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根據地民主政治的構建與當代中國民主的起源

作者:董佳    發布時間:2015-07-27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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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抗戰爆發后邊區民主政治的發展前后經歷兩個階段。從蘇維埃式的“階級民主”變為參議會式“議會民主”,再由“議會民主”過渡到人民代表會議式的“人民民主”。在此過程中,中共通過新民主主義理論的建構,既實現了理論創新,也實現了對社會資源的整合,贏得社會民眾的廣泛支持。特別是中共對邊區的治理和民生的改善,以及黨領導下“一元化”實體民主與“黨派協商”觀念民主的運用,使中共的革命行為與現代民主有機融合。這不僅意味著國民黨在內戰開始前的“先天下之亡而亡”,更為中共破解民國以來的民主難題提供了新的可能,並為未來中國現代國家的民主建政打開了一個通道。

關鍵詞:抗日戰爭﹔中國共產黨﹔民主形式的中國化﹔現代國家建設

清末以降,中國邁向現代國家的大幕徐徐拉開。西方民主思想的傳入動搖了數千年來的封建價值倫理,建構民主國家成為中國政治發展的中心內容。然而,實行民主政治、建構現代國家卻遠比想象的復雜。1912年民國肇造,確立了西方式民主政治體制,但這一被寄予厚望的體制並沒有使中國政治步入正軌。帝制被推翻后,新制度由於缺乏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非但沒能在中國實現,反而導致武人當權和軍閥混戰。此后,承載民族國家建設希望的國共兩黨,圍繞如何建設現代國家,各自開出藥方。以孫中山為代表的國民黨人謀求獨裁,希望通過“立黨救國”“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黨治方式實現國家與社會整合,結果由於領袖集權、黨員治國遭到失敗。中共則從分析中國社會性質、動員群眾入手,以無產階級民主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原則為指導,創建人民民主制度,積極回應現代民主的挑戰。特別是抗戰爆發后,中共迅速提出民主主張,成功將民主政治同社會改造結合,贏得了廣泛的社會認同。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過程中,中共在鄉村所發起的民主運動,不僅引發了中國社會的深層次變動,亦改變了民初以來的黨爭格局,取而代之以一種全新的黨派協商形式。這種新民主政治模式的興起,使得清末以降,特別是民初以來現代民主國家的努力方向為之一變,政黨與政黨之間、政黨與社會之間逐漸分離的趨向也因之逆轉,根據地政治制度成為當代中國民主制度建構的邏輯起點。

關於抗戰時期根據地民主政治的研究,目前研究成果大多圍繞民主政權建設(參見朱江、張希民:《簡論晉察冀抗日根據地民主政權建設》,《歷史教學》2006年第1期﹔岳謙厚、李衛平:《村選與根據地基層政權建設——1941年晉西北抗日根據地村選考析》,《黨的文獻》2010年第5期﹔鞏瑞波:《抗戰時期陝甘寧邊區的鄉選運動》,《黨史研究與教學》2011年第4期。) 、選舉與社會動員的關系(參見陳廷湘:《抗日根據地的民主政治與抗戰民眾動員》,《社會科學研究》1997年第3期﹔王建華:《改造民主:抗戰時期“三三制”選舉的革命面像》,《南京社會科學》2010年第9期﹔何詠梅、楊高男:《抗戰時期的“三三制”政權》,《廣西社會科學》2005年第12期。)、中共領導人的民主思想展開(關於抗戰時期毛澤東民主思想的研究,參見王安平、曾慶亮:《抗戰時期毛澤東的民主政治思想》,《毛澤東思想研究》2006年第4期﹔舒文、王憲明:《試論毛澤東抗戰時期民主思想與實踐》,《清華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關於謝覺哉民主思想的研究,參見馬成:《謝覺哉關於民主和邊區參議會思想新論》,《東北師大學報》2011年第3期﹔韓大梅:《謝覺哉與新民主主義憲政建設》,《遼寧師范大學學報》1999年第6期。),對根據地民主制度的構建,以及民主選舉的影響進行探討,其價值在於推動學界了解民主具體實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及實際存在的問題,以及根據地民主政治的實施對調動邊區人民的抗日積極性和鞏固發展根據地所起到的積極作用。然而,從另一方面看,以上研究的研究對象和視角都存在一定局限性,以至於我們無法從上述片面的視角拼接出一個根據地民主政治變遷的整體輪廓,進而影響對該問題得出一個整體的看法。特別是中共的民主觀與根據地民主體制構建之關聯、民主制度的變遷,以及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條件下中共革命行為如何協調與現代民主的關系,研究都較為薄弱。本文即擬對中共革命與根據地民主政治在策略轉變(思想層面)、政體改變(政治層面)和民眾認同(社會層面)三個領域之間的互動進行考察,並對抗戰時期中共如何協調自身革命與現代民主之關系,以及邊區民主制度與新中國民主制度形成之歷史關聯進行探討。文中疏漏與不足之處,尚祈指正。

一、抗戰前中共革命策略和邊區國體的轉變

近代以來民主自西方興起並席卷世界,旨在推翻封建專制政權的一種意識形態和指導革命行動的理論武器。但在現代國家的建設過程中,社會對民主的認識隨著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兩大對立階級產生分化,形成兩種不同的認識:一種是以自由主義為核心,按照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管理國家事務的資產階級民主﹔另一種是無產階級民主,主張在人民內部實行充分的民主,但在階級革命未取得勝利以前,為打擊敵人的破壞活動,對敵人實行專政。從上述對國體的不同認識出發,圍繞國家政權的具體組織形式即政體亦形成兩種不同看法:一種是以普選為基礎,在代議制、多黨制的政治架構下,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彼此制衡的議會制或總統制的資產階級民主政體﹔另一種是以無產階級專政為原則,取消分權,謀求行政權與立法權相統一且政權完全歸人民所有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作為無產階級革命政黨,中共在無產階級民主的理論指引下,國共分裂后提出蘇維埃的口號,建立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工農民權獨裁制性質政權”(《中國現狀與共產黨的任務決議案》(1927年11月9日—10日),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中共贛州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中共龍岩市委黨史研究室編:《中央革命根據地歷史資料文庫•黨的系統》第1冊,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75頁。),主張按俄國模式建立共產黨領導的階級專政。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規定“政權性質是工農民主專政”(逄先知、金沖及主編:《毛澤東傳》(一),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版,第275頁。)﹔1934年1月召開的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再次重申,“反革命的一切宣傳和活動,一切剝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蘇維埃政權下都絕對禁止”,“蘇維埃對於工農群眾是這樣的廣大的民主,但對於地主階級、對於進行反革命活動的資本家、富農,必須堅決的加以暴力的鎮壓”(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161—162、179頁。)。

