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部署

作者:    發布時間:2015-12-25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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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黨的七屆三中全會原計劃用三年至五年的時間恢復生產,然后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准備從1951年起,在財政安排上大幅度減少軍費和國家機構的行政開支,盡可能增加經濟建設費和文教事業費。這是黨從領導革命戰爭轉向領導和平建設的一項重要決策。可是不久,美國入侵朝鮮和台灣,迫使中國不得不進行抗美援朝戰爭,黨和人民政府在財政經濟安排上也必須作出相應的調整。

1950年11月中下旬,中財委召開第二次全國財政會議,根據美國擴大侵朝戰爭的時局變化和“鄰境戰爭,國內被炸”的情況,決定把1951年財經工作的方針放在抗美援朝戰爭的基礎之上,概括地說,就是“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帶投資性的支出)第三”。

貫徹這一方針,1951年用於抗美援朝的財政支出佔全年收入的57%,比上年有大幅增加。為了平衡收支,中央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增加財政收入,包括通過適當提高農業稅地方附加,對土改后農民分得土地房屋的所有証征收契稅,比上年多收入幾十億斤糧食﹔對民用必需品棉紗棉布實行統購統銷,在保証資本家有一定利潤的情況下,增收一大筆統購稅﹔通過擴大城鄉交流,促進工商業繁榮,增加國家稅收﹔督促各地稅務機關堵塞漏洞,將以往地方15%—30%的漏稅收上來。在財政收支上,用“削蘿卜”的辦法節減支出,用“擠牛奶”的辦法增加收入,使1951年國家財政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有利局面,在財政和經濟上都取得明顯成效。

1951年2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思想。這個著眼於中長期發展的戰略思想,是基於朝鮮戰局趨於穩定、國內各項工作進展順利而提出的。中央認為,中國人民有把握用三年的時間完成經濟恢復的任務,因此有必要把進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這一前景,更切近地提到黨的領導干部面前,以期勿失時機,在各方面預作准備。為此,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議強調:“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思想,要使省市級以上干部都明白。准備時間,現在起,還有22個月,必須從各方面加緊進行工作。

5月7日和7月5日,劉少奇受毛澤東委托,先后向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的干部和馬列學院第一班學員作報告,闡述了“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思想。第一,在三年准備期間,軍事上要打贏朝鮮戰爭,肅清土匪,解決西藏問題﹔政治上要把統一戰線、群眾運動搞好,在農村完成土改,發展生產,組織互助組,在工廠搞好愛國主義競賽,管理好工廠﹔經濟上要搞清國內的各種資源、國內市場、國外市場,建立全國的統計工作,還要調整公私關系﹔文化上要准備人才,很好地利用現有的知識分子。總之,各方面的准備工作都要加強起來。第二,在經濟建設方針上,工業農業都要發展。首先要恢復和發展農業,其次是發展工業,開始要搞一些輕工業。農業、輕工業發展了,建立重工業就有了基礎。第三,十年計劃經濟建設時期,四個階級聯盟的統一戰線基本上不會有變化。但是我們同資產階級之間有限制與反限制的斗爭。總的說,五種經濟成分都要發展,各得其所,但是五種經濟的發展和比重會有變化:一是近代工業比重逐漸增大,農業和個體經濟縮小﹔二是社會主義、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逐漸增大,私人資本主義經濟逐漸縮小,作用也縮小﹔三是加強了工人階級、共產黨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作用,也加強了國家的作用。第四,准備向社會主義過渡。經過十年建設出現上述經濟政治變化以后,才可以採取步驟進入社會主義,第一步是實行工業國有化,第二步是農業集體化。這十年建設階段還是新民主主義階段,即向社會主義過渡階段。這裡對“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思想的闡述,反映了黨的中央領導層關於何時開始向社會主義轉變的最初看法。

遵照中央這個重要決策,隨著抗美援朝進入邊打邊談、以打促談階段,國內城鄉交流日益活躍,基本建設和地方工業提上議事日程,水利設施、鐵路交通、紡織輕工等項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編制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工作也著手進行。

朝鮮停戰談判進行一個階段以后,陳雲、李富春等向黨中央提交了《一九五二年財經工作的方針和任務》,提出1952年的財政概算方案,“應該放在和談可能拖延並能繼續應付戰爭這個基點上”﹔“財經工作的重點,應在不放鬆收入的條件下,轉向管理支出﹔在不放鬆財政、金融和市場管理的條件下,轉向工業、農業、交通等方面。”中央批示同意這一方針,並於1952年5月把它概括為“邊抗、邊穩、邊建”的財經工作方針。這樣,根據抗美援朝戰局基本穩定的形勢變化,黨不失時機地把“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第三”的財經工作方針,轉變為國防需要、穩定市場和經濟建設三方面兼顧,並把經濟建設日益擺在首要位置。1952年6月全國財經會議進一步確定,編制1952年財政預算要以建設為第一位,軍事為第二位,行政為第三位。

“邊抗、邊穩、邊建”的財經工作方針,同“三年准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戰略設想有機地銜接起來,從中央到省、市、縣各級有步驟地建立起完整統一的財政體制。1952年11月成立國家計劃委員會,由中央掌管重要物資的調撥與平衡計劃,預先計算國家的財力,計算經濟、文化、國防的需要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同時,初步確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各方面的投資比例,著手擬定建設計劃,統一調配干部,為迎接大規模經濟建設的到來作了較充分的准備。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