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統治區政治、經濟危機的加深

作者:    發布時間: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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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政府在美國的援助下,違背中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悍然發動全面內戰,其結果不但軍事上連遭挫敗,而且其統治區的經濟狀況也急劇惡化,危機不斷加深。

國民黨統治集團為了維護其專制統治,穩定后方,在其統治區內大力加強特務活動,加緊迫害和鎮壓愛國民主力量。1946年7月11日和15日,國民黨特務先后在昆明暗殺著名民主人士、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李公朴和聞一多。8月18日,國民黨特務搗毀成都各界人士舉行的李公朴、聞一多追悼會會場,並在會后打傷民主同盟主席張瀾。9月4日,上海國民黨軍警非法搜查中共領導的《群眾》周刊社,雜志被迫停刊。1946年秋,國民黨政府先后在西安、北平、天津、廣州、昆明等地查封進步報刊265家。國民黨特務還在許多城市隨意搜查、逮捕所謂“共黨嫌疑分子”。國民黨統治區成為特務橫行的世界,引起廣大人民的強烈不滿。

抗戰勝利后,中國官僚資本逐漸控制整個社會的經濟命脈,使民族工商業日趨凋敝。在金融業方面,由官僚資本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官營”銀行,其數量和存款額已分別佔國民黨統治區全部銀行的三分之二以上和90%。在商業方面,官僚資本所控制的“官”式商業機構及其直接經營的各種貿易公司,壟斷了礦產原料、土特產品、手工藝品的對外輸出和工業品、日用品等的對內輸入,壟斷了食鹽、糖、棉紗、棉布等生活必需品的購銷。在工業方面,1947年,官僚資本已佔中國全部工業資本的三分之二,佔全國工礦、交通運輸業固定資產的80%,操縱了國民經濟命脈。官僚資本的急劇膨脹,使民族工業、商業及金融業受到嚴重摧殘,整個國民經濟處於嚴重萎縮狀態。

為了適應擴大內戰規模的需求,國民黨政府的軍費開支猛增,造成整個財政入不敷出,陷入危機。全面內戰爆發后,國民黨政府的軍費開支數額佔到財政支出的一半以上。1947年,國民黨政府財政總收入約14萬億元(法幣,下同),總支出為43萬多億元,財政赤字佔總支出的近70%,隻得依靠發行貨幣來彌補巨額赤字。國民黨政府1947年的法幣發行量達30多萬億元,為1946年法幣發行量的10倍,比1945年抗戰結束時增加25倍。上海等地的印鈔廠全力趕印仍不敷供應,以至要到美國、英國去印刷鈔票。這樣做的結果,導致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人民生活水平急劇下降。如以抗戰前夕的物價為標准,到1947年7月已上漲6萬倍。上海的米價,1947年6月比1月上漲8.3倍。北平物價在半年之內上漲約10倍。1947年7月24日美聯社電訊發表一個材料,說明法幣100元可買的物品:1937年為兩頭牛,1938年為一頭牛,1941年為一口豬,1943年為一隻雞,1945年為一條魚,1946年為一個雞蛋,1947年則為三分之一盒火柴了。這種惡性通貨膨脹,實際上是對廣大人民的普遍掠奪。

在這種情況下,民族工商業大批倒閉,農業生產大幅度下降。從1946年10月到1947年2月,上海、武漢、廣州等20個城市的工廠、商店,倒閉的達2.7萬家。1947年國民黨統治區工業產量較1936年減少30%以上。失業人數陡增。廣大工人、市民乃至中下層小資產階級瀕臨無法生存的境地。公教人員和學生的生活陷入極度的困境。農村經濟急劇衰退,1946年農業產量與1936年相比,減少8-12%﹔1947年更減少至33-40%。廣大農村中飢民遍地,餓殍載道。時人驚呼:“中國不亡於日本,如今卻要亡於經濟總崩潰!”連蔣介石本人也不得不承認“經濟景況已屆日見嚴重之時”,聲稱必須“解救國民經濟危機”。