然而,這種激進的暴力革命明顯超越了中國社會的發展階段。在國民黨對蘇區的“圍剿”和封鎖下,蘇區既面臨來自外在的壓迫,也存在內生瓶頸的制約,面積日趨減小,人力、物質、經濟、政治資源日顯匱乏,加之國民黨的妖魔化宣傳,革命陷入絕境。最終1934年中央蘇區在國民黨軍五次“圍剿”的巨大壓力下,隨著主力紅軍的戰略轉移而易手。如何贏得生存與發展空間,是中共必須直面的問題。

中共意識到,要想走出革命困境,必須調整自己的行動綱領、斗爭策略和行動方向。“像過去那樣過分的性急是不行的,像過去那樣老在狹小的圈子裡打轉,是干不出大事情來的”,“當革命形勢已經改變的時候,革命策略、革命的領導方式也必須跟著改變”,“目前時局要求我們勇敢地拋棄關門主義,採取廣泛的統一戰線,防止冒險主義。不到決戰的時機,沒有決戰的力量,不能冒冒失失地去進行決戰”,“如果說,我們過去的政府是工人、農民和城市小資產階級聯盟的政府,那麼,從現在起,應當改變為除了工人、農民和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外,還要加上一切其他階級中願意參加民族革命的分子”(《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2—153頁、第156頁。)。此時中日民族矛盾激化的歷史背景也為中共轉圜自身政策提供了一個有利契機。中共認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具有長期性質,抗戰的任務和動力與蘇維埃時期革命的任務和動力不同。中共六大確定中國革命的任務是:“打倒帝國主義,消滅國內的封建主義殘余,推翻國民黨政權,建立蘇維埃政權,革命的動力是工農。而現在抗日戰爭的任務是驅逐日本帝國主義,清除國內的親日派,實行國共合作並建立民主共和國(它將不具有非資本主義性質)。參加這場新的戰爭的不僅有工農,還有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因此,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和國共合作不僅是黨的策略的改變,而且是戰略性質的改變。”(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譯:《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18冊,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第54—55頁。)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是“工農蘇維埃”不復存在,就是“蘇維埃共和國”本身也失去存在的意義。1936年9月,就連蔣介石——這個被中共視為不共戴天的仇敵,也被視為可以聯合的統戰對象。毛澤東解釋說:“中國最大的敵人是日本帝國主義,抗日與反蔣並提是錯誤的。……我們不要提出打倒中央軍及任何中國軍隊的口號,相反地,要提出聯合抗日的口號。”(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38—439頁。)上述講話已表明,中共認為根據地政權不僅僅歸屬工農,而應屬於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黨派。此時中共對政權的認識突破了原有階級基礎的局限性,從“工農”到“人民”,擴大了群眾基礎,積極推動民族革命統一戰線的建立。

與此同時,國內各黨派各團體亦把民主視作是解決國內問題的良藥,主張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建立民主政治。民主成為一個政黨獲得生存和發展的主要依據。在這種情況下,中共褪去工農民主專政的國體,並將蘇維埃式的政體向民主共和制度轉變。1936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召開會議,明確提出可以與國民黨政府討論蘇維埃和紅軍的改制改編問題。同月15日,共產國際發出政治指示,委婉地同意中共放棄蘇維埃的名義,提議由“中國共產黨發表聲明,主張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民主共和國,主張在普選基礎上召開中華全國議會和成立中華全國國防政府”,而“蘇區將願意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加入這一統一的中華全國民主共和國,參加中華全國議會,並准備在自己區域內實行適用於全中國的民主制度”(《共產國際有關中國革命的文獻資料》第3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9頁。)。中共立即對此表示擁護,並於25日提出建立頗具西式資產階級意味的“民主共和國”、組織“民主國會”與“民主政府”(《毛澤東文集》第1卷,第429頁。)。此后基於上述建立抗日統一戰線需要,中共先后數次公開宣誓實行民主。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再度致電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提出“在特區政府區域內,實施普遍的徹底的民主制度”。5月,毛澤東在蘇區黨代表大會上宣布蘇區將實施新的民主制度,建立抗日與民主的示范區抗戰初陝甘寧邊區被稱為特區或蘇區。(參見謝覺哉:《民主政治的實際》,《共產黨人》1940年第6期。)。9月,中共繼而宣布取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稱號,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改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暨陝甘寧邊區政府,“蘇維埃”正式退出中國的政治舞台。另一方面,為貫徹實行民主,1939年陝甘寧邊區政府通過《抗戰時期施政綱領》,實行直接、普遍、平等、不記名的選舉,增強人民的自治能力﹔保障人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徙、通信自由﹔宣布除司法系統及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其職務外,任何機關、部隊、團體不得對任何人加以逮捕、審問或處罰,人民有“用無論何種方式,控告任何公務人員非法行為之權利”(李光、王致中等編:《陝甘寧革命根據地史料選輯》第1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6頁。)。如此一來,中共通過樹立自身民主進步的形象,為革命注入活力,保証了在根據地執政的合憲性和正當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中共雖揭櫫實行民主,但民主的內涵卻與社會主流看法並不相同。究其緣由,乃由於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最終是會消亡的,無產階級民主也會自行消亡。“無產階級為了奪取政權需要民主的形式,然而對於無產階級來說,這種形式和一切政治形式一樣,只是一種手段。”(《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65頁。)馬克思、恩格斯並沒有否定民主的價值,但他們也沒有把民主作為未來社會的價值目標,而是把它當作未來社會的實現手段。受這種意識形態影響,中共認為民主實質是一種手段,是為黨完成某個特定歷史階段的任務、使命服務的。與資產階級民主實行的“政黨競爭”“議會民主”“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不同,無產階級民主主要表現為黨領導下的廣大人民群眾參加的反對一切反動勢力的革命運動。“民主”主要是執政黨廣開言路,允許別人(下屬或一般黨員、一般群眾)講話,行事開明,而非獨斷專行1944年底毛澤東指出“我們工作作風中的一項極大的毛病,就是有些工作人員習慣於獨斷專行,而不善於啟發人們的批評討論,不善於運用民主作風。”(參見《毛澤東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42頁。)。另一方面,從抗戰革命的現實情況考慮,中共認為,即使是實行“民主”,也離不開“集中”,因為“民主”要達到的目標隻有通過“集中”才能實現。具體在抗戰御敵的歷史條件下,沒有集中,就不能抗戰,而不能抗戰,即使民主,也沒有任何意義。因此,政府在行政中,一方面固然需要發揚民主,順應民意﹔另一方面也需要集中,隻有這樣,政府才會強大,抗戰才有希望(《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83—384頁。)。在民主的操作方面,中共提出一個匠心獨運的方案,認為考慮到中國目前的社會性質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邊區選擇構建民主的路徑,既不是“舊的、過了時的、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所謂民主政治﹔也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而是合乎現在中國國情的新民主主義的制度,意即“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反動派的專政”。如果用一個比喻形容,就是“有飯大家吃”,民主“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這就是“抗日統一戰線的民主政治”(《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733頁。)。由此可見,中共所設定的民主政治,實質是按自身革命訴求和價值取向,而構建的一種既民主又集中、共同討論決定的民主政治的框架,並非外界所認為的權力監督和權力制約的西方民主制度。

