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在全國的基本完成

作者:    發布時間:2015-11-20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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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及台灣省外,廣大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連同老解放區,完成土地改革地區的農業人口已佔全國農業人口總數的90%以上。在整個土地改革中,共沒收征收了約7億畝(約合4700萬公頃)的土地,並將這些土地分給了約3億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免除了土地改革以前農民每年給地主交納的高達3000萬噸以上糧食的地租。獲得經濟利益的農民約佔農業人口的60%到70%。

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使我國農村的土地佔有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佔農村人口92.1%的貧農、中農,佔有全部耕地的91.4%﹔原來佔農村人口7.9%的地主富農,隻佔有全部耕地的8.6%。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徹底廢除,“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在共產黨的領導下變成了現實,長期被束縛的農村生產力獲得了歷史性的大解放。土地改革中,廣大農民不僅獲得了土地,還分得大批其他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計有耕畜296萬頭、農具3944萬件、房屋3795萬間、糧食100多億斤。這是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經濟補償,極大地激發了中國億萬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人民政府從經濟上對翻身農民給予扶持,實行一系列有利於促進農業生產的政策措施。廣大農民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普遍添置了耕畜、水車及新式農具,改善和擴大自己的經營,掀起了群眾性的生產熱潮。

隨著土地改革的逐步完成,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產品的產量逐年增加。1951年比1950年分別增長8.7%、48.8%、22.4%,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別增長14.1%、26.5%、12.5%,充分顯示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對解放生產力、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巨大推動作用,並直接促進了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工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包括農業稅的大幅度增長,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全面恢復和發展起了重大作用。

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農民收入普遍增加,生活明顯改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的1953年,農民淨貨幣收入比1949年增長123.6%,每人平均淨貨幣收入增長111.4%。農民的購買力有了成倍增長,1953年比1949年增長111%,平均每戶消費品購買力增長一倍。1953年同1950年相比,農民留用糧食增長28.2%,其中生活用糧食增長8.6%。

全國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對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和城鄉社會都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廣大農民獲得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之后,不僅迅速提高了經濟地位,而且形成有覺悟有組織的階級隊伍。據1951年10月統計,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四個行政區農民協會會員約達8800余萬人,其中婦女約佔30%左右。一大批農村黨員、農民積極分子參加農村基層政權組織,農村實現了對舊的基層政權的改造。每個鄉村還建立了民兵組織,全國民兵發展到1280余萬人。這是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和保衛翻身果實的重要力量。

土地改革運動大大促進了農村文化的發展。隨著土改后農村經濟的恢復,農民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加。各地農村普遍開展文化掃盲運動,利用冬季農閑時間,組織農民學習文化,學習政治,提高農民的素質。1950年全國農民上冬學的達2500萬人以上,1951年上常年夜校的農民有1100余萬人。新的科學知識開始傳布。勞動光榮逐漸成為風氣。同時,翻身農民的子弟開始大量進入學校,接受文化知識教育。1952年與1949年相比,農村在校小學生數增加111.8%,中學生增加186.2%。隨著貫徹新婚姻法、掃盲、愛國衛生等工作的開展,農村中普遍進行了掃除封建迷信、改革陳規陋習等移風易俗活動,初步興起農村文化熱潮,這對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進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地改革在全國的基本完成,從根本上鏟除了中國封建制度的根基,帶來了農村生產力的大解放、農村經濟的大發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大提高,為我國逐步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掃清了障礙。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反對封建主義斗爭的歷史性標志,它為新中國的經濟恢復發展與社會進步奠定了基礎。

從另一方面看,土地改革的完成並非反封建主義任務的徹底完成,繼續肅清封建的和小生產的政治和思想影響,仍將是我國相當長時期的歷史任務。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