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緬邊界談判親歷記

作者:程瑞聲    發布時間:2014-06-09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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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0月1日,周恩來總理和緬甸總理吳努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北京簽訂中緬邊界條約。這是新中國與亞洲鄰國簽訂的第一個邊界條約,為以后解決類似問題樹立了一個良好的先例。

1952年8月,我從北京外國語學校(現北京外國語大學)英文系調到外交部,被派往中國駐緬甸使館擔任學習員,學習緬甸語。從那時起,一直到1960年被調回到外交部亞洲司工作,我在駐緬甸使館工作了8年,有幸作為翻譯和工作人員參與中緬邊界談判。這裡僅就我所經歷的中緬談判過程作一簡要回顧,並談談我個人的一點看法。

緬甸是中國山水相依的近鄰。中緬兩國的交界地方多為深山老林,當地的很多土司既接受中國皇帝的冊封,又接受緬甸王朝的冊封。中緬兩國間的疆界劃分比較模糊,過去並不存在邊界問題。

直到近代,英國不斷入侵緬甸,並最后將其吞並,這才產生了中緬邊界問題。1894年和1897年,中英兩國政府兩次簽訂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條約。

新中國成立前后,中國和緬甸有共同邊界2000多公裡,大部分已經劃定,但是有3段還存在著懸而未決的問題:

第一,阿佤山區一段。中英兩國政府在1894年和1897年簽訂的兩個中緬邊界條約中對這一段邊界曾有明文規定,但由於有關條文自相矛盾,這一段邊界長期沒有劃定。為造成既成事實,英國在1934年初派遣軍隊進攻班洪部落和班老部落所轄地區,遭到當地佤族人民英勇抵抗,這就是有名的“班洪事件”。1941年,英國乘當時中國在抗日戰爭中面臨危急情況之機,以封閉滇緬公路相要挾,同當時的中國政府於6月18日以換文方式在阿佤山區劃定了一條對其片面有利的邊界。這就是所謂“1941年線”。由於不久就發生了太平洋戰爭,在這條線上並沒有樹立界樁。1952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追剿國民黨軍隊李彌殘部的時候,越過“1941年線”,在“1941年線”以西大約佔了1000多平方公裡的土地。緬甸政府當時並不清楚,沒有馬上提出交涉。

第二,在南畹河和瑞麗江匯合處的勐卯三角地區,又名南畹三角地區,面積約250平方公裡。這個地區是中國的領土,過去英國在條約中也已明文承認。但在1894年中英兩國簽訂有關中緬邊界條約前,英國未經中國同意,強行通過該地區興修了由八莫到南坎的公路。1897年,中英兩國再次簽訂有關中緬邊界條約時,英國又以“永租”的名義取得了對該領土的管轄權。緬甸在獨立以后承繼了這一“永租”關系。

第三,尖高山以北的一段。這一段邊界過去從未劃定。其中,片馬、崗房、古浪是由中國皇帝冊封的土司統治的,有確鑿的証據表明其屬於中國。清朝末年,片馬的一個土司因為收稅問題,跟其他土司發生糾紛,被地方政府抓了起來,但很快又被釋放,這引起片馬土司們的普遍不滿,認為中國政府解決不了他們的問題。這本來屬於中國的內部矛盾,但英國人心懷叵測,1911年初趁勢武裝佔領了片馬地區,激起了全中國人民的義憤,全國各地掀起了風起雲涌的抗議運動。在這種情況下,英國政府不得不於同年4月10日照會當時的中國政府,正式承認片馬、崗房、古浪3處各寨屬於中國領土,但是卻毫無道理地繼續侵佔這個地區。

