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夕北平的“八一九”大逮捕和草嵐子監獄

作者:張頌甲    發布時間: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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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40年代后半期在北平求學的人大概都會記得,1948年8月9日國民黨反動當局在北平全市進行過一次瘋狂的大逮捕,各高等院校100多名莘莘學子被投入草嵐子監獄中。當時年方21歲、正在北師大就讀的我,也沒有躲過這一劫,和難友們一起經歷了一次生與死的嚴酷考驗。半個多世紀后的今天,回首往事,仍然思緒萬千。

全城白色恐怖 瘋狂逮捕學生

全面內戰爆發后,解放戰爭的浪潮迅速席卷全國。這時,“中國境內已有了兩條戰線。蔣介石進犯軍和人民解放軍的戰爭,這是第一條戰線。現在又出現了第二條戰線,這就是偉大的正義的學生運動和蔣介石反動政府之間的尖銳斗爭。”這是毛澤東1947年5月30日在《蔣介石政府已處在全民的包圍中》一文中所說的話。

事實正是這樣。北平一直是愛國學生民主運動的中心,風起雲涌的學潮使國民黨反動派喪魂落魄,必欲鎮壓下去而后快。1948年7月31日,國民黨教育部給各大專院校發出密令:務望各校當局鑒於局勢嚴重,將校內共產黨嫌疑分子或接近共產黨別有企圖分子,不論員生,均應視為危害分子,在此暑期內,分別處理,務望肅清。

8月初,“華北剿總”在北平召開黨政軍聯席會議,有北平、天津兩市政府、國民黨黨部、警備司令部、軍統、中統特務機關以及憲兵司令部的負責人參加。會議根據國民黨教育部的密令要求,決定近期逮捕學校內的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

8月10日,國民黨中央對各地行政治安機關頒發命令,公布《清除匪諜安定秩序四項注意》,其中規定:“司法警察機關依法逮捕被告時,如確有事實,足信有人在內犯罪,情形緊迫時,雖無搜索票,亦得徑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該命令進一步明確了警察特務可任意搜抓無辜平民和學生而無需任何法律手續。

在進行了大量准備工作之后,就在8月12日這天,蔣介石特派青年部長陳雪屏攜帶“清匪除奸”密令飛來北平,向北平有關方面傳達並布置逮捕進步學生事宜。陳雪屏下飛機后,徑直來到北平警備司令部找司令陳繼承,命令他緊急召集各有關單位負責人開會。到會的有國民黨北平市黨部書記長吳鑄人、北平市長劉瑤章、警察局長楊清植、北京大學校長胡適、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北平師范大學校長袁敦禮等。參加會議的還有“華北剿總”的代表以及警備司令部秘書長鄧繼禹、稽查處長倪超凡。會上,陳雪屏首先宣讀國民黨最高當局下達的“密令”:迅速逮捕“共黨分子”,要求各院校協助,保証完成。

在緊鑼密鼓地布置停當后,北平市於8月19日開始了大逮捕。這天清晨,國民黨的軍(陸軍)、警(警察)、憲(憲兵)、特(特務)大舉出動,將北大、清華、師大、燕京、中法、輔仁、鐵道學院、朝陽學院、華北學院、北平藝專、中國大學等11所大專院校所有的校門統統包圍封鎖,並在各個街道張貼布告,以殺氣騰騰的語言告示逮捕共產黨學生,還在各個城門設卡,由軍警逐個盤查過往行人,一時間白色恐怖籠罩著全城。

當天,北平國民黨的報紙《華北日報》以《傳訊匪諜今開始》的大字標題,刊登了“中央社”訊:“北平高等特種刑事法庭奉行政院命令清除潛伏后方匪諜后,特依職權,檢舉各院校之職業學生,依法傳訊,其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者,依法簽發拘票,徑予拘捕。”下面列舉了各院校拘傳名單,共250人﹔8月20日,又公布了第二批名單,共75人。

北平高等特種刑事法庭(簡稱特刑庭)是國民黨軍統特務機關瘋狂鎮壓人民的對外公開組織。1948年國民黨政府發布了《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隨后,在北平、南京、上海等地相繼成立特刑庭,專門審理所謂“危害國家”的政治犯和重要的經濟犯。在“紅帽子”滿天飛的情況下,進步學生就是他們鎮壓的重要對象。北平特刑庭設在中南海頤年堂內,對學生的審訊在那裡進行。

