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董存瑞的呼喊說開去

作者:凌河    發布時間:2016-01-08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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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存瑞烈士的犧牲,早已過了一個甲子,那麼烈士托起炸藥包那一刻,究竟喊了一句什麼話呢?並不“忽然”地引出這幾天的熱議,不只是因為近十年來,這句話早被“虛無”成一句戲謔之言,更因為重提這聲呼喊,會引起我們對於英雄宣傳的一點“哲學思考”。

多少年來,我們隻知道董存瑞喊出的是“為了新中國,前進!”多麼豪邁,多麼“高大上”。但據近日中新網採訪董存瑞犧牲地河北黨史研究部門的考証,烈士當時,喊的卻是另一句話——“臥倒!臥倒!快趴下!”

其實董存瑞犧牲三個月后的《人民日報》,曾首刊《手托炸藥箱毀敵碉堡 董存瑞同志英勇犧牲》,詳細還原了烈士犧牲的全過程,並沒有那句“為了新中國”的豪言。而1950年9月29日的該報,刊發對董存瑞戰友郅順義的專訪,郅說他看到董存瑞拉開導火索后就向董跑去,但董存瑞朝他們大喊“臥倒!臥倒!快趴下”,接著一聲巨響,敵橋形碉堡被炸得粉碎——不光郅順義,到董存瑞烈士紀念館來的當年戰友都回憶,當時喊的是讓他們趴下……

可見烈士當時所呼,似乎並不一定就是“為了新中國”——董存瑞烈士紀念館館長孫小梅認為:“他當時十七八歲的孩子一下也想不到那句話,這句豪言屬於藝術加工,給英雄形象一個升華。”但以我所見,董存瑞當時如果高呼的真是這句“臥倒”,那不但更為真實可信,且其英雄氣概一點也不亞於“為了新中國”雲雲。一個十七八歲的解放軍戰士,臨難最后一刻,想到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戰友的安危,這是什麼胸懷?這是何等高尚的形象?這句話一點也不“矮化”,甚至可以更深刻地震撼人心!

為什麼要不惜筆墨地“辯証”董存瑞的最后一呼呢?當然是因為過去的某種歷史條件下,我們曾對英雄進行“必要”的“升華”,甚至走向過不近人情的“拔高”。不但是樣板戲中,便是在日常宣傳中,“三突出”曾成“規則”,“高大上”曾為“標准”,英雄人物往往不食人間煙火,甚至變為百毒不侵、刀槍不入的“超人”,做的事不近常理,說的話句句豪言壯語。“高入雲端”的結果,雖然在當時語境下的確起過某種“教育”作用,但一到多元態勢下,便因不夠真實,引起公眾疑竇,這種教訓,是應當汲取的。例如董存瑞的“臥倒!快趴下”本已十分感人,似乎並不必須“升華”到別樣的“高大上”。

問題在於所謂的“左”與“右”,都是互相懲罰的。如果說,過去某些過度拔高的宣傳,是走了一個極端的話,那麼近年以來,關於英雄人物的“解構”,則又走向另一個極端,這甚至可能演化成當下的主要傾向。我們是要“還原”英雄,“恢復”真實,但如果在“顛覆”的口號下,陷入褻瀆的泥沼,那就豈止是“走過了一步”?比如說,把狼牙山五壯士說成是“流寇”,又把鐵道游擊隊說成是“恐怖分子”﹔再比如說,將偵查英雄楊子榮,胡謅成與土匪“共用一個情人”的“更土匪”,把劉胡蘭的引頸犧牲,說成是被“顫抖的鄉親們鍘死的”等等,這是“還原”與“恢復”嗎?——就如關於董存瑞烈士的犧牲,我們要“還原”臨難還顧及戰友安危的那一句真話,但這些年來“還原”的是這句“臥倒!快趴下”嗎?不是,而是所謂的“連長,再不要相信××人”那樣的胡言,這不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嗎?

對於反派人物,也在“走另一個極端”。比如過去,將大邑收租院中大麻庫房,添加個水牢,固然有失“真實”,但是近些年來,劉文彩卻成了辦學賑濟的“善人”,連他的剝削尤其是這個“中將清鄉司令”手中包括共產黨人蕭汝霖在內的九條人命,也“不許講了”,誰講,就“人肉”誰!又比如汪精衛,過去不講他年輕時也曾行刺清攝政王的“英勇”,固然有片面性,但是現在呢?因為要“重新審視”,於是便把他的投敵叛國,同當年的行刺歸為“一樣的心路”,這便是“甘為釜山柴薪,造就革命勝利焰火”,就是“我不入地獄,誰下地獄”的“自我犧牲”式“擔當”。從馬步芳到張靈甫、從陳公博到胡蘭成、從張國燾到周作人,這種奇怪的“還原”,不是林林總總嗎?

再說一遍,不近人情的無限“拔高”,因為有欠真實,故不可信,所以應當“還原”,真如董存瑞的最后一呼,但是不要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變成更不真實更不可信的“顛覆”——一個總是在兩個極端上跳來跳去的民族,終究難以真正受人尊重。