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到六大的黨章為什麼沒有總綱部分?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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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大會址紀念館

中共二大到六大通過的五個黨章為什麼沒有總綱部分?傳統的觀點都認為,是由於中共二大決定加入共產國際的原因,作為共產國際的基層組織,共產國際的綱領和組織原則,就是中共的綱領和組織原則了,這就是決定中國共產黨從二大到六大通過的五個黨章沒有總綱部分的主要原因。1943年共產國際解散后,中國共產黨才有了起草一部帶有總綱部分黨章的條件。這樣,1945年七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六部黨章,就成了中國共產黨有史以來第一部有總綱部分的《黨章》。這種判斷是與歷史事實是有出入的。其實際情況是,共產國際並沒有明確規定參加共產國際的各國黨不能有自己的綱領。鑒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第二國際的大多數社會民主黨公開背叛了無產階級,淪為社會沙文主義政黨的情況,共產國際在關於加入共產國際的21條中,明確規定了要求加入共產國際的各國黨,凡“一切至今還保守在社會民主黨舊政綱上面的黨,必須立刻根據國際共產黨的精神參酌他們國內的特殊情形,建立一個共產黨的新政綱,照例,凡屬於第三國際各黨的政綱,必須經過國際共產黨大會或他的執行委員會批准,如某黨政綱不及執行委員會批准時,該黨有請願於國際共產黨大會之權”。中國共產黨是按照列寧主義的建黨原則建立的,是在思想上和組織上都沒有受到歐洲社會民主黨影響的新型無產階級政黨。但是,盡管如此,為了清楚地表明自己的奮斗目標和政治立場,中共二大決議加入共產國際后,仍遵循加入共產國際上述條件的要求,決定在結合本國國情的基礎上,制訂一部自己的綱領,並報請國際共產黨大會批准。因此,二大在制訂了黨的第一個黨章后,也開始著手起草中國共產黨第一部正式黨綱,這就是1923年7月中共三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綱草案》。

中共三大黨綱草案是瞿秋白起草的,在三大討論通過后,再經黨的第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長陳獨秀親自修改后,印作討論稿下發黨的各級組織,要求黨的各級地方組織,通過鄭重討論后,於1924年1月前將對《草案》的批評、修改及增補之條文意見等匯交黨的中央局,由中央出席國際代表大會代表提交給1924年6月在莫斯科召開的共產國際第五次代表大會作最終之決定。但由於這個《草案》錯誤百出。因此,沒有獲得共產國際代表大會的批准。這樣,中國共產黨以后的幾次代表大會均未再討論和制定新的綱領。但是,在1928年召開的中共六大上,共產國際代表幫助中國共產黨初步分析了三大黨綱草案中存在的問題。當時直接參與領導召開中國共產黨六大的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米夫,還鄭重向六大產生的新中央委員會提出:“我們希望本屆中共中央委員會能完成第六次代表大會向其委托的任務。”這樣又經過了17年,直到共產國際解散后,1945年在延安召開的中共七大上,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部有總綱部分的黨章。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麼》

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