緬甸是非社會主義國家中第一個承認新中國的國家。然而正如一位著名學者所說:“當緬甸聯邦政府決定首先承認中國新的共產黨政權時,它這一想法的背后是對侵略的恐懼。”緬甸1948年1月4日獲得獨立,首任總理吳努是作家出身,他曾生動而坦率地表示:“中國好比大象,緬甸好比羔羊,大象會不會發怒,無疑會使羔羊常常提心吊膽。”一則是對中國的懼怕,一則是國家的圖存,於是在對剛剛成立的新中國的態度上,緬甸表現出了一種奇特的想象力。在緬甸看來,愈是害怕,愈是要友好,所以想第一個承認新中國。在得知其友邦印度要第一個承認新中國后,緬方專門給尼赫魯打電報,希望尼赫魯照顧一下,讓其先行一步承認新中國。尼赫魯答應了。於是緬甸成為非社會主義國家中第一個承認新中國的國家。當時,緬甸國內有緬甸共產黨領導的武裝斗爭,又有國民黨軍隊李彌殘部數千人盤踞在緬甸東北部撣邦一帶。中緬兩國之間還有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吳努十分擔心,新中國會以追剿蔣軍為借口,“先發制人”,入侵緬甸,並輸出革命,支持緬共推翻緬甸政府。因此,新中國成立后不久,緬方即幾次向中國提出邊界問題,希望能早日獲得解決。

1952年當我到達中國駐緬甸使館的時候,中緬關系的前景還不明朗。新中國成立不久,中國政府當時需要把主要精力用來處理國內外一系列重大而迫切的問題,不可能為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進行全面和系統的准備。同時,在中國革命勝利的鼓舞下,我們的一些同志囿於階級斗爭的觀念,一度寄希望於緬甸共產黨,希望緬甸革命能速勝。

在這種復雜的背景下,1954年6月28日,周總理在參加日內瓦會議、訪問印度后,開始訪問緬甸。這是新中國領導人第一次訪問緬甸,兩位總理的初次接觸使中緬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為解決邊界問題奠定了基礎。

在出訪之前,對於緬甸存在的“中國威脅論”,周總理進行了實事求是的分析,充分認識到緬甸作為中國一個較小的鄰國,其疑慮有其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必須把緬甸這樣一個民族主義國家同宣傳“共產主義威脅”的西方國家相區別,多做增信釋疑的工作,逐步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友好關系。周總理對緬甸的首次訪問充分體現了新中國的這種睦鄰友好政策。

在會談中,吳努表示,緬甸人口隻及中國的雲南省,緬甸政府一直懷疑中國對緬甸有領土野心,為此甚感恐懼。他還提出:緬甸共產黨一些領導人和克欽族軍人越境到中國雲南接受軍訓,這使緬甸政府感到憂慮,希望中國採取步驟避免上述不愉快事件的發生。

周總理向吳努介紹了中國和印度兩國總理聯合聲明中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表示新中國的政策是和平政策,並按照這五項原則與世界上一切國家友好相處,何況緬甸和中國還是有親戚關系的國家﹔中國的立國政策就是把自己國家搞好,沒有領土野心,並強調革命不能輸出,輸出必敗。周總理提出:中緬之間應當有一個帶政治性的協定,如果緬方同意,中方可提出這樣一種性質的協定,以有助於兩國之間友好關系和和平共處,但簽訂協定需要時間。因此,在這之前可先發表一個聯合聲明作為開端。吳努同意發表聯合聲明。

1954年6月29日,中緬兩國總理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也應該是指導中國和緬甸之間關系的原則”,重申“各國人民都應該有選擇他們的國家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權利,不應受到其他國家的干涉”,“革命是不能輸出的,同時,一個國家內所表現的共同意志也不應允許外來干涉”。

從當時的歷史背景看,和印度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主要是為了解決印度在西藏的特權問題,與緬甸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主要是為了解除緬甸對中國的疑慮。從周總理首次訪問緬甸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從一開始就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緬甸對中國的疑慮。周總理的外交風格和個人魅力對吳努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使他對周總理十分欽佩。

