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對西藏要進行和平解放?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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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民眾歡迎解放軍

西藏自古就是中國領土,但是,近代以來,英帝國主義勢力侵入西藏,並且妄圖將西藏從中國版圖上分離出去。新中國成立時,留居青海的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致電毛澤東主席,表示擁護中央人民政府,希望早日解放西藏。這就使和平解放西藏有了可能。

1949年12月,毛澤東提出了“進軍西藏宜早不宜遲”的意見。根據中央的指示,中共西南局負責進軍和經營西藏的工作。1950年2月15日,中共西南局、第二野戰軍聯合發布《解放西藏政治動員令》,號召進藏部隊堅決勇敢地完成解放西藏的任務。經過充分准備后,10月,進藏部隊陸續抵達川藏交界的甘孜、德格等地。

為慎重解決進軍西藏所涉及的政治、宗教、民族風俗等一系列問題,中共中央在確定進軍西藏的同時,就確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195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致電西南局,指出:我軍進駐西藏的計劃是堅定不移的,但是,可以採用一切辦法與達賴集團進行談判,使西藏問題得到和平解決。中共中央的依據是:西藏上層集團開始分化,親英勢力已經不能像過去那樣有恃無恐,反帝愛國力量在逐漸發展,和平解決西藏的可能性比以前增長了。此外,英國、印度已承認了新中國的地位,並開始進行建交談判,這對爭取和平解放西藏是有利的。為了做好談判的准備,中央要求西南局確定談判的內容和政策。5月11日,中共西南局第一書記鄧小平擬訂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四條方針:驅逐英美帝國主義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祖國大家庭中來﹔實行西藏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現行的各種制度暫時維持不變﹔實行宗教自由,保護喇嘛寺廟,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5月17日,中央批准了這四條方針。隨后,鄧小平根據中共中央指示,擬定了十項談判條件。5月29日,中共中央批准了這十項條件。

為了順利地清除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在西藏的影響,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和主權的統一,保衛國防,使西藏人民獲得解放,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家庭中來,與國內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樣的民族平等的權利,發展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事業,中央人民政府在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軍西藏的同時,又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遣代表來中央舉行談判,以便訂立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到達北京。中央人民政府當即指派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於友好的基礎上舉行了談判。5月23日,雙方簽署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並保証其付諸實行。協議共十七條。

為貫徹和平解放西藏辦法協議,中國人民解放軍先遣部隊,於1951年9月9日進抵拉薩,受到當地藏族、漢族、回族等各民族各界人民約3萬人的熱烈歡迎。早在十天以前,拉薩城內的居民及西藏地方政府即為入城的解放軍准備好了糧食和宿營地。當中國人民解放軍入城時,各民族各界人民列隊歡迎,在歡迎的行列中有西藏地方政府官員和哲蚌、色拉、噶丹三大寺廟的僧俗人員,以及西藏地方的軍隊。歡迎的僧俗官員紛紛向該部隊王其梅司令員敬獻哈達和鮮花等禮品。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麼》

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