二、抗戰初根據地議會式政體的出現

由上可知,中共關於民主的理論認識和實踐范式,與經典的資產階級民主和無產階級民主均存在差異,實行的是“抗日統一戰線的民主政治”。然而,在邊區民主政治的實現形式層面,中共最初卻實行的是具有西方議會特點的政治體制。1937年5月12日,中共中央通過《陝甘寧邊區議會及行政組織綱要》,其中規定,各級議會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選民認為代表不稱職時,得隨時撤回改選之。邊區和縣議會閉幕時,設常駐議員,代行職權﹔常駐議員由各議會選舉。各級行政長官,即鄉長、區長、縣長、邊區主席,由各級議員選舉﹔邊區法院院長,由邊區議會選舉。邊區政府各廳長的任命,須得邊區議會的同意。(西北五省區編纂領導小組、中央檔案館編:《陝甘寧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文獻卷•上),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年,第189頁。)5月1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主任林伯渠發表《由蘇維埃到民主共和制度》,在這篇文章中林氏指出該民主制度的特點包括:(1)實現真正的民主的選舉制度及議會政治,特區及縣設立議會,區及鄉設立區及鄉鎮代表會議﹔(2)各級議會議員的產生,均按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議員應對各選區的選民負責﹔(3)議會議員的選舉,不僅按區域選舉,還按生產單位選舉,且應有各級政府所屬抗日武裝部隊直接選舉出的議員代表﹔(4)各級行政長官(鄉長、區長、縣長、邊區主席)由議會及代表會議選舉,對議會負完全責任。(《陝甘寧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文獻卷•上),第194頁。)顯然,從上述綱要和林伯渠闡述的內容看,中共所要建立的陝甘寧邊區議會在實現形式上參照了西方議會式民主。繼而中共規定,邊區要按縣、區、鄉、邊區的順序,依次進行議員選舉。1938年8月,邊區政府又遵照國民政府命令和《省參議會臨時組織條例》,將議會名稱由“陝甘寧邊區議會”改為“陝甘寧邊區參議會”,並於1939年1月15日在延安正式召開首屆邊區參議會。1941年5月1日,陝甘寧邊區中央局發布《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實行“三三制”,宣布自當年始,中共領導下的各邊區將採取“三步走”的方式漸次開展參議員選舉,召開各級參議會,最后改選政府。(《邊區政府為選舉工作再次發布指示信,選舉應為一切工作的中心》,《解放日報》1941年5月29日。)

由上不難看出,參議會與政府的關系,無疑是一種主人與佣人的關系(謝覺哉:《邊區政府的組織與建設》(1937年6月16日—6月29日),《謝覺哉文集》,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36頁。)。參議會擁有包括創制權、復決權、選舉和罷免行政長官在內的廣泛權力。但實際上該制度在運作中並非完全如此。由於邊區參議會一般會期較短,鄉市參議會和邊區參議會每年開一次,縣參議會每半年開一次,故在閉會期間有“常駐委員會”之設。這裡“常駐委員會”並不是參議會閉幕后的代行機關,而是一個咨詢和研究機關,職責包括聽取行署報告、提出建議和質詢、出席行署會議和研究政策法令而已,並無實質性的立法權和監督權,主要權力收歸政府所有。因此“常駐委員會”作用有限。長此以往,不僅“人們忽視常駐委員會”,就連常駐議員自己也“忽視自己的工作”。(謝覺哉:《邊區參議會常駐委員會的工作》,《解放日報》1942年1月9日。)這一點連中共元老謝覺哉也承認,“常駐會議員沒事做,是一個問題”,“各常駐會,大都僅有其名,不知道如何工作”(謝覺哉:《謝覺哉日記》(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753頁﹔謝覺哉:《邊區參議會怎樣開會》,《解放日報》1942年3月16日。)。由於“常駐會”“形式居多”“成績不大”,林伯渠等中共領導人竟提出將其廢除(林伯渠:《陝甘寧邊區三三制的經驗及其應該糾正的偏向》,《林伯渠文集》,華藝出版社,1996年,第386—387頁。)在基層,有些地方甚至連“常駐委員會”也沒有,參議會休會后,權力統統收歸政府,由鄉市政府委員會代行職權。因此在閉會期間參議會如何監督政府,實際並無辦法。這一點連政府自己也承認,“邊區鄉市政府動員工作做得頗好,但真正替民眾謀福利,糾正行政上不良辦法方面……卻做得非常不夠。”(參見謝覺哉:《鄉市參議會怎樣工作》(續完),《解放日報》1942年1月7日。)。至於參議會閉幕后議員的工作,邊區政府也指出主要為“吸收人民意見,反映給常駐會”,以及雖名義上稱之為“權力”而實質卻更像“義務”的“為執行法令的模范”“宣傳政策法令”和“保守秘密”,甚至“認真負責精神”也被作為議員閉會后的“權力”,而監督權卻未列入。對此官方的解釋是:“隻有執行上的集中和統一,才能使人民意志決定的東西,得到很好的實現,如果參議員直接干預行政,就會使政府本身成為各自為政、軟弱無力,不能貫徹執行其既定的政策法令”,故“一切工作的執行權概歸政府,是完全必要的”,“避免(參議員)直接干預行政”是“極為正確的”。(牛蔭冠:《參議員的經常工作》,《抗戰日報》1942年12月17日。)在此情況下,議員權力付之闕如,並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衡。