面對氣勢洶洶、突如其來的大迫害,中共北平學生工作委員會和各院校地下黨組織沉著應戰。他們冷靜地分析了形勢和被拘傳名單,斷定國民黨特務機關並沒有掌握地下黨在各院校的組織系統線索。列入黑名單的大都是在歷次學生運動中出頭露面的人,其中有地下黨員和“民青”與“民聯”的盟員(“民青”與“民聯”系地下黨外圍秘密組織“民主青年同盟”與“民主青年聯盟”的簡稱———筆者注),也有思想進步的學生。在動員群眾開展反迫害、反逮捕斗爭的同時,要迅速把上了黑名單的黨員、盟員和進步學生撤離學校,轉移到解放區去,以保証他們的生命安全。在地下黨和學生自治會領導下,各院校學生英勇頑強而又機智巧妙地運用多種方法,進行了反逮捕斗爭,使列入黑名單的黨員、盟員和進步學生大部分安全轉移。但是,也有一部分列入黑名單的學生在校園內外落入敵人的魔掌,還有一些未列入黑名單的學生也被逮捕了。總計被捕學生達100多人。

當時正在北師大就讀的我也被捕了。不過,我並未被列入黑名單,也不是“八一九”被捕的,而是在兩個多月以后的1948年11月2日,因為一封信件,“內多攻擊政府,並為奸匪宣傳之詞句,經華北剿匪總司令部檢獲,令北平警備總司令部電轉偵辦到庭”(特刑庭《起訴書》語)。正是因為我“犯罪”的“証據確鑿”,在我被捕初審時就決定“收押”,罪名是“危害國家”,收押理由是“恐逃”。在我被捕的第三天,即11月4日,我的案子便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稱:“核其行為,實有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第六條之犯嫌,合依特種刑事法庭審判條例第二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提起公訴。”在100多名被捕學生中,我是第二個被“提起公訴”的,第一個是北平藝專的冷兆凱同學,他是從張家口解放區潛回北平越過封鎖線時被捕的。也正是因為我的“証據確鑿”,在其后陸續釋放學生中,我都無緣,最后一直把牢底坐穿,在監獄中迎來了北平的和平解放。

當時,各院校被捕學生被集中關押在草嵐子胡同的“北平高等特種刑事法庭看守所”內。這座監獄是全國聞名的一所特別監獄,人們稱呼它為草嵐子監獄,專門關押政治犯及其他重要犯人。早在20世紀30年代,這裡就是關押共產黨人和愛國志士的地方(當時叫“北平軍人反省分院”)。薄一波、安子文、楊獻珍、殷鑒、胡錫奎、劉瀾濤等60多位老一輩革命家就曾被關押在這裡,和敵人進行過艱苦卓絕的斗爭,成為我們這些后進者學習的榜樣。

這個特刑庭看守所由國民黨軍統特務組織管轄,環境比一般監獄更為惡劣,壓制更為凶狠。兩扇黑漆大門坐南朝北,緊緊關閉,旁邊留有一個僅容一人出入的小門。門口有荷槍的士兵站崗,大門內有一條不長的甬道,東西各矗立著一道高牆,給人以陰森森的感覺。在甬道中段西側,又是一個隻容一人出入的小木門,門對面高高的磚牆上寫著四個大字:“法外施仁。”低頭鑽進小門,向西又穿過一道木柵欄門,是一個寬闊的院落。北邊一排牢房叫“甲所”。院落西邊有一座小樓,中間是連接著前院和后院的通道。樓下向南北延伸的兩排牢房叫“乙所”。樓上是看守所辦公和非正式傳訊犯人的地方。后院西邊又有一排牢房,叫“丙所”。四周高牆上是密匝匝的電網。

犯人進入牢房前,要聆聽看守長的訓話,然后是搜身,由監房看守將犯人隨身攜帶的錢物和手表等悉數沒收,鋼筆、紙張和學生証章(校徽)等也被搜去,連腰帶、鞋帶也要解下。當聽到嘩啦一聲響,牢門鐵鎖打開了,犯人就會被重重地一掌推入“號子”,又是嘩啦一聲響,牢門上鎖了,犯人的鐵窗生涯便開始了。被捕的學生就這樣一個個墜入暗無天日的黑牢中。

非人生活待遇 學子飽受折磨

“草嵐風雨記曾經,墨面囚徒共一棚。惡食充飢難果腹,深宵擁被聆天明。橫眉冷對刑庭審,以沫相濡戰友情。歷盡劫波重聚首,欣逢盛世慶升平。”這是我在紀念“八一九”55周年時與尚健在的北京難友們聚會時寫的詩句,詩中描寫的獄中生活情景是當時的真實寫照。

草嵐子監獄中的生活環境極壞。每間牢房隻有一丈見方的空間,低矮的通鋪佔去了五分之四地盤,七八個犯人擠在這張通鋪上,隻能側身而臥,連翻身的地方都沒有。通鋪前隻有二尺寬的立足之地,地下陰暗潮濕,還放著一隻沒有蓋子的馬桶,散發著濃濃的霉臭味。牢房后牆上有一個小鐵窗,前面是鐵栓鐵鎖緊閉的牢門,門的上端有一個小洞口,每天由“下地的”(被監獄認為罪狀較輕可以下地在牢房外行走的犯人———筆者注)由此洞口給送兩頓飯。每頓飯每人隻有兩個帶有霉味的玉米渣窩頭和一塊咸菜,窩頭常常是餿的、發霉的,上面還往往粘有耗子屎和死蒼蠅。我們喝的每天隻有一杯蒸鍋水,不僅量少,而且又苦又澀,難以下咽。

