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要贊成具有舊民主主義革命性質的舊政協決議?

作者:    發布時間: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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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初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即舊政協)通過了《和平建國綱領》等五項決議,盡管這些決議從性質上說屬於舊民主主義性質,但在當時卻得到了包括倡導新民主主義的中國共產黨的贊同,究其原因如下:

第一,當時國內階級力量對比和群眾的覺悟程度決定了中國共產黨在當時的具體政治目標和政策策略。抗戰勝利時,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等人民軍隊,由於積極抗日,得到了人民群眾的擁護,有了很大的發展。到1945年10月,解放區面積擴大到239萬平方公裡,佔全國總面積的四分之一,解放區人口達到13億,人民軍隊發展到130萬,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勢。但是,國民黨反動派在當時還有相當的優勢。蔣介石的兵力發展到他統治中國時期的最高峰,達到430萬人,遠遠超過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而且,當時“在人民中間,主要是在日本佔領區和國民黨統治區的人民中間,還有相當多的人相信蔣介石,存在著對於國民黨和美國的幻想”。由於這種情況,當然不可能馬上在全國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政治制度,因此就“不得不走些迂回的道路”。

第二,舊政協決議符合中共七大提出的政治綱領。舊政協前后,中國共產黨在全國政權的改革上,執行七大提出的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實現民主聯合政府的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目前時期,經過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物的決議”,“成立一個由國民黨、共產黨、民主同盟和無黨無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聯合組成的臨時中央政府”﹔第二個步驟,“將來時期,經過自由的無拘無束的選舉,召開國民大會成立正式的聯合政府”。劉少奇在中共八大的政治報告中說,“我們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方針是要求國民黨同全國民主力量成立聯合政府”,這樣做有利於爭取群眾,容易為中間階級接受,也容易為國民黨中的民主派所接受,有利於孤立蔣介石反人民集團,很明顯,舊政協的決議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七大的這兩個步驟。

第三,舊政協決議可以作為全國通過和平改革走向新民主主義的起點。如果實行舊政協決議,國民黨統治區將由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取代國民黨法西斯一黨專政。而政協五項決議中所規定的“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實行由下而上之普選”,“各地得採取因地制宜之措施”,“省得制定省憲”,“省長民選”,“縣長民選”等原則,則有利於保存在發展的解放區的新民主主義政權,在不可能馬上在全國施行新民主主義政治的情況下,解放區的新民主主義加國統區的舊民主主義這樣一種局面,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國統區實行的舊民主主義雖然比解放區的新民主主義落后,但對國民黨法西斯專政則無可否認是一種進步。不僅如此,在無產階級有了一定數量的軍隊和一定面積的解放區的情況下,舊政協決議雖然基本上是舊民主主義的,但對無產階級要比對資產階級更加有利。周恩來說:“如果政協做下去,則是向新民主主義的方向發展”。

由此可見,舊政協決議的簽訂,是反動派的失敗,人民的成功,也是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政策的偉大勝利。中國共產黨在圍繞舊政協決議的斗爭中,既堅持了革命的原則,又採取了靈活的斗爭策略。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麼》,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