因此,從上述情況看,邊區實際運行的並非完全意義上的議會政體,明顯與前文中共宣示的西方式議會政體相悖。那麼,中共的民主宣傳為何在實際層面會出現如此偏差?其實這與抗戰民族統一戰線條件下中共自身的革命策略和民主話語有關。作為一個公開活動的政治組織,中共在革命和與國民黨爭奪有限政治資源的過程中,必須考慮社會對其言說內容的認同度,因此在論述某一問題時往往視不同對象,採用內部和外部兩種話語來進行闡釋和表達關於內部話語和外部話語的概念,(參見王建華:《威權主義政治下政黨話語的雙重性分析——以抗戰時期的國共兩黨為例》,《江蘇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所謂內部話語,即中共向黨內解釋民主時,堅持階級革命視角,堅守“民主”組織形式,恪守階級民主的民主意識和蘇維埃式的民主制度。1937年11月中共陝甘寧特區委員會在一份黨內文件中明確指出:“為了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把蘇維埃民主制改為普選的民主制是一種必要的讓步,而且是正確的。但是在統一戰線中應保持我們的獨立自主精神,保持共產黨對特區政權的領導,保持特區工農既得的權利,保持蘇維埃民主制的長處,而特區政府的組織原則仍應保持民主集中的制度,沒有必要完全採用資產階級把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議會制度,並且在名稱上也決定將各級議會改稱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代表大會主席及政府首長統稱主席,廢除其歷史上帶有腐朽意味的議會、議員、鄉長、區長、縣長等名稱。”(西北五省編纂領導小組、中央檔案館編:《陝甘寧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文獻卷下),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年,第7頁。)由此可見,維護黨的政治利益是中共內部話語的主要目的。中共一方面提出統一戰線、各黨派聯合執政,另一方面在革命潛意識裡卻並沒有放棄階級民主的民主意識和蘇維埃式的民主制度。

所謂外部話語,指黨在外部公開發表的各種講話及其所展開的各項政治運作。內容包括:(1)在根據地內,中共主張建立各黨派、各革命階級的統一戰線政權,鞏固革命政權、粉碎敵人進攻﹔(2)在國統區,中共不以推翻國民黨政權為目標,服從“三民主義”,接受國民政府領導﹔(3)為尋求中共利益與外界公共利益的一致性,中共提出要同資產階級和國民黨政權進行民主“競賽”,為建立一個獨立的民主主義的社會而斗爭(《邊區中央局關於政權問題的研究材料》(1941年1月),中央檔案館、陝西省檔案館編:《中共陝甘寧邊區黨委文件匯集(1940—1941)》,1994年,第565頁。),藉此擴大社會基礎,贏取中間勢力支持。

由此可見,中共一方面提出實行民主、各黨派聯合執政,另一方面又沒有放棄階級民主的政治意識和蘇維埃式的政治制度。排除階級異己、維護黨的政治利益是中共內部話語的主要目的。這種外部話語和內部話語看似矛盾的現象背后,實際是中共對國民革命失敗后自我反思的結果,實力對比是中共轉變自身策略的主要出發點。短期內,基於國民黨在兩黨力量對比中的優勢,中共不得不承認其領導地位,因此在根據地政治制度的實現形式上不得不採取一種非蘇維埃式的資產階級民主形式。而從長期看,這種政治上的低姿態,一旦形勢變化,則必然帶來新民主主義政體向社會主義方向轉變。

三、“一元化”后民主政體的轉變

1940年后,經中共多年開拓,中共領導下的敵后根據地已從陝北一隅擴大到華北、華東、華中、華南各地,無論是根據地人口還是軍隊數量都發展很快,實力迅速壯大。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上述有關新民主主義政治體制,特別是“民主共和國”的認識逐漸發生變化。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中共高度強調“三三制”、普選,各邊區貫徹執行之際,1942年中共提出新的“一元化”的主張。此后,隨著這項新政策的提出,邊區議會式政體很快得到修正。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領導及調整各組織間關系的決定》(以下簡稱“九一決定”)。在該決定中,中共雖表示“為了實行‘三三制’,黨對政權系統的領導,應該是原則的、政策的、大政方針的領導,而不是事事干涉,代替包辦……黨對參議會及政府工作的領導,隻能經過自己的黨員和黨團,黨委及黨的機關無權直接命令參議會及政府機關”,但實際更強調的是邊區建立新的系統化的“一元化”領導體制。在這個文件中,中共中央直接提出“黨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和無產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他應該領導一切其他組織,如軍隊、政府與民眾團體。根據地領導的統一與一元化,應當表現在每個根據地有一個統一的領導一切的黨的委員會,因此,確定中央代表機關及各級黨委為各地區的最高領導機關,統一各地區的黨政軍民工作的領導”。(《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431、427頁。)顯而易見,黨的工作范圍涵蓋政府行政、軍事斗爭、群眾動員、經濟發展、技術革新、文化宣傳各個重要領域。不僅“地方自身工作”,“政軍民”需要黨的“考慮”和“照顧”,更重要的是黨的決議、決定和指示,各級單位和各個部門,黨內、黨外均須“無條件執行”。

緊接著10月19日,中共西北局高干會在延安召開,會議明確宣布黨在“三三制”政權中要在政治上佔優勢,發揮領導作用。那種認為“三三制”是各階級各黨派的互相制約,說黨不要多干涉,黨的意見不一定能代表人民,黨員有無、多少沒有關系等思想,是錯誤的。“目前黨內存在濃厚的自由主義,如果沒有正確的思想斗爭,就不能克服這種自由主義,就會使黨逐漸腐蝕下去”(戴茂林、趙曉光:《高崗傳》,陝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30頁。)。到11月19日,西北局經過對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工作經驗的總結,更明確指出:

新民主主義政權的組織原則,是實行民主集中制,不是三權分立,也不是兩權分立。各級參議會是各級政府的最高權力機關,政府由各級參議會產生,並執行其決定。但在參議會閉會后,應該承認政府是執行權力機關,參議會常設委員會駐會委員會對政府隻有監督政府執行決議之權,不可把這種監督強調為制約作用。若過分強調常設委員會的權力與工作,便會發生兩權分立現象。……結果形成政府與議會兩個系統對立現象,並使地主階級可以利用議員小組在各縣組織與團結起來。這種現象,必須注意糾正。(《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工作的兩點經驗》(1942年11月19日),中央檔案館、陝西省檔案館編:《陝西革命歷史文件匯集(1942年)》,1994年,第286—287頁。)