最使人為難的是每天早上的解便,在半小時內,“號子”裡所有的犯人要解便完畢。這時,犯人們依次大小便,滿屋臭氣熏得人頭腦發昏。在眾目睽睽之下,每人必須在三五分鐘內便完,倘一人多佔點時間,便會給別人造成緊張。更難為人的是解手的姿勢,平常人們入廁,或蹲坑或坐馬桶,身子是落到實處的,而這裡的“馬桶”,實是個裡裡外外都沾滿糞便的糞桶,通便時隻能用“騎馬蹲襠式”,身體要與它保持一定距離,懸空運作,這樣不僅感到使不上勁,而且蹲上兩三分鐘,兩腿就會酸麻難忍,其難受程度可想而知。每當我看到難友們憋著氣,使著勁,臉脹得紅紅的,額頭青筋蹦起,仍難通便時,一股悲憤之情就充滿了胸膛。

犯人們在監牢裡不許讀書看報,不許互相交談,如有違者,一經發現,便被呵斥、辱罵。每天隻有20分鐘放風時間,這時牢門打開,犯人們被允許到院子裡行走,四周兵士持槍對著我們這群赤手空拳的囚徒,虎視眈眈,如臨大敵。我們隻能緩緩行走,怒目冷對。

進入冬季,天氣轉寒,牢外北風怒吼,“號子”內滴水成冰,犯人們陷入飢寒交迫的痛苦境地。但這種極度艱難困苦的環境,壓不垮進步學生的戰斗精神,隻能鍛煉我們與敵人斗爭的堅強意志和勇氣。我們經常輕聲傳唱解放區的歌曲,也小聲合唱熟悉的學生運動歌曲:“生,我們要站著生,站著生﹔死,也要站著死,站著死。跌倒算什麼,我們骨頭硬,爬起來,再前進……”

徒手進行斗爭 監所頻發怒吼

面對看守所對犯人的非人待遇,學生們在這與世隔絕、暗無天日的地方,不斷發出正義的抗爭,使得看守們手忙腳亂,倉皇應對,迫使他們不得不對犯人們的生活條件略作一些改善。

8月底一天的中午,“下地的”剛把窩頭送進“甲所”的各個“號子”,突然間,從一個“號子”內把那餿了的窩頭從牢門小洞口給扔了出來,接著各個牢房也紛紛把那些餿窩頭給扔了出來。看守見狀忙問:“你們要干什麼?”學生們眾口一詞地回答:“這是人吃的東西嗎?”“我們是人,不能允許你們這樣虐待我們!”看守急忙報告了看守長。姓高的看守長大聲喊叫著:“誰鬧事,給誰加鐐!”這一來更激怒了學生們,大家抗議的吼聲更大了。各牢房學生們的抗議聲浪像沖開閘門的洪水一樣,從一個個小洞口傾瀉出來。“我們要吃人吃的東西!”“我們要水喝!”這時,老奸巨滑的李所長來了,他看到這個局面不好收拾,便勸說:“同學們,不要鬧了,有事好商量。”有人建議把學生集中在一起,便於談判。李所長命令打開各個牢門,學生們來到“甲所”南面一個堆放雜物的大間空房裡,共約四五十人。李所長裝出一副慈善的面孔,對大家說:“同學們看到院裡牆上‘法外施仁’四個大字沒有?這是政府的態度。隻要你們老老實實不鬧事,生活上有什麼要求可以提出來,我盡量關照你們……”大家乘勢把各種意見像連珠炮一般向他拋了出來。李所長忙說,請同學們找個人把大家意見記錄下來,交給我,以便研究。說完,他和看守長都離開了,隻留下幾個看守監視著我們。這樣一來,這間大房子變成了會場,四五十位難友開起會來。大家推舉在“八一九”之前被捕入獄的朝陽學院丁治和清華大學徐芳偉(古進)把大家意見集中整理成三條:一是窩頭要給新蒸的,不要變餿發霉的﹔二是把馬桶從“號子”內移出﹔三是允許犯人看書看報。大家一致決議:在上述要求未實現前,堅決“罷食”。這是一次同學們在監牢裡的集會,沖破了監所內沉悶的空氣,各院校的同學們互相問候、打氣,仿佛回到了在校園時自由呼吸的天地。最后大家齊聲高唱《團結就是力量》,戰斗的歌聲震撼著整個牢獄,大長了學生們在敵人屠刀下斗爭的勇氣,直到唱完歌曲,看守們才讓學生們分別回到“號子”裡。

這次斗爭是同學們自發組織起來的,其中地下黨員和民青、民聯盟員發揮了帶頭作用。對於同學們的意見,李所長很快作出答復:“一、伙食要求照准﹔二、馬桶移出‘號子’﹔三、可以看教科書。”斗爭取得初步勝利,更加鼓舞了大家團結戰斗的信心。