1954年12月,吳努訪華,毛澤東主席向他明確表示中國不會利用追剿國民黨軍殘部之機打緬甸,還承認歷史上中國元朝、清朝進攻緬甸是侵略,說那是中國人的不對。吳努對中國領導人的疑慮進一步消除。他對毛主席表示:“很坦率地說,我們對於大國是恐懼的。但是周恩來總理訪問了緬甸以后,大大地消除了緬甸人的這種恐懼。”“曾經有過一個時候,我不知道在中國會遇到怎樣的人,害怕會遇到像希特勒那樣的人。講話的時候拍桌高喊。但是我現在發現,我的恐懼都是毫無根據的。”和毛主席會談后,吳努非常輕鬆。有一個插曲,當時緬甸駐華大使開了一個招待會,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等中國主要領導人都去了。這天晚上,吳努穿了一身中國的中山服,后來這引出了周總理三穿緬甸服的動人佳話。

吳努這次訪華,再次談到了邊界問題。兩國總理在會談公報中表示:“鑒於中緬兩國邊界尚未完全劃定,兩國總理認為,有必要根據友好精神,在適當時機內,通過正常的外交途徑,解決此項問題。”

1955年11月,正當中緬兩國為解決邊界問題進行准備的時候,雙方邊防部隊在黃果園發生了一次武裝沖突。黃果園位於“1941年線”以西,1952年我們越過“1941年線”的時候控制了這個地方,緬甸認為黃果園是它的領土。因為沒有協調溝通好,中緬雙方邊防部隊發生了武裝沖突。這在當時是一件震動性很大的事件,中緬邊境局勢很緊張,緬甸輿論把問題說得很嚴重。我當時在緬甸看英文報《NATION》(民族報),這家報紙說中國搶佔了緬甸領土,可能還要繼續南進。黃果園事件是一個轉折點,促使兩國政府把解決邊界問題提上了日程。從1956年初起,兩國就邊界問題進行了頻繁的接觸和磋商。

從1956年開始,周總理決定親自抓中緬邊界問題,但他並沒有局限於中緬邊界問題,因為中國與周邊很多國家都有這個問題。周總理考慮要把解決中緬邊界問題作為一個突破口,為解決一系列邊界問題開一個好頭。周總理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他查閱了漢朝以來的有關歷史記載,弄清了中國歷代政府對邊境地區的管轄情況,搜集了各種地圖,並請教了龔自知、王季范、尹明德、於樹德等專家,弄清各個時期地圖畫法的不同和原因。他還調查了19世紀以來有關中緬邊界的歷次糾紛和交涉經過,弄清了邊界未決問題的由來,研究了中緬邊境地區雙方居民的民族分布、居住和耕作情況,以及國際法有關邊界問題的論述和國際慣例。在中緬邊界問題解決之后,周總理叫人給外交部亞洲司送來一大皮箱材料,讓我們歸檔。我們打開后發現,盡是有關中緬邊界問題的專家報告、歷史資料、復印材料等。這些資料周總理都親自圈閱過。

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周總理就如何解決中緬邊界問題提出了正確的指導思想和方針。

在指導思想方面,周總理強調中緬邊界問題是英帝國主義侵略造成的,由於中國和緬甸已擺脫帝國主義的壓迫,成為獨立的相互友好的國家,中緬邊界問題的性質便發生了根本變化,必須從兩國友好的全局出發,服務於外交大局,而當時外交大局就是要建立反美統一戰線。美國已經在中國周邊建立了一個包圍圈,而當時印度、緬甸和平中立,所以印度、緬甸是中國重點爭取的對象。為此,對邊界問題必須有一個政治解決,不能過於拘泥於領土的得失。1957年7月9日,周總理在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的《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對此作了精辟的論述。他說:“我們要解決邊界問題,其目的是安定四鄰,爭取國際形勢的和緩,便於進行建設,而不是使我們同鄰國的關系緊張起來。我們的國策是和平外交政策。”“我們是個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必須設想到這些民族主義國家和我們社會制度不同,對我們是有疑慮有畏懼的。我們一方面應該堅持和維護我們民族的正當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必須而且的確應該在反對大國沙文主義方面做出一些榜樣。就邊界問題說,重要的在於我們應該做到使雙方真正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加以解決,而不在於我們必須多佔一些地方。”