此后不久,陝甘寧邊區率先確立黨的“一元化”領導體制,其他各地紛紛貫徹執行。而中共之所以提出“一元化”,原因主要有三:第一,革命的性質決定民主制度的實現形式。抗戰爆發,邊區雖揭櫫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但各階級在邊區政治中的地位並不相同。工人是中共的階級基礎,農民是革命的主力軍,故而“抗日民主政權在階級成分上,工農是主要的……絕不是大地主大資本家工農小資產階級的聯合政權”,“抗日民主政權要以工農為主”(中共中央書記處:《中央關於抗日民族政權的階級實質問題的指示》(1940年2月1日),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20-20-221。),這決定了政權的根本性質。因此,保証黨對邊區政權的領導便成為中共在民主革命過程中必須堅守的底線。第二,“集中”有必要性。在抗戰革命背景下,包括民主政治在內的邊區一切工作都要為戰爭服務。如林伯渠所言,邊區的政權建設,要從革命與戰爭的環境出發,要從邊區的地方條件出發(林伯渠:《政權工作中兩個根本思想問題》(1942年12月),《林伯渠文集》,第312頁。)。建構民主政治的目的,就是為了動員民眾,匯聚浩浩蕩蕩的革命隊伍。隻有革命內部的“團結”和“統一”,可以“避免臃腫不靈之弊”,使黨的各項政策能貫徹到底,真正實現。面對外部軍事威脅和內部經濟困難,建設根據地的各種步驟、政策“必須領導統一,才能統一意志,整齊步調”,“避免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收‘事半功倍’之效”。(《黨的領導必須一元化》,《抗戰日報》1942年11月21日。)同時,邊區工作中實際存在的權力不集中和領導不統一的問題,也需要加強黨和政府的團結統一。為此,中共要求在政權機關中工作的黨員,必須貫徹黨的政策,服從上級和同級黨委的領導,堅決制止黨員和黨鬧獨立的行為,糾正“對黨的政策決議的自由主義態度”(林伯渠:《簡政整改問題》(1942年11月4日),《林伯渠文集》,第293頁。)。第三,“集中”有合憲的正當性。通過普選,邊區參議會已不再是一個普通民意機關,而是真正與向來處於政治生活和歷史之外的民眾建立密切聯系的人民民主機關,“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已沒有內部矛盾”。一方面,參議會議行合一,具有選舉罷免政府和決定一切重要問題的權力﹔另一方面,政府也是人民的權力機關,掌握在“人民”手中。(謝覺哉:《謝覺哉日記》(下),第740頁。)故在這種情況下,對“自己人”手裡面的權力進行分權,“自己”對“自己”制衡,已無必要,“不合乎‘民主集中制’,是‘政權工作中的二元論’”。因此邊區的參議會應當從“二元制”變成“一元化”,改為“立法司法行政統一的一元化的民主集中制”。(謝覺哉:《謝覺哉日記》(下),第737頁。)

鑒於以上三點,確立黨的領導一元化很快成為中共黨內意見的主流。其中一個十分突出的表現是,中共對選舉的重視程度迅速下降。原先在參議員的選舉過程中,延安曾廣泛傳誦“民主政治,選舉第一”,“選舉是民主政治的第一件事。不選舉就等於不要民主”,“如果有人輕視選舉或者不要選舉,那就等於不要民主﹔不要民主,就等於不要革命”(謝覺哉:《謝覺哉日記》(上),第359頁。),此時遭到否定。在前述西北局高干會上,任弼時代表中共中央批評說,所謂“民主政治,選舉第一”的說法,是把選舉“偶像化、神聖化”的資產階級觀點。他指出,選舉是民主的一個形式、一個方面,“單單隻有選舉一項,並不能成為真正的民主主義的”,特別是邊區各級參議會和“三三制”政府都是由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政府是為人民辦事的,“今天邊區的中心任務,不是選舉而是建設,尤其是經濟建設”(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任弼時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599頁。)。任弼時認為,民主本身就是一種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形式,因此有了“形式”就可以促進民主的“內容”。無獨有偶,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也認為,參議會及其常駐會對政府的監督和制約,影響了政府工作效能,必須從二元並立回到民主集中制的“一元化”,他甚至建議取消邊區、縣兩級參議會常駐會(林伯渠:《陝甘寧邊區三三制的經驗及其應該糾正的偏向》(1944年3月25日),《林伯渠文集》,第383、387頁。)。另一方面,作為邊區民主政治的主要象征,“三三制”本身亦發生變化。具體而言,“三三制”主要表現在邊區一級政權,邊區以下很難維持。如在晉西北邊區,黨外人士在邊區政權所佔比例大致符合2/3,但在區議員中僅佔1/6﹔縣級更小,僅1/10﹔在村級,邊區行署駐地興縣僅五六個村宣傳“三三制”,半數以上村都沒有執行“三三制”(晉西區黨委:《政權建設材料匯集:三三制政策的執行》(1941年12月),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2-1-8。)。此外,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盡管黨的干部在各級政府任職比例不同,卻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掌握各級政權重要權力的“縣長”“處長”“科長”“科長秘書”“村長”多由黨的干部擔任,且擔任這些職務的比例隨政權級別下降明顯上升(參見晉西區黨委:《政權建設材料匯集:三三制政策的執行》(1941年12月),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2-1-8。)。對這種現象,中共認為這是大多數人民的創造,是邊區內部階級關系的適當反映,形式上雖沒有做到“三三制”,實質卻是合理的(《西北局辦公廳關於邊區“三三制”經驗的初步研究(初稿)》(1944年3月23日),中央檔案館、陝西省檔案館編:《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匯集(1944年)》,1994年,第225、221頁。)。這是因為,按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國家是階級對立不可避免的產物,往往是最有權力的支配階級抑制或榨取被壓迫階級的工具。如果說,古代國家是奴隸主壓迫奴隸的國家,封建國家是貴族壓迫農民及奴役農民的國家,近代民主共和國是資本榨取工資勞動的工具,那麼俄國革命所形成的新的社會政治組織形式——工農代表蘇維埃,就是無產階級專政最好的政治形式。此時中共囿於實力關系,雖需要同小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及其政黨合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但隨著自身力量不斷壯大,為盡可能縮短由“非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國向“非資本主義”民主共和國的轉變進程,黨必須掌握邊區政府的政治領導權,否則不僅不會推動革命由“資產階級共和國”向“社會主義方向”的轉變,還會重蹈大革命失敗的覆轍。

四、人民民主的制度演進

伴隨著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實行,革命的社會實踐也推動著邊區的制度變革。由於生產、征糧、鋤奸等各項工作的需要,1943年根據地許多鄉村逐漸出現了一種既民主又集中的“一攬子”會,共同討論並決定鄉裡的大事。開會時,參議員、政府委員、村主任、村長、自衛隊長都到,支部干事、勞動英雄、變工隊長也參加,大家議、大家決、大家分工,“無分別黨員與非黨員,也無分於議員與非議員”,議決是“一攬子”,執行也是“一攬子”(轉引自王建華:《中國共產黨局部執政時期制度建設的邏輯分析》,《江蘇社會科學》2011年第2期。)。其實際是一種不受制約的民主形式,不承認參議會和“三三制”那樣的權力監督和權力制約。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對此民主形式給予充分肯定。1944年1月,林伯渠在政府工作總結中,認為它合乎“三三制”精神,既民主又集中,沒有形式主義,也沒有教條主義,“它是群眾的馬克思主義的創造,應該接受這種方式,並把它傳開去,使它合法化”(林伯渠:《陝甘寧邊區三三制的經驗及其應該糾正的偏向》(1944年3月25日),《林伯渠文集》,第384頁。)。顯然,這種不分黨派和階級、各人民團體共同參與決策,並與西方議會式民主政體明顯有別的人民協商形式受到了中共青睞。實際上,這種產生於鄉土、農民是主要構成的議事形式,雖並非一項正式的國家制度,不能立法、不能直接派生行政機構,也不能管理軍隊,僅是基層政府的一種議事形式,但普通群眾都能直接參與且議行合一、集中一切權力,能夠短、平、快地解決問題的直接民主模式,卻與蘇區時期“一切權力歸農會”“一切權力歸蘇維埃”極為形似。相較參議會,“一攬子”會議行合一,不受其他機關制約,更具蘇維埃民主的特色。此后這種“一攬子”的議事形式很快在根據地政治制度層面有所體現,並迅速“合法化”。主要表現就是這一時期各根據地紛紛出現與“一攬會”組成人員基本相同的“人民代表會議”,並迅速取代“參議會”。