由於監所衛生條件差,整天見不到陽光,犯人們白天隻能靜坐,不能活動,再加上嚴重的營養不良,大家體質急速下降。如果患病,不能及時救治,就得聽天由命。一旦不能戰勝死神的威脅,那就隻有飲恨長眠了。

1948年1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從我住的“丙所”十號牢房隔壁突然傳出痛楚的呻吟聲。原來,隔壁的“號子”是一間專門收容病患者的牢房,“丙所”患病的難友都被隔離在這裡。

與我同牢房的清華大學李詠憤憤地說:“我進來兩個多月,已無聲無息地抬走三個無辜的犧牲者了!”來自東北遼東學院的劉洋氣得叫喊起來:“他媽的,簡直不把我們當人看待,死一個人還不如死一條狗!”

隔壁這位患病難友叫張本,因何故被捕不清楚,我們隻知道他是監獄裡的“老資格”了。那天,他的腹部劇烈地疼痛,他的呻吟聲漸漸地劇烈起來。

“丙所”的犯人,特別是學生,對國民黨監獄視犯人生命為兒戲的做法,早就忍無可忍了。“鬧!我們要鬧,鬧他個天翻地覆!”劉洋大聲喊道。

怎麼把大家組織起來和監所作斗爭呢?我們“號子”的同學們想出個“打土電話”的辦法,就是先由我們把意見通過鐵門上方的洞口悄聲告訴斜對面的“號子”,再由他們轉告對面的“號子”,這樣交叉傳遞消息,可以很快地傳遍監筒兩側所有的“號子”。當然,這一活動必須悄悄地進行,決不能讓看守發現。

很快,各個“號子”的學生一致作出“鬧!鬧!鬧!”的決議。

“張本,你大聲呼痛,我們全體同學做你的后盾。”劉洋用手敲牆向隔壁打招呼。

這場斗爭首先由張本的高聲呼喊開始:“哎喲,痛死人了,救命啊!”

“所長喲,主任喲,你們快救命啊!”(人們都稱看守長為主任,可能是因為“主任”比“看守長”更“尊貴”一些吧!———筆者注)

值勤的看守聽到喊聲,慌忙過來,大聲訓斥張本道:“你喊什麼!”

就在這時,憤怒的吼聲從四處迸發出來,“丙所”這個“火藥庫”爆炸了!

“人病了為什麼不給醫治?”

“不允許你們拿人命當兒戲!”

“趕快請醫生給病人看病!”

“我們抗議,抗議,抗議!”

各個“號子”裡的學生一齊高聲吶喊,其他犯人在學生帶動下,有的也一起呼應,大家心齊志堅,抗議的聲浪震撼著整個監所。這種舉動在北平特刑庭“丙所”還是第一遭。

看守所的三個看守長聞聲都跑來了。那個姓高的開始又企圖用高壓手段把大家鎮住,他大聲叫道:“不要鬧,誰鬧給誰加鐐!”

轟的一下,大伙鬧得更凶了,憤怒的吼聲從四面八方響起。

“請大家不要鬧,有話好商量。咱們平時處得不錯嘛!”姓白的看守長見事態不妙,便見風使舵,滿臉堆笑地沖著各個“號子”喊話。

大家一致推舉朝陽學院的古治民為代表,向獄方交涉。古治民是朝陽學院法律系1948年的畢業生,通過國民黨司法部考試已錄取為檢察官,但在他還未到職時,就以“匪諜學生”嫌疑被捕。因為他已經取得了檢察官的資格,所以看守所上下對他比較客氣。

古治民操著一口濃重的四川鄉音慷慨陳詞:“今天晚上,我們‘丙所’的一位難友病得厲害,你們要站在人道的立場上,馬上給出辦法來。第一個問題,請你們三位看守長馬上去請醫官,如果醫官不來,耽擱了時間,延誤了病人,這個責任應該由哪個來負?第二個問題,醫官來了,如果他的醫術不高明,治不了病,就應該馬上送病人入醫院﹔否則,發生不幸的后果,責任又該哪個來負?……”

“對!對!馬上答復,趕快採取措施!”各個“號子”的同學們大聲呼應著。

“各位同學,請聽我說話,剛才我聽說張本病得厲害,便打發人去請醫官了,還沒見前來。好,現在再派人坐三輪車去請,車錢由我出。你們看這麼辦怎麼樣?平常大家能看出來,我姓白的決不是光說不做的人,而今到了這個節骨眼,又有什麼辦法呢?我們盡力去辦,請大家原諒……”姓白的看守長哭喪著臉向大家求情。

“哎喲,痛死人了……”張本痛楚的呻吟聲一直沒有停止。他看見有大家撐腰,感到鬧得有理,喊叫聲更大了。

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國民黨的軍醫官姍姍來到,他給張本注射了止痛針,張本漸漸睡著了。