在具體方針方面,因為邊界問題涉及到民族感情,任何單方面的讓步都是不可行的,所以周總理提出了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方針。這是他的一大創舉。

解決邊界問題的方針原則確定以后,中緬邊界的談判就開始進入到實質性的解決問題的階段。

1956年11月,吳努訪問中國。我作為翻譯陪同,從此開始了我為中緬兩國領導人擔任緬甸語翻譯的生涯。由於緬甸內部的矛盾,吳努這時已經辭去總理職務,專任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簡稱自由同盟)主席,但實權卻未削弱,仍然是緬甸一號人物。吳努這個人是作家,比較靈活,富有想象力,也能夠適時作出一些決斷。在這次會談中,吳努表現得比較靈活、比較友好。

中國政府依據自己的調查研究結果,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中緬之間3段懸而未決的邊界問題作了說明,並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原則性建議:

第一,阿佤山區一段。1956年,在中緬兩國政府就中緬邊界問題進行商談過程中,緬甸領導人曾經表示能夠理解中國人民對於“1941年線”的不滿情緒,但是鑒於這段邊界已經通過當時的中英政府以換文劃定,因此要求中國政府承認,並且要求中國政府把在1952年追剿國民黨殘部而進入“1941年線”以西的中國軍隊撤回。中方表示:中國人民對“1941年線”是不高興的,因為這是英國人乘人之危造成的。中方認為,在邊界問題上,根據正式條約而提出來的要求,應該按照一般國際慣例予以尊重,但是這並不排除兩個友好國家的政府通過和平商談求得對雙方都是公平合理的解決。為了促進這種公平合理的解決,中方表示准備把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的地區。同時,要求在中緬兩國政府沒有對“1941年線”問題取得最后協議並且樹立界樁以前,緬甸軍隊不進駐中國軍隊自“1941年線”以西所撤出的地區,但是緬甸工作人員可以進入這一地區。

第二,勐卯三角地區。中方在原則性建議中指出,由緬甸繼續對中國的一塊領土保持“永租”關系,是同中緬兩國目前的平等友好關系不相稱的。中國政府願意同緬甸政府商定如何廢除對勐卯三角地“永租”關系的具體部署。

第三,尖高山以北的一段。根據對歷史事實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的結果,中國政府對於這一段邊界劃定提出了以下建議:從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習慣邊界線劃界﹔從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馬、崗房、古浪地區應歸還中國以外,原則上可以按怒江、瑞麗江(又名龍川江)、太平江為一方和恩梅開江為另一方的分水嶺劃定邊界。中國政府同時要求,在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地區的同一時期內,緬甸政府也把軍隊從片馬、崗房、古浪撤出。在這一段最后劃界以前,緬甸政府可以保留在片馬、崗房、古浪地區的行政管理,而中國政府保証,在這一段邊界最后劃定以前,中國軍隊將不進駐這個地區。

吳努主席對中國政府的原則性建議非常滿意,認為這是照顧雙方利益的公平合理的建議。中緬雙方在聯合新聞公報中宣布:兩國政府取得了諒解。從1956年11月底到1956年12月底,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地區,緬甸軍隊撤出片馬、崗房、古浪。隨后,中緬兩國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各自的撤軍工作,為保証兩國邊境的安寧和邊界問題的最終解決創造了良好條件。這樣,中緬達成的第一步互諒互讓,使兩國邊界的緊張局勢開始緩和下來。關於勐卯三角地的問題,周總理說,考慮到八莫是緬北重要城市,勐卯三角地是緬北交通樞紐,如果收回,將使緬甸北部交通產生難以克服的困難,這個問題要努力抓緊解決。吳努此行收獲很大,非常高興地回國了。

