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貫徹減租減息政策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6-23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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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租減息是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戰爭時期處理土地問題的基本政策。實行這一政策,在政治上可以動搖封建統治,在經濟上可以削弱封建剝削,改善農民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狀況。它是黨在民族戰爭條件下處理土地問題、發動農民抗日的重要政策。它兼顧農民和地主兩方面的利益,有利於團結大多數地主抗日,把發展統一戰線和解決農民問題很好地結合起來。但是,直到1941年底,有的地區還只是把減租減息當作宣傳口號,並未認真執行,或者隻在形式上減租減息,實際上明減暗不減,因而未能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對抗日根據地的鞏固極為不利。

針對這種情況,中共中央於1942年1月28日作出《關於抗日根據地土地政策的決定》,2月6日又發出《關於如何執行土地政策決定的指示》。這兩個文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減租減息政策及執行辦法作了明確規定。主要內容是:(一)減租減息政策的目的是扶助農民,減輕地主的封建剝削,保証農民的政治經濟權利,借以改善農民的生活,提高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二)現階段土地政策是減輕封建剝削,而不是消滅封建剝削,因此實行減租減息后,又須實行交租交息,保障地主的地權、財權和人權,以聯合地主階級一致抗日。(三)承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中國現時比較進步的生產方式,對於富農則削弱其封建部分,鼓勵其資本主義部分的發展。文件還指出,實行減租減息,必須放手發動和組織群眾,依靠貧農,團結中農,實行“三三制”的民主政治。在群眾發動起來以后,要注意糾正“左”的偏向,同時注意保護干部和群眾的積極性。對頑固不化的地主,必須給予打擊,但不是一切打倒。在中央上述政策的指導下,各抗日根據地普遍掀起了減租減息的高潮。

通過減租減息,根據地中各階級的土地佔有關系和經濟地位發生了很大變化。地主的戶數和佔有土地的比例有所減少。貧雇農的戶數有所減少,每戶平均佔有土地數量有所增加,經濟地位顯著上升,其中一部分上升為中農。中農的戶數和所佔土地的比例也有顯著增長。據晉冀魯豫邊區太行山12個縣15個村的調查,減租減息后,地主所佔戶數比例由此前的2.75%下降為2.02%,所佔土地比例由23.04%下降為8.97%,每戶平均土地由98.64畝下降為42.28畝。貧農所佔戶數比例由48.95%下降為42.12%,所佔土地比例由18.98%上升為20.5%,每戶平均佔地由4.57畝變為4.69畝。同時,通過減租減息,地租率明顯下降,基本上下降到佔收獲量的37.5%以下,很多地區在10—30%之間﹔地租中超經濟的額外剝削和高利貸剝削消除了。佃戶的收入增加,生產積極性提高。他們購置土地,添置農具,喂養耕畜,增施肥料,精耕細作,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減租減息政策的貫徹執行,適當地調節了根據地內的生產關系和階級關系,團結了各個階級、階層,這對於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鞏固和抗日民主根據地的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