這是繼“甲所”之后的又一次集體抗爭,學生們的怒吼又一次震動了國民黨監獄。在此之后,監所請來天主教堂的修女來給犯人們看過一次病,隨便開了一些藥,才最終使這次斗爭平息下來。在這次斗爭中,地下黨員、民青和民聯盟員明顯地起了組織和帶動作用。

監外親切關懷 橫眉冷對審訊

“八一九”后,各院校的師生都在惦念著被捕的同學們。大約是10月初的一天,北大、清華、師大、燕京、中法五校學生代表40余人經過多方交涉,克服重重阻礙,被准許到草嵐子監獄慰問被捕同學。他們隔著木柵欄和一部分被捕同學見了面。清華大學學生自治會的一位理事宣讀了五校學生自治會的慰問信,給在押的學生帶來莫大鼓舞。

其后,不斷有各院校同學要求探視,但看守所橫加限制,隻允許探視人站在院子裡,遠遠地望著被捕同學一個個從牢房門口走過,不准許接觸和講話。僅此一次,再后來,同學們連這樣的探視也不允許了。

北平地下黨學生工作委員會時刻關注著被捕同學的安危。當時,以《新民報》記者身份為掩護的學委委員兼大學委員會書記張大中和《新民報》記者高宗衡、關肇元會同其他報社幾位記者,於1948年12月間,組成記者團,來到草嵐子監獄採訪。張大中詳細詢問了被捕學生的生活情況,並巡視了牢房,親眼看到同學們吃的是捏不成團的玉米渣窩頭,喝的是褐黃色的蒸鍋水。他也看到幾位熟悉的面龐,隻能以目光向他們致意。採訪后,《新民報》及其他幾家報紙紛紛發表新聞專訪,揭露了獄中學生惡劣的生活環境,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切和抗議。當時,在押學生大都不認識張大中,只是覺得這位記者對學生特別關心。全國解放后,有的同學在共青團北京市委見到張大中,攀談起來,才知道他當時的真實身份。

我們的師長同樣也在牽挂著被捕的學生們。1948年11月6日下午,看守呼喚著一個個學生的名字,把我們提到監外院落裡。原來,北大、清華、師大、朝陽學院和華北文法學院五大學訓導長來探望被捕的學生。“八一九”以后,由於証據不足,大部分被捕同學被陸續取保釋放,到這一天還在押的學生隻有40多人,為便於管理,被集中關押在“丙所”。我們就在“丙所”前面的院子裡和五校訓導長見面。受難同學分別圍著各自的訓導長談話。師大訓導長溫廣漢對包括我在內的幾位在押的師大學生加以安慰。我們非常珍視這次接見。在國民黨的普通監獄裡,犯人有被親友探視的權利,但進了特刑庭看守所,便如同進了死囚牢一般,與世隔絕。這次和學校來人見面談話,得知外面不僅同學們挂念,懷有正義感的眾多教師也在惦念我們,使我們倍感親切、溫暖。

由於在押學生漸漸減少,特刑庭的審訊開始頻繁起來。每次傳訊,或一個人,或幾個人,在監所帶上手銬,由法警持槍串綁押赴特刑庭。主審的法官有時聲色俱厲進行威脅,要學生“交代自己的罪行”﹔有時和顏悅色進行利誘,要學生“揭露共匪陰謀”﹔有時又笑裡藏刀進行哄騙,說“隻要寫一紙悔過書,就可以無罪釋放”。面對敵人種種陰謀詭計,所有被捕同學都做到了橫眉冷對,沒有人“坦白自首”、“悔過自新”,也沒有人為保全自己而“揭發”別人。大家毫無例外地保持了高尚的革命氣節。由於北平和平解放,敵偽檔案妥善移交留存。當年審訊我們的筆錄,白紙黑字,至今仍清楚地記載在偽特刑庭的檔案中。

被捕前,我加入了“民青”,但在整個入獄過程中並沒有暴露,敵人也從未問過這件事。我心中有數:他們沒有掌握我參加“民青”的任何証據。11月19日清早,我被提到特刑庭,直到下午才“過堂”。檢察官照例問了姓名、年齡、籍貫之后,突然問我:“你是共產黨員嗎?”

“不是。”我回答。

“你用文字有意識地為共匪宣傳,証據確鑿,你還有什麼話說?”檢察官聲色俱厲地說。

“我不過是說了幾句肺腑之言。作為一個有正義感的中國人,說一點憂國憂民的話,難道就構成犯罪嗎?我敢說,我信裡說的話是一般人所要說的話,難道老百姓連這一點民主自由都沒有了嗎?我是一個青年學生,正在學知識求真理的時候,你們把我活活關在監獄裡,平白無故地糟蹋我的青春,這個責任應該誰來負?……”我越說越激烈。檢察官見此情景,氣急敗壞,不再聽我分說,便指斥我思想“左”傾,是個“危險分子”,草草結束審訊,命令押回監牢。