1956年底,周總理出訪亞歐11國,12月10日到20日正式訪問緬甸。這是我第一次全程陪同周總理訪問緬甸。這次訪問有一個特點,除了仰光、曼德勒等大城市外,絕大部分時間,都是訪問緬北少數民族地區。周總理考慮到,邊界問題的解決大量牽涉到兩國邊境的少數民族,如雲南的傣族、景頗族,緬北的克欽族、撣族等,關乎到他們的利益得失,必須對他們做大量、細致的說服、解釋工作。這次訪問中有一個外交史上的罕見之舉,即12月15日,周總理和緬甸總理吳巴瑞一起,從陸路坐汽車,開到邊界橋,下車步行進入中國境內,共同參加了在雲南芒市舉行的中緬邊境人民聯歡大會、中緬邊境少數民族公眾領袖座談會。周總理在聯歡大會上講話說:隻要中緬兩國政府和人民堅決信守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彼此以誠相見,我們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就會日益增進,我們之間的一切問題就都可以逐步求得公平合理的解決。1956年2月,在中緬邊界的緬甸一側也舉行過一次兩國邊境人民聯歡大會,雲南派了省政府秘書長去,當時中國駐緬甸大使姚仲明和我也都參加了。

在這之后,中緬達成了第二步的“互諒互讓”,就是關於勐卯三角地的問題。1957年3月底,重又當上緬甸總理的吳努到雲南休假,周總理親自到昆明和他會談,主要講了兩層意思:第一,盡管勐卯三角地區在面積上比按“1941年線”劃歸緬甸的班洪和班老兩個部落的管轄區要大一些,但考慮到緬甸在這裡所修建的公路是連接緬甸撣邦和克欽邦的交通命脈,對緬甸很重要,因此中國政府願意把這個地區移交給緬甸,成為緬甸領土的一部分,但是我們不能無條件地給緬甸。作為交換,緬甸政府應把“1941年線”以西的班洪和班老部落管轄區劃歸中國,成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從而糾正兩個部落被“1941年線”分割為中緬兩部分的不合理狀態。第二,為了體現兩國都是新的主權國家,兩國所有舊的條約一概不要,要簽訂立足於兩國新的關系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的新約。吳努建議簽訂一個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周總理同意了。1957年7月26日,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后,周總理又給吳努寫了一封信,表達的基本意見是:除重申中方的各項建議外,並表示,為著尊重緬甸的獨立和主權起見,中國政府願意在新的條約中聲明,放棄1941年6月18日中英兩國政府換文中規定的中國有權參加爐房銀礦經營的權利。

針對中國的建議,1957年9月,吳努派他的親信緬甸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吳敏登,作為特使到中國來訪問,參加中國國慶,同周總理進一步商談中緬邊界問題。由於緬方不同意以“1941年線”以西的班洪、班老部落轄區同勐卯三角地交換,會談未能取得新的突破。

到1958年,盡管中方作出了很多積極努力,但是中緬邊界問題仍然沒有最終解決。這主要和當時緬甸的國內背景有關。當時緬甸的執政黨自由同盟存在3派,即以吳努總理為首的一派,以國防部長吳巴瑞為首的一派和以工業部長吳覺迎為首的一派。此外以緬軍總參謀長奈溫為首的緬軍領導人也自成一派。執政黨內部3派之間鬧得一塌糊涂。吳努雖然當總理,但是搖搖欲墜,沒有可能集中精力繼續研究邊界問題。吳巴瑞和吳覺迎在加入自由同盟以前是緬甸社會黨的領導人,由於受歷史上共產國際和社會黨國際之間分歧的影響,他們對中國的疑慮比吳努還多。而奈溫很果斷,也有一定的政治頭腦。1958年,他看到執政黨分裂,議會民主搞得一塌糊涂,就發動政變,迫使吳努辭職,組成一個以自己為首的看守政府。后來,由於國內的壓力,他被迫以退為進,進行大選,吳努又當選為總理。但在即將舉行大選之際,他突然提出到中國來,要解決邊界問題。這體現了奈溫的政治頭腦,他知道中國是緬甸最大的鄰國,緬甸和中國友好已經有一定的基礎,要抓住機會,進一步發展同中國的關系,為他將來重新執政創造條件。周總理對我不止一次講過,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是吳努打下的基礎,他有很大的功勞,但他始終沒有解決勐卯三角地的問題,是奈溫解決了這個問題。

