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會舊址(寧夏篇)

作者:    發布時間:2013-10-30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分享到 :
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會舊址(寧夏篇)

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會舊址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同心縣城西南同心清真大寺。

同心清真大寺始建於元末明初,距今已有600多年歷史,其建筑風格集中國古典宮殿樓閣藝術與伊斯蘭建筑風格為一體,造型古朴典雅,規模雄宏壯觀,是中國現存十大古老清真寺之一,亦為寧夏境內保存較完整的古建筑之一。

1936年6月,西征紅軍進至寧夏豫旺縣境(今同心縣豫旺、下馬關一帶)后,在豫旺、下馬關、同心城、王家團庄等地相繼建立了區、鄉級基層革命政權,同時又解放了鄰近的海原縣高崖、關橋、李旺等地。8月初,中共陝甘寧省委書記李富春遵照毛澤東關於“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指示精神來到同心城,同紅十五軍團首長一起成立了以李富春、程子華、王首道、唐天際、王柏棟、黃鎮、楊奇清、馬青年等為成員的籌備委員會,決定在豫旺縣西部和已解放的海原縣東部回族聚居區建立一個回民自治政權,命名“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起草擬定了自治政府有關文件和成立議程。10月初,籌備委員會向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紅軍總部、回民獨立師及回族宗教名流等發出了通電。

1936年10月20日上午10時許,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在同心清真大寺隆重召開,大會歷時3天,來自豫海地區的人民代表和社會各界人士共300多人參加了大會。會議期間,與會代表認真討論了西北的形勢和回民自治與抗日救國等問題,通過了《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處理債息暫行條例》、《減租減息條例》、《土地條例》等決議案,啟用了政府印章,雇農出身的回族青年馬和福當選為政府主席。會后,自治政府將辦公地設在王家團庄北堡子。11月中旬,紅軍撤離豫海地區,東移參加山城堡戰役,國民黨部隊隨即佔領該地,自治政府的活動被迫轉入地下。次年2月,馬和福在鎖家岔被反動民團逮捕。4月3日,回族英雄馬和福在同心城西門外河灘上英勇就義,時年44歲。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的活動就此終止。

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雖然僅存在了半年時間,但它是我黨領導建立的第一個縣級回民自治政權,是中國共產黨運用民族區域自治政策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一次有益嘗試,為我國后來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樹立了光輝典范,提供了歷史借鑒。

198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寧夏首批命名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之一,而且被選入《全國百家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集》。2009年5月被中宣部命名為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