華北學院的李文燦當時不是黨員、盟員,因對國民黨反對統治不滿,在學生運動中站到斗爭前列,當選為學生自治會理事。1948年4月自治會競選時,特務學生毆打進步同學,李文燦等進步學生奮力反擊,竟也構成罪狀。特刑庭檢察官提審他時說道:“你竟敢帶人打傷同學!”說著把特務學生的照片拿出,要他承認,李文燦不肯承認。檢察官問:“你是什麼時候參加共產黨,在什麼地點,與何人接觸?”李文燦答:“我沒有參加任何黨派。”檢察官又問:“你每月是否領取共產黨的100元津貼?”李文燦答:“沒這種事。” 檢察官氣勢洶洶地說:“你要老實承認!”李文燦高聲說:“沒有的事怎麼承認?你們不是按法律辦事嗎?”檢察官凶狠地說:“你是犯人,竟敢教訓我們!好!把你先隔離起來,你給我好好反省。”審訊畢,果然把李文燦押到“丙所”一間單人牢房裡。過了一些日子,特刑庭再次提審李文燦,審訊人是一位法官,劈頭便問:“上次提審叫你反省,你想好沒有?”李文燦答:“我沒有犯法,上次提的問題我都回答了,再沒有什麼說的了。”法官又問:“你和別的大學學生自治會有哪些來往?”李文燦答:“我和別的大學沒有認識人。”法官說:“師范大學學生自治會主席李志剛是你陝西同鄉(師大並無此人———筆者注),他跑到匪區去了,把他父親相片存在你宿舍床板下面,還有師大共匪學生寫的壁報,都寄存你宿舍了。”法官隨說隨叫法警拿出兩捆壁報,說:“這些東西都是‘八一九’那天在你宿舍搜查出來的,你還有何話說!”李文燦說:“你提的師大這個人,我根本不認識,我怎能把不認識的人拿來的東西放在宿舍裡呢?我同宿舍有9個人,拿來這樣大的東西,就沒有人看見嗎?這樣偽造証據要我承認,你們法庭這樣做合法嗎?”法官說:“我們拿出這些共產黨宣傳品就是証據,你不承認是自討苦吃。”李文燦說:“我沒有犯法,你們處理錯了,會受到正義的斥責!”法官最后警告:“關於你的罪行,你自己負責。”說完,宣布審訊結束,法警隨即把李文燦和這次同時提審的12名學生用一根大繩串綁起來,押回草嵐子監獄。

朝陽學院的王鐵英是1948年12月2日遭到本校特務學生毒打致傷之后被捕的。他是北系地下黨支委之一,但被捕時敵人沒有掌握任何証據。他在受審時,法官問他:“你為什麼被捕?”他答:“不知道。”法官問:“你什麼時候加入共產黨?”他答: “我沒有加入過。”法官問:“你加入過什麼組織?”他答:“什麼組織也未加入過。”法官問:“你們學校有沒有共產黨?他們怎樣活動?”他答:“我不知道有沒有,也不知道黨派如何活動。我是學生,隻知讀書,不懂黨派的事情。”法官問:“參加過游行示威嗎?有人看見你參加了。”他答:“我沒參加過,怎麼會有人看見我了呢?”法官問:“你參加過哪些社團?參加過‘呼喚歌詠團’嗎?”他答:“什麼社團也未參加,歌詠團更不可能參加,因為我五音不全。”法官大怒:“你真他媽的混蛋,我問你許多事,你不是說沒有,就是說不知道。如果這樣,為什麼把你抓起來呢?”他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抓我。我回答問題是按實說的,怎麼是混蛋?如果我胡說八道,那才是混蛋。”法官一拍桌子罵道:“他媽的!有你的証據!”隨手拿出一本《資本論》,往桌上一摔說:“這就是你的証據!”王鐵英說:“我沒有看見過這本書,這本書不是我的。”法官見問不出結果,揮手對法警說:“叫他滾出去!”就這樣結束了這次審訊。

審訊遼東學院劉洋時更好笑了。劉洋是炮筒子脾氣,當庭就和檢察官爭吵起來。檢察官問他:“你什麼時候參加的共產黨?”劉洋反問:“請問法官,你什麼時候參加的共產黨?”檢察官氣急地說:“你怎能証明我參加了共產黨?”劉洋毫不示弱地反駁說:“那麼你如何証明我參加了共產黨?”