1960年1月24日至29日,奈溫來華商談邊界問題。在會談中,奈溫主動提出將原來雙方擬簽署的關於邊界問題的“換文”改為“協定”,並同意按兩國總理在1957年換文的基本內容起草並簽訂《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會談在非常友好的氣氛中進行,雙方很快達成了協議。兩國總理於1月28日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之間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上簽了字。《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就中緬邊界的幾個重要問題作了原則規定:(1)自尖高山起,到中緬邊界西段終點的全部未定界,除片馬、古浪、崗房以外,遵照傳統習慣線定界。(2)緬甸把片馬、崗房、古浪歸還中國。(3)中方以勐卯三角地區換回班洪、班老兩部落在“1941年線”以西的轄區。(4)中國接受“1941年線”。(5)新的邊界條約經兩國政府簽訂和生效后,將代替一切舊的有關兩國的邊界的條約和換文。

根據《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中緬雙方應成立邊界聯合委員會,進行勘界和定界,然后簽訂中緬邊界條約。1960年2月,吳努領導的廉潔派在緬甸大選中獲得壓倒優勢的勝利。吳努重新擔任總理后,提出希望能在1960年10月前完成新邊界條約的起草工作,以便他在10月訪華時簽字。由於邊界問題協定對如何解決雙方存在分歧的問題隻作了原則規定,具體落實還有很多問題需要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而在長達2100多公裡的中緬邊界上進行勘察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邊界聯委會的任務是十分繁重的,雙方首席代表的人選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正是在這種形勢下,中方任命當時擔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的姚仲明擔任首席代表。緬方則任命緬軍副總參謀長昂季准將為首席代表。這時我剛從駐緬甸使館調回外交部亞洲司工作,姚仲明當即通過干部司將我調去,擔任中方代表團的翻譯。

從1960年6月到9月,邊界聯委會雙方代表團投入了緊張的工作,先后在仰光、北京、昆明、畹町等地多次開會,飛行裡程有幾萬公裡。邊界問題涉及雙方領土主權,姚仲明認真負責,一絲不苟。由於中緬雙方在不少具體問題上還存在分歧,姚仲明遵照中央確定的互諒互讓的方針,採取了一攬子解決的辦法,你讓一點,我讓一點,使這些具體分歧獲得了圓滿解決。但談判畢竟是很艱苦的。記得有一次在緬甸開會,由於談判未能按預定時間結束,我們所乘的中國民航班機不得不推遲一天起飛。由於邊界聯委會的工作直接關系到中緬能否如期簽署邊界條約,兩國總理十分關心邊界聯委會的工作,親自進行了指導,並給予很高禮遇。中方代表團每次到仰光開會,吳努總理都要親自會見並宴請。緬方代表團每次到北京開會,周總理也親自會見並宴請。

隨著中緬邊界勘察工作的展開,殲滅盤踞在中緬邊境一帶的國民黨軍殘部問題提上了日程。1960年4月,周總理在訪緬期間同吳努會談中,建議緬甸消滅在緬甸邊境建筑飛機場的國民黨殘余軍隊。同年6月,在中緬邊界聯委會第一次會議上,中方代表又遵照周總理的指示,提出為保護勘界人員,必須給國民黨殘部必要的打擊,緬方同意。由於緬方軍力不足,緬方起初同意中方軍隊可在“1941年線”以西10公裡范圍內執行警衛任務。其后緬方又主動要求中方軍隊進入緬甸境內協助緬軍拔除國民黨殘部的大本營,周總理指示可同意。1960年11月至1961年2月,中方出動部隊兩次出境與緬軍共同對國民黨軍殘部作戰,取得了重大勝利。國民黨軍殘部除部分被殲外,大多逃離緬甸,使中緬聯合勘界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緬方從過去擔心中國以肅清逃緬國民黨軍為借口入侵緬甸,到現在主動要求中方軍隊入境聯合作戰,這是一個飛躍,是雙方關系發展的一個重要見証。中緬雙方派出大批人員組成聯合勘察隊,不怕疲勞,跋山涉水,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勘察工作。