事實上,此時“人民代表會議”這種新代議制形式的出現,並非突然,而是早有醞釀。早在抗戰初中共元老謝覺哉就提出“將來還是要搞蘇維埃的”(謝覺哉:《謝覺哉日記》(下),第740頁。),此后出於團結抗戰的目的,中共不得不於1938年11月決定採用國民政府議決之參議會的名稱。而到1940年,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提出,中國現在應採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至鄉人民代表大會,並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77頁。)。及至1942年黨的“一元化”政策出台后,建立“人民代表會議”的意見在黨內更是頻頻拋出。1943年初,中共西北局即有人提議,將參議會的名稱改為“人民代表會議”。1944年12月,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副議長謝覺哉在第二屆參議會常駐會的工作報告草案中,更公開提議將參議會名稱改為“人民代表大會”。該案於12月1日送交毛澤東審閱,毛表示贊同,此后又經中共中央專門討論,最終決定採納。毛澤東在同月15日陝甘寧參議會第二屆第二次會議的演說中明確指出,“凡參加人民代表會議(參議會)工作、政府工作及社會工作的一切人員,不問屬何黨派,或無黨無派,應該一律被尊重,應該一律有職有權”(《毛澤東文集》第3卷,第239頁。)。此后半年,抗戰勝利,“人民代表會議”逐漸取代“參議會”成為各根據地新的民意代表機關的正式名稱。1945年10月5日,陝甘寧邊區政府選舉委員會下發的《關於今年鄉選工作致各專員縣市長的信》中正式宣布:“為使鄉(市)政權真正的實行議行合一制,議員直接由人民選舉,直接向人民負責,現在邊區參議會常駐會和邊區政府決定改鄉參議會為鄉人民代表會制。”(轉引自韓大梅:《新民主主義憲政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00頁。)由此“人民代表會議”這種新的民主制度正式浮出水面。而到1948年9月,國內政局漸趨明朗,建立全國性政權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對為何棄用“參議會”,改用“人民代表會議”,解釋說:

關於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制度問題,我們政權的制度是採取議會制呢,還是採取民主集中制?過去我們叫蘇維埃代表大會制度,蘇維埃就是代表會議,我們又叫“蘇維埃”,又叫“代表大會”,“蘇維埃代表大會”就成了“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這是死搬外國名詞。現在我們就用“人民代表會議”這一名詞。我們採用民主集中制,而不採用資產階級議會制。議會制,袁世凱、曹錕都搞過,已經臭了。在中國採取民主集中制是很合適的。我們提出開人民代表大會,孫中山遺囑還寫著要開國民會議,國民黨天天念遺囑,他們是不能反對的。外國資產階級也不能反對,蔣介石開過兩次“國大”他們也沒有反對。德國、北朝鮮也是這樣搞的。我看我們可以這樣決定,不必搞資產階級的議會制和三權鼎立等。(《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6頁。)

由上述毛澤東的解釋不難看出,在中共中央內部看來,革命勝利后雖仍有一個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發展階段,所建立的也並不是理想中的人民民主專政國體,但在政體方面,新民主主義社會實行的“人民代表會議制”與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的“蘇維埃制”由於同在中共領導下並無本質區別,不過是名稱不同而已。與此同時,隨著“人民代表”名稱替代“議員”,原先在邊區建立的議行分開的分權模式也逐漸過渡為議行合一的人民代表會議制度,徹底廢除了邊區政權中的監督機制,成為根據地民主政治新的實現樣式,奠定了新中國成立后全國政權的制度框架,而這正是未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雛形。

五、中共革命與政治民主的融合

就中國現代國家的構建過程論,中國的國家政治現代化並不是一個“純自然”的發展過程,“人為拉動”的色彩明顯。以前述邊區民主制度建設為例,革命是推動民主發展的主要動力。它以無產階級革命意識形態為理論基礎,經過中共的改造,民主制度最終由西方議會式的參議會制轉變為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模式。在這一制度的演進中,革命雖驅動邊區民主的發展,但制度的構建、運轉,仍有賴民眾的認可與支持。另一方面,建構現代政治本質也是一種社會性的系統變革,促進民眾的覺醒自然是發動革命的應有之義,以至於從某種意義上講,動員社會已成為落后國家通向現代化的一個必要條件。毛澤東曾指出,“動員了全國的老百姓,就造成了陷敵於滅頂之災的汪洋大海,造成了彌補武器等等缺陷的補救條件,造成了克服一切戰爭困難的前提”,“要勝利又忽視政治動員,叫做‘南其轅而北其轍’,結果必然取消了勝利”(《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480、481頁。)。因此在根據地民主政治建設中,為了使現代政治觀念在傳統鄉村迅速扎根,中共將群眾動員視為構建根據地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在宣傳政府的民主政策、組織選舉和召開參議會的過程中,中共特別注意把現代的民主意識同農民實際生活和抗日斗爭相結合,突出自願與自覺原則,把政府說教轉化為民眾需要,以此來催生農民對民主的渴望——這種現代意識的產生,強化鄉村社會成員的主體和參與意識關於這方面的情況,(參見董佳:《不確定的民主:抗戰時期邊區民主代議機關的集權控制與社會整合——以晉西北首次參議會的召開為例》,耿化敏主編:《青年黨史學者論壇》第1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第123—138頁。)。經過中共的宣傳教育、組織動員,民眾的參政熱情迅速點燃,選舉投票率空前高漲。1941年陝甘寧邊區85%的選民都參加了參議會議員選舉。其中,綏德18個保中有14個保的投票人數達到95%,清澗某鄉更高達100%。陝甘寧全邊區1549個鄉,共選出了3萬名鄉市參議員,改造1000多個鄉市的行政機關。(《邊區目前的選舉運動》,《解放日報》1941年6月16日﹔《鄉市選舉運動的勝利》,《解放日報》1941年9月13日﹔《邊區政府委員會討論鄉選初步總結》,《解放日報》1941年10月14日。)邊區政權通過選舉得到普通民眾的普遍贊揚和熱烈擁護。晉西北神池縣農民趙嘉鳳說:“選舉規則很周到,目前民主和以前選舉真有天地之分。”一馬姓農民對選舉稱贊道:“這才叫真民主呀!你看以前的選舉的議員,還不是人家叫選誰就選誰?”靜樂縣某張姓代表在參加邊區參議會后說:“我活了快一輩子啦,從沒有開過這樣的會,使我心裡痛快極啦,這和我們受敵人壓迫相比,真是天堂與地獄。”(參見海原:《晉西北臨參會的誕生》,《解放日報》1942年11月3日。)由此可見,中共通過選舉,獲取權力來源的合法性和執政的正當性,與民主政治畫上等號。通過選舉,正如毛澤東所說,邊區成為民主的政治(《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732頁。)。

