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為什麼要提議建立華北人民政府?

作者:    發布時間: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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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少奇是華北人民政府的首倡者。他之所以提議建立華北人民政府,其重要目的就是為新中國政權積累、探索管理和建設經驗,奠定體制基礎。早在1947年12月中共中央陝北米脂縣楊家溝會議提出中央政府問題之前,全國土地會議前后,他便開始思考籌備中央政府的問題,1947年9月向中共中央提出,在1948年五六月間召集全國農民代表大會和青年、婦女的全國會議,討論建立各種民主制度,並籌備解放區人民代表會議及中央政府的成立。1948年3月,他屢次在中共中央工委會議上指出:成立華北局不是臨時的,而是一直達到全國勝利。中央要吸收這種太平區域管理國家的經驗,以便將來管理全國。晉察冀、晉冀魯豫兩區合並后,必須一切統一,為將來中央的全部統一打下基礎。他還強調,華北兩區合並后的方針是建設,要在組織上、政策上、干部上、機構上、具體辦法上來為新中國的建立作准備。要依靠華北探索建政、人民法庭、人民代表大會等一套辦法和經驗,以便統一管理全中國。中共中央華北局於5月下旬成立后,他立即指出:華北工作帶全國意義,我們現在建設的各種制度,將來要為全國所取法。為新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級人民政府的建立做准備,是劉少奇賦予華北人民政府的重大使命。

    劉少奇是華北人民政府的總體設計者。他全面主持了華北人民政府籌建和成立的整個過程,制定了具體步驟。1948年2月,他在提議合並晉察冀、晉冀魯豫兩解放區,建立統一華北解放區的同時,對政權建設也提出了明確的構想:“兩個邊區政府暫不宣布合並,但可合並辦公,待召集兩區統一的人民代表大會時再宣布合並”。根據劉少奇的部署,1948年5月20日,晉察冀、晉冀魯豫兩邊區政府在石家庄開始合署辦公。劉少奇又領導中共中央華北局初步規劃了華北人民政府的機構設置,並對各部門負責人選提出了指導意見。5月20日,中共中央華北局成立當晚,他即主持召開常委會議,就兩邊區政府聯合行政委員會各部門機構及負責人選作出初步決定,並請中共中央核示。5月26日,他再次主持召開華北局常委會議,決定設立正副主席、財經委員會、農業部、工商部、企業部、交通部、民政部、財政部、公安部、司法部、高級人民法院、人民監察院、華北銀行、秘書處、治河局﹔由董必武任聯合行政委員會主席,黃敬、楊秀峰任副主席,宋助文任秘書長,對其他部門負責人選也作了決定。1948年8月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華北人民政府組織大綱》和政府委員會成員,以及9月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出的正副主席及各部門負責人,除少部分有所變動外,基本採納了華北局的意見。劉少奇十分關心召開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親自審閱並批准了薄一波主持制定的代表大會工作計劃,提議“會期可延長到十天以上,以便黨外人士講話”。劉少奇主持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保証了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的順利舉行和華北臨時人民政府的如期成立。

    劉少奇為華北人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權制度建設的總方針,指導了《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條例》、《華北人民政府組織大綱》、《華北區村縣(市)人民政權組織條例》、薄一波《關於華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針的建議》、《華北區農業稅暫行稅則》等華北人民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這些文件既基本涵蓋了華北人民政府的所有重要體制,也初步奠定了新中國各級人民政府的體制基礎。

    在劉少奇的直接領導下,1948年8月召開的華北臨時人民代表大會和9月正式成立的華北人民政府,是在新中國即將成立的重大歷史轉折時期,中國共產黨進行的一次成功的政權建設實踐。它正式開創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為新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其他各級人民政府創建了一整套重大的政權體制和政府管理體制,保証了新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其他各級人民政府的迅速組建。薄一波曾回憶說:“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華北人民政府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做了組織上的准備。中央人民政府的許多機構,就是在華北人民政府所屬有關各機構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