被捕學生每個人都是這樣運用多種方式,在法庭上與敵人或軟磨,或硬泡,使得特刑庭的審訊幾個月來毫無進展,他們隻能無理剝奪學生的自由權利,而無法給任何一個學生量刑定罪。

大軍迅速壓境 誓把牢底坐穿

特刑庭在始終無法取得學生罪証的情況下,在社會輿論的一片譴責聲中,不得不陸續將大部分學生取保釋放,到12初,在押的各院校學生僅有二十幾個人了。他們是:清華的李詠、張家熾,師大的冒海天和我,朝陽學院的王鐵英、熊先覺、李春義、韓愷、袁光亞,華北學院的王自力、白永泉、李文燦、崔吉元,中國大學的陳鴻賓、吳瑞屏,北平藝專的冷兆凱,長白師院的王瑜、李恩俊、王立等。

另一方面,時局變化之快,大大超出了我們的意料。至今我都清楚地記得,12月7日這一天,突然從遠處傳來隆隆的炮聲。中國人民解放軍已兵臨北平城下,我們的精神頓時為之一振。炮聲給我們傳來莫大的欣喜和期盼,如大旱之望雲霓,我們熱烈盼望北平早日解放。那天晚上,我們高興得難以合眼。

我們在高興之余,也冷靜地考慮到,如果解放軍用武力攻打北平城,那麼敵人在潰敗之際,必定會首先殺害政治犯。如是,則我們的性命堪虞。但事已至此,我們寧願冒死求得北平早日新生,國民黨反動統治早日崩潰,正所謂:“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就在解放軍圍城不久,北平的權貴及軍統特務等如喪家之犬,紛紛南逃。特刑庭交由“華北剿匪總司令部軍法處”接管,並由中南海遷往東城區東堂子胡同。

在解放軍節節勝利中,1949年元旦來到了。新年剛過,身著國民黨黃色棉軍裝的軍法處姓喬的法官來到看守所,在“乙所”樓上辦公室集體傳訊當時還在押的學生。他對我們“訓”了一通“話”,要點是:(1)“八一九”以后逮捕的學生有100多名,現在隻剩下你們少數人,我不必看檔案,便知你們的案情一定重大﹔(2)你們“本來有罪”,理應宣判,但政府為“愛護青年”,准備從寬發落,不再追究﹔(3)要求每個人寫一篇《自白書》。

經過幾個月煉獄之火考驗的我們,已經無所畏懼。聽了軍法官的一番話后,大家紛紛訴說,我們這些無辜青年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關押起來,青春被摧殘,肉體受磨難,實為情理所不容,早應無條件地釋放,什麼“案情重大”、“証據確鑿”,一概是捕風捉影,毫無根據!至於寫《自白書》,大家認為:“不能給敵人留下任何把柄!”因此,我們當場慷慨陳詞。長白師院的王立首先沉痛地說:“我入獄已經四個多月了,你們一直不審訊,犯了什麼罪我都不知道,有什麼証據証明我的案情重大?”他要求立即無條件獲釋。朝陽學院的韓愷憤怒地說:“我們大多數是糊裡糊涂給抓來的,你們幾個月不聞不問,我們有冤無處伸,有理無處講。今天又讓我們寫《自白書》,不知從何寫起……”大家一齊申述,《自白書》不能寫,要求特刑庭像審訊其他犯人一樣,盡快審訊我們。

從喬法官尷尬的臉色可以看出,他是相當不悅的,最后隻有把我們繼續收監。我們擔心他們會採取報復行動。

這之后,形勢又有了一些變化。由於圍城日久,囚糧恐慌,我們有時一日隻被供應一頓飯。為此,看守所開始疏散囚犯,每天都有人被釋放,唯獨我們這些學生卻沒有被釋放一個人,也沒有再提審一個人。一個星期過去了,我們在“號子”裡度日如年,凍餓難忍,猜不透敵人對我們又在搞什麼名堂。

一天上午,一位軍法處姓張的處長在敵軍官和看守們前呼后擁下,突然來到監房。學生們被集中到院裡,站成一排,他開始“訓話”。這個身材高大、一臉橫肉的家伙,一上來就叫嚷什麼“年紀輕輕,不好好讀書”﹔“共產黨給你們什麼好處,你們為他們賣命”﹔“政府供你們吃飯、上學,有什麼地方虧待了你們?”等等。最后他說:“既然你們都‘左’傾,政府願意把你們送到共區去!”說完,他氣呼呼地頭也不回,大步流星地走了。

回到“號子”裡,大家再次議論開來。把我們送到解放區去,葫蘆裡賣的什麼藥?真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果真把我們送回“家”去那是我們求之不得的﹔但敵人會這麼善良、仁慈嗎?他們一貫的做法不是“寧可錯殺一千,決不放過一個”嗎?怎麼會平白將我們這些他們所謂的“案情重大”、“本來有罪”的“匪諜學生”輕易放逐呢?北平城周圍早已處於兩軍對壘的作戰狀態,城廂遍布地雷,阻斷了交通,且冷槍冷炮不斷,恰在此時,送我們出城,如何保証生命安全?大家認為,決不能不明不白地被流放,如果沒有解放軍來接我們出獄,就要和監外同學、家長、親屬等一道進行斗爭。我們不能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我們要和他們周旋到底!