然而,從另一方面看,這種民主的內在需要在邊區革命制度空間裡明顯存在一種邏輯上的矛盾。這是因為,現代民主制度要求是國家政治權力必須受到憲法和法律的限制,需要限制執政黨的權力,而革命要求強化中共的領導權力﹔民主講求權利、制度與規范,而革命強調組織、服從和效率(王建華:《中國共產黨局部執政時期制度建設的邏輯分析》,《江蘇社會科學》2011年第2期。)。顯而易見,現代民主與革命黨的革命行為之間存在著內在矛盾。但事實上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卻並沒有因此而陷入統治合法性的困境。原因何在?在革命與民主這一矛盾面前,中共是如何實現兩者有機融合的?

筆者認為,中共對根據地農村的有效治理和邊區建設的現實成績,滿足了邊區民眾的利益訴求是一個重要原因,而民眾由此亦進而理解和認可中共這一身兼革命黨和執政黨兩種政治身份的政治組織對社會資源的高度壟斷與控制。換言之,中共在邊區執政,不僅通過民主選舉具有合法化,還通過民生建設具有代表力。中共經過對邊區政權“和風細雨”式的民主改造,一大批實際工作中的“英雄模范”“積極分子”取代原有舊政權不負責任、違抗懈怠的“落后分子”,成為鄉村新的權力主角。而這些人“像農民一樣穿著棉布長褲,像農民一樣說話,像農民一樣生活”。其農民出身的草根性,使新干部普遍與普通農民產生了一種自然的親近感。在這些干部的幫助下,鄉村秩序得到重塑,農村生產得到發展,社會一般民眾的群體利益訴求得到滿足,潛移默化中影響了民眾的意識形態,進一步提高了黨的代表力、執政力。1942年黨外人士劉菊初對中共治下延安人民生活和社會面貌的巨大變化贊不絕口,在訪問延安歸來的感言中謂:

陝甘寧邊區,舊為人口稀少,地土荒涼之域,自新政府成立,締造經營近三年來,人民有自各地遷居而來者不少。農村之活動,市面之繁榮,有一日千裡之勢。向之衣服襤褸者,至是而有煥然者矣。向之囊中羞澀者,至是而裕如者矣。延安周方二三十裡以內新打之窯洞,櫛比而立,高自山頭,低至溝間,夜間出外一望,燈火萬家,照徹遠近,高而著者接大星,低而微者比螢火,迷離奪目,恍如置身元宵燈市場中。延安市間機關林立,生意四百余家,飯攤小販,當在其外,房舍當在日事建筑之中,真有一年成居,二年成聚,三年成都之觀。無論政治經濟文化事業等,其蓬蓬勃勃之氣象到處可見。(劉菊初:《延安見聞》,《抗戰日報》1942年8月29日。)

與此同時,根據地社會民生的改善,也促使邊區民眾對新政權的支持和擁護。例如,1943年米在邊區每斗250元,國統區每斗合邊鈔500元,比國統區便宜一半﹔肉在邊區每斤100元,國統區每斤合邊鈔120元﹔雞蛋邊區每個賣3.5元,國統區每個合邊鈔12元。“延安一個普通工作人員每月得2760元,老婆加一倍,孩子加起來有6000多元,比重慶一個特任官的生活還要好些。”(《李富春在中央直屬系統干部會議上關於目前時局情況及黨的主要任務的報告》(1943年6月24日),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17-1-6。)與之相較,在國統區物價騰漲、官員腐敗,國民黨高層坦言“國民黨百分之百的貪官污吏,孫夫人(宋慶齡)也說國民黨無望了”(毛澤東:《關於時局、政策、任務問題在最近前方干部會議上的報告》(1944年12月25日),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17-1-7。),蔣介石亦自責說,“黨員都睡覺去了,人民是一呼百應,揭竿而起”(《李富春在中央直屬系統干部會議上關於目前時局情況及黨的主要任務的報告》(1943年6月24日),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17-1-6。)。1944年美國《時代》雜志駐遠東首席記者白修德在考察延安后指出,“共產黨在和國民黨相形之下是光耀四射的”,中共用英明的領導,不僅抗擊敵軍,保護人民,而且使人民脫離苦難。“訪問過中共的人士似乎是逃脫了國民黨的壓迫,進入到光明的地區。”(〔美〕白修德、賈安娜著,端納譯:《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第356—357頁。)中共的正面形象通過以白修德為代表的西方記者廣泛傳播,奔赴革命根據地成為無數熱血青年的夢想。革命形象的成功塑造為中共贏得了廣泛的生存與發展空間,在邊區民眾心目中成為當之無愧的抗戰核心。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受長期封建思想影響,民主對長期封閉落后的邊區民眾而言,還是個“稀罕物”。對於如何實行民主,民眾“都還是小學生”(柳湜:《寫在大會之前》,《解放日報》1941年11月6日。)。群眾對“民主的把握”常出現偏差,普遍還存在“選舉啦,選舉啦,人家指定咱選勒”的錯誤認識(中共晉綏分局:《關於縣選參選的指示》(1943年4月20日),山西省檔案館藏,檔案號A220-13-14。)。這種以個體利益為導向的,“狹義的,不正確的民主”,凸顯了邊區政治中“選舉即民主”的不足。然而,有論者指出,以“自由民主”為目標的政治參與,實際並不是一種“物理事實”(a physical fact),而是一種“觀念狀態”(a state of opinion)(〔英〕哈耶克著,鄧正來譯:《自由秩序原理》(上),讀書•生活•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第228頁。),即人們自願服從的一種社會觀念。其本身意味著一種基於開放和社會公意為基礎的社會秩序,聯系抗戰革命的現實語境,即毛澤東所說的“民主,講俗話就是老百姓能起來說話、活動想辦法” (《毛澤東同志在邊區黨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1939年11月),東北師范大學政教系黨史教研室編:《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4冊,1981年,第132頁。)。因此理性分析根據地的民主政治,問題的關鍵並不在實現民主的形式如何,目標是否實現,而在於實現目標過程中彰顯的民主、平等的價值取向及這種政治組織的方式是否有利於改善民眾生活。故從這點看,根據地的民主政治,一方面通過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打通了民眾主動參與管理國家的民主路徑,為邊區政府贏得了普遍的社會認同﹔另一方面,又通過改善民生使農民覺悟到隻有共產黨才能代表他們的利益,繼而產生跟著共產黨走的意識。中共通過政治和物質這兩個方面的影響,逐漸打通了政府與社會的精神通道,建立起邊區社會從上到下的相互聯系的精神意識網絡,將分散分離的鄉土社會與政府聯結在一起。此時政治民主和民生幸福的社會意識已深入人心,並內化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在打掃得頗為潔淨的黃土街衢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你若留神去觀察每個人的表情,他們的眉宇之間都洋溢著一種愉快的神情”,這種活潑、愉快的氣氛不僅在延安城裡,整個邊區都“很難看見一個苦臉相的人” (楚雲:《陝行紀實》,讀書生活出版社,1938年,第3頁。)。故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邊區的民主出現問題,民眾更多的是予以理解,而非指責。因此中共的革命和民主的正面形象基本是保值的,並不會受到任何損害。