由於邊界聯委會富有成效的工作,中緬邊界條約得以如期簽訂。1960年10月,吳努總理和奈溫將軍率領360余人的各界代表團訪華。10月1日上午,代表團參加了中國國慶,下午兩國總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邊界條約》,歷史遺留下來的復雜的中緬邊界問題終於獲得了全面徹底的解決。1961年1月2日,周總理和陳毅副總理一起率領由9個代表團共437人組成的中國友好代表團訪緬。1月4日上午,周總理一行參加了緬甸獨立節慶祝典禮,下午舉行了交換中緬邊界條約批准書儀式。

中緬邊界條約簽訂后,姚仲明率領邊界聯委會中方代表團繼續努力,同緬方代表團一起完成了在中緬邊界全線樹立界樁等工作。1961年10月,吳努總理和奈溫將軍再次訪華,中緬兩國總理在中緬邊界議定書上簽字。10月13日,周總理在簽字儀式上說:隨著中緬邊界議定書的簽訂,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兩國邊界問題就獲得了最后徹底的解決,一條和平和友誼的邊界從此就鞏固地確定下來了。當晚,周總理在出席吳努舉行的告別宴會時指出:兩國邊界議定書的簽訂,為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和平共處、友好協商解決有關問題樹立了又一個良好的范例。從此中緬邊界的劃界工作全部完成。

中緬邊界問題的圓滿解決,使兩國關系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出現了高潮,為亞洲國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樹立了光輝的榜樣,在新中國外交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3點:

第一,從中緬兩國關系來看,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推動兩國關系達到高潮,並對兩國關系的長遠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當時我們的對外關系比較緊張,和美國對抗,和蘇聯的關系開始破裂,和印度關系緊張,在這種背景下,中緬關系達到如此友好的高潮,是難能可貴的。1960年10月吳努總理和奈溫將軍率領360余人的緬甸各界代表團訪華,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接待的最大的非社會主義國家的代表團。1961年1月周總理和陳毅副總理率領由9個代表團共437人組成的中國友好代表團訪問緬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向國外派出的最大規模的對外友好代表團。就在這前后,周總理三穿緬甸服已成為中緬友好史上的動人佳話。1960年4月,周總理訪緬參加潑水節活動時,欣然穿上了緬方准備的民族服裝﹔1961年1月周總理訪緬時又於1月6日晚身穿緬甸民族服裝參加緬甸總統吳溫貌的獨立節招待會﹔次日在吳努陪同下訪問古都曼德勒時又接受吳努希望周總理在緬甸古都再穿一次緬甸民族服裝的建議,在坐船游伊洛瓦底江時再次穿上緬甸民族服裝。因為中緬友好的基礎牢靠,“文化大革命”時中緬關系雖然受到一定沖擊,但並沒有對兩國關系持續發展產生太大影響。

第二,按周總理所說,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為亞洲國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樹立了光輝的榜樣,為解決中國和亞洲鄰國的邊界問題打開了一個突破口。

第三,打破了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國家對中國的包圍圈。當時美國組織了東南亞條約組織,同日本、韓國、台灣當局簽訂了軍事條約,在中國周邊形成了一個包圍圈。中緬友好,就在這個包圍圈上打開了一個大缺口。《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中專門有一條明確指出,雙方不參加針對對方的軍事同盟。中緬邊界問題解決后不久,奈溫成為緬甸的最高領導人,他是一位民族主義者,對中國友好,不屈服於美國,美國雖十分不滿,但多次對他施加壓力沒有成功,這對中國的安全形勢是十分有利的。

(摘自: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中共黨史資料》,中共黨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