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官僚資本與組建國營經濟

作者:    發布時間:2015-09-24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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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的國家政權的建立,迅速組建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使之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成分,是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轉變到新民主主義經濟的重要步驟和關鍵所在。新中國國營經濟的建立,主要是從接管城市過程中沒收官僚資本企業入手的。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是建立國營經濟的最重要的物質前提,並構成國營經濟的主體部分(原來解放區為數不多的公營經濟也是其中一部分)。根據官僚資本企業的經濟屬性,黨在總結東北、華北接管城市經驗的基礎上,確定對官僚資本企業採取與對待舊政權不同的辦法,即不打碎它們的機構,而是保持其原來的組織機構和生產系統,“原職、原薪、原制度”不變,先完整地接收下來,實行監督生產,然后逐步進行民主改革和生產改革,把官僚資本企業改造成為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企業。

根據上述方針,人民解放軍每解放一座城市,即由軍管會派出代表,按照官僚資本企業原屬系統,自上而下,原封不動,整套接收。對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除個別反動破壞分子以外,一律按原薪原職留用,讓他們繼續履行生產經營管理職責。在接收過程中,黨和政府著重強調:對接收的企業,隻有機器照常運轉,人員照常工作,生產正常進行,才算真正完成接收任務,才有可能開始必要的改革和建設工作。這一套符合企業生產規律的接管方針和接收辦法,有效地避免了新舊交替中可能發生的損失和混亂,保証了接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和企業內部的穩定,促進了生產的盡快恢復,一大批來自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的干部,逐步學習和掌握了過去不熟悉的組織和管理工業生產的本領。

在黨的正確方針指導下,沒收官僚資本企業的工作進行得有條不紊。在新解放的城市,一般兩三個月內即完成接收工作,將原企業轉變為全民所有的國營企業,絕大多數企業很快就恢復了生產。收歸國家所有的官僚資本企業,屬於金融系統的,有原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及各省地方銀行,共計2400多家銀行(不涉及其中少量民族資本股份)﹔屬於工礦系統的,有控制著全國資源和重工業生產的前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壟斷全國紡織業的中國紡織建設公司,兵工、軍事后勤、政府系統的官辦企業,國民黨的“黨營”企業等,合計2858個工礦企業,職工總數為129萬人,其中產業工人75萬人。此外,還有交通運輸、招商局系統所屬企業和十多家壟斷性的大型內外貿易公司。1951年初,根據政務院頒布的《企業中公股公產清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又在全國范圍內對隱藏在私人資本主義企業中的官僚資本股份進行了清理。至此,沒收官僚資本建立國營經濟的工作全部完成。

根據1953年全國清產核資委員會統計的數字,截至1952年,全國國營企業固定資產原值為240.6億元人民幣,其中大部分為沒收官僚資本企業的資產(不包括其土地價值在內),除去已用年限基本折舊后淨值為167.1億元人民幣。這一巨大價值的財富收歸人民的國家所有,構成了新中國成立初期國營經濟物質技術基礎的最主要部分。

沒收官僚資本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三大經濟綱領之一,但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沒收官僚資本具有兩重性。就沒收與帝國主義相聯系的買辦資本而言屬於民主革命性質,就沒收大資本而言具有社會主義革命性質。由於官僚資本在舊中國控制了全國的經濟命脈,它一經收歸人民共和國所有,國營經濟便由此掌握了國民經濟中大部分社會化的生產力。1949年的國營工業(包括合作社工業),固定資產佔全部工業(包括工場手工業)固定資產的80.7%﹔擁有全國電力產量的58%、原煤產量的68%、生鐵產量的92%、鋼產量的97%、機器及機器零件生產的48%,棉紗的49%﹔還掌握了全國的鐵路和其他大部分近代化交通運輸事業,以及大部分銀行業務和對外貿易。國民經濟中凡關系全國經濟命脈和足以操縱國計民生的部分,已通過沒收官僚資本基本掌握在國家手裡。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作為人民共和國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主要物質技術基礎和整個社會經濟的領導力量,為國家調節各種私有制經濟成分,組織恢復生產事業提供了有力的物質手段,並決定著全社會經濟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