六、結論

在抗戰前的國內戰爭時期,中共對民主的認識本質是一種“唯階級論”的民主,意即在中共的暴力革命中,並非不實行民主,而是民主存乎無產階級的范疇,對非無產階級特別是資產階級,更多實行的是集權和專制。這種意識和對國體的篤定,決定中共不可能採取西方政體。然而在現實條件下中共代表的階級基礎十分脆弱,激進暴力的階級革命最終超越實際條件,陷入困境。在這種情況下,革命要想走出困境,必須調整自身的革命綱領與政治主張,擴大社會基礎。為此,中共一方面在黨內著眼革命理論的本土化改造,另一方面對外則強調民族抗戰和政治民主,革命方才轉危為安。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在這一革命話語的轉圜中,十分注意革命話語的表達對象,黨內和黨外有兩套完全不同的話語體系。對內,中共恪守革命思維,並沒有從根本上放棄“蘇維埃”的民主形式,強調民主仍是“人民”內部的民主。對外則揭櫫“抗戰”“民主”“愛國”,向民主共和制度轉變。

無獨有偶,在民主政治的實現形式層面,中共一方面採用西方議會式的民主形式,另一方面按照自身革命訴求和價值取向,經過黨的改造,最終形成人民民主、政治協商的政治景觀。在這一過程中,作為中共轉變自身革命策略的指導理論,“新民主主義”形式上建立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並對外宣布要以此為基礎,締造新的“民主共和國”,根據地政體也隨之由蘇維埃工農專政到強調權力制衡的議會民主再至人民代表會議制的方向調整。然而,無論革命如何變化,“變”中亦有“不變”,革命追求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革命終極目標乃是中共奉若圭臬的那個改造人類社會的崇高真理。基於這套真理,中共革命具有某種天然的道德性,其政策的改變調整,也必以黨的利益為依歸。凡是真正有利於無產階級解放的手段,都是允許的,凡是符合無產階級革命需要或利益的,都是正確的﹔反之,凡屬不合乎無產階級利益的,都是錯誤的。這個判斷從抗戰時期根據地政體的變化軌跡看,並非虛言,在參議會式西方議會政體的表面下,奔騰澎湃的是無產階級工農民主專政的意識形態暗流。

由此從這個角度觀之,抗戰時期根據地所建立的議會式民主,不過是后來無產階級工農民主專政的前哨,或者過渡橋梁。隨著革命形勢的變化,特別是中共自身實力的增長,隨“一元化”而來的結果,是黨領導下議行合一的人民代表會議制的形成。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盡管中共早在抗戰爆發前便將根據地國體由蘇區時期的工農民主專政調整為超越意識形態色彩的非社會主義性質的民主共和國,但隨著根據地政體的不斷去西方化,特別是議行合一的人民代表會議制的形成,根據地國體並沒有出現新的革命化的轉變。個中緣由乃“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使然。盡管抗戰后期對日抗戰已勝利在望,但鑒於國民黨在戰后兩黨力量對比中的優勢,中共必須在國內中間黨派和中間人士中繼續堅持統一戰線。而且即便以后革命勝利,基於俄國革命經驗,也仍有一個相當長時間的資本主義發展階段,因此國體的社會主義方向轉變,隻有待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形勢完全成熟后才可進行。而在此之前,中共必須牢牢掌握統一戰線領導權、保持自身組織的獨立性,才能保証革命方向由民主革命走向社會革命、“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轉變到“社會主義方向”的可能。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邊區政體從原來僅限於工農內部的蘇維埃式民主制向更具普適意味的議會式民主制轉變過程中,這種本質非社會主義性質的民主需要限制執政黨的權力,講求權利、制度與規范,而革命要求強化中共的領導權力,強調組織、服從和效率。然而耐人尋味的是,這種理論上的悖論,並沒有釀成新政權政治合法性的危機,反而隨著中共對邊區社會的強力動員,邊區政治參與的擴大,視為是民主的主要表現,進一步凸顯了中共執政的正當性。反觀同時期的國民政府,卻在擴大政治參與方面裹足不前,既沒有實現黨內整合,又不願擴大黨外參與,以致國民黨的現代國家建設,最終因無法應對現代民主的挑戰,喪失了合法性資源。故從這一角度看,戰時國共兩黨雖都用民主動員社會,但從獲取社會公意支持的情況看,中共顯然比對手做得更好,具有更廣泛的社會基礎和更出色的社會整合能力。更重要的是,中共在根據地局部執政開創了人民民主、黨派協商的制度模式,由此找到了一條實現民主的新的可行路徑。這意味著中共即將全面執政時話語范式的悄然轉型。從無產階級專政的蘇維埃,到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蘇維埃,再至抗戰時期參議會,進而形成人民代表會議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一詞最終完全融入中國政權建設的視野。這一系列民主制度稱謂的變化,不僅意味著中共通過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推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水平邁向一個新的高度,也標志著中共扭轉了近代以來中國照搬西方分權式民主的舊的制度范式,為晚清至民國以來無法解決的民主問題提供了一條新的路徑,並由此為中國現代國家建設打開了一扇通道。

(本文作者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北京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