過程,應該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過程。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不可能最終得到成功。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目的,都是為了在黨的領導下和社會主義制度下更好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近期目標,是建立有利於提高效率、增強活力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領導體制。為此,十三大提出實行黨政分開、進一步下放權力、改革政府工作機構、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共七個方面的改革措施。

中共十三大在提出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同時,也明確提出了改革必須遵循的原則。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決不能搞破壞國家法制和社會安定的“大民主”,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權分立”和多黨輪流執政。這就為國家政治體制的改革確定了方向。

但由於政治體制改革從根本的方面來講,是為著創建新的社會主義民主形式,開通走向法治國家的道路,因而不能不是一項非常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從現實來講,政治體制改革實質上是各級、各種權力的調整,它所涉及的范圍很廣,涉及的方面很寬,涉及的問題則更為復雜,特別是要觸動方方面面的人事關系和利益關系,因此,在后來改革的進程中不能不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

(陳述:《改革藍圖: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萬卷出版公司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