1949年1月8日夜晚大約10點鐘,看守所的高看守長突然來到學生監房,他一反往日驕橫的神氣,小聲告訴我們:“明天上午8點,‘剿總’軍法處、政工處和特刑庭三方面將派人來處理此次疏散囚犯事宜,凡是一般犯人或找到鋪保的都要開釋,這回不包括你們學生,聽說要把你們送出城去,你們看怎麼辦?”這個消息來得突然,大家一時不知怎麼辦才好。高看守長見我們猶豫不安,就和顏悅色地說:“此時,你們能不能分別給城裡的學校打電話,請監外人幫助你們脫險,光是你們自己抵制,怕是不會有效果的。”他的話使我們一怔。因為他平時以凶狠著稱,我們對他一向沒有好感,如今他倒像親人一樣來營救我們(后來對他有兩種說法:一說他是地下共產黨員,是打入敵人監獄工作的﹔另一說是他看到國民黨大勢已去,想立功撈點政治資本)。此時我們已顧不了許多,便聽從他的意見,由他給予方便,破天荒地到“乙所”樓上辦公室打電話。時近午夜,我們先后把這個消息報告給北大、師大、朝陽學院、華北學院學院等校的學生自治會。因為郊外已經解放,清華、燕京大學已不能通話。

這天晚上,我們精神緊張,徹夜未眠。我們想象,北平城外兩軍不時交戰,我們出城,通過封鎖線時,敵人放一陣亂槍,我們將倒在血泊中,這樣死去,真是比鴻毛還輕了,我們將看不到北平的解放。

我們在恐懼和不安中迎來了9日的黎明。一大早,“下地的”興奮地跑來向我們報告好消息:“外面來了不少各院校的學生,還有大學的訓導長,反對流放學生……”好消息讓我們萬分欣慰,一個個互相握手稱慶,眼裡流下激動的淚水。我們深切感到,敵人雖然把我們關押在監牢中,但我們並不孤獨,外面有多少同學和師長在關懷、支持我們啊!且看敵人下一步如何動作。

果然,“華北剿總”軍法處等三方派人於上午來到看守所會審犯人。看守所開始稀裡嘩啦地放人。一時間監獄裡犯人進進出出,亂成一團。直到10點鐘,才將我們這批學生提解上樓。這次只是簡單地問問姓名、年齡、家在哪裡,就押回監牢了。后來聽說,敵人對如何處置這批學生舉棋不定,本來是要武裝押解我們出城,由於看守所大門外聚集有大量學生、師長和部分親屬請願、抗議,打亂了他們的部署。

1月10日、11日,每天早晨都有大批同學及親友在看守所門前示威,反對流放學生,使敵人陰謀難以得逞。就在此前后,我平津前線聯合司令部向傅作義發動了強大的和平攻勢,通過多條渠道和各種形式,向傅作義曉以大義,勸其棄暗投明。傅作義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決定放下武器,接受和平解放北平的條件。在《關於和平解決北平問題的協議》中明確規定,無條件地釋放在押的政治犯,這是我們不被放逐並能安全出獄的大背景。

11日下午,我們得知即將獲得自由。直到午夜,我們都沒有一絲兒睡意。每個人不約而同地都在回憶著這一段不平凡的經歷。夜深了,我們用珍藏的鉛筆頭,在各個牢房牆上留下字跡:“監獄是擂台!”“不屈服,不氣餒!”“戰斗,戰斗!”“監獄隻能關住我們的肉體,但它關不住我們的靈魂!”“吃菜要吃白菜心,打官司專打特刑庭!”“特刑庭的牢底再厚,英雄們也要把它坐穿!”等,巴掌大的字,布滿了“號子”的高牆。

1月12日清晨5時許,一陣騷動把我們驚醒。這一天特刑庭看守所大開四門,疏散全部囚犯,犯人們一批批走出監獄,恢復了自由。大約10時許,清華大學教授許振英、張嘯虎,師大訓導處課外活動組主任賈慎修,華北學院訓導主任白書元,朝陽學院、長白師院和中國大學校方負責人等以及北大、師大、華北學院、朝陽學院等校學生自治會的代表齊集看守所門口,辦妥了保釋手續,迎接我們出獄。當我們昂首闊步跨出監獄大門時,雖然形影削瘦,胡須滿臉,仍然掩飾不住高昂的斗志。師生、同學相見,悲喜交加,不少人激動得熱淚橫流。1月13日出版的北平各報都以顯著地位刊載特刑庭釋囚的新聞。《北平日報》的標題是《特刑庭疏散人犯,百余人被釋出獄﹔有保留城內無保資遣還鄉,各大學教授多人往迎學生》、《獲釋后師生欣慶﹔外縣人出牢籠悲喜交加,草嵐子胡同看釋囚》。

經過這一次生與死的嚴酷考驗,原來是共產黨員、盟員的同學變得更加成熟更加堅強了,原來是非黨進步學生的,更加認清國民黨反動派的真面目,先后加入共產黨。原來幻想走“第三條道路”的,拋棄幻想,堅定地走上共產黨指引的革命道路。全國解放后我加入了共青團,后來又加入了共產黨。

(摘自: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中共黨史資料》,中共黨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