國民黨政府還加強了對各階層人民的層層盤剝。苛捐雜稅多如牛毛,難以計數。在農業方面,僅征糧、征借和征購、地方公糧等項目加給農民的實物和金錢負擔,就超過1936年的4至5倍,有些地方甚至超過20倍。除苛捐雜稅外,國民黨各級政府官吏和軍隊還以各種方式對廣大人民進行橫征暴斂,包括抓兵、拉夫等,強使人民負擔沉重的徭役。國民黨統治集團對人民的巧取豪奪,給國民黨統治區的工農業生產和商業流通造成嚴重破壞。

面對嚴重的經濟危機,國民黨政府不得不加緊對經濟的統制。1947年2月16日,它頒布“經濟緊急措施”法令,對米、面粉、棉紗、布匹、燃料、鹽、食糖、食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制定所謂“價格限額”,並禁止黃金和外幣的買賣流通。同時,又施行限制工資政策,規定公教人員和職工的工資凍結在1947年1月的生活指數標准上。此外,還大量發行新紙幣,加緊征收所得稅和直接稅等。這個“緊急措施”實施后,一些官僚壟斷資本企業乘機囤積物資,搶購黃金,投機商人也大做黑市交易,使物價繼續暴漲,美元比值大幅度上升,黃金價格以更大幅度上漲。其結果,不僅加重了人民的負擔,而且使國民黨政府損失了大量的黃金和外匯,從而形成了國民黨統治區的社會大震蕩。

為了取得美國的支持,國民黨政府還實施一系列賣國政策。全面內戰爆發后,國民黨政府同美國簽訂許多條約、協定。1946年10月,國民黨政府與美國成立中美商務仲裁會,規定美國人在中國犯罪交美“當局”裁判。同時,北平國民黨當局還與駐華美軍簽訂《中美警憲聯合勤務協定書》,規定以后美軍肇事須由美警憲處理,北平警察局僅有旁聽權。1946年11月4日,國民黨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簡稱《中美商約》)。按照這個條約,美國人有在中國“領土全境內”居住和從事商務、制造、加工、金融、科學、教育、宗教及慈善事業等權利﹔美國商品在中國的征稅、銷售與中國商品享有同等待遇﹔美國船舶可以在中國“開放之一切口岸、地方及領水內”自由航行,在“危難”時,包括軍艦在內,可以開入中國任何不開放的“口岸、地方或領水”。條約表面上規定中美雙方是平等互惠的,但由於中美兩國經濟實力相差懸殊,實際上是保証了美國在中國享有種種特權。條約簽訂后不久,美國記者伊斯雷爾•愛潑斯坦評論說:“一個世界上最先進的工業國同中國這樣一個不發達國家之間的這樣一個條約當然是完全不平等的。”12月20日,《中美空中運輸協定》在南京正式簽字生效,國民黨政府允許美國飛機在中國領空隨意飛行,在上海“及以后隨時同意之地點”裝卸貨物和運載旅客,並作“非交通性的停靠”,即擁有軍事性的降落權。

由於美國在中國取得種種特權,其商品像潮水般地涌入中國市場。1946年,僅據中國海關統計,在中國對外貿易總額中,對美國的貿易已佔53.19%。1946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布新《公司法》,承認外國公司在華享有與中國公司同等權利的優惠待遇,還允許美國在中國不必呈報資本額,就可以在一切輕、重工業部門投資。在新《公司法》實施后的三個月內,美國在華開辦的企業就增加到100多家。美國在華投資佔全部外國在華資本總額的比例逐年猛增。1936年,美國在華投資隻佔各國在華投資總額的8%,到1947年已佔70%左右(稍后達到80%)。大量的美國商品和資本流入中國,對已經處於危殆境地的中國民族資本主義,是一種摧毀性的打擊。

國民黨統治集團的內戰賣國政策所導致的嚴重后果,以及這個集團自身的貪污腐化和對人民的橫征暴斂,給廣大人民帶來深重災難,也使自己陷入嚴重的政治、經濟危機之中。而危機的日益深化,又必然會引起各階層人民的不滿和反抗,國民黨統治區民怨沸騰,人民革命高潮正在興起。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一卷下冊,中共黨史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